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谁能用通俗的语言来解释一下期权、期货呢
说白了,期货是一张合约。期权只是一种权利。
Ⅱ 个人可以参与场外股票期权吗
不可以,场外期权是不允许个人投资者直接参与的。
参与的方式有两种:
1、机构直接参与。只要实缴资本满300万的机构投资者(对机构营业执照的投资范围不限),均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开通场外期权。门槛为50万,但是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2、个人投资者通过资管计划参与。个人投资者去认购一直基金公司的产品,以私募基金的方式去参与场外期权。
股票期权作为企业管理中一种激励手段源于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70-80年代走向成熟,为西方大多数公众企业所采用。中国的股票期权计划始于上世纪末,曾出现了上海仪电模式、武汉模式及贝岭模式等多种版本。
但都是处于政策不规范前提下的摸索阶段,直到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我国的股权激励特别是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才有章可循,有力的推动了我国股票期权计划的发展。
根据证监会【第112号令】《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股票期权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进行的以股票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合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特定时间按照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股票、跟踪股票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标的证券的标准化合约。第四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股票期权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管理。从这两点就能看出期权交易是有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的,其交易是合法的。
Ⅲ 期货为什么会有场外交易,以及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区别与联系
一、期货会有场外交易的原因:
因为买卖交易的便捷。期货交易历史上是在交易大厅通过交易员的口头喊价进行的,但是现在随着技术的发展,大多数期货交易是通过电子化交易完成的,交易时,投资者通过期货公司的电脑系统输入买卖指令,由交易所的撮合系统进行撮合成交。期货交易者一般通过期货经纪公司代理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
二、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有2点不同:
1、两者的交易地点不同:
(1)场内交易的交易地点: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是设有固定场地、备有各种服务设施(如行情板、电视屏幕、电子计算机、电话、电传等),配备了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集中进行股票和其他证券买卖的场所。在这个场所内进行的股票交易就称为场内交易。
(2)场外交易的交易地点: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场外交易是场内交易的对称。
2、两者的特点不同:
(1)场内交易的特点:有集中、固定的交易场所和固定的交易活动时间;有严密的组织管理制度。在会员制交易所,只有取得交易所会员的资格,才能进入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会员必须遵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采用公开竞价和双向拍卖的方式进行交易。
(2)场外交易的特点:没有一个集中的交易场所,买卖双方分散于全国各地,买卖主要通过电话、计算机系统进行。买卖对象以未上市证券为主,也有部分上市证券进行场外交易。债券买卖较多,包括所有的政府公债和一些大公司债券,也有部分股票,特别是金融业和保险公司股票。通过协商定价。
三、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之间的联系:
金融市场按照交易程序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场内交易市场是指各种证券的交易所。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最大的区别在于,场内市场是有标准的合约并被监管。
而场外交易往往只是交易双方私下的协定,而正是因为不透明,场外市场在本轮金融危机中成为了众矢之的。 但很多金融业人士认为场外交易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
(3)相对于场外交易期权期货合约最可能扩展阅读:
场外交易的独有特点:
1、场外交易的证券品种多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证券规定严格的上市条件,并只接受符合严格条件的证券上市,能够成为交易所交易品种的证券数量相对较少。场外交易的证券品种通常都是非上市证券,它们无须符合集中市场管理者发布的、严格的上市条件,故其数量庞大。
与上市证券相比,场外交易的证券种类更加丰富、多样。值得注意的是,非上市证券并非劣质证券,有些证券只是因为证券发行人未申请上市而未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
2、场外交易主要以协商定价方式成交。场内交易依照集中竞价原则确定证券交易价格,即若干卖方和若干买方通过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规则,确定每项买卖的成交价格。但场外交易是按照“一对一”方式确定证券价格的,成交价格取决于交易双方协商一致。
有些场合下,证券交易价格是由交易各方反复协商而确定价格的;有些场合下,证券价格虽是由一方挂牌出价的,但依然可根据市场情况以及交易对方的接受程度加以调整,依然存在着协商定价的机会。
3、场外交易采取特殊的交易管理结构。在国外,场外交易是证券交易的重要的方式,场外交易市场也是巨大的。为了确保场外交易的健康发展,证券监管机构依然以特有的方式实施着间接监管。
一方面,通过划定场外交易的具体范围,避免“名为场外交易、实为场内交易”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支持各种自律性组织实现对场外交易的监管,鼓励证券公司和各类证券业协会对场外交易实施监管。虽然这种管理相对比较宽松,但绝非放弃对场外市场的监管,场外交易市场也绝非无序发展。
Ⅳ 什么是期货期权
Ⅳ 期货合约&期权合约&远期合约有什么不同
1、期货合约的概念
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买卖对象或标的物,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了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期货价格则是通过公开竞价而达成的。
期货合约的主要特点
1、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2、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货价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喊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3、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4、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期货合约组成要素
交易品种
交易数量和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报价须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倍数。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涨跌停板。当市场价格涨到最大涨幅时,我们称"涨停板",反之,称"跌停板"。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时间
交割标准和等级
交割地点
保证金
交易手续费
期货合约种类
1)商品期货合约
农产品期货: 1848年CBOT(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诞生后最先出现的期货品种。主要包括小麦、大豆、玉米等谷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经济作物和木材、天胶等林产品。
金属期货:最早出现的是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铜,目前已发展成以铜、铝、铅、锌、镍为代表的有色金属和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两类。
能源期货: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石油危机直接导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货的产生。目前市场上主要的能源品种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2)金融期货合约: 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外汇期货: 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浮动汇率制引发的外汇市场剧烈波动促使人们寻找规避风险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率先推出外汇期货合约。目前在国际 外汇市场上,交易量最大的货币有 7种,美圆,德国马克,日圆,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圆和法国法郎。
利率期货: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国民抵押协会债券期货合约。利率期货目前主要有两类——短期利率期货合约和长期利率期货合约,其中后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货:随着证券市场的起落,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规避风险实现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现在全世界交易规模最大的股指合约是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 S&P500指数合约。
期货合约的作用
一是吸引套期保值者利用期货市场买卖合约,锁定成本,规避因现货市场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而可能造成损失。
二是吸引投机者进行风险投资交易,增加市场流动性。
2、期权合约概述
期权合约的产生: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推出股票看涨期权。
期权合约是期货合约的一个发展,它与期货合约的区别在于期权合约的买方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一定要履行合约。
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合约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以事先规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相关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所谓标准化合约就是说,除了期权的价格是在市场上公开竞价形成的,合约的其他条款都是事先规定好的,具有普遍性和统一性。
期权合约的内容包括:合约名称、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执行价格、执行价格间距、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日、交易手续费、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
期权合约主要有三项要素:权利金、执行价格和合约到期日。
期权合约内容及要素的名词解释
交易单位:是指每手期权合约所代表标的的数量。
最小变动价位:是指买卖双方在出价时,权利金价格变动的最低单位。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期权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权利金波动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出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
执行价格:是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买卖价格。这一价格一经确定,则在期权有效期内,无论期权之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到什么水平,只要期权买方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卖方都必须以此执行价格履行其必须履行的义务。
执行价格间距:是指相临两个执行价格之间的差,并在期权合约中载明。在郑商所设计中的硬冬白麦期权合约中规定,在交易开始时,将以执行价格间距规定标准的整倍数列出以下执行价格:最接近相关硬冬白麦期货合约前一天结算价的执行价格(位于两个执行价格之间的,取其中较大的一个),以及高于此执行价格的3个连续的执行价格和低于此执行价格的3个连续的执行价格。
合约月份:是指期权合约的交易月份。与期货合约不同,为了减少期权执行对标的期货交易的影响,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一般提前至其合约月份前的一个月内。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权合约能够进行交易的最后一日。
到期日:是指期权买方能够行使权利的最后一日。
权利金:权利金(premium)又称期权费、期权金,是期权的价格。权利金是期权合约中唯一的变量,是由买卖双方在国际期权市场公开竞价形成的,是期权的买方为获取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必须支付给卖方的费用。对于期权的买方来说,权利金是其损失的最高限度。对于期权买方来说,卖出期权即可得到一笔权利金收入,而不用立即交割。
执行价格:执行价格是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买卖价格。执行价格确定后,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期限内,无论价格怎样波动,只要期权的买方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的卖方就必须以此价格履行义务。如:期权买方买入了看涨期权,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若价格上涨,并且高于执行价格,则期权买方就有权以较低的执行价格买入期权合约规定数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权卖方也必须无条件的以较低的执行价格履行卖出义务。
对于外汇期权来说,执行价格就是外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汇率。
合约到期日:合约到期日是指期权合约必须履行的最后日期。欧式期权规定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方可执行期权。美式期权规定在合约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含合约到期日)均可执行期权。同一品种的期权合约的在有效期时间长短上不尽相同,按周、季度、年以及连续月等不同时间期限划分。
期权履约
期权的履约有以下三种情况
1 、买卖双方都可以通过对冲的方式实施履约。
2 、买方也可以将期权转换为期货合约的方式履约(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敲定价格水平获得一个相应的期货部位)。
3 、任何期权到期不用,自动失效。如果期权是虚值,期权买方就不会行使期权,直到到期任期权失效。这样,期权买方最多损失所交的权利金。
3、远期合约是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一种保值工具,它是一种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合约中要规定交易的标的物、有效期和交割时的执行价格等项内容。
远期合约指合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日期按照固定价格交换金融资产的合约,承诺以当前约定的条件在未来进行交易的合约,会指明买卖的商品或金融工具种类、价格及交割结算的日期。远期合约是必须履行的协议,不像可选择不行使权利(即放弃交割)的期权。远期合约亦与期货不同,其合约条件是为买卖双方量身定制的,通过场外交易(OTC)达成,而后者则是在交易所买卖的标准化合约。。远期合约规定了将来交换的资产、交换的日期、交换的价格和数量,合约条款因合约双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远期合约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远期股票合约。
远期合约是现金交易,买方和卖方达成协议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日期交割一定质量和数量的商品。价格可以预先确定或在交割时确定。
远期合约是场外交易,如同即期交易一样,交易双方都存在风险。因此,远期合约通常不在交易所内交易。伦敦金属交易所中的标准金属合约是远期合约,它们在交易所大厅中交易。
在远期合约签订之时,它没有价值-支付只在合约规定的未来某一日进行。在远期市场中经常用到两个术语:
1、如果即期价格低于远期价格,市场状况被描述为正向市场或溢价(Contango)。
2、如果即期价格高于远期价格,市场状况被描述为反向市场或差价(Backwardation)。
远期价格的决定
原则上,计算远期价格是用交易时的即期价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cost)。根据商品的情况,持有成本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仓储、保险和运输等等。
远期价格=即期或现金价格+持有成本
尽管在金融市场中的交易与在商品市场中的交易有相似之处,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例如,如果远期的石油价格很高,在即期市场上买进一油轮的石油并打算在将来卖掉的行动似乎是一项很有吸引力的投资。
一般来说,商品市场对供求波动更为敏感。例如,收成会受到气候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商品消费会受到技术进步、生产加工过程以及政治事件的影响。事实上,许多商品市场使用的交易工具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直接进行交易,而不是提供套期保值与投机交易的机会。
然而,在商品市场中也存在着基础金属、石油和电力的远期合约,在船运市场中用到了远期货运协议(FFAs)。
远期合约与近期合约的风险性比较
远期合约较近期合约交易周期长,时间跨度大,所蕴含的不确定性因素多,加之远期合约成交量及持仓量不如近期合约大,流动性相对差一些,因此呈现远期合约价格波动较近期合约价格波动剧烈且频繁。
4、三者区别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之间既有区别又联系。其联系是:
Ⅵ 对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概念进行对比说明。
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是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通过协商,按约定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时间(交割日)买卖某种标的金融合约. 期货合约是由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易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的标准协议。 期权是只其持有者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交易双方商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基础工具的权利。期权合约就是对这种选择权的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约。
Ⅶ 什么是期权合约期权合约的四大基本要素是什么
一、期权的概念
期权是一种能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特定资产的权利。
期权交易是一种权利的交易。在期货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在支付了一笔费用(权利金)之后,获得了期权合约赋予的、在合约规定时间,按事先确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向期权卖方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卖方在收取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权利金之后,在合约规定时间,只要期权买方要求行使其权利,期权卖方必须无条件地履行期权合约规定的义务。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拥有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与此不同,期权交易中的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买方支付权利金后,有执行和不执行的权利而非义务;卖方收到权利金,无论市场情况如何不利,一旦买方提出执行,则负有履行期权合约规定之义务而无权利。
期权也是一种合同。合同中的条款是已经规范化了的。以小麦期货期权为例,对期权买方来说,一手小麦期货的买权通常代表着未来买进一手小麦期货合约的权利。一手小麦期货的卖权通常代表着未来卖出一手小麦期货合约的权利;买权的卖方负有依据期权合约的条款在将来某一时间以执行价格向期权买方卖出一定数量小麦期货合约的义务。而卖权的卖方负有依据期权合约的条款在将来某一时间以执行价格向期权买方买进一定数量小麦期货合约的义务。
期权的价格叫作权利金。权利金是指期权买方为获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向期权卖方支付的费用。对期权买方来说,不论未来小麦期货的价格变动到什么位置,其可能面临的最大损失只不过是权利金而已。期权的这一特色使交易者获得了控制投资风险的能力。而期权卖方则从买方那里收取期权权利金,作为承担市场风险的回报。
标的物的权力,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期权交易事实上是这种权利的交易。买方有执行的权利也有不执行的权利,完全可以灵活选择。
期权分场外期权和场内期权。场外期权交易一般由交易双方共同达成
期权分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买入期权是指它给予期权的持有者在给定时间或在此时间以前的任一时刻按规定的价格买入一定数量某种资产或期货合约的权利的一种法律合同。卖出期权给予其持有者在给定时间或在此时间以前的任一时刻,按规定的价格卖出一定数量某种资产或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的持有者拥有该项期权规定的权利,他可以实施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权利,期权的出卖者则
只负有期权合约规定的义务。
期权的要素包括,1、敲定价,即敲定价格,期权合同规定的购入或售出某种资产的价格;2.到期日,期权合同规定的期权的最后有效日期为期权的到期日,3.标的资产,期权合同规定的双方买入或卖出的资产为期权的标的资产;4.权利金,买卖双方购买或出售期权的价格称为权利金或期权的价格。
Ⅷ 比较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掉期合约、期权合约的区别
先从定义上看:
远期:交易双方约定未来某个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和方式交割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
期货:交易双方约定未来某个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和方式交割一定标准数量金融资产的标准化合约。
期权:赋予期权购买者在未来某个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和方式交割某种金融资产的权利的合约。
掉期:将相同币种,相等金额,方向相反,期限不同的两笔或两笔以上交易结合起来的行为。
一般比较的是远期,期货,期权的区别;掉期是将即期交易与远期/期货结合起来作从而套期保值的一种形式,是远期/期货(可能也包括期权)的具体运用。
远期VS期货:由定义可知,期货是远期的标准化形式,由于标准化,从而增强了流动性,活跃了市场。同时远期多为场外交易,期货多在交易所交易;远期要交易双方协商交割时间地点方式价格等等,期货已经由交易所订好了,无需协商;远期可以无保证金,期货要求双方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实行逐日盯市,浮动盈亏制度。
期权VS期货:期权的权利义务不对称,买方只有权利,买方只有义务,而期货是对称的;期权可以有也可以没有保证金,依据具体市场而定,期货必须有保证金;期权买方可能有无限盈利但只有有限风险,买方相反,期货双方赢亏都无限;期权不一定是标准化合约,期货是标准化合约;期货到期日必须交割,期权则可交割可不交割;用期权只转移不利风险,期货是有利风险不利风险都转移出去。
Ⅸ 分析期权与期货交易的共同点和差异,并说明各有什么优势
期权是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力,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力,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期权交易事实上是这种权利的交易。买方有执行的权利也有不执行的权利,完全可以灵活选择。 期权分场外期权和场内期权。场外期权交易一般由交易双方共同达成。
期权(Option),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金融工具。从其本质上讲,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力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使得权力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力,而义务方必须履行。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和约方称作买方,而出售和约的一方则叫做卖方;买方即是权力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力的义务人。 具体的定价问题则在金融工程学中有比较全面的探讨。
期权主要有如下几个构成因素:①执行价格(又称履约价格〕。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标的物买卖价格。②权利金。期权的买方支付的期权价格,即买方为获得期权而付给期权卖方的费用。③履约保证金。期权卖方必须存入交易所用于履约的财力担保,④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是指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看跌期权,是指卖出标的物的权利。当期权买方预期标的物价格会超出执行价格时,他就会买进看涨期权,相反就会买进看跌期权。
按执行时间的不同,期权主要可分为两种,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欧式期权,是指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才被允许执行的期权,它在大部分场外交易中被采用。美式期权,是指可以在成交后有效期内任何一大被执行的期权,多为场内交易所采用。
(2)看跌期权:l月1日,铜期货的执行价格为1750 美元/吨,A买入这个权利.付出5美元;B卖出这个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价跌至1 695美元/吨,看跌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此时,A可采取两个策略:
行使权利一一一A可以按1695美元/吨的中价从市场上买入铜,而以1 750美元/吨的价格卖给B,B必须接受,A从中获利50美元(1750一1695一5),B损失50美元。
售出权利一一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跌期权。A获利50美元(55一5〕。
如果铜期货价格上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而损失5美元,B则净得5美元。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作为期权的买方(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只有权利而无义务。他的风险是有限的(亏损最大值为权利金),但在理论上获利是无限的。二是作为期权的卖方(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只有义务而无权利,在理论上他的风险是无限的,但收益显有限的(收益最大值为权利金)。三是期权的买方无需付出保证金,卖方则必须支付保证金以作为必须履行义务的财务担保。
期权是适应国际上金融机构和企业等控制风险、锁定成本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重要的避险衍生工具,199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给了期权定价公式(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的发明人,这也说明国际经济学界对于期权研究的重视。
期权合约的基本因素
所谓期权合约,是指期权买方向期权卖方支付了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即获得该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事先约定的敲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商品期货合约权利的一种标准化合约,期权合约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买方、卖方、权利金、敲定价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权履约
期权的履约有以下三种情况
1 、买卖双方都可以通过对冲的方式实施履约。
2 、买方也可以将期权转换为期货合约的方式履约(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敲定价格水平获得一个相应的期货部位)。
3 、任何期权到期不用,自动失效。如果期权是虚值,期权买方就不会行使期权,直到到期任期权失效。这样,期权买方最多损失所交的权利金。
期权权利金
前已述及期权权利金,就是购买或售出期权合约的价格。对于期权买方来说,为了换取期权赋予买方一定的权利,他必须支付一笔权利金给期权卖方;对于期权的卖方来说,他卖出期权而承担了必须履行期权合约的义务,为此他收取一笔权利金作为报酬。由于权利金是由买方负担的,是买方在出现最不利的变动时所需承担的最高损失金额,因此权利金也称作 " 保险金 " 。
期权交易原理
买进一定敲定价格的看涨期权,在支付一笔很少权利金后,便可享有买入相关期货的权利。一旦价格果真上涨,便履行看涨期权,以低价获得期货多头,然后按上涨的价格水平高价卖出相关期货合约,获得差价利润,在弥补支付的权利金后还有盈作。如果价格不但没有上涨,反而下跌,则可放弃或低价转让看涨期权,其最大损失为权利金。看涨期权的买方之所以买入看涨期权,是因为通过对相关期货市场价格变动的分析,认定相关期货市场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买入看涨期权,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一旦市场价格果真大幅度上涨,那么,他将会因低价买进期货而获取较大的利润,大于他买入期权所付的权利金数额,最终获利,他也可以在市场以更高的权利金价格卖出该期权合约,从而对冲获利。如果看涨期权买方对相关期货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判断不准确,一方面,如果市场价格只有小幅度上涨,买方可履约或对冲,获取一点利润,弥补权利金支出的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场价格下跌,买方则不履约,其最大损失是支付的权利金数额。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关系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之间既有区别又联系。其联系是:首先,两者均是以买卖远期标准化合约为特征的交易;其次,在价格关系上,期货市场价格对期权交易合约的敲定价格及权利金确定均有影响。一般来说,期权交易的敲定的价格是以期货合约所确定的远期买卖同类商品交割价为基础,而两者价格的差额又是权利金确定的重要依据;第三,期货交易是期权交易的基础交易的内容一般均为是否买卖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权利。期货交易越发达,期权交易的开展就越具有基础,因此,期货市场发育成熟和规则完备为期权交易的产生和开展创造了条件。期权交易的产生和发展又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进行期货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工具,从而扩大和丰富了期货市场的交易内容;第四,期货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进行实物交收。期权交易同样可以做多做空,买方不一定要实际行使这个权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这个权利转让出去。卖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权买入者尚未行使权利前通过买入相同期权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担的责任;第五,由于期权的标的物为期货合约,因此期权履约时买卖双方会得到相应的期货部位。
期权交易的场所:
期权交易场所没有需要特点场所,可以在期货交易所内交易,也可以在专门的期权交易所内交易还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与股权有关的期权交易。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期权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期权交易所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欧洲最大期权交易所是欧洲期货与期权交易所(Eurex)的前身为德意志期货交易所(DTB)与瑞士期权与金融期货交易所(Swiss Options & Financ ial Futures Exchange, SOFFEX);亚洲方面,韩国的期权市场发展迅速,并且其交易规模巨大,目前是全球期权发展最好的国家,中国香港地区以及中国台湾地区都有期权交易。国内方面,目前有包括郑州商品交易所在内的几家交易所已经对期权在中国大陆上市做出初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