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待遇怎么样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待遇很不错,福利很好,比大多数银行还要好。期货交易所的门槛也比较高,有不少硕士学历以上的人才。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2011年净利润接近100亿,总员工不到500。可以算算人均利润。交易所在员工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用车补贴,饭堂方面有超多的隐形工资,总体而言能进入交易所那是非常好的机会。
(1)上海期货交易所可以打击美元扩展阅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相关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规,交易所建立了交易运作和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交易所拥有适用可靠的计算机交易系统,通过高容量光纤及数据专线、双向卫星、三所联网等通讯手段确保前台和远程交易的实时和安全可靠。同时,通过中心数据库实现结算、资金、交割、异地交割仓库、风险监控等系统数据的实时同步传送和交换。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通过指定的结算银行每天对会员的交易进行集中清算,会员负责对其客户交易进行清算。
交易所实行实物交割履约制度,合约到期须在规定期限内,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交割双方提供相关服务。客户交割须通过会员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上海期货交易所
2. 上海期货交易所
交易所都支持市价和限价单
3. 海外称中国用人民币买原油对美元影响是什么
中国正在为用人民币、而非美元支付结算进口石油进行前期准备工作,这是北京为建立自己的国际货币而努力的一个关键进展。“即使将部分国际石油贸易用人民币结算,其潜在影响将是巨大的。”报道称,受该消息和中国降低增值税率影响,3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9月的原油价格上涨3%。
近期,中国开始修改与沙特阿拉伯之间的原油贸易协议条款。其中,中国正在考虑拿出一项在与沙特阿拉伯原油贸易中以人民币支付的方案。分析师认为,这个人民币国际化方案会对美元在国际货币市场中的强势地位产生直接威胁。
如果中国与沙特阿拉伯之间建成人民币换美元的贸易系统,这将意味着石油美元的国际格局将进一步被削弱。从1974年以来,石油以美元结算的系统就统治了整个全球金融系统。
简而言之,石油美元系统的影响力正在逐步减弱的主要原因是,美元作为全球范围内广泛使用的储备货币的国际影响力正在下滑。这种现象就和当年英镑在全球货币市场的地位随着大英帝国国力衰弱而式微一样。美元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影响力衰退的过程可能会持续非常长的时间,这一次中国拿人民币直接购买石油的贸易结算系统将加速美元衰落的速度。
如果沙特阿拉伯开始接受以人民币购买美元的贸易协议,石油美元的国际贸易系统将逐步开始瓦解。未来,人民币结算原油的国际贸易系统将彻底颠覆全球能源市场的格局。
4. 上海期货交易所跟中国中期有关系吗
期货李三:上海期货交易所属于交易所 中国中期属于期货公司 期货公司必须挂靠在某个交易所下面才可以营业 亲 明白吗
5. 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外盘吗
肯定是没有的呀
上海期货交易所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交易所
是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商品期货交易所
所以是没有外盘的
6. 上海期货交易所最近发生的关于黄金的新闻事件
就是投资者钱取不出来了,他的作案模式就是有固定的收益,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广大网友,金融投资都是收益根风险并存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记住马云的一句话:经常受骗,不是因为别人太狡猾,而是自己太贪!,严肃的告诉你,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纯手打,望采纳,谢谢!
7. 上海期货交易所问题
楼上正解,其实这些东西都是一个心理因素而已
8. 上海期货交易所原油期货是以美元还是人民币结算
国内期货交易市场全部是人民币结算,只有外盘才是美元结算。
9.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相关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规,交易所建立了交易运作和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交易所拥有适用可靠的计算机交易系统,通过高容量光纤及数据专线、双向卫星、三所联网等通讯手段确保前台和远程交易的实时和安全可靠。同时,通过中心数据库实现结算、资金、交割、异地交割仓库、风险监控等系统数据的实时同步传送和交换。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通过指定的结算银行每天对会员的交易进行集中清算,会员负责对其客户交易进行清算。
交易所实行实物交割履约制度,合约到期须在规定期限内,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交割双方提供相关服务。客户交割须通过会员办理。
交易所坚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宗旨,制订、实施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监控机制,保证市场规范有序地运行。
交易所通过建立的卫星广播网和公共电讯网,将实时交易行情经授权的国内外信息资讯机构进行同步信息发布。通过实时行情短信播报服务系统和电话语音报价服务系统,向市场提供动态交易行情咨询服务。交易所通过自建的网站及时规范地向市场发布交易、交割、持仓、库存等各类统计数据资料及相关信息。
交易所还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电话咨询交流、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开展各种形式的对外交流等形式,向会员、投资者及社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
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健康运行,遏制过度交易,打击期货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进行监控,发现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有权对相关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或者客户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三条 会员应当切实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得纵容、诱导、怂恿、支持客户进行异常交易。
第四条 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接受交易所监管及会员对其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管理,自觉规范交易行为。
第五条 期货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一)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大量或多次进行自买自卖;
(二)一组关联账户内关联客户之间大量或多次进行相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三) 日内出现频繁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误导其他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
(四) 日内出现大量或多次大额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误导其他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
(五)一组关联账户内关联客户合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
(六) 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情形。
第六条 会员应当密切关注客户的交易行为,积极防范客户在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行为,引导客户理性、合规参与期货交易。
会员发现客户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本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提醒、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第七条 因客户出现本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交易所视情况对会员可以采取电话提示、约见谈话、现场调查、下发监管警示函、监管意见函、向中国证监会提请分类监管扣分等监管措施。
第八条 客户出现本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交易所可以采取要求报告情况、列入交易所重点监管名单、约见谈话、限期平仓、限制开仓、强行平仓等措施。被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客户,交易所将向市场公告。
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交易所提请中国证监会进行立案调查。
第九条 交易所对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客户采取有关监管措施或做出相关书面决定的,通过客户所在会员向客户发出。会员应当及时与相关客户取得联系,告知交易所的相关监管措施和书面决定,保留有关证据,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客户交易行为。
第十条 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责令其整改,并按照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可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请分类监管扣分。
(一) 未及时、准确地向客户传达、送达交易所有关监管措施或者书面决定;
(二) 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客户异常交易行为;
(三)未按照交易所要求尽责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协助调查或者存在故意拖延、隐瞒和遗漏等行为;
(四)纵容、诱导、怂恿、支持客户进行异常交易。
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自2010年11月2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