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是什么意思
2015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养老基金实行中央集中运营、市场化投资运作,由省级政府将各地可投资的养老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专户,统一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营。
《办法》明确,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也是重要的公共资金。当前,随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养老基金积累快速增加,现行政策规定的银行存款、购买国债方式已不能适应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
(1)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扩展阅读: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第四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
第五条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Ⅱ 国债期货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一、上市交易时间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和挂盘基准价
5年期国债期货首批上市合约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国债和转换因子
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和转换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
为从严控制上市初期市场风险,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暂定为合约价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4%。
五、相关费用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手续费标准暂定为每手3元,交割手续费标准为每手5元。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2)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扩展阅读
一、国债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在基础参与者、运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国债期货市场参与主体与现货市场的参与主体密切相关,主要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法人投资者等类型投资者,与股票市场的参与主体有较大区别。另外,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技术门槛较高,我国实施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中小散户参与有限。
二、国债期货更适合机构投资者参与
从国债期货的价格变动特点和产品风险属性看,国债期货价格波动率小,例如,近期市场5年期国债和7年期国债价格最大日波动幅度均远低于2%。因此,更适合机构投资者参与。
三、国债期货以国债现货为基础,其价格最终由现货市场决定
影响股市因素较为复杂,既是经济运行状况的反映,同时也受到资金供求、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国债期货上市不会改变这些因素,因此也不会影响股市的政策预期和基本走势。国际市场实证也表明,上市国债期货对股市的正常运行和走势影响不大。
四、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波动小,上市初期参与者规模有限
从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实践看,市场运行3年多时间,成交较为活跃,但市场存量保证金规模仅200亿元左右;与股指期货相比,国债期货专业性强,波动小,上市初期参与者规模有限,机构投资者参与需要一个过程,保证金规模可能比股指期货更低,不会明显分流股市资金,更不会加剧货币市场资金紧张。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债期货
Ⅲ 加入金融云的计划部署业务系统是什么意思
中国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是在利率管制、金融脱媒、分业监管环境下逐步发展起来的一项具有金融创新性质的业务。从宏观角度看,资产管理业务可以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加速金融体制改革、改善社会融资结构;从中观角度看,资产管理业务可以推动银行业经营模式转型,构建银行业的新型盈利模式,增强银行业经营的稳健性;从微观角度看,资产管理业务一方面可以满足客户投资和财富管理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保证银行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提高社会资金的流动效率。因此,资管业务具有与银行传统业务完全不同的功能定位、运作规律和风险管理方式。 商业银行资管业务蓬勃发展五大原因 我国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起步和发展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和时代特征。30多年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导致居民财富持续增加,居民的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这是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原动力,金融改革深化发展为银行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和保持盈利增长则成为推动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直接推手。商业银行作为国内资产管理市场重要的参与者,其资产管理业务已经成为国内资产管理市场业务规模最大、客户数量最多、产品类型最丰富、品牌信赖度最强的业务类型。笔者认为银行资管业务大规模发展主要原因在于: 原因一:居民财富配置逐渐由不动产转向金融资产。30多年改革开放的红利,使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财富持续积累,因家庭资产配置结构相对保守,在房地产市场出现拐点后,对通过资产管理投资金融产品实现保值增值的需求空间巨大。 原因二:为规避监管限制,银行资管业务逐步表外化。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催动下,在金融抑制与监管博弈的背景下,为规避存款准备金、贷款规模控制、存贷比要求、资本充足率、存贷款利率等监管红线的限制,银行将资管业务转移至表外,通过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率发行理财产品吸收居民和企业的资金,并按高于贷款利率的收益回报要求投向非标债权资产等类固定收益项目,实现了对银行表内存款和贷款的替代,并借银信、银证、银基的通道完成投融资的对接,从而使得银行资管业务不仅获得了快速增长,而且支持了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融资支持的实体经济的发展。 原因三:资本约束促使银行向“轻资本”业务转型。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三期叠加的时期,即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处于消化期,随着经济下行、产能过剩、宏观债务水平持续上升,在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下,银行存贷款利差不断缩小,商业银行面临着巨大的转型压力,迫切需要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转向拓展中间业务、转向不占用或少占用资本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正是由于其“轻资本”特性,成为银行增长模式由粗放式的资产规模扩张型向集约式的资本节约型转变的重要途径。随着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压力越来越大,在依靠内部利润增长方式补充资本的速度放缓及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愈加困难的情况下,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主动调整经营战略的重要着力点。 原因四:商业银行具有其他金融业态所无法企及的资金、资源和渠道等优势。首先,银行具有得天独厚的客户资源优势,不仅广泛吸收机构、个人客户的存款,银行贷款也是机构和个人取得融资的主要来源,这是其他类型金融机构所难以比拟的。从目前各种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渠道来看,银行仍是最主要的渠道,销售占比在60%-70%以上,而绝大多数客户也来自于银行;其次,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银行因为背后有国家信誉的支持,较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来说,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具有声誉方面的优势;第三,在获得资金和项目储备方面,银行也具有比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更多的资源。可以说,银行凭借其投融资两端客户群体庞大、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强等优势,通过创设金融产品和新的业务模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顺应了金融脱媒的大趋势,推动银行以间接融资模式为主逐渐转向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举为主,将给银行未来业务模式与盈利模式带来重要变化。 原因五:资产管理业务对于提高银行综合化经营深度、充分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具有重要意义。综合化经营的意义在于多元化收入来源和提高综合竞争力,而其核心应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为客户提供不断创新的综合化金融产品,来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简言之,是要通过综合化经营来提高对客户的服务能力。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通过拥有金融全牌照向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已成为各商业银行的共识。但从目前情况看,国内已有的混业经营金融控股集团,还远未实现集团内全面系统的综合化经营。由于分业监管的要求,导致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业务分别在一个集团下设的不同子公司开展,客户信息、客户营销、客户维护以及产品开发等等,基本都处于分割状态,业务交叉较少,业务协同也处于较低层次。当然,在集团旗下各金融机构都有其核心客户,主营业务,且相互独立的情况下,现实的做法是,以对综合化深度要求较高的业务作为抓手,以这些业务的发展,来推动相关的整合,逐步从单个业务层面,上升到各金融机构的整体战略层面。资产管理业务就是比较符合这种要求的业务,一是因为其综合性,不仅涉及银行内部的诸多环节,从分行到总行,从负债到资产等等,实现表内外联动、投融资一揽子方案,还涉及到与银行以外的其他机构之间的合作,是一个较好的整合路径;二是因为其是新兴业务,涉及的存量部分相对较小,调整起来相对容易。 银行资管业务发展呈现“五化”趋势 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业务定位本源化、产品类型净值化、投资品种大类化、盈利模式非利差化和组织架构独立化等五大趋势。 趋势一:业务定位本源化。传统的理财业务是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过渡阶段进行“反金融脱媒”创新,其目的是保住存款和腾出信贷规模。为此,投资者普遍认为“银行存款只赚不赔”,进而将理财产品视为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存款替代品。无论是否保本,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都是无风险收益率,银行承担了隐性担保,无论出现什么问题,银行都将刚性兑付。实践中,基于这一根本原因,银行基本上都按照预期收益率向客户支付收益,即使没有达到预期收益率,银行往往以自有资金贴补客户收益。 银行对理财产品的这种隐性担保既违背了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也误导了市场。其危害性在于:首先导致行业不重视投资管理的过程;其次,导致行业只重视产品销售的能力,而不注重投资能力的培养;第三,扭曲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刚性兑付实际上增加了市场的成本;最后,刚性兑付之下,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建设完全滞后,只是简单粗放地一兑了事,不仅扭曲和弱化了市场约束机制,也不利于分散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当前资管规模与银行存款体量相当,如刚性兑付问题不解决,资管行业累积的风险一旦爆发,可能会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最终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 传统的银行理财应当回归“受人之托,代为理财”的本质,强调“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原则,明确以客户财富管理为核心的服务内容,银行代表客户在市场上进行投资,为客户财产的保值增值尽职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资产管理业务是对商业银行传统经营理念的颠覆。因此,要发展资产管理业务,首先要树立全新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理念,理解并掌握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规律。 趋势二:产品类型净值化。在“刚性兑付”之下,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大多采用预期收益率的发行方式。随着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正本清源,在监管政策的引导之下,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在产品端进一步向基金化净值型产品转型,多家银行对产品体系进行了简化,以开放式产品逐步取代期次型产品,同时,净值型产品创新和发行力度加大。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4年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显示,招商银行净值型产品占比超过30%。工商银行则重点推动增利、尊利、稳利等的净值型产品线,传统期次型产品规模占比已由2014年初的81%降至31%。 从国际资产管理业务产品模式看,净值型产品是普遍使用的产品管理方式,现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一致认可的理财市场发展方向。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的背景下,理财产品正朝着开放式、基金化的方向发展。理财产品按照净值模式运作的优势在于:基金化运作后投资者按照净值或估值获取收益,减弱刚性兑付的压力;开放式运作后客户可根据自身现金流的需求状况对理财产品进行申购和赎回,自主决定投资期限,降低了产品规模大幅波动的情形,有利于提升银行理财的流动性管理水平;基金化运作后将减少银行理财端的产品管理成本,减少对有限人力资源的占用,并减少操作风险。 近年来,我国银行在净值型产品形态和结构设计创新的力度也在持续增强。以工商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在客户、资金、渠道方面的优势,加大信息技术与银行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积极应对各方挑战,创新推出了无固定期限非保本净值型产品。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依托银行大资金管理的经验和透明的投资报告体系,推出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要求设立相应的投资目标,按照投资者对流动性,投资期限及其他个性化要求制定最佳的投资策略与资产配置方案,并在产品运行过程中根据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变化,对投资组合的资产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持续的风险监控,从而为投资者获取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均推出了结构化理财产品,该类产品挂钩特定投资标的,通过在产品发售前约定投资标的与产品预期收益率变动的规则,以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趋势三:投资品种大类化。经济改革发展和投资市场工具的不断丰富给银行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带来了机遇。银行资产管理的投资对象不再限于类信贷资产和普通债券,而是扩展到包括股权、各类受益权、期货在内的各大类资产。银行资产管理不仅参与了国企改革、员工持股计划、国债期货等市场的投资,还积极开展了二级市场股票优先受益权投资、定向增发配资、股票市值管理、两融配资、量化对冲业务等新兴业务。较有代表性的三类新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市值管理类业务、国债期货类产品和MOM(Manager of managers)类产品。 其中,股票市值管理类业务是银行以第三方投资顾问代客户进行市值管理。2014年4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为平台对所属油品销售业务进行了重组。经重组后的销售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针对此次改革,工商银行、北京银行等分别推出了第一单投资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财产品,为个人客户提供了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便利途径。光大银行亦针对大小非减持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上市公司推出了股票市值管理业务,产品的结构设计和平仓止损条件参考该股票二级市场流动性和估值水平而定,业务模式与传统二级市场股票优先受益权业务较为类似,实现了员工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使高管、员工及重要加盟商能够跟中小投资者一样充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国债期货类产品则是在充分识别和管理国债期货风险的基础上,由商业银行开发的投资于国债期货的理财产品,这种理财产品除了投资于债券资产还将部分资金投资于国债期货市场,有效对冲理财产品面临的利率风险、减少投资组合市值因市场利率变化导致的波动,为促进理财产品由预期收益型向净值型转型,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风险管理工具,增强了创新能力。 MOM产品即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是指该基金经理不直接管理投资,而选择市场中的管理人及各种策略集中到同一产品中,委托其进行管理。2014年,多家银行大力推广MOM产品,MOM产品以“多元资产、多元风格、多元投资管理人”为主要特征,投资范围包含债券、股票、期货、基金、指数型LOF与ETF等多种资产类别。该类产品自问世以来,经历了较广泛的投资运作和市场检验,获得了投资者的认可。目前,工商银行通过该种模式管理的净值型产品已超过1300亿元。 趋势四:盈利模式非利差化。在以预期收益型产品为主的阶段,银行理财业务的收入主要是资产端和负债端的利差以及托管费、管理费收入。在推进产品类型净值化和投资品种大类化转型的基础上,结合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优化银行资产管理盈利模式的条件相对成熟。在此背景下,部分银行顺势改变传统的利差盈利模式,减少对资产端和负债端利差的依赖,构建了以“固定费用+业绩分成”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盈利模式。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按照产品发行规模,收取固定比例的管理费;另一方面,依据资产计量和产品估值体系产生的业绩基准,对超过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部分,由银行与客户按照约定比例分成,获取业绩分成。从更高的视角看,资产管理盈利模式非利差化有助于推动传统银行向交易型银行方向转变。这要求银行在平衡好理财业务多元目标的基础上,增强资产管理业务盈利能力,将资产管理业务打造为利润中心,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资产管理服务,有效提升客户粘性。 盈利模式的转变最终依赖于创新能力的提升。2012年以来,由证监、保监部门牵头发起的业务创新浪潮涌现,陆续出台了数十项推动券商、基金和保险机构发展的制度和措施,进入大资管时代的券商、基金、保险、信托等机构对资产管理业务投入了前所未有的热情,深远地影响着国内资产管理市场的竞争格局,对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领先地位提出严重挑战。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举措在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为银行理财投资提供了新的通道,也为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提供了新的平台,还为银行理财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银行理财应放眼于整个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行业,以全局性视野来思考和定位,充分发挥背靠银行的独特优势,发挥银行集团竞争的优势,积极借鉴国际资产管理机构,尤其是国际领先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在业务模式、组织架构、流程分工、人员配备、产品体系等方面的做法,探索适合我国银行理财业务的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明确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趋势五:组织架构独立化。为提升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综合管理水平,在银监会监管指导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引领下,当前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组织架构也在不断进行探索和调整,正在按照“二级部—一级部—事业部—子公司”的路径逐步向前摸索。 2014年,银监会下发《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按照四项基本要求和五大分离原则积极推进理财事业部改革。一方面是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等基本要求开展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另一方面是理财业务与信贷等其他业务相分离,建立符合理财业务特点的独立条线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实行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代销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理财业务操作与银行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通过理财事业部对代客理财业务实行闭环管理,从而实现真正的风险隔离,解决理财业务的独立性问题,使理财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才能真正做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事业部制改革有效解决了银行内部理财业务多头管理问题,实现理财业务的统一归口管理,进而优化理财产品研发设计、组合管理、产品销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环节,推动理财业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 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14年末,已有45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了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目前,理财事业部改革采取以下四种模式:(1)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一级部),分行设立分部,例如国有银行。(2)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一级部),不在分行设立分部,分行仅承担营销职能,例如部分股份制银行。(3)总行设立资产管理部(二级部),例如部分农商行,由于理财业务规模较小,在金融市场部下设资产管理二级部统一管理理财业务,代销业务由零售负责。(4)总行设立理财业务协调委员会,例如外资银行主要采取这一模式。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股份制银行甚至已经提出将理财业务拆分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方案。 需要强调的是,各行之间存在差异,不存在最优的组织架构。银行资管业务围绕着投融资需求,需要内部投行部、私人银行部(财富管理部)、金融市场部、分支行多部门的协同。实践中,部门利益至上、流程重叠交叉、协调成本高、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时有发生,协同难度相当大,如果简单采取子公司模式可能会更难做到部门之间的协同和资源共享。因此,现阶段,各家银行应当从如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出发,根据内部的实际情况来考虑设置资管事业部还是资管子公司问题。
Ⅳ 国债期货最后为季月的第二个周五正确么
7月2日,多位知情人士证实,国债期货已获国务院批准,将选择合适时间上市交易。
一位接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的知情人士透露,原以为今年四季度才推出,现在看,国债期货面世时间将大大加快。
事实上,6月起,中金所已悄悄组织期货公司参与“国债期货合约及规则设计”的相关培训。同时,期货公司开展了向银行、保险、信托公司的交易路演。
记者获得的一份国债期货仿真交易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共有149家期货公司、39家证券公司、36家银行、2家保险信托机构等13439个客户参与国债期货仿真交易,日均成交量与持仓量分别是43769手(合428.15亿元交易金额)与90567手(合885.84亿元持仓金额)。
不过,考虑到国债期货曾在1995年因违规交易而被叫停,此次国债期货在规则设计层面,针对交割月逼仓及买方违约采取了特定的风险管理措施。
“没人愿意再重蹈1995年的覆辙。”上述知情人士称,为了更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国债期货的投资者准入门槛仍在完善中。
两道防火墙防逼仓
记者获得的一份关于国债期货合约与规则设计的培训资料显示,即将推出的国债期货合约与交易规则,将很大程度上延续国债期货仿真交易的某些特点。
2012年2月,国债期货仿真交易在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平台正式上线,主要选择面额为100万元,票面利率为3%的5年期名义标准国债为合约标的。合约月份则是最近的三个季月(3、6、9、12季月循环);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3%;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可交割债券为在最后交割日剩余期限4-7年(不含7年)的固定利息国债;合约代码为TF。
之所以选择3%票面利率与5年期国债,其中一个原因是,通过仿真交易的测试,中金所发现上述合约标的与同期限国债现货价格的拟合度比较高,有利于机构投资者更好地套期保值。而剩余年限4-7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则通过“转化计算”,同样能参与交割。“目前,这些交易规则都被延续下来。”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数据显示,国债期货仿真交易价格的日均波动幅度为0.08%,贴近国债现货市场的0.07%;期货与现货的相关系数为96%,基差率基本在+/-1%以内,随着交割日临近,基差逐渐收敛于零(参见“图说资管”专栏)。
不过,此次培训资料显示的国债期货交易规则,仍对仿真交易做出两处修改:一是仿真交易初期最小变动价位为0.01元,今年6月下旬已调整为0.002元;二是仿真交易最初设定3%的最低保证金率,现在同样调低为2%。
“偏高的保证金比率,往往不利于国债期货开展初期的交易活跃度与交易流动性。但中金所做过内部测试,即使最低保证金被调为2%,也能覆盖1个涨跌停板。”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国债期货的涨跌停幅度拟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在极端情况下,如果投资者按2%保证金买涨国债期货,即使当天国债期货跌停2%,等于投资者所有本金亏光,却不至于追加保证金。
记者了解到,2%最低保证金比率,相比欧美国债期货交易市场仍然偏高,如美国CME与欧洲EUREX市场的5年期国债期货保证金比率分别是1.1%与1.25%。
设定偏高的保证金比率,某种程度也是避免1995年国债期货违规交易事件再度发生,上述知情人士称。
1995年2月23日,参与做空327国债的机构抢先得知327国债贴息信息,随即大笔做多国债,令当时的沽空方——上海万国证券在交易最后8分钟砸出1056万口卖单,令当日看涨者全线爆仓。当天晚上,上交所确认空方恶意违规,认定最后8分种的所有的“327”品种期货交易无效,各会员之间实行协议平仓,最终成为国债期货交易被迫叫停的导火索。
前述人士说,此次培训的最大亮点,是中金所借鉴了按照交割期临近,逐级提高保证金与梯度限仓的管理模式,应对潜在的交割约逼仓与买家违约事件,如一般交易月份的最低保证金与最大持仓分别是2%与1200手,但在合约交割前一个月中旬与下旬,中金所将保证金分别提高至3%与4%,其间投资者最大持仓不得超过600手与300手。“这也是借鉴商品期货应对交割月逼仓的做法。”
银行、保险尚有顾虑?
在中金所开展期货公司国债期货交易培训的同时,期货公司业已向银行、保险与信托公司进行国债期货交易路演。
“我们已和几家银行沟通过了,目前合作内容是通过银行渠道,找到更多有意参与国债期货的客户资源。”但银行、保险等机构参与套期保值的热情似乎没有仿真交易那么高。一家国内期货公司高层告诉记者,为了给银行、保险公司一个好印象,个别期货公司专门组建了国债期货研究小组,从债券部门、金融工程部门调集专业人员,研究国债期货的各类套保模型。
但银行、保险公司有自己的顾虑。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仿真交易,主要是跟踪国债期货与国债现货之间的价格拟合度,以此评估套期保值的可操作性。但落实到实战,银行、保险机构要考虑的风险因素会很多,一家参与仿真交易的银行交易员称,比如国债期货交割时期一旦遭遇季末银行存贷比考核,相关金融机构资金紧张而被迫套现国债期货头寸,往往造成交割月逼仓风险。
为此,中金所将国债期货最后交易日拟定为每个季月的第二个周五,避开每季月下旬的银行资金考核期。
记者也了解到,在仿真交易期间,中金所也顺利完成2次集中交割(TF1203、TF1206)和3次滚动交割(TF1209、 TF1212、TF1303),最低交割率0.49%(157手),最高交割率2.87%(1441手),平均交割比率在1%左右,低于美国3.3%与德国2.61%的国债期货市场平均交割率。
如果国债期货的交易活跃度不高,容易出现涨跌停板,某种程度也加大银行保险的套期保值风险。目前,银行管理层的意见,是先看看初期的交易活跃度,再考虑何时参与银行自有国债头寸的套期保值。“事实上,银行、保险的参与热情并不低,关键是监管部门的态度。”前述人士称。现在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信托公司参与国债期货的态度仍不明朗,上述银行人士透露,通常监管部门需要一段时间观察,再决定是否允许金融机构投资,及设定资金规模与投资范畴等。
而他所在的银行也已建立专门研究团队,毕竟,利率市场化正“迫使”银行机构借助国债期货规避利率风险;当前中国国债存量超过7万亿元,理论上已拥有充足头寸用于交割。
Ⅳ 如何看待中国现阶段的保险资金运用及其监管
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出现较大变化,监管比例、投放领域、监管方式都更加适应市场的发展,类似这种制度性革命,已经构成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一道亮丽的风景。险企用结构经济学看待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新政,构建多层次资产配置体系,将有利于保险投资结构的稳定和优化。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出现承保能力过剩,承保利润下降。为此,保险人转向注重从保险资金运用中取得收益,争取投资利润。保险资金运用的结果,使保险人获得了平均利润,而被保险人也以低费率方式享受到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是资金运用盈利的基础。稳健的资金运用,应该首先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在此基础上努力追求资金运用的收益性。
险资新政给险企更多投资自主权
2012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颁布了一系列资金运用新政,为保险资金运用松绑,给保险公司更多的投资自主权。保险投资新政的出台,大大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对于转变保险公司盈利模式、提升保险资金运用收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险资新政扩大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债券品种特别是信用品种投资范围,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创新型固定收益品种,信用品种配置比例有所放宽。险资新政简化了基础设施审批流程:过去保险公司投资于基础设施要到保监会报备,与其说是报备,实质上是审批制,从报备到审批合格需要一年时间的情况屡见不鲜。过去也不仅仅是流程问题,基础设施有许多具体的指标,对企业做一个债权计划,对偿债主体的经营指标有非常严格的限定,担保也有诸多限制。如果债权计划需要商业银行担保,担保主体要求为全国股份制上市银行。
新政出台后,担保方式更加多元化。放宽股权投资范围:原来保险公司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限定于三个行业,新政出台后,放宽对保险公司投资PE的条件要求,提高了保险公司可投资比例,增加了能源、资源、现代农业、新型商贸流通行业的投资。表面上看,现在保险公司投资PE仅限于七个行业,但实际上保监会的行业划分并不属于标准的行业划分,很多行业都可以归结为能源、资源、现代农业、金融、汽车、医疗等,于是几乎覆盖了所有行业。开放金融产品投资:开放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等金融产品的投资。保监会规定,信托产品只能是集合信托,不能是单一信托,除了保险公司外,必须有其他购买方购买。但这个问题并不难以解决,保险公司可以将10亿的信托计划卖出100万用于规避单一信托限制,因此集合信托使得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变得非常宽泛。提供风险对冲工具:保险公司可以参与金融衍生品及股指期货交易,对风险头寸进行套期保值,降低组合风险。
现在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利率掉期,将浮动收益产品变为固定收益产品。第二部分是汇率掉期,国内保险公司这部分需求量较大,这是由于保险公司所有的负债几乎都是人民币,到境外投资必然会出现汇率敞口。第三部分是股指期货,关于融资融券、国债期货业务,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到证券公司融资的过程中去。拓宽境外投资市场及投资品种:进一步开放境外市场投资,可投资的市场范围包括25个主要发达国家和20个新兴市场;投资品种覆盖权益、固定收益、不动产、基金、PE、REITs等大类品种;允许投资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对冲,保险公司保费的15%可以投资到境外市场。允许投资创业板股票:促进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分享中国经济转型带来的成果。
促进保险资管双向开放
2013年,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启保险资管产品试点,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一对一”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和“一对多”集合产品,投资人从保险业内拓展到业外,投资范围也从传统的固定收益拓展到权益投资。保险公司可以以专户的形式,令银行将部分资产委托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发行产品,由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管理。
过去保监会虽然允许保险公司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但是成立公司后并不是什么业务都可以开展,存在牌照管理。有的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只可以投资于股票,有的公司可以投资于债券但仅限于担保债,有的公司不许投资于基础设施,有的公司不许进行PE投资,事实上对业务进行了分类。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可能只能做十几项业务中的几项,想要开展其他业务则要到保监会进行认证,获取牌照。此次新政保监会对牌照获得的条件进行了简化。
按资产规模来看,85%保险公司都有自身的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都会将自身的保费资产委托给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在新政推出之前,保监会放松了一些,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承接自己集团以外的保险公司委托的资产。2013年,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公司将资产委托给证券公司、基金等投资机构。保险公司认为,在可以把自身资产委托给其他公司进行管理的同时,也应当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外部其他公司的资产,因此此次新政扩大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委托与受托业务范围,允许保险资管受托业外资产。
2013年保监会与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支持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公司,可以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保险机构。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作为股东发起一个基金公司在证监会领取牌照从事公募业务,也可以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到证监会申请牌照。
多层次监管比例框架形成
2014年,保监会进一步推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市场化改革。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对保险投资管理的监管比例和监管方式进行重大改革,重新定义大类资产,将保险公司投资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类金融资产五大类。整合各类监管比例,设立大类资产监管比例和集中度监管比例,同时设立风险监测比例,形成多层次监管比例框架。过去在每一个品种当中,保监会有众多的比例管理,担保、无担保债券、股票等等资产有诸多比例限制,此次对资产按大类划分为五类,设立大类监管比例,在比例中具体的小的比例由保险公司自行调节。试点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启动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试点,允许部分持有历史存量保单的保险公司设立独立账户进行封闭式管理,由保险公司根据资产负债情况自主决定投资比例对蓝筹股投资实施逆周期资产认可标准。
保险新政使得开展全面的资产配置成为可能,保险投资新政为保险资金开展资产配置提供了更多的基础投资工具,从传统公开市场投资拓展到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另类投资以及境外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使保险公司开展真正意义上的资产配置成为可能。
保险新政颁布后,保险公司加大了创新产品投资力度。保险新政颁布以来,保险公司投资策略是抓住保监会政策放开的契机,加快创新产品和新渠道的投资力度,特别是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创新类金融产品、投资性房地产的投资。到去年底,非传统投资占比到达8.57%,增长非常迅速。
构筑保险投资结构的革命性框架
在经济学研究中,结构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它以经济结构为主体,同时包含经济与资源环境及社会结构的适应性。经济结构包括两个维度:一是横向的空间结构,包括地区结构、国际结构,在发展中国家,还包括城乡结构等;另一个是纵向的以产业结构为核心的生产价值链,主要是产业结构、投资消费结构和金融结构等。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分配结构和流通结构包含在上述横向和纵向的经济结构之中,结构经济学研究强调经济发展中的非均衡和结构转换。
用结构经济学看待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新政,会得出以下观点:
一、多层次资产配置体系,大大有利于保险投资结构的稳定和优化。
保险公司不仅要在传统的公开市场领域发掘优秀资产进行配置,而且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灵活性的优势,在基础设施、非上市股权、不动产及金融产品等另类投资领域进行资产配置。
从中长期来看,国内经济转型导致宏观基本面持续疲弱,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从影响利率走势的通货膨胀看,总需求疲弱,通胀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大幅上升的概率很低,宏观基本面对固定收益市场将形成中长期的支撑。保险机构应从中长期配置角度出发,把握配置时机。
尽管中国经济总体趋势向下,但权益市场仍有重要的结构性机会。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符合政策导向和经济转型方向的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仍可能稳步增长甚至是快速增长,保险机构应当抓住经济结构转型的重大机遇,在保持权益仓位整体稳健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低估值及符合经济转型方向的行业,努力发掘投资机会。
保险公司需要从战略上考虑配置期限长、安全性好、收益率高的投资资产来弥补配置传统资产的缺陷,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力度。应抓住国家经济转型和国企改革的战略机遇,获取优质战略资产。保险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和股权投资要紧紧围绕经济转型和调结构的国家战略,打通保险资金和实体经济的联系,支持国家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要充分利用长期资金的优势,创新运用债权、股权、股债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有效提高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收益能力。
夹层投资的收益特征符合保险资金匹配需求。优先股等夹层投资不仅可以使保险资金获得较高的回报,同时还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夹层投资具有持续稳定的回报,不需承担股权投资方式的收益波动风险。另一方面,保险资金沉淀大量的长期资金,需要长期、稳定回报的需求与夹层投资的资金特征相匹配,相比现有期限较短的信托、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可以提供10年期以上的融资。
二、运用金融衍生品投资提高资产配置效率,改善保险投资结构的内在活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金额的不断增长以及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我国保险公司开始引进国外先进的投资理念,但是始终摆脱不了投资收益率低下的困扰。这主要表现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能力不高,保险业务部门和资金运用部门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不能在资产负债匹配的高度上制定保险资金运用的策略,使资金运用与保险公司的资产战略配置要求相脱节;和保险资金运用相配套的人才储备不足,诸如精算师、高级会计师和国际律师等高精尖端人力资本相对缺乏,制约了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发展效率。
多元化投资虽然可以降低资产整体风险,但不能消除市场波动风险,金融衍生品可作为直接、有效和低成本的资产管理工具直接对冲市场波动风险。目前保险机构已经开展利率互换、外汇远期等衍生品交易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保险机构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只限于套期保值、锁定收益或锁定资金价格,金融衍生工具在保险资产管理和配置方面的作用还没有被充分发掘出来。
三、抓住偿付能力监管的核心,构筑保险投资结构的革命性框架。
在监管意义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实际资本额、投资收益、责任准备金、资产与负债匹配、经营策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实际的经营中,保险公司如果急于扩大市场份额,不计成本地拼抢销售渠道,导致大量的利差损、费差损出现,就会使保险公司亏损,偿付能力受到影响。如果投资状况较好,承保亏损则通过资金运用的收益赚回来;如果投资收益不好,要用投资收益抵偿承保亏损就比较困难。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去年工作会上提出,将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及不动产债权计划等产品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引导支持行业进行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将研究建立贯穿保险资金运用全过程的偿付能力约束体系。将设立保监会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委员会,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的硬约束,相对弱化比例监管,督促公司加强负债管理,提高资产负债匹配水平。
简言之,“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是保险监管改革的总体思路,也是今年以来保监会加快转变资金运用监管方式,旨在把监管工作重点由开放渠道转变为风险监管,切实把防风险放在监管工作更为突出位置的法宝。“放开前端”就是要减少行政审批等事前监管方式,把风险责任和投资权交给市场主体。“管住后端”从狭义角度看,就是指事后的偿付能力监管,运用资本手段,实现对资金运用的约束。
随着保险市场的开放和竞争的加剧,保险的净利润必然呈下降的趋势甚至出现亏损。资金运用就成为保险公司的生命线,其效益不仅成了利润的主要来源,有时甚至 还要用来弥补保险业务经营的亏损。同时由于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综合管理,作为主要资产业务的资金运用业务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作为主要负债业务的 保险业务。
Ⅵ 养老保险可以每半年交一次吗
个人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的,企业是按月缴费的。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出现年底要求员工补差价的情形证明用人单位没有按月缴纳社保,基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员工不该承担缴纳差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章-征缴管理: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6)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扩展阅读: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六章-养老基金投资:
第三十四条
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
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第三十五条
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
第三十六条
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范围限定为中央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省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十七条
养老基金投资比例,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定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国债,债券回购;
货币型养老金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5%。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
(二)投资一年期以上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
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债券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135%。其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40%。
(三)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养老基金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四)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
由于市场涨跌、资金划拨等原因出现被动投资比例超标的,养老基金投资比例调整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交易日内完成。
第三十八条
养老基金资产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的账面价值。
第三十九条
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投资运营情况,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适时报请国务院对养老基金投资范围和比例进行调整。
Ⅶ 请问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范围有哪些
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等。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
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7)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扩展阅读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范围限定为中央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省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养老基金资产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的账面价值。
Ⅷ 题目: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变化趋势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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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出现较大变化,监管比例、投放领域、监管方式都更加适应市场的发展,类似这种制度性革命,已经构成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一道亮丽的风景。险企用结构经济学看待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新政,构建多层次资产配置体系,将有利于保险投资结构的稳定和优化。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出现承保能力过剩,承保利润下降。为此,保险人转向注重从保险资金运用中取得收益,争取投资利润。保险资金运用的结果,使保险人获得了平均利润,而被保险人也以低费率方式享受到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是资金运用盈利的基础。稳健的资金运用,应该首先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在此基础上努力追求资金运用的收益性。
险资新政给险企更多投资自主权
2012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颁布了一系列资金运用新政,为保险资金运用松绑,给保险公司更多的投资自主权。保险投资新政的出台,大大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对于转变保险公司盈利模式、提升保险资金运用收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险资新政扩大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债券品种特别是信用品种投资范围,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创新型固定收益品种,信用品种配置比例有所放宽。险资新政简化了基础设施审批流程:过去保险公司投资于基础设施要到保监会报备,与其说是报备,实质上是审批制,从报备到审批合格需要一年时间的情况屡见不鲜。过去也不仅仅是流程问题,基础设施有许多具体的指标,对企业做一个债权计划,对偿债主体的经营指标有非常严格的限定,担保也有诸多限制。如果债权计划需要商业银行担保,担保主体要求为全国股份制上市银行。
新政出台后,担保方式更加多元化。放宽股权投资范围:原来保险公司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限定于三个行业,新政出台后,放宽对保险公司投资PE的条件要求,提高了保险公司可投资比例,增加了能源、资源、现代农业、新型商贸流通行业的投资。表面上看,现在保险公司投资PE仅限于七个行业,但实际上保监会的行业划分并不属于标准的行业划分,很多行业都可以归结为能源、资源、现代农业、金融、汽车、医疗等,于是几乎覆盖了所有行业。开放金融产品投资:开放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等金融产品的投资。保监会规定,信托产品只能是集合信托,不能是单一信托,除了保险公司外,必须有其他购买方购买。但这个问题并不难以解决,保险公司可以将10亿的信托计划卖出100万用于规避单一信托限制,因此集合信托使得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变得非常宽泛。提供风险对冲工具:保险公司可以参与金融衍生品及股指期货交易,对风险头寸进行套期保值,降低组合风险。
现在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利率掉期,将浮动收益产品变为固定收益产品。第二部分是汇率掉期,国内保险公司这部分需求量较大,这是由于保险公司所有的负债几乎都是人民币,到境外投资必然会出现汇率敞口。第三部分是股指期货,关于融资融券、国债期货业务,允许保险公司参与到证券公司融资的过程中去。拓宽境外投资市场及投资品种:进一步开放境外市场投资,可投资的市场范围包括25个主要发达国家和20个新兴市场;投资品种覆盖权益、固定收益、不动产、基金、PE、REITs等大类品种;允许投资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对冲,保险公司保费的15%可以投资到境外市场。允许投资创业板股票:促进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分享中国经济转型带来的成果。
促进保险资管双向开放
2013年,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启保险资管产品试点,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一对一”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和“一对多”集合产品,投资人从保险业内拓展到业外,投资范围也从传统的固定收益拓展到权益投资。保险公司可以以专户的形式,令银行将部分资产委托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发行产品,由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管理。
过去保监会虽然允许保险公司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但是成立公司后并不是什么业务都可以开展,存在牌照管理。有的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只可以投资于股票,有的公司可以投资于债券但仅限于担保债,有的公司不许投资于基础设施,有的公司不许进行PE投资,事实上对业务进行了分类。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可能只能做十几项业务中的几项,想要开展其他业务则要到保监会进行认证,获取牌照。此次新政保监会对牌照获得的条件进行了简化。
按资产规模来看,85%保险公司都有自身的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都会将自身的保费资产委托给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在新政推出之前,保监会放松了一些,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承接自己集团以外的保险公司委托的资产。2013年,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公司将资产委托给证券公司、基金等投资机构。保险公司认为,在可以把自身资产委托给其他公司进行管理的同时,也应当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外部其他公司的资产,因此此次新政扩大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委托与受托业务范围,允许保险资管受托业外资产。
2013年保监会与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支持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公司,可以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保险机构。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作为股东发起一个基金公司在证监会领取牌照从事公募业务,也可以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到证监会申请牌照。
多层次监管比例框架形成
2014年,保监会进一步推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市场化改革。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对保险投资管理的监管比例和监管方式进行重大改革,重新定义大类资产,将保险公司投资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类金融资产五大类。整合各类监管比例,设立大类资产监管比例和集中度监管比例,同时设立风险监测比例,形成多层次监管比例框架。过去在每一个品种当中,保监会有众多的比例管理,担保、无担保债券、股票等等资产有诸多比例限制,此次对资产按大类划分为五类,设立大类监管比例,在比例中具体的小的比例由保险公司自行调节。试点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启动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试点,允许部分持有历史存量保单的保险公司设立独立账户进行封闭式管理,由保险公司根据资产负债情况自主决定投资比例对蓝筹股投资实施逆周期资产认可标准。
保险新政使得开展全面的资产配置成为可能,保险投资新政为保险资金开展资产配置提供了更多的基础投资工具,从传统公开市场投资拓展到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另类投资以及境外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使保险公司开展真正意义上的资产配置成为可能。
保险新政颁布后,保险公司加大了创新产品投资力度。保险新政颁布以来,保险公司投资策略是抓住保监会政策放开的契机,加快创新产品和新渠道的投资力度,特别是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创新类金融产品、投资性房地产的投资。到去年底,非传统投资占比到达8.57%,增长非常迅速。
构筑保险投资结构的革命性框架
在经济学研究中,结构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它以经济结构为主体,同时包含经济与资源环境及社会结构的适应性。经济结构包括两个维度:一是横向的空间结构,包括地区结构、国际结构,在发展中国家,还包括城乡结构等;另一个是纵向的以产业结构为核心的生产价值链,主要是产业结构、投资消费结构和金融结构等。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分配结构和流通结构包含在上述横向和纵向的经济结构之中,结构经济学研究强调经济发展中的非均衡和结构转换。
用结构经济学看待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新政,会得出以下观点:
一、多层次资产配置体系,大大有利于保险投资结构的稳定和优化。
保险公司不仅要在传统的公开市场领域发掘优秀资产进行配置,而且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灵活性的优势,在基础设施、非上市股权、不动产及金融产品等另类投资领域进行资产配置。
从中长期来看,国内经济转型导致宏观基本面持续疲弱,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从影响利率走势的通货膨胀看,总需求疲弱,通胀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大幅上升的概率很低,宏观基本面对固定收益市场将形成中长期的支撑。保险机构应从中长期配置角度出发,把握配置时机。
尽管中国经济总体趋势向下,但权益市场仍有重要的结构性机会。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符合政策导向和经济转型方向的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仍可能稳步增长甚至是快速增长,保险机构应当抓住经济结构转型的重大机遇,在保持权益仓位整体稳健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低估值及符合经济转型方向的行业,努力发掘投资机会。
保险公司需要从战略上考虑配置期限长、安全性好、收益率高的投资资产来弥补配置传统资产的缺陷,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力度。应抓住国家经济转型和国企改革的战略机遇,获取优质战略资产。保险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和股权投资要紧紧围绕经济转型和调结构的国家战略,打通保险资金和实体经济的联系,支持国家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要充分利用长期资金的优势,创新运用债权、股权、股债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有效提高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收益能力。
夹层投资的收益特征符合保险资金匹配需求。优先股等夹层投资不仅可以使保险资金获得较高的回报,同时还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夹层投资具有持续稳定的回报,不需承担股权投资方式的收益波动风险。另一方面,保险资金沉淀大量的长期资金,需要长期、稳定回报的需求与夹层投资的资金特征相匹配,相比现有期限较短的信托、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可以提供10年期以上的融资。
二、运用金融衍生品投资提高资产配置效率,改善保险投资结构的内在活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金额的不断增长以及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我国保险公司开始引进国外先进的投资理念,但是始终摆脱不了投资收益率低下的困扰。这主要表现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能力不高,保险业务部门和资金运用部门没有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不能在资产负债匹配的高度上制定保险资金运用的策略,使资金运用与保险公司的资产战略配置要求相脱节;和保险资金运用相配套的人才储备不足,诸如精算师、高级会计师和国际律师等高精尖端人力资本相对缺乏,制约了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发展效率。
多元化投资虽然可以降低资产整体风险,但不能消除市场波动风险,金融衍生品可作为直接、有效和低成本的资产管理工具直接对冲市场波动风险。目前保险机构已经开展利率互换、外汇远期等衍生品交易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保险机构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只限于套期保值、锁定收益或锁定资金价格,金融衍生工具在保险资产管理和配置方面的作用还没有被充分发掘出来。
三、抓住偿付能力监管的核心,构筑保险投资结构的革命性框架。
在监管意义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实际资本额、投资收益、责任准备金、资产与负债匹配、经营策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实际的经营中,保险公司如果急于扩大市场份额,不计成本地拼抢销售渠道,导致大量的利差损、费差损出现,就会使保险公司亏损,偿付能力受到影响。如果投资状况较好,承保亏损则通过资金运用的收益赚回来;如果投资收益不好,要用投资收益抵偿承保亏损就比较困难。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去年工作会上提出,将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及不动产债权计划等产品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引导支持行业进行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将研究建立贯穿保险资金运用全过程的偿付能力约束体系。将设立保监会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委员会,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的硬约束,相对弱化比例监管,督促公司加强负债管理,提高资产负债匹配水平。
简言之,“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是保险监管改革的总体思路,也是今年以来保监会加快转变资金运用监管方式,旨在把监管工作重点由开放渠道转变为风险监管,切实把防风险放在监管工作更为突出位置的法宝。“放开前端”就是要减少行政审批等事前监管方式,把风险责任和投资权交给市场主体。“管住后端”从狭义角度看,就是指事后的偿付能力监管,运用资本手段,实现对资金运用的约束。
随着保险市场的开放和竞争的加剧,保险的净利润必然呈下降的趋势甚至出现亏损。资金运用就成为保险公司的生命线,其效益不仅成了利润的主要来源,有时甚至还要用来弥补保险业务经营的亏损。同时由于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综合管理,作为主要资产业务的资金运用业务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作为主要负债业务的保险业务。
Ⅸ 金融衍生工具
中国衍生金融工具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金融自由化的扩展、石油危机和债务危机的爆发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风险急剧增加。为了规避、转移和分散风险,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作为金融创新的核心,衍生金融工具应运而生,它不断突破管理制度的禁锢,如雨后春笋般地大量涌现出来,引领着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最新潮流。目前,我国已经加入WTO,即将面临着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发展我国的衍生金融工具已是大势所趋。
一、中国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现状
从国际经验来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发展都是以一个健全的基础金融工具市场(如货币、股票、债券市场等)为依托,因而在时间顺序上,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远远落后于传统的基础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在中国的产生同样遵循这样的规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商品期货市场的出现和不断发展,为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中国的产生创造了一定的环境和条件。1992年6月,上海外汇调剂中心率先创办了上海外汇期货市场,开办人民币汇率期货交易,同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第一张国债期货合约,1993年3月,海南出现非正式的股票指数期货交易,1994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股权证交易掀起热潮,此后,越来越多的衍生金融工具开始冲击成长中的中国金融市场。下面介绍一些中国主要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情况。
(一)外汇期货
1992年6月1日,中国开始试办外汇期货交易,上海外汇调剂中心成为中国第一个外汇期货交易市场。由于当时的汇率实际上是双轨汇率,外汇期货价格形成难以直接反映汇率变动的预期,再加上外汇现货交易有许多严格的附加条件,使市场交易显得非常清淡。相比之下,全国各地涌现出的大量外汇期货经纪公司,它们的交易量则显得很大。为了使外汇期货正规化,1993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出通知规定,办理外汇(期货)交易仅限于广州、深圳的金融机构,其他各地的外汇期货交易机构必须停止办理,金融机构办理外汇期货交易,以企业进出口贸易支付和外汇保值为目的,不得引导企业和个人进行外汇投机交易。企业和个人的外汇交易必须是现汇交易,严禁以人民币资金的抵押办理外汇交易,严禁买空卖空的投机行为。实际上,由于严格的管制办法,中国外汇期货试点处于停顿状态。
(二)股票指数期货
中国的股票期货开始于1993年3月10日,是由海南证券交易中心推出的深圳证券(简称深证)指数期货交易。期货合约的标的物为深证综合指数和深证A股指数,每种标的物均有3、6、9、12月份交割的合约,共计8个品种,一个点位盈亏额为500元人民币。当时,经过几个月的运作,海南证券交易中心发现,A股指数期货交易无人问津,综合指数期货交易虽呈上升趋势,但月成交量最高仅为千余次。由于投资者对这一投资方式认识不足,再加上中国股市发展的不稳定性,管理与运作不规范,容易引发投机行为,到1993年9月底,为维护股市的健康发展,股票指数期货交易被中止。
(三)国债期货
中国国债期货交易在1992年12月28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推出。期货合约共有12个品种,仅对机构投资人开设。由于国债票面利率固定,现货价格受市场利率影响也不大,国债期货交易推出后近一年时间内交易清淡,影响微弱。1993年7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调整国库券发行条件的公告》,决定对一些国债品种保值进行贴补,国债的收益率开始出现不确定性,市场炒作空间扩大,交易规模迅速扩大。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全国各地金融中心相继开办了十多个国债期货交易市场,国债期货交易量成倍放大,1994年国债期货成交19053.83亿元,是现货市场445亿元成交量的40多倍。随着国债期货交易的蓬勃发展,违规事件也相继发生,其中,1995年2月23日爆发的“327事件”轰动全国,令万国证券亏损十多亿元,走向倒闭。由于违规事件不断出现。1995年5月17日,证监会决定全国范围内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至此,两年的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暂告一段落。
(四)认股权证
权证交易在中国的产生是在其特有的经济环境下由配股权交易演变而来的,带有期权交易性质,其有A1权证和A2权证之分,其中A1权证代表购买公众股配股部分的权证,A2权证代表购买国家股、法人股转配股的购股权证。1994年9月初,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许多公司陆续推出配股方案,大多数方案中,国有股、法人股股东表示愿意放弃配股权并转让给个人,于是深圳有关方面准备安排转配部分同时上市。同年10月,中国证监会特批深圳交易所的6只权证,转配部分继续交易。1994年12月,这6只权证分离为A1权证和A2权证,其中A1权证交易在规定时间内退出,但A2权证交易则延期至1996年6月。因此所谓真正意义上的权证市场也只包含了这6只A2权证的交易。但自1996年6月以后,A2权证市场也不复存在了。
(五)可转换债券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企业逐渐开始尝试运用可转换债券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从1991年8月起,先后有琼能源、成都工益、深宝安、中纺机、深南玻、南宁化工、吴江丝绸等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其中琼能源、成都工益两家企业是用其发行新股,并已分别于1993年5月、1994年1月转股后在深、沪交易所上市。1996年4月,国务院证券委提出,选择有条件的股份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后来又颁布实施了具体的管理办法。目前,深沪两市有5家股份公司的可转换债券上市交易。
(六)外汇远期
1997年4月,与中国外汇管理政策相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外汇与人民币之间的远期合约——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推出,标志着中国外汇远期业务的正式开始。当时是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11家分行为试点,币种包括美元、日元、德国马克和港币,期限分为七天至四个月九种。1998年1月后,中国银行全辖分行均可进行远期保值外汇买卖业务,1999年1月又增加了欧元与人民币之间的远期结售汇业务。1999年4月,国家禁止资本项目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从事经常项目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根据上述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情况,我们不难发现,目前,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已经从过去的冷热不均时期进入了一个平静的时期,许多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被停止,剩下可交易的品种屈指可数。经过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1)中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是在不发达的现货市场上进行的,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较差。(2)交易多以投机为目的,缺乏套期保值功能,风险大,但又没有完备的风险监管体系。(3)市场的参与者不够成熟,盲目跟风者众多。(4)政策多变,缺乏原则性和一贯性。
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趋势
1.衍生金融工具
全球创新给全球金融市场打下的最深印记,就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及飞速发展。对于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而言,衍生工具及是指一些金童合约,这些合约的价值派生于股票、债券、货币及商品等现货市场工具。更确切地讲,如果一个金融合约在到期日T时的价值完全由基本的现货市场工具在时间T时的价值决定,则这一合约即是衍生金融工具,也称为或有权。因此,在衍生金融合于的到期日T,衍生金融工具的价格F(T)完全取决于基本标的资产的价值ST,到期日一过,衍生金融工具即不复存在。衍生金融工具的这一特性在其定价中起着重要作用。
衍生金融工具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其交易的高杠杆比例,即金融合约的价值何以多倍(通常为数十倍)地高于保证金价值,这使得人们可以用较低的成本进行更为灵活的风险管理,同时也为投机者提供了风险更大的冒险机会。
衍生金融工具种类繁多,目前已超过1200种,但总体看来,可以分为三大类:(1)期货和远期(futures and forwards);(2) 期权(options);(3)互换(swaps)或称掉期。其中远期和期权被视为基础模块,互换及其他复杂工具被视为合成证券。他们最终都能被分解为远期和期权的组合。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过程实际上是对金融资产的风险进行重新组合或捆绑,形成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收益新搭配方式的过程。通过金融衍生品市场,市场能够把风险转移给那些有能力、且愿意承担风险的机构和个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可以看作是以风险作为交易对象的市场。虽然,目前已有大量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研究,如对于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价、交易风险、金融衍生市场为什么产生和迅速发展等方面的研究。但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为什么能够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多见。
2.风险特征
风险的特征是风险的本质及其发生规律的表现。风险是指由于不确定性而导致的结果的任何变化。而结果包括了希望发生的结果,也包括了不希望的结果。结果是个体希望发生的结果,它使个体具有获利的可能;结果是个体所不希望的结果,它使个体存在损失的可能。因此,本文认为风险的全面特征应包括下述方面:
2.1 不确定性
风险产生的根源在于事物发展未来状态所具有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风险最本质的特征。
风险的不确定性是指对风险主体来说,风险程度有多大、风险何时何地由可能变为现实是不肯定的。这是由于客观条件的不断变化以及人们对未来环境认识的不充分性,导致人们对事件未来的结果不能完全确定。
风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风险的出现只是一种可能,这种可能要变为现实还有一段距离,有赖于其他相关条件。这使得人们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可以利用科学的方法,根据以往发生的一系列类似事件的统计资料,经过分析,对风险发生的频率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作出统计分析和主观判断,正确鉴别风险,改变风险发生的环境条件,从而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与衡量以控制风险的负面结果,尽可能去获得风险收益。
2.2 客观性
风险的客观性是指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人们不能拒绝与否定的。
风险是由于不确定性的因素存在而使结果有多种可能性。它们可能使人们遭受损失,也可能使人们获得额外收益,而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的特性,因此风险也必然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客观存在。人们生存和活动的整个社会环境就是一个充满风险的世界。
2.3 二重性
风险的二重性是指风险结果的发生会带来或是损失、或是收益,也可以认为损失与收益是机会共存。收益、损失都是风险的基本因素,并且个体在面临风险事件时,在可能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面临着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而且收益的高低和损失的大小在数量上存在着正相关性。不过,通常我们将之概括为:“高风险,高回报”。
风险结果的双重性表明,对待风险不应仅仅是消极对待其损失一面,也应将风险当作是一种经营机会,通过风险管理尽量获得风险收益。
2.4 差异性
由于个体的自有资本、认识和驾驭风险的水平、风险偏好、利益愿望、利益需要、经验等的不同。个体对于事物发展未来状态的看法是有差异的,对风险的感受会因人而异,对同一风险事件会有不同的决策行为,我们将这称为风险的差异性。
3.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效应与风险评价
为分析方便,我们首先引进风险效应的概念。所谓风险效应就是风险事件对个体所产生的效果。认识风险效应是个体对风险进行评价的重要条件。前面部分对风险特征的全面分析为认识和描述风险效应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任何个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都会有一定的预期,而经济活动往往会涉及未来,世界不确定性的本质决定了经济活动是有风险的,前面已指出风险是指结果的任何变化,因此一项经济活动的最终结果不可避免地与个体的预期会产生偏离。这种偏离通常由两类参数描述:一是偏离的方向与大小;二是各种偏离的可能程度。可能的结果与目标发生的偏离是多种多样的,偏离程度也不同。正偏离导致人们获得超额利润,负偏离导致人们遭受损失。因此,正偏离是人们所追求的,是个体希望发生的结果,它激励人们勇于承担和驾驭风险,获取风险报酬。负偏离是人们所厌恶并力求避免的,它对于人们的行为会产生约束作用。由此,风险对个体同时产生的效应具有两个方面,它产生了两个效应:激励效应和约束效应。
3.1 激励效应
所谓风险激励效应是指风险利益作为一种外部刺激使人们萌发了某种动机,进而作出某种选择并导致行为的发生。当然风险利益是一种综合性的利益,它并不是确定的利益,而是一种可能的利益、未来的利益,只有在风险结果出现后才能知道是否真正获得这种利益。这种似乎看得见而又未到手的利益对任何个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激励。风险激励效应程度的大小,主要决定于许多主、客观激励因素。例如,风险事件带来的潜在发展机会或赢利机会;风险成本小于风险利益的机会与大小;风险被发现和识别的难度与程度;风险事件激发决策者的潜能、创造性和成功欲望的强度等。
3.2 风险约束效应
风险约束效应可以被定义为:当人们对于风险事件可能的损失所做出的为了回避或抵抗损失的选择以及进而采取的回避行为。一般地说,风险事件所产生的抑制和阻碍作用就是风险的约束效应。构成风险约束效应的阻碍因素可能来自主体的外部,即外部约束,如对于投资者来说,自然灾害的发生、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内社会经济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等;而有些阻碍因素则可能来自于主体内部,即内部约束,如管理失误、决策失误、职工情绪波动等。
正确认识风险约束效应,可以避免在投资决策活动中的盲目性,促使人们在投资时能对投资的风险做出一正确,客观的评价,促使他们充分考虑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和负面结果,不只凭主观愿望和一时热情去冒险和蛮干,而应审时度势,量力而行,注意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强调风险的约束效应不应一味产生对风险的恐惧心理,只看到风险的损失一面,会使人们只注重风险的负面效应而被动避免,从而失掉某些机会与利益,抑制人和社会的能量释放。
3.3 风险评价
上面的分析指出,在个体面临风险事件时,风险一方面对其具有激励效应,驱使他为了获取潜在的风险利益而做出某种风险选择;另一方面风险对其又具有约束效应,对他的选择和行为产生某种威摄和抑制作用。这两种效应同时存在,同时发生作用,而且相互冲突、相互抵消。如果激励效应大于约束效应,则该个体会接受这一风险状态,并且,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的差距越大,个体接受这一风险状态的积极性就越高。我们将风险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相等的风险状态称为个体可接受的最大风险状态。如果风险激励效应小于约束效应,则个体不会接受此风险状态,并且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的差距越大,个体对这一风险状态就越厌恶。
风险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相互作用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人们对激励与约束两种效应进行认识、比较、权衡的过程,即是一个对资产、风险作出评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结合自己的主、客观状况如自有资本量、经验、个人的偏好、价值观和背景等,根据客观存在的特定风险,对风险损失和收益进行评估。因此,同一风险事件对于不同个体产生的激励效应和约束效应不同,不同个体可接受的最大风险状态是不一致的,即个体对于风险事件的评价具有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不同个体对于同一风险事件的评价可能不同;另一方面体现在随着时间的改变同一个体对于同一风险事件的评价可能会发生变化。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分析
经济活动中的各个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尽可能地增加自己利益的愿望和行为,被喻为经济学不言而喻的公理。在市场经济下,商品交换本质上是在当事人之间一组权利的相互让渡或交换。按照一般的交易理论,在交易中当交换自愿发生时,活动者获得了利益。这种利益就是交易中的“剩余”。剩余的产生是因为消费(或生产)活动者的两种商品(或产品)的边际替代率(或边际转换率)不相等。交易能进行的根本原因在于交易双方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对于同一交易对象有着不同的看法、预期,即对于交易对象有着不同的评价,交易双方都认为能通过交易而使自己的境况得到改善。
前面的分析表明,在金融活动中,由于不同个体的主客观情况不同,同一风险事件不仅对于不同个体产生的风险效应是不相同的,而且同一风险事件对同一个体在不同时间产生的效应也可能会不同,个体对于金融资产(可以认为金融资产也就是风险资产,下面将之简称为“资产”)的评价具有差异性。故可能有投资者在第一时刻对于某风险事件具有较高的评价去投资拥有它,但可能随着自身情况的变化在第二时刻因对其评价较以前降低而出售它;并且,完全有可能有另一投资者同他的情况恰恰相反,以前评价低而在一段时间后对该资产评价变高而欲拥有它。他们之间就存在进行交换的可能性。
所以,个体之间存在这样的需求,他们需要通过一种途径形成契约而进行资产交换,以重新配置他们的资产而使他们的状况得到改善。由于拥有资产或投资本质上是投资者拥有将来的收益索取权。因此,资产间的交换是个体间就未来收益的交换,或者说是风险的转移。这种个体间风险资产的交换与消费商品的交换十分相似,个体对不同资产评价不同的交换有可能增加各自的效用。
所以,评价的不同或者会直接导致不同投资者投资于同一资产得到不同的边际效用,或者使得投资者投资于不同资产得到不同的边际效用。在有多种可能状态的不确定世界里存在着多种资产,不同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资产做出的评价会具有差异性,这意味着他拥有不同资产的边际效用也必然不同。这说明,如果他可以在不同的资产间适当交换,他就可以增加自己的期望效用。比如,现假定存在两种资产,某个体拥有两种资产,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他对其中一种资产的评价变得较低,他在这种资产的边际效用也必然较低;而他对另一种资产的评价变得较高,他在这个资产的边际效用也必然较高。可能有其他投资者和他的情况相反。那么他们之间将这两种资产的部分或全部收益和风险进行交换就是有利可图的。这种交换契约可以表现为金融衍生工具。这是因为金融衍生工具能对基础金融工具所存在的金融风险进行“解捆”、分解,将基础金融工具中的各种风险分离开来,然后根据需要重新将这一些风险”捆扎”在一起,将一资产复制为其他资产组合,构成新的金融工具,使得风险、收益在交易个体之间进行转移而满足个体的这种需求。例如货币期权和利率期权,借助于转移风险的功能,市场参与者可以根据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将交易契约中的市场风险抵补掉,使契约风险与市场风险相分离。
5.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前景
2005年6月15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债券远期交易正式登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面市的金融衍生产品工具,债券远期交易是央行促进利率市场化,发展资本市场的重大举措。随着人民币债券远期产品正式开始交易,我国金融市场掀开了期盼已久的衍生产品交易大戏序幕,其顺利推出也昭示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雏形初具,同时,预示着我国债券市场全面、快速发展步伐的再一次加速
市场参与者众多,既有中资银行,也有外资银行;既有大银行,也有中小银行,还有1家证券公司。首日交易活跃程度比起一年前推出的买断式回购业务明显上升。
债券远期交易将为投资者提供新型盈利模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远期交易和即期交易的反向套作,创造出各种利率免疫的投资组合,降低利率风险,获得利润。此外,作为基础性的衍生产品交易工具,远期交易业务有利于培养债券衍生品市场氛围,促使投资者增加对衍生工具风险和功能的理解,从而为日后央行推出更为复杂衍生产品工具创造条件,最终促进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健康发展。
债券远期交易推出意义非同寻常
人民币债券远期这一新品种,虽然从定价原理上看并不十分复杂,但是由于债券的远期价格变化将受到人民币现券、资金拆放、债券回购等各个市场的不同影响,因此综合体现出不同交易商、投资者的不同交易行为和市场预期,所以债券远期产品将被动于其他产品的市场变化。
随着市场成员对该产品的了解和使用,债券远期市场波动将会反过来作用到现券市场各期限上的交易债券价格、封闭式回购利率、买断式回购利率和拆放利率等基础市场交易品种价格。这一过程恰好是中国金融市场形成自身定价机制,完善各类产品结构,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做市商”作为各类市场产品的价格制定者和流动性提供者,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目前国内大型机构投资者对债券进行投资管理手段单一、缺乏风险控制有效工具的情况下,债券远期交易业务的推出,不仅扩大了市场交易品种,提高了市场流动性,而且有效实现了价格发现功能,使投资者对未来的利率走势形成稳定预期。同时,通过债券远期交易逐渐形成的套利机制对于抑制过度投机、防止利率过度波动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就商业银行而言,远期交易业务的推出,有利于商业银行进行主动性债券资产投资,增强债券投资的灵活性,促成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方法从消极承受利率风险到主动对冲利率风险的转变。可以说,债券远期交易为投资者在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利率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新的交易工具,是实现管理手段的较大突破。
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现券市场收益率又不断创下新低,资金比较充裕的商业银行正处于资产增持阶段,而多头的堆积必然导致敞口风险增加,现在债券远期交易使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在现券市场与远期市场持有相反的头寸来规避风险,在为商业银行提供锁定债券投资收益手段的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展望前景形成衍生产品市场
我国债券市场在经过长达一年的上涨之后,投资者的分歧正逐步加大,远期交易可以为投资者提供重要的避险和对冲工具,从而保证市场平稳健康运行,避免2004年上半年非理性下跌行情的重演。从推出时机来看,应该说远期交易适逢其时。
当然,在远期交易业务推出初期,由于其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及账户处理存在一定的特殊性,远期交易可能会因为市场参与者缺乏内部管理配套制度而暂受冷落。在远期交易推出之前,就有部分机构认为,远期交易开始时不会很活跃。但首日交易的热闹,令市场振奋。可以预期的是,随着市场环境的逐步成熟和市场配套制度的完善,远期交易将和现券交易、债券回购等交易工具一样,最终成为市场参与者手中的投资“利器”,并由此促进银行间衍生产品市场的长远发展。
短期来看,远期交易提供了“无风险”套利机遇。尤其在业务开展初期,投资者的定价能力很难达到一个较高水平,通过现货和远期的反向操作,以及延伸到多券种的对冲操作,可以寻找到很好的获利机会。此外,还有利于现行市场“换券套利”、“蝶型套利”等交易行为的实施。如现在部分5年期和7年期国债出现了利率倒挂现象,从中长期来看这种现象是难以持续的,但由于目前买断式回购市场不发达,借券较难,往往看到了机会却没有实施的条件,远期交易业务的诞生,加大了这些交易业务实施的可能性。更为重要的是,远期交易有利于跨市场套利。目前跨市场转托管需要2至3天的时间,通过远期交易,可以消除因时间差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客观上也有利于两个市场定价的统一。如果商业银行能合理地利用该项业务,还可以起到融通资金和平衡税赋的作用。
在首日的债券远期成交中,虽然参与者大多明显以尝试为目的,成交期限偏短,成交量也较小,但随着市场成员对该项业务认识的加深和操作熟练程度的提高,以及投资者科学投资理念的建立,相信远期交易是具备良好市场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目前的问题是,市场成员应运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或模型,根据自身业务需要以及对市场风险的合理评估与预测,从债券远期交易中充分实现投资目标。
作为单独领取金融许可证的资金专营机构,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早在远期交易产品创意之初,就开始了对该交易模式的研究分析,并且在内控制度和外部交易渠道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准备,因此在结合自身资产管理需求的情况下,该行与工商银行顺利完成了市场首笔交易。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高级副理李坚宝认为,无风险套利和远期交易单向投机的可能性使得远期交易势必吸引更多的资金和不同类型的机构进入市场,提高银行间市场的活跃度,发现真实的债券收益率曲线。总之,远期交易将推动市场向更深更广方向发展,为不同需求的机构提供不同的舞台,并为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顺次推出奠定基础。
6.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管
金融金融工具是一柄“双刃剑”。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避险手段,而且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起到了发现幷传播市场价格,提高金融市场进行宏观管理的难度。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1994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和国际证券会员会组织就层联合合发表一份对金融工具交易进行监管的建议性文件,要求这一市场的参与者重视所从事的交易风险,加强内部控制。
总结,总体来看金融衍生工具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风险与机遇并存。
我们一方面要用衍生金融工具规避风险进行投资,另一方面我们要对交易风险进行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