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谁说一下做市商和期货公司的差别,和纸黄金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期货和市商都是保证金的市场,有杠杠和门槛,收益和风险偏高,纸黄金是无保证金交易,缺点是手续费高。
㈡ 如何申请期权做市商
首先先看一下啥是做市商。
一个合约品种刚上来的时候是很不活跃的,有的时候可能一天都没有交易,一般国际上主流的做法是引入做市商机制,由做市商在市场上提供双边报价,做市商主要的任务就是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做市商主要的利润来源是买卖价差。就拿某一个具体合约来说,我需要提供这个合约的买卖报价,即bid,ask双边报价,如果在某一个瞬间刚好都成交了,那么你就刚好赚了一个价差ask-bid,这个spread 就是你的盈利。理想情况下做市交易一般不会持有方向性头村,不赌delta,不赌波动率,就像开赌场一样,天天坐着叼着雪茄数着这些spread就行了,当然这是理想的情况,现实是:
交易很不活跃,这个spread也没那么好赚,成交多了你需要去对冲风险,这个风险管理也是个精细活,今天可能亏在波动率上,明天可能亏在基差上,当然也有很多时候怎么亏得都不知道。
实际上也有很多做市商不是风险中性的,毕竟市场不活跃交易所给钱也不多的时候自己还是要养家糊口的,有些就可能去赌波动率,有些想去收割theta(当然能不能收割到那是后话),高端一点的可能去搞一些策略,当然也有一些“聪明人”琢磨起了歪魔邪道,比如去对敲,这个初期为了争夺排名以及奖励可能有人会做。
所以这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做市业务是一个复杂业务,不是你找一两个牛逼的交易员就行的,首先需要你有一个成熟稳定的做市系统,除了系统,还需要期货公司足够的支持,包括交易席位的资源,柜台系统的运维,交易专线的搭建等,目的是保证做市系统的稳定和速度。
同时,做市业务对细节也要求的无比严格。细节主要分两块:技术细节和交易细节。
技术上面需要深耕的地方很多,做市交易本质上就是高频交易,需要系统有较快的报撤单速度,能够优化可能产生的流控问题,系统延迟也是致命的,它可能让你不断在市场上亏钱,所以,一个高速低延迟的做市系统是业务的必备。
至于交易细节,需要考虑的东西就比较多了,包括业务中对定价模型以及报价模型进行优化调整,对每日持仓的Greeks分解,盈亏的分解,以及收盘后的复盘等等,这些细节决定了你是亏钱还是赚钱,要做好这些,光靠一两个人是不行的,需要组建一个量化分析的团队,在合约品种的基本面,定价模型,风险管理,以及做市交易策略上面不断总结积累,深入研究,只有这样做市业务才会顺利开展下去,直至盈利。
而平时交易过程也是不断管理风险的过程,比如你突然买了一个合约,你要思考能不能立刻把它出掉,很多时候都能以较高的价格卖掉的,卖不掉的话你要看这个合约对你风险影响几何,需不需要立刻对冲。交易时候你也需要时时刻刻观察波动率曲线的变化,到底现在的曲线是不是正常的?这个点是高了还是低了?3月份的波动率应该比4个月的高么?波动率变化的趋势是什么?要涨了还是要跌了?这些都是你要思考的,其实做市过程中,你需要时时刻刻调整波动率曲线的参数,让曲线能够fit市场,也需要时时刻刻关注风险,否则一不留神,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㈢ 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谁会是更好的期权做市商
证券公司的期权做起来相对要比期货的量大的多的多
㈣ 期货的做市商制度是怎样的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做市商制度是跟投资者做对赌的一种交易方式。由庄家收点差来进行交易,不管是买还是卖,都跟做市商成交,做市商有义务全盘接受投资人的单子。
㈤ 期货关于买价卖价、点差、做市商交易商等若干问题
1.看谁主动,主买按11成交,
2.这个不是点差,而是交易者挂单的空挡
3.两大制度,交易所制度,和做市商制度。交易所就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都是撮合交易。做市商像外盘的外汇,黄金,天通金。经纪商就是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㈥ 期货做市商
期货没有做市商,期货的买卖对手方都是客户与客户之间的交易,不通过做市商进行撮合的。
㈦ 期权做市业务资格和做市商有什么区别
71家券商和10家期货公司获股票期权参与人资格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总经理聂燕3日在介绍股票期权结算工作准备时表示,在规则制度方面,中国结算制定并发布《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与上交所一起制定并发布《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签署了五方协议等多份协议、备忘,业务制度建设工作已完成;市场准备方面,已有71家证券公司和10家期货公司获得参与人资格,开通了开户权限;在技术系统方面,中国结算3年前启动股票期权结算系统的开发建设,迄今已经历1年多的全真模拟交易和8轮全网测试的考验。1月23日,中国结算的期权结算系统已上线,等待2月9日业务开通。
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齐鲁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8家证券公司成为上证50ETF期权的首批做市商。
㈧ 期货里庄家或者做市商对敲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对敲那就要看庄家或做市商是要出货还是吸货了,这一些具体的当然只能看真正投入资金干的庄家或是做市商才知道啦。我们做为普通散户能做的就是跟着庄家或市商的一点点行情去投资赚钱
㈨ 期货的做市商制度是怎样的
做市商制度由一名或多名做市商负责提供买卖双边报价,投资者的买卖指令会传送至做市商处并与之交易,因此做市商有责任维持价格稳定性和市场流动性。做市商制度是一种报价驱动式的交易机制,与竞价交易中的隐性报价不同,做市商同时进行显性的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主动报出的价格上实现买卖交易,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者只要投资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其情形类似于中国居民到银行柜台上买卖外汇。买卖价差是做市商的主要收入。做市商的做市行为并非完全地取决于自身的利益意愿,更不是无限制地非理性,而是来自做市商和公众投资者的相互约束,所有市场参与者也正是在这种相互制约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而不断进行各种权衡,实现各自利益,市场亦因此在理性的轨道上运作。
⑴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做市商提供的是一种交易服务,这种服务的价格是由证券买卖价差(SPREAD)来测量的。做市商的服务价格与证券价格是两码事,做市商坚持在任何时候以买进报价买进证券,以卖出报价卖出证券,即做市商在市场上提供的是即时服务。那么,做市商做市的经济效应也就体现在这种做市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上,而不是证券本身的供求。
市场上之所以产生对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主要是因为市场运行过程中对某种特定证券的一般公众购买者与出售者并非都是均衡的原因,因而要求有一个中介机构出面通过自己的中介性买卖来平抑这种暂时的失衡,这是相对于完全竞争状态市场而言的一种人为加速市场均衡的制度。
为了分析这种供求关系,我们可以用比较直观的坐标图(见图一)予以展示。假设一种证券的初始价格为P0,如果在这个价位上购买者的购买能力超过出售者,即会产生一种不平衡,其中的差额为A-B;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公众出售者与购买者不能相互匹配,这种不平衡将持续下去,这对市场效率显然是一种损伤。
在没有做市商参与的情况下,一定量的购买者因为没有相应量的证券供给而不能实现购买需求,或者只好在比P0高的价格P1的水平上购买,但这须由市场参与者的购买能力而定,即并非所有的公众参与者都有很高支付能力。如果做市商愿意在低于P1而高于P0的价位上出售该种证券,由此就会使实际价格产生一定偏离,然而这种偏离降低了所有市场购买者的购买成本,尽管交易价位仍比初始价格高,但却换来了大量交易的达成和市场参与者需求的满足,并提高了整个市场的运作效率。这就是做市商服务产生的需求基础。
当然,在任何一个市场上(包括没有做市商的指令驱动市场上),总会存在某种机制对图一列示的不平衡做出反应(比如证券、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但没有做市商的市场上的缺陷是投资者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交易,市场本身不提供即时的直接性的服务。所以,这种不平衡的自发性平抑是零星分散和滞后的,不平衡的恢复是高成本的,远没有做市商长期连续性的大规模做市服务所发挥的平抑作用那样高效率。而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在非均衡出现之前,做市商通过其做市服务活动就会限制失衡出现的机会,所以,这种反应和限制是事前的。当然此间做市服务的提供是基于经济收益而出现的,即从以低报价买进、以较高价卖出中获得收益。
实际上,在竞争性市场上,做市商买进报价与售出报价间的差额反映了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或利润,除非从做市服务获取的利润能够弥补其成本,否则,证券商不会一直从事这种做市买卖业务。图一所示的交易价格围绕真实价格的波动是通过由做市商设定的报价差额而得以限制的,说明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越高,买卖报价差额就会越大,真实价格基础上交易价格的可能波动也就会越大。由此,做市商市场的合理特征应该是:在尽量低的成本上提供做市商服务。当然这也是所有市场的一般原则,只不过这里的成本取决于一般公众交易商的经济情况以及证券商之间的竞争程度而已。
⑵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分析
做市商在证券期货市场的双向报价中,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存在价差(Spread)。这种价差的存在是合理的,基本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做市商在向公众投资者提供双向报价过程中的成本。又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购买计算机等设备和建立有关网络的费用支出、做市人员及决策人员的薪金以及传递交易单据过程的费用等;间接成本是指搜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对市场未来走势作出预测的研究开发费用等。二是做市商提供报价服务所取得的利润。做市商实行双向报价的过程中,在双向以相同数量成交的理想情况下,做市商肯定是有价差收益的。在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赚取利润。正是这种对于市场和做市商本身都互为有利的交易组织机制,确保了市场的平衡和流动性。
影响做市商买卖报价差额的决定性因素包括:
做市证券品种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差额趋向于越小。从某种程度上讲,交易量大的证券的流动性也大,可以缩短做市商持有的时间,从而可以减小其库存风险;并能够使做市商在交易时容易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也会由此减少成本,差额也就没有必要太大。
证券价格的波动性。波动性越大,其差额也会越大。因为在给定的持有期间内,波动率变动较大的证券对于做市商所产生的风险大于变动小的证券,作为对这种风险的补偿,其价格差额自然也就愈大。
证券品种价格。从价差的绝对额看,做市价格高的证券,其价差会大于价格低的证券;而从比例价差(报价价差相对于证券价格)看,证券价格越低,其比例价差越大。
市场竞争压力。做市商的数量越多,竞争性越强,各种约束力量就越是有力地限制单个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偏离程度,因而差额越小。做市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做市价差收入,相互之间进行竞争。竞争促使做市商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和利润,最终结果是逐渐缩小报价价差。而且拥有做市商数量越多的证券的交易越活跃,流动性越大,其中做市商的风险也就越小,作为风险补偿的差额也就越小。
做市商不是庄家
在香港及台湾地区,人们习惯上把做市商等同于“庄家”,把做市商制度又称呼为庄家制度,这在国内引起了包括投资者、监管机构等市场各方对做市商制度的误解。“庄家”,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操纵股价来获取巨额收益的机构投资者, 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凭借资金和信息优势,通过各种方式有计划地控制一家或几家上市公司相当大部分的流通股票,并取得对这家或这几家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的操纵地位,进而实现暴利的机构。因此“庄家”已成为操纵市场者的代名词。从A股市场来看,庄家已存在多年,因此,市场已习以为常,甚至有“无庄不成市”一说。客观地说,对于证券市场,庄家对激发交易兴趣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相对于其对市场有效性、投资理性和资源配置的破坏,弊明显大于利。故《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严格禁止操纵证券市场价格的行为,所以,加强监管、提高证券期货市场发展的规范化程度,必然要查处庄家行为。本文认为,“庄家”与“做市商”绝非等价概念,做市商制度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法制度,庄家坐庄则是一种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来说,二者的差异体现在以下方面:
运作目的不同。实行做市商制度,从直接目的上说,是为了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以避免有行无市的现象发生。因此,做市商负有两个基本的做市责任:一是公开报价,即就其做市的股票报出“买价”和“卖价”;二是在报价范围内,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只要持股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而“坐庄”完全不同于“做市”。庄家运作的目的不在于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而在于通过坐庄来获取巨额收益。
交易风险不同。如果做市商报出某只证券的卖价后,持续无市,该做市商就必须进一步降低卖价甚至低于当初做市商的买入价,直至该只股票有一定的成交记录。在这个过程中,做市商有可能发生亏损,而这种亏损的原因在于做市商必须“做市”以保障交易连续性,因此,既是做市商的义务,也是做市商制度的内在要求。由于存在这种制度性亏损的可能,所以,要给做市商以一定的政策优惠。与此不同,庄家在坐庄中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一是信息泄漏,即坐庄信息被泄漏给其它机构时,后者选择相反的操作,在其实力与庄家相当甚至超过庄家的条件下,庄家将发生亏损;二是策略失误,即在吸筹、拉高和出货过程中,由庄家吸筹过多或过少、拉高不足或过高、出货过早或过迟等策略失误而引致亏损;三是资金不足,即庄家用于坐庄的资金总量不足以满足吸筹、拉高等操作的需要,导致坐庄失败而亏损;四是信息失误,即庄家选择坐庄时的信息是不准确的或是虚假的或是不完整的,由此导致坐庄失败;五是庄家内讧,即在由若干个机构联手坐庄中,由于利益不协调、操作意见分歧等而使一部分机构退出联手行列,由此,引致坐庄无法继续。显而易见,庄家在坐庄过程中尽管也有风险,但绝非为了保障交易的连续性,也不是制度的内在要求。 信息状况不同。在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的名单是公开的,是一种“阳光做市”。其做市行为完全依据公开的信息,严禁通过各种非正当方式收集和利用内部信息和内幕消息,严禁散布误导性信息和谣言。其交易行为要定期向监管机构上报。而坐庄是一种地下行为。除依据公开信息外,庄家想方设法收集各种内部信息、利用内幕信息甚至散布误导性信息。利用信息不对称,以诱导跟庄者“上钩入套”, 从中获利。同时庄家在坐庄过程中,对其操纵行为是严格保密的,并通过分仓等各种办法设法进行掩饰。
对市场趋势的影响不同。对于做市商来说,不准操纵股价,也不能直接影响市场价格走势。只是为了维护交易的连续性,做市商有着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的功能。在中国股市中,庄家处于远优于一般投资者的地位,他们可以利用资金实力及其它有利条件,在股价欲涨时“打压”、在股价欲跌时“抬价”,使个股价格的上扬与下落处于一般投资者难以预期的态势中,极易打乱股市的正常走势;同时,由于在坐庄中通过在从低价位大量“吸筹”然后“拉高”再到“出货”,极易形成股价过度波动;再次,由于庄家通常在高价位“出货”,使一般投资者高位“套牢”。
㈩ 在股票或者现货期货交易中,存在所谓做市商和清算商。请问他们的优势和劣势,并且请简述他们的盈利模式。
1、不是对赌,给你举个例子:有只股票是1元为卖价,1元1分为买价,那么意味着此刻所有买入股票的买家将以1.01元买入,所有卖出股票给做市商的人将以1元卖出。如果这个时刻有100万的人要买入200万股股票,而有50万人要卖出200万股票,那么买入资金(做市商获得资金)=200万乘以1.01元=202万。而卖出资金(做市商失去资金)=200万乘以1元=200万。做市商利润=202万-200万=2万。做市商获得2万的利润。也就是做市商的盈利模式,可能还会有手续费等。
2、股票里没有清算商,做市商也就是大的券商会在交易所帮你清算好的,所以当然是选做市商了,通俗一点的就是实力好一点的证券公司去开户炒股票了。炒外汇就算了吧,国内没有,只有代理商,而且比较麻烦。要刺激一点建议去炒期货,现在夜盘的黄金白银期货很火爆哦。
3、一般机构做不了做市商,因为只有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才能作为特许交易商也就是做市商,股票里清算商其实没有这个概念,要有那就是交易所担任这个角色的,交易所是国家开的,所以你永远不可能作为股票的清算商的。
另外炒外汇相对来说没有没黄金、美精铜等外盘期货那么成熟,建议可以考虑炒外盘期货。机构做市商啥的不是咱平常人能做的。有意向了解期货股票知识可以加我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