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货买卖时交割的时间怎么规定呢
期货合约代码后面的四位数字表明了该期货品种合约的交割时间:前两位数字是交割的年份,后两位数字是交割的月份。
例如:期货沪铜1112合约表明该期货品种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属铜合约,交割的时间是2011年12月份。(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2. 期货交割价格怎么计算
交割结算价是指在进行交割时用于商品交收时所依据的基准价格。不同的交易所,以及不同的实物交割方式,交割结算价的选取也不尽相同。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一般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郑州商品交易所的PTA、白糖和棉花期货采取滚动交割方式,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前 10 个交易日(含配对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上海期货交易所均采用集中交割方式,但其交割结算价是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品种均可采用滚动交割方式,滚动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结算价;若在最后交易日之后进行的交割,交割结算价是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格的加权平均价。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期货可采取滚动交割方式,但对于滚动交割和最后交易日之后进行交割,交割结算价均为配对日结算价。交割商品计价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再加上不同等级商品质量升贴水,以及异地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
交易所会员进行实物交割,还应按规定向交易所缴纳交割手续费。
期货交割价格的计算方式:
1、滚动交割配对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2、大连商品交易所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配对日结算价;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3、上海期货交易所采用集中交割方式,其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但黄金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燃料油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10个交易日按照时间的加权平均价。
3、期转现结算价采用买卖双方协议价格。
3. 商品期货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几号
商品期货品种不一样,交割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商品期货是在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一、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
1、这个合约都有约定的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买卖双方必须平仓(解除合约)或交割(现金结算)。
二、不同的品种是有差别的,有的品种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几天,主要品种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铜、锌、铝、天然橡胶、钢材、黄金。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2、燃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4、大豆1号、大豆2号、豆粕、豆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分别为后(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
5、L、玉米、PVC、棕榈油。
(1)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分别为第二个交易日。
(3)期货交易交割时间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商品期货交割流程:
一、卖方交割流程。
1、卖方交割流程:
交割预报——货物入库(交割仓库验收)——交割仓库或指定质检机构检验——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注册——到交易所交仓单——参与交割,获得货款和开具增值税发票。
2、如在厂库标准仓单注册,则从上述流程中“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开始交割流程。
3、卖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闭市以前完成标准仓单注册,并将仓单交到交易所,否则即判定为违约。滚动交割时,卖方在交收日结算后拿到80%货款,余款在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一次性交割时,卖方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后拿到80%货款,余款在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
二、买方交割流程。
1、买方交割基本流程:
交货款—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注销标准仓单,领取《提货通知单》—凭《提货通知单》到交割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商品出库。
2、滚动交割时,买方必须在交收日结算前将足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一次性交割时,买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前将足额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3、滚动交割时,客户在交收日结算后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一次性交割时,客户在最后交割日结算后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4. 期货交割时间怎么定的
期货合约代码后面的四位数字表明了该期货品种合约的交割时间:前两位数字是交割的年份,后两位数字就是交割的月份。
例如:期货沪铜1412合约表明该期货品种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属铜合约,交割的时间是2014年12月份。(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以上只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割情况,其他交易所交割时间也类似,具体你可以去交易所官网去看
希望能有所帮助,望采纳~
5. 期货的交割期怎么确定啊
期货交割价格即交割结算价,是指在进行交割时用于商品交收时所依据的基准价格。
不同的交易所,以及不同的实物交割方式,交割结算价的选取也不尽相同。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一般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郑州商品交易所的pta、白糖和棉花期货采取集中交割方式,期货交割价格是期货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上海期货交易所均采用集中交割方式,但其交割结算价是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品种均可采用滚动交割方式,滚动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结算价;若在最后交易日之后进行的交割,期货交割价格是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期货可采取滚动交割方式,但对于滚动交割和最后交易日之后进行交割,期货价格价格均为配对日结算价。交割商品计价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再加上不同等级商品质量升贴水,以及异地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
期货交割价格的计算方式:
1、滚动交割配对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
2、大连商品交易所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配对日结算价;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3、上海期货交易所采用集中交割方式,其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但黄金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燃料油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10个交易日按照时间的加权平均价。
3、期转现结算价采用买卖双方协议价格。
6. 期货交割的时间是每月的几号
交割期是指合约月份的16日至20日。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第一日为配对日。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通过席位提出交割申请。没有进行仓单质押的交割申请提出后,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在当日收市前可通过席位撤销已提出的交割申请,撤销交割申请后,重新收取相应的保证金。交割月买方会员无权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根据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方法,为卖方会员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会员。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
第三日为交割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
7. 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
期货交割分为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
集中交割就是待最后交易日结束后,所有未平仓合约在规定的期限内统一办理交割;滚动交割则是从进入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买方或卖方中的一方、或双方均可)每天都可以在交易时间内申请交割。
过去郑州小麦就一直是实行滚动交割的,从交割月的第一天开始,卖方就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随时提出交割申请(在交易所的席位上)。当某个卖方(卖出合约的持有人、并且持有仓单的)提出交割申请后,交易所的主机会自动搜索持仓时间最长的买方交易者,完成和卖方的配对,这种卖方提出申请交割的形式称为“卖方优先”。
所以有时候某个买方在收盘后突然发现,自己的持仓没有了,原来已经被交割配对了!现在郑州交易所实行的是买方和卖方都可以随时提出交割申请,而过去只是卖方有权提出交割申请的,这主要是为了方便现货生产商一方。
8. 期货合约到期时间是怎么算的
期货合约到期时间算法如下:
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
国际上的商品期货,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国内的商品期货,商品代码中显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约,就是10年5月为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是合约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号,但因为个人户不可以进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就要平仓了。
(8)期货交易交割时间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期货交易的特点:
1、以小博大
期货交易只需交纳5-10%的履约保证金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点,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大宗的买卖,节省大量的流动资金。
2、双向交易
期货市场中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投资方式灵活。
3、不必担心履约问题
所有期货交易都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且交易所成为任何一个买者或卖者的交易对方,为每笔交易做担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
4、市场透明
交易信息完全公开,且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开竞争。
5、组织严密,效率高
期货交易是一种规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一环扣一环,环环高效运作,一笔交易通常在几秒种内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