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设计一个新的期货合约需要考虑哪些重要的方面
现货市场交易习惯、现货市场规模、现货市场产业结构(是否有严重垄断行为、是否多为进口/出口等)、波动性、流动性、是否容易被操纵、交易成本、如何较有效地吸引目标群体(例如有套期保值需求的产业客户)参与交易……
㈡ 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
1、数量和单位条款
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统称“交易单位”。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小麦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000蒲式耳(每蒲式耳小麦约为27.24公斤),每张小麦期货合约都是如此。
如果交易者在该交易所买进一张(也称一手)小麦期货合约,就意味着在合约到期日需买进5000蒲式耳小麦。
2、质量和等级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质量等级,一般采用被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商品质量等级标准。例如,由于我国黄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所以在日本名古屋谷物交易所就以我国产黄豆为该交易所黄豆质量等级的标准品。
3、交易时间条款
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是固定的。每个交易所对交易时间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每周营业5天,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一般每个交易日分为两盘,即上午盘和下午盘,上午盘为9:00-11:30,下午盘为1:30-3:00。
4、报价单位条款
报价单位是指在公开竞价过程中对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即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国内阴极铜、白糖、大豆等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以元(人民币)/吨表示。
5、合约名称条款
合约名称需注明该合约的品种名称及其上市交易所名称。以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合约为例,合约名称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货合约”,合约名称应简洁明了,同时要避免混淆。
6、交割地点条款
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了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
7、交割期条款
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小麦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 、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选择交易月份进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买进7月份的合约,要么7月前平仓了结交易,要么7月份进行实物交割。
8、最小变动价位条款
指期货交易时买卖双方报价所允许的最小变动幅度,每次报价时价格的变动必须是这个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9、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
指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幅度。达到该幅度则暂停该合约的交易。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小麦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为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不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20美分(每张合约为1000美元)。
10、最后交易日条款
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2)设计期货合约扩展阅读:
特点
1、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2、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货价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喊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3、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4、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种类
商品
农产品期货: 1848年CBOT(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诞生后最先出现的期货品种。主要包括小麦、大豆、玉米等谷物;棉花、咖啡、可可等经济作物和木材、天胶等林产品。
金属期货:最早出现的是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铜,已发展成以铜、铝、铅、锌、镍为代表的有色金属和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两类。
能源期货: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石油危机直接导致了石油等能源期货的产生。市场上主要的能源品种有原油、汽油、取暖油、丙烷等。
金融
金融期货合约: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外汇期货: 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浮动汇率制引发的外汇市场剧烈波动促使人们寻找规避风险的工具。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率先推出外汇期货合约。在国际 外汇市场上,交易量最大的货币有 7种,美圆,德国马克,日圆,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圆和法国法郎。
利率期货: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国民抵押协会债券期货合约。利率期货主要有两类——短期利率期货合约和长期利率期货合约,其中后者的交易量更大。
股指期货:随着证券市场的起落,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规避风险实现保值的工具,在此背景下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现在全世界交易规模最大的股指合约是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 S&P500指数合约。
㈢ 什么是期货合约的合约特征
期货合约的主要特点是:
A.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B.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价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叫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C.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D.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来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期货合约的组成要素包括:
A.交易品种
B.交易数量和单位
C.最小变动价位,报价须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倍数。
D.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涨跌停板。当市场价格涨到最大涨幅时,我们称"涨停板",反之,称"跌停板"。
E.合约月份
F.交易时间
G.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H.交割时间:指该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的时间;
I.交割标准和等级
J.交割地点
K.保证金
L.交易手续费
㈣ 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谁设计
期货标准化合约时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条款一般包括:
(1)交易数量和单位条款。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数量和数量单位,统称“交易单位”。
(2)质量和等级条款。商品期货合约规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质量等级,一般采用被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商品质量等级标准。例如,由于我国黄豆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大,所以在名古屋谷物交易所就以我国产黄豆为该交易所黄豆质量等级的标准品。
(3)交割地点条款。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指定了标准化的、统一的实物商品的交割仓库,以保证实物交割的正常进行。
(4)交割期条款。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
(5)最小变动价位条款。指期货交易时买卖双方报价所允许的最小变动幅度,每次报价时价格的变动必须是这个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6)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指交易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幅度。达到该幅度则暂停该合约的交易。
(7)最后交易日条款。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
除此之外,期货合约还包括交割方式、违约及违约处罚等条款
㈤ 设计期权合约和期货合约都要注意什么
名称,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合约交割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等级,交割地点,交易手续费,交割方式,交易代码.
期权合约除了以上,还要加上:1.权利金 2.执行价格3.合约到期.
㈥ 这个期货合约设计是变动一元是多少钱
期货合约价格变动1元相当于合约价值20元。实际上已经很明显的了,合约规模是20吨,合约最小价格变动是0.1元/吨,相当于合约最小变动价值=0.1元/吨*20吨=2元,即是最小价格变动0.10/tonne($ 2.00/contract)这一个表述,放大10倍就是1元变动相当于合约价值变动20元。
㈦ 设计一份外汇期货合约有什么注意事项
所谓外汇期货,是指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用来回避汇率风险。它是金融期货中最早出现的品种。自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的国际货币市场分部推出第一张外汇期货合约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外汇期货交易一直保持着旺盛的发展势头。它不仅为广大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等经济主体提供了有效的套期保值的工具,而且也为套利者和投机者提供了新的获利手段。
目前,外汇期货交易的主要品种有:美元、英镑、德国马克、日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法国法郎、荷兰盾等。
从世界范围看,外汇期货的主要市场在美国,其中又基本上集中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国际货币市场(IMM)、中美洲商品交易所(MCE)和费城期货交易所(PBOT)。
国际货币市场主要进行澳大利亚元、英镑、加拿大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日元和瑞士法郎的期货合约交易;
中美洲商品交易所进行英镑、加拿大元、德国马克、日元和瑞士法郎的期货交易;
费城期货交易所主要交易法国法郎、英镑、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日元、瑞士法郎、德国马克和欧洲货币单位。
在外汇市场上,存在着一种传统的远期外汇交易方式,它与外汇期货交易在许多方面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常常被误认为是期货交易。在此,有必要对它们作出简单的区分。所谓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时约定于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确定的汇率交收一定数量某种外汇的交易方式.远期外汇交易一般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相互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达成,交易数量、期限、价格自由商定,比外汇期货更加灵活。在套期保值时,远期交易的针对性更强,往往可以使风险全部对冲。但是,远期交易的价格不具备期货价格那样的公开性、公平性与公正性。远期交易没有交易所、清算所为中介,流动性远低于期货交易,而且面临着对手的违约风险。
㈧ 怎样为对美6个月的出口订单设计一个外汇期货合约进行
您的问题读起来不是很通顺或者说不是很完整。
按照我的理解,似乎您是想对六个月的创汇流水,设计一个商业性对冲的方式是吗
㈨ 商品期货的合约和主力合约是怎样划分的
成交量和持仓量第一的就是主力合约,期货合约是有交割月份的。
主力合约不是不变的,会随着时间向前推移,主力合约的月份也要向前推移,就是里面的投机力量在转换合约。
商品期货合约对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几个交割月份,由交易者自行选择。
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小麦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月份就有7月、9月、12月,以及下一年的3月和5月,交易者可自行选择交易月份进行交易。
如果交易者买进7月份的合约,要么7月前平仓了结交易,要么7月份进行实物交割。
(9)设计期货合约扩展阅读:
期货合约影响因素:
期货市场交易的是标准化合约,期货品种的创新以标准化合约为载体,期货品种创新必须通过成功的合约设计才能得以实现。
品种创新的过程是选择创新商品与合约设计的过程。期货合约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其原生商品的相关特征,即“商品特征”,商品特征主要从相关商品的自然属性及其现货市场,来解释影响该种商品期货交易成功的各种因素。
这些因素主要来自商品的现货市场;同时期货合约也会受合约设计本身各种因素的影响,即“合约特征”,合约特征则是从期货交易的基本原理来分析期货合约成功的影响因素。
这些因素主要来自于期货交易过程的合约及制度设计。商品特征与合约特征共同给出了影响期货合约成功因素的完整描述。
㈩ 期货合约和现货合约的区别是什么
期货合约和现货合约的区别是:
1、合约标准化的区别
期货合约是经过严格标准化了的合同,进人期货交易所的每一种期货交易对象,都已经由交易所定了质量、等级、数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只有期货价格才是在交易过程中经过公开竞价和计算机摄合成交的方式来确定的。
现货合同是非标准化的,现货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交货品种、数量、时间、地点等)均需由签约双方协商议定。
2、交割内容方面的区别
期货合约只是期货交易中的一种特号而已,是期货交易的载体,以使期货投资者能够通过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实现既定目标或套期保值转移价格风险,或通过分担价格风险而获取价差利润。
现货合同中要求全部进行实物商品交割。
3、有无签约者的区别
期货合约并不是由买卖双方来签订的。期货交易过程中并不存在交易的纸面合同,因而转让合约时也就无需进行类似现货交易中的合同背书。
现货合同要求载有合同交货的价格、数量、时间和地点等详细内容,并由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其间如有任何一方不能履约,则必须经过背书之后方可将履约责任、义务及权利转到第三方。
期货合约是买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时间之后按特定价格接收某种资产,卖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时间之后按特定价格交付某种资产的协议。双方同意将来交易时使用的价格称为期货价格。双方将来必须进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称为结算日或交割日。双方同意交换的资产称为“标的”。
现货合约,为立即或在将来交付实际商品而签订的销售协议。现货合约:以现货标准化合约为标的物,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集合竞价买卖统一成交、转让、结算,价格行情实时显示的交易方式。现货合约交易的本质是以金融的手段服务现代贸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