① 期货市场的法律规范
1.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关于期货市场的基本法律。我国《期货交易法》正在起草,已形成该法草案第三稿。《期货交易法》作为期货交易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核心,应加快立法进程,早日颁行,以实现尽早在此基础上构建完善的期货法规体系。
2.行政法规。即国务院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有关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在目前我国《期货交易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行政法规对规范我国期货市场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构成调控期货市场试点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7号发布,1999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
3.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发布的“部门规章”或“部委规章”,也是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制定和发布规章,其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期货监管机关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章,二是其他部、委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期货市场的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制定和发布的一系列管理办法、通知等。部门规章在效力上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即由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第一部关于期货市场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期货市场管理条例(试行)》。
5.地方性政府规章。据我国宪法规定,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通称“地方性政府规章”,如199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期货市场管理规定》。从效力上看,地方性政府规章在整个期货市场法规体系中是效力最低的部分,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相冲突。
② 期货高手秘而不宣的期货交易法
其实说到这个期货交易法主要还是看自己的心态是怎么样,不然你这样来交易完全是不可以的啊,只要是盈利就可以早点跑了。因为你也知道品种的波动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你在乎的是你这个资金这块的啊
③ 中国法律总体分几大类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主要分为十部分,分别是:
(一)宪法
宪法部门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中心的、占主导的地位。现行的宪法部门有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1988年、1993年和1999年三次修宪通过的17条修正案。第二层面主要有包括以下宪法性的法律文件和规范:1、国家机关组织法;2、选举法和代表法;3、国籍法;4、特别行政区基本法;5、民族区域自治法;6、公民基本权利法;7、法官法、检察官法;8、立法法和授权法;9、其他附属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等。第三层面是有关宪法的解释。
(二)行政法
行政法是指有关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包括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一般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部门不像宪法、民法、刑法一样有一部法典,而是由许多单行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构成。这是由行政管理活动的多样性、复杂性及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广泛性决定的。
(三)民法和婚姻家庭法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财产关系的内容很广,民法主要是调整商品经济关系,包括财产所有权关系、商品流通关系、遗产继承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等,它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即横向的经济关系。其他经济关系,如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等纵向的经济关系,主要由经济法或行政法调整。民法还调整属于民事范围的人身关系,如婚姻关系、名誉权、肖像权、生命健康权、法人的名称权等。
(四)商法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同民法、经济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它调整的是商事关系或者商事行为,即企业组织和商业活动。不属于商业行为的,不予调整。
属于商法部门的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1、公司法;2、票据法;3、保险法;4、担保法;5、期货交易法;6、海商法;7、破产法;8、贸易法等。
(五)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所调整的是经济领域中的纵向关系。
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和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泛指的经济法是不同的。泛指的经济法,包括一切有关经济内容的经济立法和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而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则主要是指那些国家在调整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和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和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之间有既往极为密切的联系,由于其调整对象都是经济关系,故有关的法律规范之间有所交叉,如经济合同法,既可以适用于经济合同,又可以适用于民事合同。
(六)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由劳动关系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有: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法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制度,劳动报酬、工资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保护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劳动保障和生活福利,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职工培训、工会和职工自主管理,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法的监督与检查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制度,等等。
(七)军事法
军事法是指调整国防建设和军事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律部门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组成该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有以下三个层次:
1、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预备役军官法、军官军衔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2、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法规;
3、由中央军委各总部、国防科工委等单独制定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军事规章。即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涉及军事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国防法、兵役法等。像《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既可以属于军事法律部门,又属于刑法部门。
(八)环境法
环境法是指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污染防治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律部门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两大类。自然资源法主要是指对各种自然资源的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目前,我国有关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有: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水土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管理条例等等。环境保护法主要是指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九)刑法
刑法是指有关犯罪与刑罚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个最基本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法律部门。采用的调整方法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即刑罚的方法。该部门是以调整方法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依据的。在我国,凡是以刑罚的方法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都属于刑法部门。该部门最主要的法律规范是1997年通过的《刑法》,还包括一些散见于经济法规、行政法规中关于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等。
(十)诉讼程序法
诉讼程序法是指调整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诉讼法律部门还有第二层次的部门法。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律师法、公证法、调解法、仲裁法、监狱法等。
④ 谁知道 房地产 股票 广告 期货 保险 都是什么时候在中国立的法
房地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颁布,1995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别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迈人了法制管理的新时期,为依法管理房地产市场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股票:1999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证券法》确立了证券市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法律地位,奠定了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基本法律框架,成为我国证券市场法律体系建立过程中一个重大的里程碑,对我国证券市场稳定发展起到了规范和巨大推动作用,但实践证明,它尚存在着许多不足,笔者认为,在投资者保护、上市公司收购、立法技术等八个方面亟须完善,现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修改建议。 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 期货:1999年是期货交易立法的丰收年,《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99刑法修正案(主要是期货刑法)予以通过并施行。“边发展,边规范”使得我国期货法已初具雏形,相信在最近几年,《期货交易法》必将通过实施。 保险: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次法律的形式对海上保险做了明确规定。 1995年6月30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保险法》,这是建国来我国的第一次保险基本法。采用了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集保险业法和保险合同法为一体的立法体例,是一部较为完整、系统的保险法律。 2002年,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保险法》做了首次修改,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虽然不是最完善相信还是能对楼主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⑤ 我国法律分几大类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宪法
宪法部门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中心的、占主导的地位。现行的宪法部门有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1988年、1993年和1999年三次修宪通过的17条修正案。第二层面主要有包括以下宪法性的法律文件和规范:1、国家机关组织法;2、选举法和代表法;3、国籍法;4、特别行政区基本法;5、民族区域自治法;6、公民基本权利法;7、法官法、检察官法;8、立法法和授权法;9、其他附属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等。第三层面是有关宪法的解释。
(二)行政法
行政法是指有关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包括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一般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部门不像宪法、民法、刑法一样有一部法典,而是由许多单行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构成。这是由行政管理活动的多样性、复杂性及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广泛性决定的。
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或称行政法总则)和特别行政法(或称行政法分则)两部分。
一般行政法,是指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范和调整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任务、职权范围和活动方式,国家管理活动的任务、原则、方式和方法,国家行政管理人员的地位、相互关系、职权和职责,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行政关系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等,如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程序法等。
特别行政法,是指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范和调整各个行政职能部门的行政关系,其中包括公安行政法、体育行政法、教育行政法、民政行政法、卫生行政法、交通行政法、基建行政法、海关行政法和科技行政法等等。
(三)民法和婚姻家庭法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财产关系的内容很广,民法主要是调整商品经济关系,包括财产所有权关系、商品流通关系、遗产继承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等,它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即横向的经济关系。其他经济关系,如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等纵向的经济关系,主要由经济法或行政法调整。民法还调整属于民事范围的人身关系,如婚姻关系、名誉权、肖像权、生命健康权、法人的名称权等。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较为完整的民法典,现阶段民法主要是《民法通则》以及大量单行的民事法律组成。《民法通则》于1986年颁布,包括了民事法律、法规共同适用的原则和规定,如民法的基本原则、公民和法人、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规定。单行的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
(四)商法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同民法、经济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它调整的是商事关系或者商事行为,即企业组织和商业活动。不属于商业行为的,不予调整。
属于商法部门的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1、公司法;2、票据法;3、保险法;4、担保法;5、期货交易法;6、海商法;7、破产法;8、贸易法等。
(五)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所调整的是经济领域中的纵向关系。
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和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泛指的经济法是不同的。泛指的经济法,包括一切有关经济内容的经济立法和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而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则主要是指那些国家在调整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和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和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之间有既往极为密切的联系,由于其调整对象都是经济关系,故有关的法律规范之间有所交叉,如经济合同法,既可以适用于经济合同,又可以适用于民事合同。
该法律部门没有一部轴心的法典,由大量的单行的经济法组合而成。主要有:
1、关于预算法、计划法、基本建设法、财政法、税法、银行法、投资法、信贷法、外汇管理法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2、有关各类企业管理的法律规范,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各种外资企业等;
3、有关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规范,如物价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4、有关外经、外贸、商检、海关等涉外经济管理的法律规范;
5、有关电力、交通(包括公路交通、铁路交通、航运、民航)、邮电、城市建设、农业、水利发展方面的基本法。
(六)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由劳动关系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有: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法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制度,劳动报酬、工资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保护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劳动保障和生活福利,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职工培训、工会和职工自主管理,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法的监督与检查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制度,等等。
该部门主要的法律规范就是1994年的《劳动法》,以及一些单行的劳动法规范。
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关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1993年)《保险公司章程》(1982年)等。
(七)军事法
军事法是指调整国防建设和军事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律部门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组成该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有以下三个层次:
1、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预备役军官法、军官军衔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2、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法规;
3、由中央军委各总部、国防科工委等单独制定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军事规章。即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涉及军事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国防法、兵役法等。像《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既可以属于军事法律部门,又属于刑法部门。
(八)环境法
环境法是指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污染防治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律部门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两大类。自然资源法主要是指对各种自然资源的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目前,我国有关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有: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水土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管理条例等等。环境保护法主要是指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九)刑法
刑法是指有关犯罪与刑罚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个最基本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法律部门。采用的调整方法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即刑罚的方法。该部门是以调整方法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依据的。在我国,凡是以刑罚的方法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都属于刑法部门。该部门最主要的法律规范是1997年通过的《刑法》,还包括一些散见于经济法规、行政法规中关于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等。
(十)诉讼程序法
诉讼程序法是指调整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诉讼法律部门还有第二层次的部门法。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律师法、公证法、调解法、仲裁法、监狱法等。
⑥ 中国期货交易法中不允许代客理财的是哪一条 明细 谢谢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十四条,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职业行为规范:(七)不得以本人或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第十六条,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第十七条,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第十八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的业务的机构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我从书上一个一个抄下来的
⑦ 中国 期货交易法 是否出台
还没有。现在只有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⑧ 目前我国的期货交易专门立法效力最高的立法是什么
你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期货市场的基本法律《期货交易法》。《期货交易法》作为期货交易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