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案例分析 (1)利用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规避汇率风险 (2)利用期权交易规避汇率风险
(1)做远期,到期时收到2000万美元,出售得人民币2000万*8.3649
不做远期,到期收到的美元,兑换人民币:2000万*8.2649
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多获人民币:2000万*(8.3649-8.2649)=200万
(2)一是远期避险:
日元升值,3个月后现汇汇率为$1=JP¥220,与预期一致,执行期权,即240的价格兑换24亿日元,需要美元1000万
如果远期保值,同样需要美元1000万,相比较,期权保值多付了期权费
日元稳定不变,3个月后现汇汇率仍为$1=JP¥240,放弃期权,按市场购买日元与做远期一样,均支付美元1000万,期权交易多支付了期权费。
日元贬值,3个月后现汇汇率为$1=JP¥260。放弃期权,按市场支付,需要美元24亿/260=923.0769万美元,远期避险需要美元1000万
期权交易比较灵活,对自己有利时执行,不利时放弃,远期交易是锁定将来的支付,防范损失的同时也抑制了收益,且有信用风险的存在。期权交易需要支付期权费,且无论执行与否都不能返还。
㈡ 举外汇风险的例子说明外汇风险
案例7 外汇风险案例:百富勤破产案
百富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Peregrine Investments Holdings Limited)成立于1988年底,由集团主席杜辉廉和董事兼总经理梁伯韬在香港创办。在短短的几年间,其业务已遍及亚太各地。该集团主要为客户提供各类型的综合投资银行及证券经纪服务。百富勤由最初3亿港元的资本发展成为拥有240亿港元总资产的跨国投资银行,在东南亚及欧美共设有28家分行,业务遍及证券、期货经纪、基金管理、投资融资、包销上市等。
1997年下半年爆发了涤荡全球的金融风暴 ,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泰株、菲律宾比索、马来西亚吉特、印尼盾和新加坡元兑美元的汇率大幅下跌,屡创历史新低。由于百富勤大量投资于东南亚市场,持有巨额亚洲货币债权,此番东南亚货币狂泻给它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同时汇市的动荡也带来了股市的暴跌,10月23日恒生指数由11700点暴跌至10426点,跌幅达到10.4%。10月24日,恒生指数略有反弹,但在10月28日恒指再次暴跌1438点,创历史纪录,收报9059点。从10月20日到28日,恒生指数在短短的几天里跌去4541点,跌幅达33.4%。若以香港股市7月3日的3000亿美元的市值计算,到10月28日已损失约1400多亿美元。作为从事证券业务的百富勤在1997年7月至10月的股票损失估计至少近10亿港币 。
1998年1月12日下午5时,百富勤宣告破产。
-------------------------------------------------------------------------
【案例分析题】20×7年1月,中华集团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出口订单1 000万美元,当时美元/人民币汇率为7.20, 6个月后交货时,人民币已经大大升值,美元/人民币汇率为7.00,由于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该公司损失了200万元人民币。
这一事件发生后,该公司为了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切实提升公司外汇风险防范水平,于20×7年3月召开了关于公司强化外汇风险管理的高层会议,总结本次损失发生的经验教训,制定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对策。有关人员的发言要点如下:
总经理陈某:我先讲两点意见:(1)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对于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2)外汇风险管理应当抓住重点,尤其是对于交易风险和折算风险的管理,必须制定切实的措施,防止汇率变化对于公司利润的侵蚀。
常务副总经理吴某:我完全赞同总经理的意见,在人民币汇率比较稳定的背景下,我们只要抓好生产,完成订单,利润就不够实现,而目前我国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发生了变化,我们不能再固守以往的管理方式,漠视汇率风险,必须对所有的外汇资产和外汇负债采取必要的保值措施。另外,总经理提出的加强折算风险管理的观点也十分重要,我们建立的海外子公司即将投入运营,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于折算风险进行套期保值,避免出现账面损失。
总会计师李某:加强外汇管理的确十分重要。我最近对外汇风险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发现进行外汇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还是比较多的,采取任何一种金融工具进行避险的同时,也就失去了汇率向有利方面变动带来的收益,外汇的损失和收益主要取决于汇率变动的时间和幅度,因此强化外汇风险管理,首先必须重视对于汇率变动趋势的研究,根据汇率的不同变动趋势,采取不同的对策。
董事长张某:以上各位的发言我都赞同,最后提两点意见:(1)思想认识要到位。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了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在此宏观背景下,采取措施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十分必要。(2)建议财务部成立外汇风险管理的小组,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外汇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
要求:
(1)题目中给出的汇率是采用的是直接标价法还是间接标价法?
(2)题目中的举例体现的是哪一种风险?
(3)从外汇风险管理基本原理的角度,指出总经理陈某、常务副总经理吴某、总会计师李某以及董事长吴某在会议发言中的观点有何不当之处?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提示】
(1)直接标价法
(2)交易风险
(3)
——总经理陈某:
有关外汇风险管理重点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经济风险比折算风险和交易风险更为重要,因为其影响是长期性的,而折算风险和交易风险的影响是一次性的。
——常务副总经理吴某:
(1)对所有的外汇资产和外汇负债采取保值措施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外汇资产和负债由于汇率变动可能出现增值或减值,这种增值或减值可能自然抵销,因此不需要对所有外汇资产和外汇负债采取保值措施。
(2)对于折算风险进行套期保值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减少折算风险的同时可能会增加交易风险,因此,如果折算风险不对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就不必对折算风险进行套期保值。
——总会计师李某:
(1)“采取任何一种金融工具进行避险的同时,也就失去了汇率向有利方面变动带来的收益”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采取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等金融工具避险,通过锁定汇率,可以回避汇率不利变化带来的损失,但同时也失去了汇率有利变化带来的收益,而采取外汇期权金融工具避险,既可以回避汇率不利变化带来的损失,又可以享受汇率有利变化带来的收益。
(2)“外汇的损失和收益主要取决于汇率变动的时间和幅度”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外汇的损失和收益取决于三个因素:(1)受汇率变动影响的外汇敞口;(2)汇率变动对外汇资产和负债的影响程度;(3)汇率变动时间和幅度。
——董事长张某:
“建议财务部成立外汇风险管理的小组,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外汇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的观点不恰当。
理由:外汇风险包括经济风险、交易风险和折算风险,其中经济风险涉及生产、销售、原材料供应以及区位等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因此,经济风险的管理超出了财务部门的职责,而是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通过调整企业经营策略和采取内部管理办法来达到管理经济风险的目的。
㈢ 举例说明货币期货转移活防范外汇风险的原理
期货转移风险的原理都是一样的,无论是什么期货本质上都是与标的物对冲。
㈣ 如何运用外汇期货与外汇期权交易来规避外汇风险
规避的话,分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你现在持有大量货币,担心货币贬值,可以在外汇市场做空这个货币。虽然你持有的货币现金贬值了,但在外汇期货和外汇期权却赚钱,两者扣除交易费用,差不多能减少损失,这要看两者的基差。2、如果货币升值了,那持有的现金货币是赚的,但期货或期权是亏的,也能抵消一部分。货币升值的情况亦然。
但如果说要做到完全规避外汇风险,是不存在的,银行和国家也做不到。
㈤ 举例分析比较即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在防范外汇风险中所需条件及结果的不同
外汇期权业务的优点在于可锁定未来汇率,提供外汇保值,客
交易市场户有较好的灵活选择性,在汇率变动向有利方向发展时,也可从中获得盈利的机会。对于那些合同尚未最后确定的进出口业务具有很好的保值作用。期权的买方风险有限,仅限于期权费,获得的收益可能性无限大;卖方利润有限,仅限于期权费,风险无限。 期权外汇买卖实际上是一种权力的买卖。权力的买方有权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权力的卖方(如银行)买进或卖出约定数额的外币。同时权力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
㈥ 如何运用外汇期货和期权来规避风险
我学的不深入,只知道外汇远期,好比我是中国出口商,和进口方签好了合同,货款100万美元,3个月之后有一笔美元100万进账。但是看样子美元很可能会贬值。
现在100万$值700万¥,那3个月后的100万美元若是值600万¥岂不大亏。为了锁定利润,我与银行签订一个远期外汇协议,约好价格比如说1比6.4(银行如果也觉得美元要贬值,怕是不会愿意按1比7,虽然这样最好),约定3个月后按这个汇价向它卖100万美元,换回人民币640万¥。亏是亏点,但毕竟落袋为安了,也可以安心的入账,不用再怕汇率老变来变去的影响利润。
这是远期外汇协议,但是不是说期货就是标准化的远期么,期权又是从期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下面都是我自己瞎想的了:
那我卖一张100万美元的外汇期货合约成不成(到期交割就是交出100万美元,买方把640万人民币给我)?
买一个100万美元的外汇期权成不成?到时一旦汇价突破1:6.4(比如,1:6.2)就行权,卖方必须把640万¥给我,一分不能少,多出的成本0.2×100万美元=20万人民币,让他自己承担。
这些方法,都可以把进账锁定在640万人民币,当然买期权还得付一个期权费的成本。
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你理解书上的内容,但估计照这么答肯定不全面
㈦ 如何利用外汇交易来防范外汇风险
你好,如何利用外汇交易来防范外汇风险:
1.积极利用金融衍生工具。
从国际范围看,衍生金融工具已经发展成为最主要的交易风险管理手段,目前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品种已经超过3 000种。我们认为,远期外汇交易与外汇期货交易对于风险防范极为重要。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交易,指我国具有外汇债权或债务的企业与银行按商定的远期汇率签订卖出或买进远期外汇合约,规定买卖的币种、金额、汇率及未来交割的时间,到合同规定的交割日再进行交割,以避免在货物从成交到支付款项期间内因汇率变动而遭受的风险的方法。运用远期合约最大的作用是让具有交易风险头寸的企业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价值。因此,企业可以事先进行成本管理,确定销售价格以保证取得合理的利润率。期货合同是交易所为进行期货交易而制定的标准化合同。外汇期货交易采用交易双方在交易所内通过公开叫价的方式,确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既定汇率交割一定数量外汇的期货合同,外汇期货损益和现汇损益进行抵消,是套期保值行为。由于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在汇率变动不利于进口企业的情况下,可以使进口企业少损失一些外汇,但当汇率变动有利于进口企业时,它又要使进口企业的外汇盈余少一些,这就是外汇期货套期保值的特点。
2.加列交易合同条款。
在外汇交易风险防范中,加列交易合同条款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1)加列货币保值条款。加列货币保值条款是指加列某种与合同货币不同的、价值稳定的货币,将合同金额转换成用保值货币表示,结算时再按市场汇率将保值货币表示的金额折合成合同货币进行收付。因为保值货币的币值比较稳定,能够缓解汇率变动的风险,它通常被用于长期合同。(2)加列风险分摊条款。风险分摊指交易双方按签订的协议分摊因汇率变化造成的风险。其主要过程是:确定产品的基价和基本汇率,确定调整基本汇率的方法和时间,确定以基本汇率为基数的汇率变化幅度,确定交易双方分摊汇率变化风险的比率,根据情况协商调整产品的基价。
3.合理选择合同货币。
随着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币信逐步提高,特别是伴随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开展,人民币在通往自由兑换的道路上稳步前进,进出口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应不失时机地加强人民币计价结算的比重。但是在选择合同货币时还必须注重“收硬付软”的原则,即出口、借贷资本输出争取使用硬币,进口、借贷资本输入争取使用软币。这一原则的困难在于,由于“硬”、“软”并不是绝对的,企业管理人员难以掌握其变化规律,因此企业可以与银行建立联系,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对汇率走势做出正确的判断。
4.灵活掌握收付时间。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收付时间。作为出口企业,当计价货币呈上升趋势时,由于收款日期越向后推就越能收到汇率收益,故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期限内尽可能推迟出运货物,或向外方提供信用,以延长出口汇票期限。当然,这要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
5.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
防范外汇交易风险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业务,准确的预测汇率变化趋势是避免外汇风险的前提条件,经济的全球化,投资自由化的发展,汇率波动的复杂化增加,对企业财务管理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国外许多大型企业建立了相当规模的风险管理组织,而国内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和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可以考虑与银行建立健全一种长期合作机制。
㈧ 以外汇期权或股票期权为例 ,如何以期权交易规避风险 详细点~~
以欧元兑美元为例,投资者以1.25的汇率通过外汇实盘买入10000欧元,但又担心欧元下跌时,亏损过大,因此,可以通过招商银行买入个人外汇期权合约。如果用20美元买入100手执行价1.25的欧元看跌期权,即,投资者有权利在合同到期时,用1.5的汇率卖出10000欧元。届时,如果欧元上涨到1.35,则投资者持有的欧元赢利1000美元;如果欧元跌至1.15,投资者买入的欧元亏损1000美元,但买入的外汇期权合约获利1000美元,两项合并后,投资者仅损失20美元,买卖外汇的汇率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㈨ 求汇率风险案例分析
1.身边的案例
我所供职的商学院最好、最受追捧的课程是为企业量身定制的top executive课程。去年九、十月份,某超大型国企旗下的人才开发学院来询问了有关定制六天课程的报价,然后向上头去要今年做这个课程的预算。最近,该国企人才开发学院拿到了这笔预算,再来与我们商学院联系,却发现课程价格已从当时预算做的280万RMB上升到了340万RMB。
除了课程本身价格(以瑞士法郎计)上涨10%以外,RMB价格涨幅的另一半来自汇率变动。该国企做预算用的汇率是当时的6.25,而目前瑞士法郎兑RMB汇率已升至超过7,升幅超过10%。该国企人才开发院院长非常希望做成这个课程,但与预算的缺口有60万之巨,令他头痛不已。
既然该国企当时已打算订我们的课程,而瑞士法郎兑RMB在2007年一路升值,如果进行一些避险(hedging)操作,就能把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锁定在一定范围内:
借助银行提供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该国企询价时即期汇率为1瑞士法郎=6.25RMB, 假设当时6个月远期售汇汇率为1瑞士法郎=6.30RMB,该国企与银行做远期售汇交易,那么6个月后的今天,无论瑞士法郎汇率如何变动,该国企都能够按6.30的汇率兑换瑞士法郎,计算下来,成本仅上升两万多RMB。
借助货币市场工具
根据我们学院报价44.8万瑞士法郎,该国企可拆借2,796,504元人民币(=448,000/(1+0.25%/2)*6.25,0.25%为瑞士法郎6个月期存款年利率),兑换成447,440瑞士法郎,并将这笔外汇存6个月。6个月后的今天,447,440瑞士法郎连本带息变为44.8万,付给我们商学院;同时,人民币6个月期贷款年利率为6.57%,该国企需要归还的本金及利息为2,888,369元人民币(=2,796,504*(1+6.57%/2)),也就是说,成本上升仅8万多RMB。在这里,瑞士法郎与RMB存款利率之差达到6.32%(=6.57%-0.25%),如果利率之差小一些,节省的成本会更多。
借助外汇期权工具
该国企可买入6个月期看涨瑞士法郎看跌人民币期权,假设期权的协定汇率为6.30,也就是说,该国企获得了6个月后以6.30的汇率用RMB买入瑞士法郎的权利。6个月后的今天,该国企执行期权并选择实物交割,以2,822,400元人民币购得44.8万元瑞士法郎,加上期权费成本(交易额的1%-3%),仍能节省巨大的汇兑成本。
2.利用贸易融资规避汇率风险
从汇率风险防范的角度看,进口贸易融资可以通过推迟企业购汇时间,避开汇率的高点,先由银行垫付资金对外付汇,待汇率下跌时再购汇归还银行本息,从而降低购汇成本;出口贸易企业在结算货币汇率预期下跌时,可预先从银行取得贷款;办理结汇,待实际从国外收汇时再归还银行本息,从而避免汇率下跌的风险。以进口押汇为例,如某企业A于3月15日需对外付汇100万欧元,进口合同确定的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为993.8/100,付汇当日汇率为1007.6/100,是近期最高点。企业财务人员通过查看近1个月以来的汇率走势,以现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区间为983.2/100—1007.6/100,而且波动剧烈,因此决定办理进口押汇融资业务,先行付款,待利率回调时再买入欧元,归还银行贷款。可行性分析的结果:银行当期欧元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3.2%,月利率为2.67‰。因此一个月内只要出现一次欧元汇率下调超过2.67‰的情况,融资就有收益。从近期欧元汇率波动来看,日波动幅度最大达到2.42%,波动幅度超过1%的天数超过8天,因此融资是可行的。最终企业办理了一个月期限的全额进口押汇,利息为2,666.67欧元,到4月10日欧元汇率下调至990.8/100,企业立即买进1002666.67欧元,共支付人民币993.44万元,较直接购汇付汇节省人民币100×1007.6/100-994.96=14.16万元人民币。
3.汇率国际结算和信用证结算风险案例
国际结算案例:某公司出口服装到韩国,客人要求做D/P托收,并且指定韩国工业银行作为代收行。由于买卖双方做业务也不是第一次了,以前也通过韩国工业银行托收过,所以此次业务还是重复过去的做法。但是这次单据寄到韩国工业银行之后,却6个多月也没有收到货款,而客人其实早就把货物提走卖掉了。原来是银行私自将提货单据放给了买方。该出口商非常着急,聘请了律师专门飞到韩国,好不容易才把货款追回。后来该出口商仔细核对过去的收款纪录,发现以前历次托收虽然都收到了货款,其实每次都是银行先将单据放给了客人,客人都要滞后至少一个星期才付款。
以上案例其实是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时候指定代收行的问题。很多进出口企业在业务中,会遇到托收结算方式下,进口商指定出口商将托收单据寄到指定的代收行的情形。对于这样的情况,出口商要特别有风险意识,否则后果是很难设想的。对于出口商来说,后果是轻则代收行违反UCP522的规定,被拖延付款;重则出口商根本收不到货款。所以当企业自己作为出口商的时候要谨慎对待进口商指定代收行的要求;而当企业自己是进口商的时候,可以考虑是否自己指定代收行。
点评:跟单托收一般都适用国际商会的《跟单托收统一规则》,也就是第522号出版物,简称UCP522,或者URC522。该规则从1996年1月开始生效,其第七款:商业单据的交单(承兑交单D/A和付款交单D/P),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必须在付款时交出的托收指示,不应包含远期付款的汇票。
如果托收包含远期付款的汇票,托收指示应列明商业单据是凭承兑而不是凭付款交给付款人。如果未有说明,商业单据只能是付款交单,而代收行对由于交付单据的任何延误所产生的任何后果不承担责任。
如果托收包含远期付款的汇票,而且托收指示列明应凭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时,则单据只能凭该付款才能交付,而代收行对由于交单的任何延误所产生的任何结果不承担责任
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是D/P托收,后面跟的汇票一定是即期汇票。如果托收含有远期汇票,那么一定是D/A,而不是D/P。换句话说,如果托收声明是按照UCP522规则,那么D/P远期就是不存在的。UCP522的第七款的第三条其实就是说,假设出口方提交的单据是D/P远期,好比D/P60天,那么单据将在付款人付款之后才交给付款人(进口商)。如果因此造成了货物滞留码头之类的风险和费用,代收行将是不负责的。
过去一些银行收到远期D/P的托收单据以后,会发函要求委托方更改托收指示,比如改成D/P即期,或者D/A远期,不然他们将视作D/A远期,而且过去南美的银行会将D/P远期视做D/A。
现在的情形是:D/P一定是即期,只要是远期的,一定是D/A,全世界的银行都这么做。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我国的国际贸易商比较倾向于采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特别是出口商,觉得信用证结算最保险。其实信用证结算也有风险,而且很多国际骗子利用人们相信信用证的心理,利用信用证诈骗。
信用证本身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这是出口商接到一份信用证以后首先必须确认的问题。
开证行的资信问题信用证是什么?最简单地说,就是开证行的一个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既然信用证是一个付款承诺,那么是谁做出的付款承诺就非常重要。开证行和进口商联合诈骗的事例在一些落后的,混乱的,腐败的国家并不少见。对于信用等级不佳的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就要考虑拒绝接受或者一定要求资信很好的银行保兑。
制订合理的信用证条款,保证出口商安全收汇。
信用证既然是开证行的一个有条件的付款承诺,那么具体是什么条件当然也非常重要。出口商收到信用证之后,一定要仔细阅读信用证,了解每个条款的真实含义和用途,及时发现信用证中不合理的条款,自相矛盾的条款,似是而非的条款,做不到的条款,非单据条款,软条款……
软条款信用证问题结构或者内容不完整的信用证;有客检证条款或者其他要求买方提交某种单据的信用证;部分物权凭证直接寄给买方或者卖方根本就不掌握货权的信用证;有自相矛盾的条款或者没法做到的条款的信用证有付款保留条款的信用证。
案例:某外贸公司出口一些运动器材到美国。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比较短,另外具体的规格型号在生产过程中也有些调整,所以出口商提交的信用证项下单据有好几个不符点。经过和进口商的磋商,进口商给出口商写了保证函,声明接受单据中的所有不符点,并且将正本的保证函寄给了出口商。那么出口商应该怎么做?
从本案分析可看出:出口商应该牢记信用证的定义———信用证是开证行的付款承诺。如果进口商直接写信给出口商,承诺接受单据中的一切不符点,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对于出口商来说,正确的做法是:要么修改信用证,要么敦促开证行作出接受这些不符点的承诺。
对有不符点单据的处理方法:在实践中,企业经常发现从业务的一开始就非常小心谨慎,但是对于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在交单的时候,仍然存在不可避免有不符点,这时候我方将怎么处理呢?
应该立即通知国外买方,告知其单据中有不符点了;如果可能要求尽快修改信用证,可以要求我方银行立即发电报给开证行,告知其单据中所有的不符点,并询问是否接受这些不符点,有不符点的单据,尽量不要改为托收方式,因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假设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存在不符点,开证行收到这些单据后,要么是拒绝接受单据并且退单,要么就是接受不符点单据并支付货款。这一切,都必须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的合理工作日之内,而且肯定必须在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这一切。这样出口商知道对方拒收单据之后,还来得及作其他处理,比如退运或者转卖他人。如果改成托收结算方式,国外银行只有义务在7个工作日之内向进口商提示单据,如果进口商迟迟不去银行赎单,那么很可能造成额外的费用,甚至错过处理货物的时机。有不符点的单据,
不要相信客人的同意接受的保证书。信用证是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所以假设出口商提交的单据有不符点,必须让开证行认可才行,进口商的认可是没有实质意义和法律意义的。
转让信用证问题案例:某公司通过韩国的中间商出口服装到欧洲。韩国中间商提出采用D/A的结算方式。该出口商觉得D/A结算方式风险太大,不愿意接受。而后韩国中间商提出要么改成D/P结算方式,要么改成转让信用证的结算方式,韩国中间商是第一受益人,该出口商是第二受益人。该公司就选择了转让信用证的方式,觉得信用证方式的风险总要比托收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