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的组织形式是( )。
正确答案:D
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⑵ 证券交易所有哪些组织形式
在我国有四个证券交易所:
①上海证券交易所
②深圳证券交易所,
③香港交易所,
④台湾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会员制、公司制种。
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在法律上又分为法人与非法人会员制交易所两种。
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交易所为非盈利性质的组织。非法人的证券交易所由各证券商自愿结组成,类似协会的性质,加人证券交易所的单位或经纪人即为其会员。
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会员单位共同负担交易所的费用。这类证券交易所只允许具有会员身份证券商的经纪人进人交易现场,参加各种证券买卖,是必不可少的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优点: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由会员一单位共同经营,会员单位采取自我管理,严格执行法规、纪律,抑制不法行为谋取私利,保护公众利益,会员单位在交易所内交易的佣金及交易费用等一般比较低,能够有效地吸引大量证券买卖在交易所内进行,相应地减少了许多场外交易,黑市交易。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缺点:
会员单位参与证券买实,相互之间谋合联手交易,就很难避免一些在法律范畴内的不公平性;会员单位在证券交易中,容易形成垄断性,影晌公平竞争的环境。
公司制交易所是由投资者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提供交易场地、设施及相应管理服务人员,在政府及其他主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下,吸引各类证券商或经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交易所则收取证券成交的手续费,是要特别注意注意的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会员制与公司制交易所的本质区别是: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盈利为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会员制交易所则是非盈利性质的。经营证券交易所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所证券买卖。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关为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选任董事组成董事会,并在股东中选聘其经营监察人,随时监督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以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主要优点是:公司本身不直接参与证券买卖,而且任何股东及其职员都不能担任交易所的中介人员。这样,可使交易所在证券买卖中保持中立地位,有效地保持证券交易的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缺点: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盈利性质决定了其主要目的是尽可能多地抽取佣金,而在其场内交易的双方经纪人或证券商都想尽量减少付出佣金。这种对立可能会人为地造成证券投机或者在买卖中搞虚假行为,扰乱证券市场的公正交易,也可能私下议定成交,进行场外交易。
目前,我国成立的证券交易所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组织机构均为会员制性质的,并且都是非盈利性质的事业法人。其宗旨是不断完善证券交易制度,加强证券市场的有效管理,促进我国证券事业的发展,同时维护国家、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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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金融交易主要有哪些组织方式并举例说明。
金融交易主要有三种组织方式:交易所交易方式、柜台交易方式和电信网络交易方式。
1、证券交易所交易
证券交易所是拥有固定设施、会员和管理机构的交易场所,该场所为已上市证券买卖双方提供竞价场所和各种服务,但证券交易所本身不买卖证券,其主要功能是促成买卖双方的交易。证券交易所有着完备的组织章程和管理细则,它所吸收的会员有严格的限制条件,每位会员在所内有各自的席位,只有会员才有权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
2、柜台交易
柜台交易也称店头交易。与证券交易所不同,柜台交易是通过证券公司所设立的专门柜台以证券公司为中介进行的证券直接买卖,它是一种松散的市场交易组织形式,在这里交易的证券主要是不具备上市条件或不愿意上市的证券。
3、电信网络交易
犯罪分子制作与一些银行官网相似的“钓鱼”网页,盗取网银信息后将帐户现金取走。防骗对策是在登录银行网页时务必检查是否是该银行的官网,同时要管好自己的网银证书,避免在公用计算机上进行网上交易。
(3)期货交易所两种组织形式扩展阅读:
证券交易主要以交易所交易为主
顾客买卖证券必须通过经纪人代为办理,经纪人接受顾客的买卖委托后,通过电话和网络与交易大厅内的会员联系,再由双方会员通过拍卖形式促成这笔交易。一般由持有卖出委托的会员先开价,再由持有买进委托的会员还价,通过公开竞价决定最终的成交价格,交易达成后再告知客户何时交割。
实际上,证券交易所就是一个拍卖市场。目前,我国建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通过柜台或委托经纪人代理买进或卖出相关的证券,也就是说买卖双方都分别同证券公司进行交易,证券的买与卖是分别进行的。
最终价格的确定不是买卖双方直接竞价的结果,而是由证券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供求关系自行确定的。一般证券公司报出的买入价格会低于卖出价格,之间的价差即证券公司的利润。
⑷ 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A会员制
⑸ 期货结算机构的组织形式
期货结算机构的组织形式:
1、作为交易所的内部机构而存在,如CME的结算机构。
2、附属于某交易所的相对独立的结算机构,如美国国际结算公司。
3、由多家交易所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出资组成全国性的结算公司,如英国的国际商品结算公司。
⑹ 我国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哪一年成立
上海期货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三个都是会员制。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于2006年9月8日),是公司制,由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
⑺ 期货结算的组织形式
期货结算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独立于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公司,如伦敦结算所(LondonClcaringHouse)同时为伦敦的三家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结算;另一种是交易所内设的结算部门,如日本、美国等国期货交易所都设有自己的结算部门(以下统称“结算机构”)。我国采用的是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的形式。独立的结算所与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结算所在履约担保、控制和承担结算风险方面,独立于交易所之外,交易所内部结算机构则全部集中在交易所。独立的结算所一般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交易所共同参股,相对于由交易所独自承担风险,风险比较分散。
⑻ 证券交易所有哪两种组织形式
一种是会员制,一种是公司制。
1、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由证券公司等证券商组成,只有取得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之后,证券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参加交易。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强调自治自律,自我管理,会员向证券交易所承担的责任仅以缴纳会费为限。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收取的费用较低,证券商和投资者的负担相应地也较轻。在发生交易纠纷时,证券交易所不负赔偿责任,由会员和买卖双方自己解决。
2、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由银行、证券公司等作为股东组成,其组织结构和有关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均以公司法的规定为准。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证券商的负担较重,而且因其主要收入来自成交额佣金,为增加证券交易所自身的利益可能会人为制造证券投机行为,或者推波助澜,扰乱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