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远期外汇交易的起息日和交割日的确定原则
起息日和交割日
你做的产品一定涉及股指期货产品了。
国际金融中 结算日 起息日 交割日是一个意思的不同说法。
双方达成交易外汇协议这一天称为成交日。达成交易后双方履行资金划拨、实际收付义务的行为在金融业务中称为交割,这一天称为交割日(也称结算日、有效起息日)。
国债净价交易应计利息额的计算方法: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义:
(1)、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实际日历天数。
(5)、国债交易计息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若国债持有到期,则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日)的应计利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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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汇交割是什么意思 外汇交割日是哪一天
外汇交割是什么意思
交割概念来源于期货,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
外汇交割日是哪一天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3. 外汇期货交易有交割日吗
外汇期货交易是有交割日的,国际货币市场所有外汇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都是一样的,为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交割月的第三个星期三为该月的交割日。
外汇期货交易介绍:
外汇期货交易是指在约定的日期,按照已经确定的汇率,用美元买卖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
全世界的期货交易所主要有: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货交易所、新加坡期货交易所、伦敦期货交易所。
期货市场至少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交易市场,另一个是清算中心。期货的买方或卖方在交易所成交后,清算中心就成为其交易对方,直至期货合同实际交割为止。外汇期货和合约外汇交易既有一定的联系,在具体运作方式也有一定的区别。
外汇期货交易每日涨跌停板限制:
每日涨跌停板额是一项期货合约在一天之内比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格高出或低过的最大波动幅度。八种外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额规定如下:马克1250美元、日元1250美元、瑞士法郎1875美元、墨西哥比索1500美元荷兰盾1250美元、法国法郎1250美元,一旦报价超过停板额,则成交无效。
4. 外汇远期交易和外汇期货交易的异同是什么
外汇远期本质上属于现货交易,是现货交易在时间上的延伸,是期货交易的雏形。
外汇期货和外汇远期的相同点:
1. 交易的客体相同:外汇
2. 交易的原理相同:通过交易来防范或者转移风险,最终达到保值或者投资获利的目的。
3. 交易的行情走势一致性:与现货市场的价格存在一定的关联,外汇远期和外汇期货价格之前也存在一致性的特点,否则会产生套利机会,直至套利机会的消失。
外汇期货和外汇远期的区别:
1.市场参与者不同
①外汇期货交易的参与者非常广泛。包括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公司、政府和个人等,只要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均可通过期货交易所中具有会员身份的经纪行、与银行有良好往来关系或信用良好的企业等参与期货交易。在外汇期货交易中,交易所设有清算机构,因此从事外汇期货交易的参加者不必考虑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其交易对手方是清算机构,不必担心违约风险。
②远期外汇交易缺乏如期货交易中清算所那样的中介机构做保障,因此参加者从事远期外汇交易虽无资格限制,但实际上大多为专业化的证券交易商或与银行有良好往来关系的大厂商,没有从银行取得信用额度的个人投资者与中、小企业极难有参与机会。
2.交易方式不同
①在外汇期货市场上,交易双方不直接接触,买卖的具体执行都由经纪商代理。交易双方并不知道真正的交易对手是谁,他们都分别与交易所的清算机构打交道,清算机构是交易的中介。由于信用风险小,在进行外汇期货交易时可以不必考虑对方的信用是否可靠。
②远期外汇交易可分为银行之间的交易及银行对客户的交易两种,两者均以电话、电报、电传等电讯网络来进行。有时虽然也有经纪商介入,但通常由买卖双方直接联系,进行交易。因此每一笔交易都必须考虑对方的信用,难免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
3.交易场所不同
①外汇期货交易是一种场内交易,即在交易所内进行,按规定的时间,采取公开叫价的方式进行交易,其竞争相当激烈。场内交易只限于在交易所会员之间进行,非会员如要进行外汇期货交易,必须由会员代为买卖。
②远期外汇交易是一种场外交易,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也没有交易时间的限制。可以通过电话、电传等现代化通讯手段,在银行同业间、银行与经纪人之间以及银行与客户之间单独进行。如果要委托经纪人进行交易,也不存在任何限制。
4.交易工具不同
①外汇期货市场上交易的是外汇期货合约,外汇期货合约是一种标准化的合约,除价格以外,在币种、交易时间、交易金额、结算日期等方面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交易额是用合同的数量多少来表示的,买卖额最小是一个合同,大的可以是几个合同。每个合同的金额,不同的货币有不同的规定。FX168财经网-外汇资讯以及行情网站。
②远期外汇市场上交易的是远期外汇合约,外汇远期合约无固定的规格,合约细则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
5.交割方式不同
①只有很少的外汇期货合同在到期日进行实际交割,绝大多数期货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对冲方式了结,此外,外币期货合同中规定合同的到期日为交割月份的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种的交割月完全不同,交割月份一般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②大多数远期外汇交易在交割日以实际交割兑现,并且远期外汇交易没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规定,可由客户根据需要自由选择。
6.保证金和佣金的制度不同
①在外汇期货交易中,为确保每一份合约生效后,当事人能对因期货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造成的亏损及时支付,期货交易所要求买卖双方存入保证金,且在期货合约有效期内每天都进行结算,调整保证金。购买或出售外汇期货合约时都必须交纳佣金,佣金的数额无统一标准,一般由双方自行商定。
②远期外汇买卖一般不收取保证金。如果客户是与银行有业务往来的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公司在银行享有的信贷额度应随远期合同的金额相应减少。只有在个别情况下,如银行对客户的信用情况不太熟悉、公司在银行无信贷额度或信贷额度即将固定时,银行才会要求客户存入约为远期合约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资金作为其履约的保证。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发生在银行同业之间,一般不收取佣金,只有当交易通过外汇经纪人进行时才支付佣金。
7.交易结算制度不同
①外汇期货交易由于金额、期限均有规定,故不实行现货交割,而实行逐日盯市、现金结算,其余额必须每天经清算所清算,获利可取出,而亏损则要按保证金的底限予以补充。
②远期外汇交易合约的盈亏只有到了协定的交割日才进行现货交割。将交易方向相反的买卖结果相互抵消后,实际资金的移动仅限于差额部分。
8.受监管方式不同
①远期外汇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这个市场上做的每笔交易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税法的制约。
②外汇期货交易则受到政府较严格的管制。
9.流动性不同
①因外汇期货合约是可以转让的,从而大量投机者和套利者参与外汇期货市场,导致其流动性很好,发展也极为迅速。
②远期外汇市场最大的参与者是套期保值者,市场流动性差,规模小且不易扩大,而且经常是单向交易,易出现有行无市的情况。
10.交易功能和交易目的不同
①期货交易的功能不仅能够规避风险,同时还具有发现价格和投机的作用。期货交易是众多的买卖双方,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的,易于形成一种真实而权威的价格,用于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②远期交易则主要用于规避外汇风险。介于外汇期货交易和远期外汇交易的功能不同,二者的目的也有所不同,从事外汇期货交易的目的有两种:一是为了规避外汇风险,如套期保值者;再者则是进行外汇投机活动以谋求暴利,如投机者;而从事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主要是规避外汇风险。
11.报价内容不同
① 在外汇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只报一种价格,即买方只报买价,卖方只报卖价。
②在远期外汇交易中,买卖双方要同时报两种价格,即买卖双方既要报买价,同时也要报卖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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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外汇期货和外汇远期有什么不同
(一)交易目的不同:从事外汇期货交易的目的的有两类,一类是为了规避外汇风险,如套期保值者;再一类是进行外汇投机活动以谋求暴利,如投机者。而从事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主要地规避外汇风险。
(二)交易者及其相互关系不同:外汇期货交易的参加者可以是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公司、政府和个人,只要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均可通过期货交易所中有会员身份经济行、或与银行有良好往来关系、信用良好的企业等。
(三)交易工具不同:外汇期货市场上交易的是外汇期货合约,而远期外汇市场上交易的是远期外汇合约。前者是一种标准化的合约,交易额是用合同的数量多少来表示的。买卖额最小是一个合同,大的可以是几个合同。每个合同的金额,不同的货币有不同的规定。而外汇远期合约则无固定的规格,合约细则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
(四)交易组织不同:外汇期货交易主要在期货交易所进行,采取公开喊价的方式成交,基本上一个有形的交易则是各银行同业间、银行与经纪人间以及银行与客户间通过电讯手段来进行的无形市场,也就是说通常所说的OTC市场。
(五)交易规则不同:外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每天的交易都要通过清算所进行清算,盈余者可以提走多余的现金,而亏蚀者则需要补交保证金。远期外汇交易是不需要保证金的,交易双方只在到期交割时进行结算。
(六)交易结果不同:外汇期货市场可以用来保值,也可以用来投机的,而起期货交易本身也提供这种条件。
(七)交割日期的不同:外币期货合同中规定合同的到期日为交割月份的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种的交割月完全不同,外币期货的交割月份一般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远期外汇交易则没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规定,可由客户根据需要自由选择。除此之外,对合约的转让,外汇期货合约是可以转让的,而远期外汇合约则不可转让的,所以流动性较弱。
6. 外汇期货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有什么区别
1、交易者不同。外汇期货交易,只要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任何投资者均可通过外汇期货经纪商从事交易,对委托人的限制不如远期外汇交易,因为在远期外汇交易中,参与者大多为专业化的证券交易商或与银行有良好业务关系的大厂商,没有从银行取得信用额度的个人投资者和中小企业极难有机会参与远期外汇交易。
2、交易保证金。外汇期货交易双方均须缴纳保证金,并通过期货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计算盈亏,而补交或退回多余的保证金。而远期外汇交易是否缴纳保证金,视银行与客户的关系而定,通常不需要缴纳保证金,远期外汇交易盈亏要到合约到期日才结清。
3、交易方式不同。外汇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公开喊价的方式进行的。交易双方互不接触,而各自以清算所结算中间人,承担信用风险。期货合约对交易货币品种、交割期、交易单位及价位变动均有限制。货币局限在少数几个主要币种。而远期外汇交易是在场外交易的,交易以电话或传真方式,由买卖双方互为对手进行的,而且无币种限制,对于交易金额和到期日,均由买卖双方身由决定。这在经济不景气时,对方违约风险增大,在交易时间、地点、价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无特别的限制。
4、整体交易。在外汇期货交易中,通常以本国货币作为代价买卖外汇,如在美国市场仅以美元报价,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币种如马克与日元之间的避险,只能以美元为代介买卖日元或马克从而构成两交交易。而在远期外汇交易中,不同币种之间可以直接交易。
5、现货结算与差额结算。外汇期货交易由于以清算所为交易中介,金额、期限均有规定,故不实施现货交割,对于未结算的金额,逐日计算,并通过保证金的增减进行结算,期货合约上虽标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转让,实行套期保值,减少和分散汇率风险。当然,实际存在的差额部分应进行现货交割,而且这部分所占比例很小。而在远期外汇交易时,要在交割日进行结算或履约。
7. 外汇交易的交割日是哪一天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