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对期货波动有限制吗有相关法律政策吗
每个品种都有当日涨跌幅的,这个都是交易所品种上市法规中明确规定的
『贰』 现在中国人民银行对成立从事外汇、期货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公司是什么政策啊请大虾指点。
从明年开始,支付行业必须注册一个亿,而且必须一到二年蠃利的
在2010.9.1后申请此类的公司,批下来比较慢,耐心等待.加油,.
『叁』 现在国家有什么宏观政策
货币:政策有望“前紧后松”政策工具组合灵活
楼市:调控持续发力 房价回调动能加大
物价:权重“重组”让CPI更具指导意义
红币:人民币国际化提速“红币”将深度崛起
产业:新兴产业进入实质推动阶段
分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酝酿破题
债券:市场合并新年有望实现政策突破
股市:政策力度节奏左右A股震荡上行节奏
能源:价格上涨空间大 税收杠杆至关重要
银行:增长回归稳健 调控加大风险
『肆』 现在国家对期货有什么好的政策吗拜托各位大神
第一课:A股应该设立做空机制 牛云山表示,中国股市是一个单边市场,市场参与者只有低买高卖才可以挣钱,下跌是不可能产生利润的。正因为如此,中国的股市一直是熊长牛短。当散户投资者进入股票市场的时候,市场往往已经处于高位,甚至价格已经出现泡沫。泡沫积累过多,必然严重背离基本面,那么就会出现调整。而散户投资者由于缺乏正确的投资理念和止损意识,往往处于长期被套的状态。 A股市场原来是一个全封闭的市场,与境外市场联系不大,但随着H股的回归,A股市场和境外市场就出现了传导效应,有的股票A股和H股股价会相差一倍,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正常的情况下溢价在20%至30%是合理的,因此在香港股市出现连续调整的时候,A股市场不可能独善其身。 实际上,股市的这次调整与股指期货的迟迟不能推出有一定关系。很多机构都以为去年年底会推出股指期货,所以在此前大力收集蓝筹股筹码,机构对蓝筹股的青睐导致了蓝筹股的大幅上涨。但股指期货迟迟没有推出,周边的经济环境恶化,美国次贷危机、通胀压力都来了,在风险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基金等机构必然要降低仓位,由于机构没有做空的工具,一旦减仓,必然会使其净值受到影响,那么基民就会赎回基金,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所以A股必然要经历一次深幅调整。因此此次回调,A股没有做空机制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 第二课:把沪深300当成一只“大股票” 股指期货是一种很好的对冲工具,有了股指期货,股票市场下跌,市场的参与者也可以赚到钱。牛云山解释说,股指期货并不复杂,以沪深300指数合约为例,它是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股指期货投资者可以把沪深300当成一只“大股票”,对于投资者来说,这省去了选股的麻烦,只要判断好基本面,就有获利的机会。不像股市,即使对大盘走势判断正确,但因为选股没选好,也会出现赚了指数不赚钱的情况,且股指期货具有做空机制,涨跌都可以赚钱。除了免去选股的麻烦,股指期货还有以小博大功能,可以双向买卖、T+0交易。当然,股指期货也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尤其是保证金的杠杆制度,将收杠杆制度,将收益和风险都放大了9倍。“所以,成功的投资者在期货实战头寸上投入的资金比例一般不会超过全部可用资金的40%,一般来说20%至30%是比较安全的。”牛云山表示。 在期货市场上,真正赚钱的是那些严格遵守纪律的人。这些人之所以赚钱,就在于他们坚持了理性不盲目、见好就收不贪婪的原则。之前很多做黄金期货的投资者都赔了钱,就是因为他们“满仓”操作,没有严格遵守止损的纪律,最后因为损失不断增加,出现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 第三课:不能用炒股的方式做期货 期货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和投资产品,其交易规则、交易技巧和股票现货有很大的不同,本身也蕴含着巨大风险,需要有一个熟悉、了解的过程。 牛云山告诉投资者,做期货,首先要记住“顺势而为,严格止损”,如果做不到顺势交易,投资者必然亏损,不能用赌的心态来做期货,而是利用市场趋势的惯性来操作。最简单的判断趋势的方法就是在移动平均线之上做多,在移动平均线之下做空,这就是顺“市”而为。如果逆市做期货,最终会出现很大亏损的。 另外,期货投资者还应有止损的概念,否则最好不要进入期市。股票投资者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是被套后不果断止损,从而给了自己一个理由把短线变成长线,这么做期货九成以上都会亏损。 期货投资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关注国内外政治、经济等领域的重大事件。每次重大事件的背后都有赚大钱的机会。比如,受今年春节前我国大范围雪灾的影响,白糖等期货品种就启动了一波赚钱行情;受美元持续走软、国际原油价格走高等因素影响,最近黄金价格一路上扬,黄金期货也“水涨船高”。 第四课:主观分析行情是误区 牛云山还提醒投资者,做期货不要主观分析第二天的行情走势。短线交易中,即使你分析对了行情,也不一定能踏准赚钱的节奏,还不如严格按技术指标操作———出现买点就买进,出现卖点就卖出。 做好交易计划是很必要的,要严格按计划办事。散户投资者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是,“一次被套后,短线变长线,随意改变交易计划,巨亏噩梦就开始了”。 新入市的投资者一定要坚持日内交易、短线操作。这就大幅度降低了期货投资中的不可控风险。而且从当前的期货市场看,每个期货品种日内的短线波动幅度都不小,短线交易一样可以赚钱。 熟练掌握几个得心应手的技术工具,并反复将其用熟练,就足以赚钱了。不熟悉而乱用指标,恰恰是多数期民吃亏的原因。 期货交易,最重要的就是心态,在期市上你总是想赢怕输,最终的结果就是一个字———输。 严格遵守纪律、良好的心态加上必要的技术分析,才能使得投资者在期货交易中加强抗风险和盈利的能力。
『伍』 现在国家对期货有什么好的政策吗
朋友好…
期货本身保证金就很低约08-15所以是很低,加上近期又降保证金了!!期货所用的资金是股票的十分之一,相对来说更好更有利!纯参考,个人意见!国外 期货交易,比股票量大哦!低费用!高收益!
『陆』 国都期货:期货公司如何服务实体经济
近年来,中国实体经济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逐步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加工中心和制造基地,也成为全球大宗商品重要的生产国和消费国,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国内期货市场的历史性发展。目前,中国已推出期货交易品种26个,2010年期货市场成交金额突破300亿,2010年中国还跃升成为全球最大的商品期货市场。而在全球化进程加快以及近年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剧烈变化的大背景下,期货市场对实体经济企业“规避市场风险功能”的作用也日益显现,国内政策面也开始明确“鼓励生产经营者运用期货交易机制规避市场风险”,引导实体经济企业正确认识、合理运用期货市场。倡导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产业发展作用的发挥对期货市场的中介机构――期货公司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认为研发服务模式创新能力是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核心,而研发服务团队培养则是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延续性的保障。
一、 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适应实体企业客户需求
传统的期货公司研发产品或者服务大多集中在资讯产品、品种行情研判、以及客户交易指导,行业服务一直呈现同质化的特征,同质化也导致期货行业陷入手续费竞争的困境。但对于实体经济产业链客户而言,由于企业面临的风险敞口不一样,企业参与期货市场模式及对服务的需求也呈现多元化特征,期货公司只有针对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寻求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提供差异化服务,才能有效服务于实体经济企业。
1、 期货交易贴身式服务向倡导现货经营模式创新延伸
作为期货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稳定的交易跑道是期货公司责无旁贷的职责,同时,期货公司还必须能够为产业客户提供包括协助制定企业内控制度、套期保值方案制定、套期保值头寸申请、协助交割等环节的服务,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后者。
对于产业企业而言,期货市场是企业规避风险的风险管理工具,现货经营才是根本。因此,期货公司为企业提供服务,无论是协助制定参与期货交易的制度还是策略的制定都必须与企业的现行管理体系以及现货经营管理保持协调。首先,在协助企业制定参与期货内控制度方,期货公司应对企业管理体系进行充分的了解,保证期货内控制度与企业运营管理的协调性,在企业运营管理框架下制定期货交易内控制度,并引导企业建立参与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长效机制;其次,由于实体企业生产运营中购销模式、定价模式、库存管理水平、现金流情况千差万别,企业面临的风险敞口和风险承受能力也存在差异,期货公司为实体企业制定套期保值方案时,仅依靠简单的市场分析和套期保值基本原理提供的模板式套保方案基本无法满足企业需求,必须尽量与企业进行沟通,给企业灌输期现货结合的风险管理理念,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制定真正符合企业个性需求的套保方案;对于企业的投机需求,引导企业做好资金管理及相应的风控措施;此外,期货公司在套保申请及交割的流程性服务方面,不仅要充分解读交易所交割相关规则、熟悉各流程操作细节,还要对交割品种、质量、交割库库容情况、物流条件、物流成本、出入库状况等各种细节都要做到了然于胸,同时结合企业经营的产品情况、物流条件、物流成本等实际状况、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贴身服务;最后,期货公司在为实体经济服务时尝试引导企业利用期货创新企业产品的定价机制,结合期货市场走势改善现货购销以及库存管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对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2、 品种研发产品服务进一步细化,风险管理方案更加多元化
近几年,随着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的不断优化,期货公司根据投资交易者、套利交易者以及套期保值交易者的不同需求,研发服务产品也开始呈现产品细分的趋势。针对产业链客户的服务,期货公司不能单方面猜测客户的需求,而应该与产业客户及时沟通需求以及对研发服务产品的反馈信息。
就产业客户的需求层次而言,首先,与产业链相关品种的期货品种研发报告应该只是最基础的日常服务。其二,受经济全球化影响,各种类型的企业都不可避免受宏观经济周期性的影响,尤其是2008年暴发全球性金融危机会后,企业对宏观经济的关注程度明显提高,对宏观经济深度分析报告的需求也增强。其三,尽管单个企业对本行业较为了解,但对于各行业市场之间的联动性以及行业变化的新动态缺乏全局性的认识,因此,为产业客户提供某一具体品种或者产业链的风险管理方案时,期货公司应该将套期保值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延展。例如我们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现货经营的品种结合情况,为客户提供工业品和农产品相组合的套保策略。最后,期货公司还可以为产业客户提供产业链的数据库信息服务,除了常规的产量、进出口数据外,为客户制定行业的深度数据产品,成为企业的数据资源库。
3、 依托股东背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实际上,实体经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并非只局限于受价格因素影响的市场风险,期货公司可以依托公司及股东背景资源,在服务实体经济企业范围上进一步延伸。
例如,目前,银行信贷资金仍是中国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而中小企业即使能够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授信额度也相对有限,融资难导致的资金紧张和资金成本过高一直困扰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期货公司可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或开展新的金融创新业务,为实体经济企业开拓了新的融资渠道。2008年下半年,国都期货就开始与兴业银行(601166,股吧)洽谈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合作,尝试为客户提供创新金融服务。同年,我们还依托股东的信托背景,以第三方担保的方式,在2天内完成2亿元信托自有资金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为企业解决了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实际问题。
『柒』 期货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已经2012年5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序开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工作,规范试点期间资产管理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期货公司接受单一客户或者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委托,根据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 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的原则,恪守职责、谨慎勤勉,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客户,防范利益冲突,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维护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
客户应当独立承担投资风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根据自身职责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实施自律管理。
期货交易所根据自身职责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测监控。
第二章 业务试点资格
第六条 期货公司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
(一)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二)申请日前6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三)近两次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均不低于B类B级;
(四)近3年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五)近1年不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监管措施的情形;
(六)具有可行的资产管理业务实施方案;
(七)具有5年以上期货、证券或者基金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或者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等证券从业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八)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和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设施;
(九)具有完备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
(十)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期货公司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申请书;
(二)资产管理业务实施方案,其内容应当包括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的定位、主要投资策略、业务发展规划、防范利益冲突的制度安排等;
(三)股东会关于期货公司申请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的决议文件;
(四)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五)申请日前6个月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
(六)近3年的期货公司合规经营情况说明;
(七)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文本,其内容应当包括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交易监控、防范利益冲突、合规检查等;
(八)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简历、相关任职资格和从业资格证明,以及公司出具的诚信合规证明材料;
(九)有关经营场地和设施的情况说明;
(十)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申请日在下半年的,还应当提供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十一)律师事务所就期货公司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的条件,以及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未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的期货公司,不得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第三章 业务规范
第九条 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应当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单一客户的起始委托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期货公司可以提高起始委托资产要求。
第十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作为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
期货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及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父母、子女成为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的,应当自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在本公司网站上披露其关联关系或者亲属关系。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资产管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承担资产管理受托责任。
期货公司应当勤勉、专业、合规地为客户制定和执行资产管理投资策略,按照合同约定管理委托资产,控制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 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
(一)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二)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超出前款规定的范围,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十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保持客户委托资产与期货公司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期货类品种的,期货公司与客户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有关规定管理和存取委托资产。
期货公司与第三方发生债务纠纷、期货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委托资产不得用于清偿期货公司债务,且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十四条 期货公司不得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公开媒体向公众推广、宣传资产管理业务或者招揽客户。
期货公司不得公开宣传资产管理业务的预期收益,不得以夸大资产管理业绩等方式欺诈客户。
第十五条 客户应当以真实身份委托期货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向公众集资。
客户应当对委托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进行书面承诺。
第十六条 期货公司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说明和解释有关资产管理投资策略和合同条款,并将风险揭示书交客户当面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七条 客户应当对市场及产品风险具有适当的认识,主动了解资产管理投资策略的风险收益特征,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自我评估。
期货公司应当对客户适当性进行审慎评估。
第十八条 资产管理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由客户自行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承诺或者担保委托资产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担损失。
期货公司使用的客户承诺书、风险揭示书、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应当包括中期协制定的合同必备条款,并及时报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期货类品种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市场开户管理规定为客户开立或者撤销所管理的账户(以下简称期货资产管理账户),申请或者注销交易编码,对期货资产管理账户及其交易编码进行单独标识、单独管理。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非期货类品种的,期货公司应当遵守相关市场的开户规定,开立或者撤销用于资产管理的联名账户及其他账户。期货公司应当自开立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监控中心备案。
开户备案前,期货公司不得开展资产管理交易活动。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与客户明确约定委托期限、追加或者提取委托资产的方式和时间等。
第二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当每日向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系统提供客户委托资产的盈亏、净值信息。
期货公司和监控中心应当保障客户能够及时查询委托资产的盈亏、净值信息。
第二十二条 期货公司可以与客户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并可以约定基于资产管理业绩收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明确约定风险提示机制,期货公司要根据委托资产的亏损情况及时向客户提示风险。
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明确约定,委托期间委托资产亏损达到起始委托资产一定比例时。
第二十四条 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发生变更投资经理等可能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项时,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及时告知客户,客户有权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二十五条 当客户委托资产发生权属变更等重大情形,可能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期货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二十六条 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资产管理委托终止的具体事由、后续事宜处理、责任承担等相关事项。
资产管理委托终止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下列手续:
(一)及时结清相关费用,将剩余委托资产返还给客户;
(二)及时撤销期货资产管理账户;
(三)及时撤销非期货类投资账户。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管理业务的交易监控,防范业务风险,确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八条 期货公司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集中管理,其人员、业务、场地应当与其他业务部门相互独立,并建立业务隔离墙制度。
第二十九条 期货公司应当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人员管理和业务操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和奖惩机制,强化投资经理及相关资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
第三十条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交易执行、风险控制等岗位必须相互独立,并配备专职业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期货公司应当将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交易执行和风险控制等岗位的业务人员及其变动情况,自人员到岗或者变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当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制度,对期货资产管理账户日常交易情况和非期货类投资账户进行风险识别、监测,及时执行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应当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监控制度,对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与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账户之间、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间进行的可疑交易或者不公平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资产管理投资策略及其执行情况、持仓头寸及其比例进行监控,并于月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监控中心报告。
第三十三条 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人员不得以获取佣金、转移收益或者亏损等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账户之间进行不公平交易,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期货公司应当对不同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与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账户之间、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间同日同向交易、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和分析,防止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期货公司应当严格禁止不同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与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账户之间、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间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第三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公司总经理和首席风险官报告:
(一)资产管理业务被交易所调查或者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权机关调查;
(二)客户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三)其他可能影响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和客户权益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负责监督资产管理业务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性定期检查,并依法履行督促整改和报告义务。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应当包括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及其检查情况。
第三十七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期货公司信息公示有关要求,在中期协网站上对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从业人员、主要投资策略、投资方向及其风险特征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章 账户监测监控
第三十八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规定向监控中心报送期货资产管理账户的数据信息。
期货公司应当每日向监控中心报送非期货类投资账户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第三十九条 期货公司期货资产管理账户应当遵守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第四十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对期货公司的期货资产管理账户及其交易编码进行重点监控,发现期货资产管理账户违法违规交易的,应当按照职责及时处置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四十一条 监控中心应当对期货公司的期货资产管理账户及其交易编码进行重点监测监控,发现期货资产管理账户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四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发现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法违规或者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对期货公司进行核查或者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有关核查结果和监管措施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其净资本应当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十四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于月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资产管理业务月度报告。
期货公司应当于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上一年度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定期报告应当由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和总经理签字。
第四十五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年限和要求,妥善保存有关资产管理业务的实施方案、投资策略、客户承诺书、风险揭示书、合同、财务、交易记录、监控记录等业务材料和信息。
第四十六条 资产管理业务提前终止、被交易所调查或者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期货公司应当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第四十八条 期货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风险隐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更换有关责任人员等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四十九条 期货公司限期未能完成整改或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其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
(一)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规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
(三)超出本办法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四)其他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形。
前款规定情形消除并经检查验收后,期货公司可以继续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
第五十条 期货公司或者其业务人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撤销其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并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等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在公开媒体上向公众推广、宣传资产管理业务或者招揽客户;
(二)以夸大资产管理业绩等方式欺诈客户;
(三)接受单一客户的起始委托资产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四)明知客户资金来自违规集资,仍接受其委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五)接受未对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进行书面承诺的客户的委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六)向客户承诺或者担保委托资产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担损失;
(七)以获取佣金、转移收益或者亏损等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账户之间进行不公平交易;
(八)占用、挪用客户委托资产;
(九)以自有资产或者假借他人名义违规参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十)报送或者提供虚假账户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称期货公司接受特定多个客户的委托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第五十二条 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非期货类品种的,应当遵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要求。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捌』 现今国家对期货市场的政策是怎样的
从市场的发展来看国家肯定会保护期货市场的发展,因为很多的生产商和经营商需要期货市场的发展,从国际形势来看,我国要想在很多商品上取得定价权也需要保护期货市场的发展。
而且2007年国务院以及证监会通过并颁布了期货交易法律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玖』 中国对大豆,和豆油期货有哪些宏观经济政策
大豆、豆油,不论是现货、期货,都已经放开或市场化了,国家不参与具体经营。宏观上最多是关心长期价格走势与进口总量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