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啥是二氧化碳交易
温室气体作为商品交易是个新鲜事物,但全球二氧化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方式仍主要以传统期货交易方式进行。在贸易项下二氧化碳交易市场上,排放许可权就是商品,这种交易实际上是一个远期商品期货交易合约;在项目二氧化碳交易市场上,减排量或减排单位相当于常规的出口商品,可直接转让销售合同。
全球二氧化碳交易市场中的买家主要分为五类:国际多边援助机构受各国或地区委托所设立的二氧化碳基金;大型排放行业,包括电力、建筑、钢铁业等;金融机构所设立的赢利性投资碳基金;政府双边合作二氧化碳基金,如西班牙、意大利、荷兰等,由政府直接出面与发展中国家展开双边合作获得二氧化碳减排量;此外,还包括一些自愿进行减排的基金或个人。
二氧化碳交易市场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交易规则和程序。联合履行机制产生的减排单位因成本较高,交易量很小;欧盟排放许可权在第一阶段因各国制订的额度比较宽松而导致供大于求,价格一度跌近于零;而清洁发展机制产生的核证减排量因价格优势而备受青睐,在2005年及 2006年占到了项目二氧化碳交易市场的90%。清洁发展机制是一项双赢的机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资金和技术,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可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额成本,从而降低全球为减排温室气体而付出的总体经济成本,如目前英国工业企业在本国减排成本很高,估计1吨至少都要花费20至30 欧元,但若在发展中国家购买,价格则只有7至10欧元。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过程需要有不同专业机构的参与和协助。这些专业机构可为项目企业提供现有政策法规和企业内部财务情况分析,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按照规定,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官方机构“国际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的预注册阶段,需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所有项目的申报资料加以核实,并出具结论性报告。这些申报资料和文件包括项目设计文件、监测方案和基准线研究等。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成本费取决于工作量及项目规模,大约为2.5万至25万美元不等,其中包括了项目核实服务费1.5万至2.5万美元,项目注册费5000至30000美元,具体费用由联合国相关机构确定。
二氧化碳交易给企业资产负债表引入了两个崭新的概念:“碳资产”和“碳债务”,其单位是碳信用,一个碳信用等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碳资产是一个企业获得的额外收益,不是贷款,是可以出售的资产,同时还具有可储备性;碳资产的价格随行就市,有涨有跌;除此之外,它还有无形价值,有利于提升项目企业的公共形象,获得无形的社会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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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市场的形成
全球碳交易市场由气候变化及相关应对政策催生而来。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国大会通过了《京都议定书》,36个工业化国家承诺2008年至2012年将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在1990年的排放水平上减少5%。其中欧盟国家平均减8%;日本、加拿大减6%。
在总体减排目标下,由于各国具体经济技术和能源结构存在差异,因而欧盟各成员国协议减排指标也不尽相同,如卢森堡、希腊和德国的减排目标超过20%,西班牙和英国的削减目标分别是15%和12.5%。上述规定具有国际法约束力,达不到减排目标的国家将面临惩罚,其2012年后的减排义务将增加1?3倍。与此同时,欧盟还规定,2005年至2007年间的第一阶段内若有关企业排放超标,超额部分将按每吨二氧化碳当量罚款40欧元。在2008年至2012年的第二阶段内,处罚标准将提高到每吨二氧化碳当量100欧元。
伦敦国际金融服务局经济研究部主任邓肯·麦肯锡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考虑到发达国家一些能耗大的企业,如钢铁和发电厂的减排压力过大,加之大气层为全球共同拥有,所以任何地方的减排对大气层产生的整体效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京都议定书》采取了灵活的减排机制,规定如果一国在本国境内完成减排义务有困难,则可通过贸易或项目投资合作方式,帮助其他国家实现减排,从而履行自己的减排义务。
《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灵活减排机制主要有联合履行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和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是指发达国家通过项目合作实现的减排单位,可以跨界转让,但转让方必须在自身允许排放配额上扣减相应的转让额度。清洁发展机制是指发达国家以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其实现的“核证减排量”,可计入发达国家完成减排承诺。排放贸易机制是指发达国家之间,一国可将其超额减排的指标,以贸易的方式转让给他国,同时转让方必须在自身允许排放配额上扣减相应的转让额度。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催生了项目碳交易市场,排放贸易机制则促成了贸易项下的碳交易市场。
碳交易市场所交易的商品按性质可分为四种,即《京都议定书》的认定排碳额、清洁发展机制产生的核证减排量、联合履行机制产生的减排单位、欧盟排放许可权。碳交易并非仅指二氧化碳,《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其他5种温室气体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都可以折合成二氧化碳当量,以方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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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二氧化碳交易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有关二氧化碳交易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无论人们对二氧化碳交易了解于否,它的市场前景都将非常广阔。
随 众多新兴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日益膨胀和这些国家对於化石能源使用的不断提高,由此而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成了全球所关注的焦点,一个国家的能耗以及温室气体排放量多少,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经济发展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准。不过很不幸的是,在众多发展中国家,其中包括中国以及印度这样的国家,由於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对能源的硬性需求,造成了不可避免的环境破坏,尽管发达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非常多,但是其工业化发展已日趋成熟,且随著技能减排技术和观念的推广,发达国家的碳排放正保持在一个相对平稳的水准,甚至出现了碳排放减少的情况.
环球能源网认为,发达国家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将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准裏,而发展中国家由於工业化水准还不成熟,甚至处於刚起步阶段,因此对於碳排放的控制无论是从技术上,还是从观念上都要远远落后於发达国家。这样的落差为碳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条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需要发达国家的减排技术,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出售先进的技术以换取碳权,这样做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最终可以加快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步伐。
如今全球各地的碳权交易中心纷纷建立起来,在澳大利亚气候交易所裏,如今碳交易的价格已经达到了8.60美元/吨。而在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也是是全球第一个也是北美地区唯一自愿性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先驱组织和市场交易平台。环球能源网认为,澳大利亚和美国并未参加《京都议定书》,但是他们建立起来的碳权交易平台却很好地完成了减排的任务,尽管建立碳权交易市场的初衷更多的是为了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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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氧化碳交易所
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科技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共同开发的“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开发合作项目”在京启动。
据了解,上述项目总投资170万美元,将在新疆、青海等12个省进行试点。通过试点,除了帮助西部欠发达地区迈出“绿色投资”第一步,同时还有望为在中国扩大二氧化碳市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供能力建设和政策建议。
“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已获批
在昨日举行的启动仪式上,财政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巨奎林透露说,国务院已于近日正式批准设立“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如果运行顺利,该基金有望于今年2月底或3月初正式开始运营。
据了解,这个单独管理、独立运营,旨在支持与气候有关项目开发的基金,来源将包括国际合作方面的资金、从中国二氧化碳交易收入中获得的收益,以及直接来自政府方面的投入。
二氧化碳基金项目协调员李高此间特别强调说,该基金所支持的项目与一般“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将更加关注通过项目实现的社会效益。他说,“那些有助于帮助减少贫困、促进西部地区的就业,以及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项目,将优先获得支持。”
“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浮出水面
联合国系统驻华协调代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马和励(Khalid Malik)在出席昨天的启动仪式时,并未发表带有实质内容的讲话。但据某知名境外媒体昨日的报道说,这位官员之前曾透露了一个重要消息——中国和联合国正致力于在北京成立一家二氧化碳交易所。
虽然上述报道没有指出酝酿中的交易所的确切名称,但是可以预见的是,该“交易所”建成后,势必使得北京成为全球数十亿美元“二氧化碳排放信用”交易的又一个重要中心。
记者在随后向有关方面证实过程中了解到,联合国与中国联合筹划建设的“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确实正渐现雏形。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的一位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他此前就已得知上述意向,而且认为该项目“已经到了即将付诸行动的阶段”。
空间巨大 中国主动出击
知情人士披露,合建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是国家科技部、国家发改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就“二氧化碳排放信用”达成的一项重要的合作意向。知情者称,马和励本人还就此表示,“希望这一项目今年就能启动,越快越好。”
值得说明的是,尽管目前欧洲已有几家二氧化碳交易所,美国的芝加哥也有一家,但市场仍很零散,许多二氧化碳排放交易是在交易所外通过经纪人或是在公司之间完成的。
因此,在专业人士看来,如果中国此番顺利获得成立“北京二氧化碳交易所”的机会,除了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将拥有其首个碳交易所,还会与在欧洲和美国成立的私营碳交易所形成竞争,并有助于进一步开放利润丰厚的中国二氧化碳排放信用市场。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 中国代表处的专家告诉记者,2006年底举行的内罗毕会议,在推动2007年下一轮全球二氧化碳减排的官方谈判上迈进了一小步。专家同时指出,这次会议上各国部长虽然就建立一个更安全、低碳的未来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但他们并没有就2012年以后的减排指标达成一致。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现在参与这个领域,有相当大的空间。”世行上述专家给记者提供的一份《碳市场发展状况与趋势分析报告》显示,2006年前9个月,发展中国家碳排放信用交易约为220亿美元,比2005年全年增加了一倍。此外,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提供的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预计到2012年,中国将占联合国发放的全部碳排放信用的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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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二氧化碳排放信用与清洁发展机制(CDM)
“二氧化碳排放信用”系由联合国根据“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有关条款发放。“二氧化碳排放信用”(每个信用代表一吨)在国际市场上可售得15美元-18美元。国家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在昨日的启动仪式上表示,截至今年1月底,全球已经获得注册的CDM项目约为500个。而中国政府批准达到了300个,其中37个已经获得了注册,可以向国际二氧化碳市场正式销售。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一些发达国家根据1997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通过投资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从而完成自身减排承诺的一种方法。目前全球已经注册和尚未注册的CDM项目总量只有18亿吨。
专家指出,发达国家要完成2012年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完全依靠自身仍有相当难度。普遍的预测是,届时发达国家可能需要从发展中国家购买25亿吨的二氧化碳减排量。
国家科技部全球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吕学告诉记者,“以前中国企业参与较少,但现在几乎每天都有一个CDM项目提交上来。”
补充:这就是你做的词条啊.
㈡ 碳交易是什么
什么是碳交易? 2008-12-02 11:06 碳交易(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也就是购买合同或者碳减排购买协议(ERPAs),其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
通常来说,碳交易可以分成两大类:其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买家在“限量与贸易”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譬如《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或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其二是基于项目的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CDM以及联合履行机制下分别产生核证减排量和减排单位(ERUs)。
世界银行和国际排放贸易协会(IETA)去年10月发布的《2006年碳市场发展状况与趋势分析》显示,无论就其市场价值或是成交量来说,截至2006年9月,EU ETS都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场,其成交额达到189亿美元,占全球碳市场总规模的87%,而同期CDM的成交额仅为碳市场总规模的11%。
实际上,早在《京都议定书》生效的同年,欧洲气候交易所(ECX)就上市了EU ETS下的二氧化碳排放权期货。除了ECX外,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CCFX)也交易着相似现货和期货合约。此外,法国的Powernext Carbon是主要的欧盟二氧化碳排放配额现货交易市场。
除了排放权买家多集中在欧洲的因素外,适宜的场内交易机制为EU ETS框架下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事实上,对于历史上大多数大宗商品而言,标准化的场内交易都是推动该品种成交量上升的重要动力。而在为排放权市场提供了充足的流动性及定价参考的同时,场内交易也为交易所本身带来了良好的经济利益。各地希望上市排放权相关品种的举动也正基于对温室气体排放更为有效的控制以及相关经济利益的考虑。
㈢ 什么是碳排放权期货
上海期货交易所正在研究碳排放权期货;希望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提高我国碳资源的定价影响力,建立符合国内需求、与国际规则对接的碳市场体系。单位GDP能耗降低需要低碳金融机制和工具支撑。通过产权界定将温室气体排放权变为商品,并进行市场化定价买卖,已成为欧美等国实现低成本减排的市场化手段之一。与一般商品交易相比,碳排放权交易存在着更大的政策性和技术性风险,因而,国际市场对于期货、期权等碳金融工具的需求日益显现,国际碳交易工具日趋丰富,碳金融体系不断发展。
㈣ 碳排放额度的碳交易的两种型态
根据以上的三种机制,碳交易被区分为两种型态:
配额型交易(Allowance-based transactions):指总量管制下所产生的排减单位的交易,如欧盟的欧盟排放权交易制的“欧盟排放配额”(European Union Allowances,EUAs)交易,主要是被《京都议定书》排减的国家之间超额排减量的交易,通常是现货交易。 项目型交易(Project-based transactions):指因进行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单位的交易,如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排放减量权证”、联合履行机制下的“排放减量单位”,主要是透过国与国合作的排减计划产生的减排量交易,通常以期货方式预先买卖。
㈤ 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建议
1.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行业探索碳交易国家应加快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可行性研究,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或行业明确碳排放控制目标、科学合理分配排放权、运行交易机制。在试点探索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完善的方法学体系,培育更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设立全国性的注册登记系统和清算机构。探索形成排放权分配制度、价格形成制度、减排励制度等诸项制度。
2.开发交易品种,从项目交易逐步扩展到标准化碳合约交易从欧洲排放权交易体系经验来看,碳排放权期货和现货交易可以同步开展。因此,在我国也可以考虑在初期开展现货交易的同时开发期货期权合约交易,逐步由以项目为主的交易向以标准化合约为主的交易过渡,适时推出碳排放权标准合约及其衍生品的交易。
3.鼓励推出碳排放权有关的各种形式的金融创新我国在碳交易过程中应引导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开发排放权金融产品以对冲价格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挂钩碳排放权的金融产品,建立碳基金以推动融资担保和项目投资;建立减排量收益权抵押贷款机制;探索碳交易合同保险机制。
4.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有关碳交易法律法规的建设,明确碳排放权的法律地位,健全相应财务和税务制度。国家可适时推出区域和行业碳排放考核机制,制订排放权分配原则,搭建碳排放统计体系,形成项目审核机制,规范排放权交易市场,出台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构筑相关金融监管体制。
㈥ 什么是环保期货
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控股公司12日宣布成立“绿色”交易所,并将于明年第一季度在该交易平台上推出涉及环保的一系列期货、期权产品。
这些将在“绿色”交易平台交易的产品包括与气候变化、环境挑战和可再生能源相关的期货、期权和掉期合约。根据计划,最初交易的产品为与碳排放相关的合约,包括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规定的碳排放量、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规定的碳信用额度等。
“绿色”交易所由纽约商品交易所控股公司和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贷、美林、摩根大通等公司联合发起设立。该交易所有望在2009年成为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旗下的成员。
依据联合国的规定,发达国家及其企业使用现代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通过投资风力和水力发电,或改造能源设施等以达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由此产生的碳减排额度允许互相转让,即可以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买卖。
㈦ 怎么做碳交易
碳交易(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也就是购买合同或者碳减排购买协议(ERPAs),其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
通常来说,碳交易可以分成两大类:其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买家在“限量与贸易”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譬如《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或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其二是基于项目的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CDM以及联合履行机制下分别产生核证减排量和减排单位(ERUs)。
世界银行和国际排放贸易协会(IETA)去年10月发布的《2006年碳市场发展状况与趋势分析》显示,无论就其市场价值或是成交量来说,截至2006年9月,EU ETS都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场,其成交额达到189亿美元,占全球碳市场总规模的87%,而同期CDM的成交额仅为碳市场总规模的11%。
实际上,早在《京都议定书》生效的同年,欧洲气候交易所(ECX)就上市了EU ETS下的二氧化碳排放权期货。除了ECX外,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CCFX)也交易着相似现货和期货合约。此外,法国的Powernext Carbon是主要的欧盟二氧化碳排放配额现货交易市场。
除了排放权买家多集中在欧洲的因素外,适宜的场内交易机制为EU ETS框架下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事实上,对于历史上大多数大宗商品而言,标准化的场内交易都是推动该品种成交量上升的重要动力。而在为排放权市场提供了充足的流动性及定价参考的同时,场内交易也为交易所本身带来了良好的经济利益。各地希望上市排放权相关品种的举动也正基于对温室气体排放更为有效的控制以及相关经济利益的考虑。
㈧ 碳期权交易的概念定义以及有哪些作用和意义
期权交易;期权 (CFA Institute, 2015),指给一方权利而非义务,和另一方在一个特定时间段以一个固定价格买卖一个标的资产的金融工具,也指未定权益或期权合约。期权是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利,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禸嫆@唻洎:狆国湠棑仿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据易碳家了解到,碳排放权场外期权交易是交易双方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物,通过签署非标准化书面合同进行期权交易,并委托交易所监管权利金与合约执行的场外非标准化碳金融创新产品。交易双方于合约签署时确定行权期与执行价格,并由期权买方在行权期内做出执行或不执行之决定后委托交易所根据双方约定完成合约执行工作。
期权交易弥补了远期交易只保现值,不保将来值的缺陷。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且对合同持有人而言,当价格对其有利时,便采取不交割的措施,从而使其价格风险损失小于或等于保险费。
期权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期权以期货合约为标的,可以说是衍生品的衍生品。
因此,期权既可以用来为现货保值,也可以为期货业务进行保值。
期权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投资策略。期货交易中,只有在价格发生方向性变化时,市场才有投资的机会。如果价格处于波动较小的盘整期,市场中就缺乏投资的机会。
期权交易中,无论是期货价格处于牛市、熊市或盘整,均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获利的机会。
期权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大的杠杆作用。与期货保证金相比,用较少的权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样数量的合约。
㈨ 碳排放的碳交易
全球碳交易市场年均交易额已达300亿美元,预计将来还会大幅增加。在欧洲,企业可以通过买卖二氧化碳排放量信用配额来实现排放达标的目标。碳排放已经成为一种市场化的交易。在伦敦金融城,除了股票、证券和期货交易所外,还有不少专门从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早在2002年,英国就自发建立了碳交易体系。另外,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中,有60多家企业致力于研发有助减少碳排放的新技术。虽然在伦敦没有一所类似股票交易所的碳交易所,但是这些大大小小从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企业却早就联合在一起了。碳排放价格一直处于波动状态,2006年交割的碳排放价格约为每吨16.50欧元(约合人民币165元),而2007年交割的碳排放价格则为17欧元。除英国外,欧洲各国目前都有活跃的碳排放交易市场。2002年,荷兰和世界银行首先开始碳交易时,碳排放的价格为每吨5欧元左右,此后开始上扬。2004年达到6欧元,到2006年4月上旬,每吨价格超过了31欧元。2006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总额达280亿美元,为2005年的2.5倍,交易的二氧化碳量达到了13亿吨。
英国、美国已经是全球碳排放交易的两大中心——担纲的分别是伦敦金融城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现在,参与碳排放交易的政治家和商人都将目光投向了亚洲,投向了中国。碳排放交易是用经济手段推动环保的国际通行办法,是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的核心内容。1997年开始接受签署的《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重要议定书,是碳排放全球交易的政策驱动力。根据《京都议定书》的约定,“已发展国家”有已经核准的2008-2012年间温室气体排放量上限;同时,至2012年,温室气体平均排放量必须比1990年的水平低5.2%。为减少“全球蔓延”的温室气体,《京都议定书》同时规定,协议国家(现有169个国家)承诺在一定时期内实现一定的碳排放减排目标,各国可将自己的减排目标分配给国内不同的企业。当某国不能按期实现减排目标时,可以从拥有超额配额(或排放许可证,英文简称CER)的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购买一定数量的配额(或排放许可证)以完成自己的减排目标。同样的,在一国内部,不能按期实现减排目标的企业也可以从拥有超额配额(或排放许可证)的企业那里购买一定数量的配额(或排放许可证)以完成自己的减排目标,CDM便因此形成,碳排放形成“大宗商品交易”的国际市场。
受《京都议定书》的政策牵引,英国早在2002年即启动自愿排放贸易计划,31个团体根据1998-2000年基线自愿性设定排放减量目标,包括了6种温室气体。2005年,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启动,该体系覆盖欧盟25个成员国,包括近12000个燃烧过程排放二氧化碳的工业实体,遂使欧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伦敦金融城则是欧洲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中心。2006年,其碳排放交易额超过200亿欧元,历年来呈翻番增长趋势。“走在环保问题的前列,已经为金融城带来了切实利益。”伦敦金融城当局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主席迈克尔·斯奈德如此评价金融城的碳排放交易。
美国目前尚未加入签署《京都议定书》,其制定了“10年内减少20%的汽油用量”的发展减排计划。2003年建立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是全球首个以温室气体减排为目标和贸易内容的专业市场平台,其包括了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氧化物、六氟化硫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交易,会员200余个,这足以使其成为碳排放交易的美洲中心。
㈩ 急求2012欧盟碳排放价期权格图或者可以进去查数据的网址
https://www.theice.com/marketdata/reports/ReportCenter.shtml?reportId=10&contractKey=81
ICE查询CER期货的网址,同时还能查询ERU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