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原油期货概念股票有哪些 原油期货概念股票一览
原油期货概念股票一览
中海油服 601808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服", "China Oilfield Services Limited" 或 "COSL")是中国近海市场最具规模的综合型油田服务供应商,隶属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服务贯穿海上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的各个阶段。业务分为四大类:物探勘察服务、钻井服务、油田技术服务及船舶服务。COSL于2002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编号:2883。2004年3月26日起,COSL之股票以一级美国存托凭证的方式在美国柜台市场进行交易,股票编号为CHOLY。COSL于2007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股票简称:中海油服,股票编号:601808。
潜能恒信 300191
潜能恒信(300191),公司于2003年11月,北京潜能恒信地球物理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是为石油公司提供油气勘探过程中高技术含量的地震数据处理解释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广汇能源 600256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二00六年九月在哈密地区伊吾县工商主管部门注册成立,首期注册资本金11亿元,企业注册资本最终将达到30亿元。在哈密伊吾县淖毛湖镇投资建设年产138万吨甲醇/84万吨二甲醚、5.5 亿立方米煤制液化天然气项目。公司拟分四期投资600亿元至650亿元,利用10年时间(2007年至2017年)建设年产438万吨的甲醇/269万吨二甲醚、8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规模的煤化工及煤制天然气生产基地,打造成为新疆乃至全国大型煤化工及煤制天然气产业基地。该项目作为自治区第一个启动实施煤制甲醇/二甲醚项目,被国家发展与改革主管部门列为国家煤化工示范工程。
⑵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南京考点具体有哪几个大家考过的来说一说啊!
这个是随机的,本人考过几次,都被分配到南农大或者是新华电脑学校。
⑶ 基金、债券、股票、期货有什么区别
股票与期货的区别: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期货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1. 持有期限不同:股票买入后可以长期持有,但期货合约有固定的到期日,到期后进行交割,合约便不复存在。因此交易期货不能像交易股票一样,买入(或卖出)后就撒手不管,必须关注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否在合约到期前了结头寸。
2. 结算制度不同:期货合约采用保证金交易,一般只要付出合约面值约10%-15%的资金就可以买卖一张合约,这一方面提高了盈利的空间,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风险,因此必须每日结算盈亏。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但期货不同,交易后每天要按照结算价对持有在手的合约进行结算,账面盈利可以提走,但账面亏损第二天开盘前必须补足(即追加保证金)。而且由于是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你的投资本金。
3. 交易不同:股票是单向交易,只能先买进股票,才能卖出。而期货不一样,既可以先买进也可以先卖出,这就是所谓的双向交易。
4. 投资回报不同:股票投资回报分为两部分,其一是市场差价,其二是分红派息,而期货投资的盈亏就只有合约价值买卖的价差。
5. 交易制度不同:期货市场实行T+0的交易制度,即当天买入当天可以卖出,反之亦然。而股票市场实行T+1的交易制度,即当天买入第二天才可以卖出。相比T+1,T+0的交易制度更为优越。
6. 标的物不同:期货合约对应的是某种固定的商品如铜、橡胶、大豆等,或者是某种金融工具,如沪深300指数等,而股票背后代表的是一家上市公司。
⑷ 期货投资里的一些代名词是什么意思
没有给出具体名词,无法给予精确的解释,以下复制网络经验供参考。
1、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是指证券融资和经营一年以上中长期资金借贷的金融市场。货币市场是经营一年以内短期资金融通的金融市场,资金需求者通过资本市场筹集长期资金,通过货币市场筹集短期资金。
2、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不可偿还性,参与性,收益性(股票通常被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流通性,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
3、债券: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具有如下特征:偿还性,流通性,安全性,收益性。
4、可转换证券:是一种其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成为另一种不同性质的证券,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
5、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6、认购权证: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
7、认沽权证: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出售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
8、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
9、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10、封闭式基金: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11、一级市场:指股票的初级市场也即发行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投资者可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
12、IPO全称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开募股)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13、发行价:当股票上市发行时,上市公司从公司自身利益及确保股票上市成功等角度出发,对上市的股票不按面值发行,而制订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来发行,这个价格就称为股票的发行价。
14、溢价发行:指新上市公司以高于面值的价格办理公开发行或已上市公司以高于面值的价格办理现金增资。
15、折价发行:指以低于面前的价格发行。
16、二级市场:指流通市场,是已发行股票进行买卖交易的场所。
17、A股: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
18、B股: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
19、H股:H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
20、S股:沪深证券交易所2006年10月9日起一次性调整有关A股股票的证券简称。其中,1014家G公司取消“G”标记,恢复股改方案实施前的股票简称;其余276家未进行股改或已进行股改但尚未实施的公司,其简称前被冠以“S”标记,以提示投资者。
21、ST股票:ST板块股就是指在沪深股市上挂牌的股票,因经营亏损或其他异常情况中国证监会为了提醒股民注意特别处理的股票。
22、ST股票:ST板块股就是指在沪深股市上挂牌的股票,对有终止上市风险的个股中国证监会为了提醒股民注意特殊处理的股票。
23、蓝筹股:蓝筹股是指资本雄厚,股本和市值较大的信誉优良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
24、红筹股:红筹股是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
25、绩优股:是指过去几年业绩和盈余较佳,展望未来几年仍可看好,只是不会再有高度成长的可能的股票。该行业远景尚佳,投资报酬率也能维持一定的高水平。
26、垃圾股:垃圾股指的是业绩较差的公司的股票。这类上中公司或者由于行业前景不好,或者由于经营不善等,有的甚至进入亏损行列。其股票在市场上的表现萎靡不振,股价走低,交投不活跃,年终分红也差。
27、成长股:指新添的有前途的产业中,利润增长率较高的企业股票。成长股的股价呈不断上涨趋势。
28、冷门股:是指交易量小,流通性差,价格变动小的股票。
29、龙头股:龙头股指的是某一时期在股票市场的炒作中对同行业板块的其他股票具有影响和号召力的股票,它的涨跌往往对其他同行业板块股票的涨跌起引导和示范作用。龙头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的地位往往只能维持一段时间。
30、国家股: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国资委)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它是国有股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31、法人股: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非上市流通的股份。
32、公众股:公众股是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33、基本面: 基本面包括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反映出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也为上市公司进一步的发展确定了背景,因此宏观经济与上市公司及相应的股票价格有密切的关系。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包括财务状况、盈利状况、市场占有率、经营管理体制、人才构成等各个方面。
34、技术面:技术面指反映介变化的技术指标、走势形态以及K线组合等。技术分析有三个前提假设,即市场行为包容一切信息;价格变化有一定的趋势或规律;历史会重演。由于认为市场行为包括了所有信息,那么对于宏观面、政策面等因素都可以忽略,而认为价格变化具有规律和历史会重演,就使得以历史交易数据判断未来趋势变得简单了。
35、牛市:牛市也称多头市场,指市场行情普通看涨,延续时间较长的大升市。
36、熊市:熊市也称空头市场,指行情普通看淡,延续时间相对较长的大跌市。
37、牛皮市:指在所考察交易日里,证券价格上升、下降的幅度很小,价格变化不大,市价像被钉住了似的,如牛皮之坚韧。
38、集合竞价: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39、连续竞价: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
40、零股交易:不到一个成交单位(1手=100股)的股票,如1股、10股,称为零股.在卖出股票时,可以用零股进行委托;但买进股票时不能以零股进行委托,最小单位是1手,即100股。
41、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是指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42、涨停板:证券市场中交易当天股价的最高限度称为涨停板,涨停板时的股价叫涨停板价。
43、跌停板:证券交易当天股价的最低限度称为跌停板,跌停板时的股价称跌停板价。
44、托管:托管是在托管券商制度下,投资者在一个或几个券商处以认购、买入、转换等方式委托这些券商管理自己的股份,并且只可以在这些券商处卖出自己的证券;券商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买、分红派息自动到帐、证券与资金的查询、转托管等各项业务服务。
45、转托管:转托管是在托管券商制度下,投资者要将其托管股份从一个券商处转移到另一个券商处托管,就必须办理一定的手续,实现股份委托管理的转移,即所谓的转托管。
46、指定交易:指定交易指投资者可以指定某一证券营业部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的交易营业部。
47、派息:股票前一日收盘价减去上市公司发放的股息称为派息。
48、含权:凡是有股票有权未送配的均称含权。
49、除权:除权是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为。
50、填权:指除权后该股票价格出现上涨,将除权前后的价格落差部分完全补回的情形。
51、贴权:贴权是指在除权除息后的一段时间里,如果多数人不看好该股,交易市价低于除权(除息)基准价,即股价比除权除息前有所下降,则为贴权。
52、XR:证券名称前记上XR,表示该股已除权,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分红的权利。当股票名称前出现XR 的字样时,表明当日是这只股票的除权日。
53、除息:除息由于公司股东分配红利,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为。
54、DR:证券代码前标上DR,表示除权除息,购买这样的股票不再享有送股派息的权利。
55、XD:证券代码前标上XD,表示股票除息,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派息的权利。
56、配股: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旨在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
57、分红配股:分红即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配股是上市公司按照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向原股东增发新股,进一步筹集资金的行为。
58、送红股: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
59、转增股本:转增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股益,但却增加了股本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
60、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在送股、配股和派息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
61、买壳上市:买壳上市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
62、大小非减持:非是指非流通股,由于股改使非流通股可以流通持股低于5%的非流通股叫小非,大于5%的叫大非。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后,他们就会抛出来套现,就叫减持。
63、估值:股票估值是使用一定的方法发现股票内在价值,并买入价值被低估的股票或卖出价值被高估的股票来获得投资收益的股票投资方法和理念。
64、价值回归:当股指或股票价格和其内在价值严重背离后,股指或股票价格降低至其内在价值的过程。
65、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6、DQ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67、K线:又称为日本线,起源于日本。K线是一条柱状的线条,由影线和实体组成。影线在实体上方的部分叫上影线,下方的部分叫下影线。实体分阳线和阴线两种,又称红(阳)线和黑(阴)线。一条K线的记录就是某一种股票一天的价格变动情况。
68、实体:当日收盘价与开盘价之差。收盘价大于开盘价叫做阳实体,收盘价小于开盘价叫做阴实体。一般情况下,出现阳实体说明买盘比较旺盛,推动股价向上攀升,出现阴实体说明卖盘踊跃,迫使股价节节走低。
69、阳线(红线):在K线图中中间的矩形长条叫实体,如果开盘价高于收盘价,则实体为阳线或红线。
70、阴线(黑线):在K线图中中间的矩形长条叫实体,如果收盘价高于开盘价,则实体为阴线或黑线。
71、上影线:在K线图中,从实体向上延伸的细线叫上影线。在阳线中,它是当日最高价与收盘价之差;在阴线中,它是当日最高价与开盘价之差。
72、下影线:在K线图中,从实体向下延伸的细线叫下影线。在阳线中,它是当日开盘价与最低价之差;在阴线中,它是当日收盘价与最低价之差。
73、趋势:就是股票价格市场运动的方向;趋势的方向有三个:上升方向;下降方向和水平方向。趋势的类型有主要趋势、次要趋势和短暂趋势三种。
74、趋势线:趋势线是用来衡量价格波动的方向的直线,由趋势线的方向可以明确地看出股价的趋势。在上升趋势中,将两个低点连成一条直线,就得到上升趋势线。在下降趋势中,将两个高点连成一条直线,就得到下降趋势线。上升趋势线起支撑作用,下降趋势线起压力作用,也就是说,上升趋势线是支撑线的一种,下降趋势线是压力线的一种。
75、支撑线:又称为抵抗线。当股价跌到某个价位附近时,股价停止下跌甚至有可能回升,这是因为多方在此买入造成的。支撑线起阻止股价继续下跌的作用。这个起着阻止股价继续下跌的价位就是支撑线所在的位置。
76、压力线:又称为阻力线。当股价上涨到某个价位附近时,股价会停止上涨,甚至回落,这是因为空方在此抛出造成的。压力线起阻止股价继续上市的作用。这个起着阻止股价继续上升的价位就是压力线所在的位置。
77、轨道线:又称通道线或管道线,是基于趋势线的一种方法。在已经得到了趋势线后,通过第一个峰和谷可以做出这条趋势线的平行线,这条平行线就是轨道线。轨道的作用是限制股价的变动范围,让它不能变得太离谱。一个轨道一旦得到确认,那么价格将在这个通道里变动。对上面的或下面的直线的突破将意味着有一个大的变化。
78、骗线:主力或大户利用市场心理,在趋势线上做手脚,使散户做出错误的决定。
79、筹码:投资人手中持有一定数量的股票。
80、多头:预期未来价格上涨,以目前价格买入一定数量的股票等价格上涨后,高价卖出,从而赚取差价利润的交易行为,特点为先买后卖的交易行为。
81、空头:预期未来行情下跌,将手中股票按目前价格卖出,待行情跌后买进,获利差价利润。其特点为先卖后买的交易行为。
82、利多:对于多头有利,能刺激股价上涨的各种因素和消息,如:银根放松,GDP增长加速等。
83、利空:对空头有利,能促使股价下跌的因素和信息,如:利率上升,经济衰退,公司经营亏损等。
84、多头陷阱(诱多):即为多头设置的陷阱,通常发生在指数或股价屡创新高,并迅速突破原来的指数区且达到新高点,随后迅速滑跌破以前的支撑位,结果使在高位买进的投资者严重被套。
85、空头陷阱(诱空):通常出现在指数或股价从高位区以高成交量跌至一个新的低点区,并造成向下突破的假象,使恐慌性抛盘涌出后迅速回升至原先的密集成交区,并向上突破原压力线,使在低点卖出者踏空。
86、跳空缺口与回补:是指相邻的两根 K线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由于突发消息的影响,或者投资者比较看好或看空时,股价在走势图上出现空白区域,这就是跳空缺口;在股价之后的走势中,将跳空的缺口补回,称之为补空。
87、反弹:在股市上,股价呈不断下跌趋势,终因股价下跌速度过快而反转回升到某一价位的调整现象称为反弹。
88、反转:股价朝原来趋势的相反方向移动分为向上反转和向下反转。
89、回档:在股市上,股价呈不断上涨趋势,终因股价上涨速度过快而反转回跌到某一价位,这一调整现象称为回档。
90、回探:股指或股票价格在缓慢上升后,趋势发生改变,缓慢下跌到前期低点区域时,即为回探。
91、盘整:股价经过一段快捷上升或下降后,遭遇阻力或支撑而呈小幅涨跌变动,做换手整理。股价在有限幅度内波动,一般是指上下5%的幅度内的波动。
92、超买:股价持续上升到一定高度,买方力量基本用尽,股价即将下跌。
93、超卖:股价持续下跌到一定低点,卖方力量基本用尽,股价即将回升。
94、吃货:指庄家在低价时暗中买进股票,叫做吃货。
95、出货:指庄家在高价时,不动声色地卖出股票,称为出货。
96、多翻空:原本看好行情的买方,看法改变,变为卖方。
97、空翻多:原本打算卖出股票的一方,看法改变,变为买方。
98、多杀多:普遍认为当天股价将上涨,于是抢多头帽子的人持多,然而股价却没有大幅上涨,无法高价卖出,等到交易快要结束时,竟相卖出,因而造成收盘时股价大幅下挫的情形。
99、满仓:手上全是股票,钱都买了股票。
100、半仓:一半股票,一半资金。
101、空仓:手上没有股票,全都卖空了。
102、斩仓:一般来说是忍痛把赔了钱的股票卖掉。
103、建仓:投资者开始买入看涨的股票。
104、补仓:把以前卖掉的股票再买回来,或许是在某只股票上再追买一些。
105、增仓:你的第一笔买入某股票称建仓;在以后的过程中继续买入称增仓。
⑸ 期货中DIF与DEA,有图表示范吗
不必要看那么多指标,看看K线和持仓量什么,主要用的看看基本面。
⑹ 期货所指的合约与日常生活中的合同是不是一回事
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订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
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条款一般包括:
(1)交易数量和单位条款。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统称“交易单位”。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小麦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麦约为27,24公斤),每张小麦期货合约都是如此。如果交易者在该交易所买进一张(也称一手)小麦期货合约,就意味着在合约到期日需买进5000蒲式耳小麦。
(2)质量和等级条款。商品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质量等级,一般采用被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商品质量等级标准。例如,由于我国黄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谷物交易所就以我国产黄豆为该交易所黄豆质量等级的标准品。
(3)交割地点条款。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厂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
(4)交割期条款。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小麦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选择交易月份进行交易。如果交易者买进7月份的合约,要么7月前平仓了结交易,要么7月份进行实物交割。
(5)最小变动价位条款。指期货交易时买卖双方报价所允许的最小受动幅度,每次报价时价格的变动必须是这个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6)每口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指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了或低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幅度。达到该幅碱则暂停该合约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小麦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为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不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20美分(每张合约为1000美元)。
(7)最后交易日条款。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除此之外,期货合约还包括交割方式、违约及违约处罚等条款。
期货上市品种,指期货合约交易的标的物,如合约所代人的玉米、铜、石油等。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丁做期货交易、在众多的实物商品中,般而言只有具备卜列属性的商品才能作为朗货合约的上市品种
一是价格波动大。只有商品的价格波动较人,意图回避价格风险的交易者匀需要利用远期价格先把价格确定下米。如果商品价格基本不变,比如.商品实行的是垄断价格或计划价格。商品经营者就没有必要利用期货交易固定价格或锁定成本。
二是供需量大。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是以商品供需双方广泛参加交易为前提的、只有现货供需量大的商品才能在大范围进行允分竞争,形成权威价格。
二是易于分级和标准化。期货合约事先规定了交割商品的质量标准,因此,期货品种必须是质量稳定的商品,否则,就难以进行标准化。
四是易于储存、运输。商品期货一般都是远期交割的商品,这就要求这些商品易于储存、不易变质,便于运输,保证期货实物交割的顺利进行。
根据交易品种,期货交易可分为两人类: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以实物商品,如玉米、小麦、铜、铝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商品期货。以金融产品,如汇率、利率、股票指数等作为期货品种的属于金融期货。金融期货品种一般不存在质量问题,交割也大都采用差价结算的现金交割方式。我国禁止金融期货交易,只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试点,上市品种主要有铜、铝、大豆、小麦和天然橡胶.
现附两种期货合约供参考。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小麦期货合约
交易单位 5000蒲武耳
最小变动价位 每蒲式耳1/4美分(每张合约12.50美元)
每日价格最大 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不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波动限制 20美分(每张合约1000美元〕,现货月份无限制
合约月份 7、9、12、3、5
交易时间 上午9:30~下午1:15(芝加哥时间),到期合约最后交易日交易截止时间为当日中午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倒数第七个营业日
交割等级 2号软红麦、2号硬红冬麦、2号黑北麦、1号北春麦,替代品种价格差距由交易所规定
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CCFE)天然橡胶合约
交易单位:每张5吨
最小变动价位:每张合约25元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每张合约价格波动不高于或不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2000元
合约月份:1、3、4、5、6、7、8、9、10、11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最后交易日: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第十个营业日
票据交换日:交割月最后营业目往回数第三个营业日
交割等级:符合GB8081一87国产一级标准橡胶(SCRS),国际标准绿皮进口3号橡胶(RSSS3)
交割地点:海口、上海、湛江、青岛、天津、昆吸
交易保证金:交易金额的5%
交易手续费:每张15元
实物交割手续费:每张100元
根据《民法通则》
合同(参考英译:agreement●bargain●contract●covenant●deal●engagement●handfast●pact●promise●signing●treaty)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对商定事件的文字形式的纪录,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自我矛盾的合同条文,双方自愿订立,没有伤及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出让方对标的物有处分权,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出于欺骗目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也就是协议,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合意。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里所说的合同是指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l)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表现在:
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
2、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当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
以下是我国的合同法
总 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二十四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
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二十八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第三十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三十一条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条 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六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十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二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
⑺ 怎么做期货客户开发
1、首先要充分了解你公司实力和优点。
2、行情网络速度和网络交易速度,这是硬道理。
3、可以的话,多了解其他公司的情况。聪明的客户总会做比较,如果问及这类问题,一无所知,人家会觉得你不是老鸟,信任度会扣分。
4、了解客户的需求,这个很重要,这是最终打动他接受你的服务的关键。
5、自身对期货的了解程度,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6、上述条件你自己觉得处于良好状态的话,不管是白撞,还是朋友介绍。你都能应付自如。
⑻ 什么是泡沫经济,什么是期货
1.什么是泡沫经济?
超出实体价值范围内的剩余价值就是泡沫经济!比如说股市!本来一家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这里包括了无形资产企业品牌价值》价值为每股9元,然后这家公司在市场上的实际价值却是到了18元,那么其余的9元就属于泡沫!同道来反映国家经济也是一样的道理!
2.什么是期货!
期货就是,比如说!你要买你兄弟家的一只狗,但是我不想现在买,我想过一年再买~那么这只狗他会长大,会吃东西,那么你本来现在买他的价格是100元一只,但是到了那个时候或许主人养的好,这只狗升值到了150元,又或者这只狗生病了只值50元~但是你现在就预付了100元,那么之后涨了你赚了,跌了你赔了!这就是你在这个时期为期1年要买的货物,就是期货!这只是比喻,真正的期货市场的涨跌缺不是小狗生病和不生病的问题,但是道理是一样的!期货市场某商品的涨跌是看其在一定时期内市场的流通量!就是供需问题,供过于求必定下跌,供不应求必定上涨!但是还有种特殊现象,就是你第一个问题--泡沫!这是怎么产生的呢,这就是国际抄家使用手上的资金,大量吸纳某样商品,导致商品在社会上供不应求,导致商品价格上涨!但是实际的,原生厂商的货物在社会上并未形成需求过大!总体的产出可以满足需求!就是因为那些抄家把货物存起来,导致价格上涨!·这就是泡沫!
具体的期货知识在这里已经很详细了!
http://ke..com/view/2348.html?wtp=tt
⑼ 一位期货股票操盘手的肺腑独白:如何用MACD做到
一位操盘手的肺腑独白:为何在“MACD底背离”时满仓进场
“牛市捂股,熊市捂钱”这是股市中流传的名言,看似简单,实则道出了投资的真理!股市的波动具有牛市与熊市交替出现的规律。牛市中的股票十个有八个会上涨,这时越是频繁换股越是享受不到大波段的上涨;而熊市中的股票则大部分会下跌,这时即使挖掘投资机会也不会太多,持币观望,捂好钱袋子才是最好的选择!
一,选股原则
(1)要选筹码集中、洗盘彻底的品种。一只个股,无论是在底部还是上涨趋势中的回调,量能萎缩到极限,就容易快速上涨,筹码集中才有利于快速拉升。如果筹码过于分散,其价格涨跌幅度也会相应缩小。
(2)要选股性活的,回避呆滞品种。一般来讲,牛市里以进攻为主的策略,意在更多更快获取收益;调整中以防御策略为主,意在减少降低风险。例如近期创业板就远强于主板,板块高速轮动也是牛市一大特征,要选顺应当前热点板块品种。
(3)要注意介入时机。同样是一只强势股,不同上涨阶段速度是不同的。在庄家吸筹阶段,介入需要安全,但上涨速度很慢,需要更多的时间成本。最高明的手法,是等主力吸筹完毕,充分洗盘结束之后,放量启动拉升时再介入,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吃最肥的一段。
(4)要找良好预期的品种。如有实质性或长期性题材或概念或重组利好或业绩预期等等,这样的个股才会具备连续拉升的理由。
二,实战图解选股技巧:
1,三线金叉
三金叉见底的市场意义为:股价在长期下跌后人气涣散,当跌无可跌时开始进入底部震荡,随着主力的逐渐建仓,股价终于开始回升。刚开始的股价上涨可能是极其缓慢的,也有可能会潜龙出水、厚积薄发,但不管怎样最终都会造成股价底部的抬高与上攻行情的雄起。当成交量继续放大推动股价上行时,5日、10日均线、5日、10日均量线以及MACD自然而然地发生黄金交叉,这是强烈的底部信号。随着股价的推高,底部买入的投资者开始有盈利,而这种强烈的赚钱示范效应将会吸引更多的场外资金介入,从而全面爆发一轮气势磅礴的多头行情。
操作原理:
1、短中期均线金叉。此金叉表明市场的平均持仓成本已朝有利于多头的方向发展,随着多头赚钱效应的不断扩大,将吸引更多的场外资金入市。
2、短中期均量线金叉。此金叉表明在下跌过程中量能先是萎缩至极致,随后场外新增资金在不断地进场,量能开始温和放大,市场人气得以进一步的恢复,从而使量价配合越来越理想,对于个股见底回升有着重要的意义。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量上涨难以长久,而均量能金叉的判定,能有效提高胜算。
3、MACD的黄金交叉。不管是DIF、MACD是在0轴之上还是在0轴之下,当DIF向上突破MACD时皆为短中期的较佳买点,只不过前者为较好的买点,而后者仅为空头暂时回补的反弹。
2,放量过头
放量过头的图形特征:
1. 股价在冲过前一头部时放出巨大的成交量,这种成交量有时是前几个交易日的几倍。
2. 放量时有时是单根巨大阳线,有时是温和放量的几根阳线,总之在冲过前头部时有成交量的配合,而一般来说,多根放量的阳线的效果比单根的阳线好。
3. 放量突破后短中期均线必须是多头排列。
放量过头的市场意义:
1. 股价要想创新高必然要冲过前一头部,常见有轻松过头和放量过头两种形式。
2. 放量过头是指庄家还没有建仓完毕,大部筹码还未被锁定,通过放巨量冲过前头部的操作可强行建仓。
3. 而放量过头的前头部是现在上升浪的底部。
4. 放量过头后,前一头部被瓦解掉,原来的阻力线变成了未来股价的支撑线。
3,斜上云天买入法
该形态由两个阶段构成,第一个阶段是小角度平滑上涨的阶段,要求股价的上涨要沿着一条小角度的斜线一字展开,越平整越好,越平整就证明和主力对股价的控制力度越强,那么后市出现主升浪的概率就大;主升浪的起点通常以放量的长阳或涨停板开始,上涨角度陡然改变,通常幅度在50%以上,多则几倍,是实现获利的最快阶段。其示意图如下:
斜上云梯可以说是逐浪上升买入法的深入,是出现频率非常高的一种形态,这种形态是一种比平台整理更为强势的整理方式。出现此形态的个股的走势,表现出上攻凌厉迅猛的风格。投资者应该对这种形态多加留意,一旦股价出现放量突破前期高点的长阳和涨停板,就要赶快加价买进或在涨停前以涨停价买进,肯定会获利丰厚。
案例:双钱股份(600623)
下图中,双钱股份开始围绕30日线震荡上行,后来站上30日线,偶尔会击穿30日线,逐渐过渡到偶尔触及30日线,最后过渡到站上20日线,到最后起飞前,沿着10日均线,最后索性踩着5日线展开大角度的飙涨之势,整个走势蔚为壮观,气势如虹。2009年8月12日,该股逆市放量上扬,然后不断涨停加长阳,仅仅22个交易日,该股就翻了3倍。这就是经典的斜云上天形态。该形态是至强无比的上涨形态,买在突破点,盈利是又快又稳的事。
4,MACD底背离买点
在价格下跌到底部的过程中,股价创新低,而MACD指标不跌反涨,这时就是底背离。
顶部和底部背离几乎可以发生在所有的技术分析指标中,MACD也不例外。股价在下跌时,MACD指标不降反而向上突破就是底部背离。指标在底部发生背离的时候,说明股价的底部即将形成,此时,交易者应该做好买股票的准备。当然,即使发生底部背离的情况,交易者也应该等到股价底部真正形成之后再买入。因为很多时候底部发生背离后,股价还会继续下跌。
如图所示,新华联(000620)在下跌趋势中,股价由7.73元下跌到最低5.13元,下跌幅度高达33%。再看MACD指标,随着股价每一次低点的出现,MACD都在不断地上涨,最终股价的底部不断下移而MACD却不断上移,这时候新华联的股价和MACD指标形成严重的背离。在背离发生的初期,只是说明底部正在形成当中,至于何时能够形成真正的底部,在底部形成之前股价还将下跌多少,都是未知数。交易者最好在股价开始上涨、MACD指标上升到0轴线上后,并且形成金叉时,买入股票。这时候可能不一定是最好的买入点,但一定是最安全的买入价位。
笔者赠言:股市绝非赌博靠运气,大家要不断总结学习,只有深刻的了解市场,才可以长期生存。要想在巧取豪夺、弱肉强食的股市中生存,没有一套盈利方法技巧和自我保护的纪律是不行的。股民需要解决困扰的趋势、资金、买卖点,识别庄家动向和主力资金流向, 毕竟炒股的钱都是自己的血汗钱,多学习一些操盘技巧才不容易在A股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