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货公司员工亲属能做法人居间的股东吗
公司公署的做法,区间股东是股东吗?他也不是股东都不重要
㈡ 什么是期货居间人,期货居间人违规操作的法律责任
期货居间人,在法律上理解,就是为投资者或期货公司介绍订约或提供订约机会的个人或法人。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资者与期货公司订立经纪合同时起媒介作用。
自然人居间人
自然人居间人不隶属于任何机构,应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居间业务,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并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等行为产生一切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
(1)违约责任。自然人居间人违反其与期货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中的有关内容,应当向期货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公司由于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害。
(2)侵权责任。当自然人居间人从事以下违规行为时,应承担侵权责任:
①客户由于自然人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做出虚假陈述而形成错误判断,并基于该错误判断从事开户或交易等行为并遭受损失的,自然人居间人应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自然人居间人从事除单纯居间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代理等),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超越资格限定业务范围执业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具有代理交易资格的居间人,在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时,违反诚信、谨慎、勤奋、为客户利益等原则,而给客户利益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
自然人居间人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对其资格管理、监管要求及执业准则等方面的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证监会应对自然人居间人进行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
若自然人居间人的违法行为已触犯到刑法有关规定,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机构居间人
机构居间人法律责任可参考自然人居间人,但应存在如下区别:
1、在民事责任方面。须明确机构居间人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可归责于机构,以及赔偿与追偿方面的细节问题。
2、在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方面,应根据机构居间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明确何时采取单罚(只追究机构或工作人员的责任),何时应采取双罚(同时追究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㈢ 证监局对于期货公司无证员工和未签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开发客户的行为是何处罚
参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3月6日 国务院令第489号)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条第十二项之规定:
期货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
(一)接受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
(二)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办理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所列事项的;
(四)违反规定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的;
(五)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的;
(六)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的;
(七)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送有关文件、资料的;
(九)交易软件、结算软件不符合期货公司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的要求的;
(十)不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的;
(十一)伪造、涂改或者不按照规定保存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
(十二)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的;
(十三)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期货业务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
(十四)进行混码交易的;
(十五)拒绝或者妨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
(十六)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期货公司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职资格、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期货公司之外的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有本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五)项、第(十六)项所列行为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㈣ 期货公司和期货居间人是如何吃客户的亏损
首先说明一点,正规的期货公司 是没有头寸的---客户交易盈亏都是真是发生的,没有黑幕,更没有庄家。
其次,期货公司和期货居间人赚取的是佣金,这都是国家准许的,其佣金收的多少是有标准的(证监会都有相关规定)
再次,客户在做期货时,都是自己操作,对手都是其他交易者,赚与赔主要靠个人判断,没有黑幕哦
正规期货公司--证监会监管---交易费在合理的范围内
㈤ 期货公司扣除的居间费用中的风险金5%是否会返还
期货公司扣除的居间费用中的风险金5%不会返还.
㈥ 大家好,请问期货居间公司是合法的吗
期货居间是合法的,在居间公司做业务跟在期货公司做业务是一样的,不如直接在期货公司做业务好了,更有保障,除了工资提成,还有其他的福利。
㈦ 期货市场中,当居间人有风险吗
作为期货市场居间人的风险不在于金融市场的波动,而在于你与双方合作的沟通和协商,前提条件是你介绍的合作双方都是正规合法的主体,另外要有合法规范的合同作为依据才能最大程度避免你自身的风险。一般居间人只收取约定的费用,而不承担投资的风险。
㈧ 期货居间问题
1.目前证监会正对期货公司进行分类监管,期货公司一般都会谨慎处理所有事情,因为一点事情都可能影响到分类,甚至影响到期货公司的存亡。你说的A公司就是严格了名章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证监会要求居间人需要头像和基本信息在营业场所公示,各省市证监局去年对期货公司进行了全面审查。公司公章收回总部管理也是正常的。相对来看还是A公司更正规些。不过也不排除B公司本身就有你的影像资料,并且公章还未上缴。这也不能说人家不正规。只要到时候给你返佣就行,我感觉没什么风险。
2.这个功能需要期货公司和软件商沟通购买的,我用的金仕达软件开通了止损止赢功能。
㈨ 期货公司签订居间人合同,不给底薪是否违法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你们等同于未签订合同的情况。
在合同中必须出现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并且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无底薪的规定是明显违法的。
你可以在随时离职,并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度为劳动者工作至今双倍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