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天气衍生金融产品” 和“巨灾衍生产品”
金融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
是由相关资产的未来价值衍生而来的,由两方或多方共同达成的一种金融合约。
天气衍生品包括场外交易、在交易所内进行的有组织的期货期权交易两类。场外交易市场参与者主要是以互换、期权的方式,针对温度、降雨等指数开展交易
巨灾衍生产品有巨灾保险期货、巨灾互换、巨灾期权、自然灾害风险期权和期货等形式 主要是基于天气状况 巨宅的发生 与现实的利率等市场因素关系不大
所以“天气衍生金融产品” 和“巨灾衍生产品”都是规避气象风险的金融工具
『贰』 如何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
(12) 周桦 人类社会存在至今,自然灾害风险始终是影响巨大的重要风险之一。自然灾害风险的成因的复杂性、结果的冲击性、影响的持续性给自然灾害风险的管理增加了难度。尽管传统的风险管理理论为各种类型的风险提供了多种风险处置手段,如自留、损失控制、损失融资等,但如何从经济层面区分自然灾害风险的类型,如何根据风险的独特性质选择对应的风险管理工具,仍是一项复杂的课题。推荐阅读保险周刊: 新华保险H股上市重挫9.82%破发保监会点名批评14险企人保寿险资本金将超200亿元人保太保平安暂停商业车险1个月国家鼓励机构研发鲜活农产品保险北京非京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保险发展策--建言保监会新主席 我国自然环境的多样性造就了较为复杂的自然灾害风险环境,而更为特殊的国情是,我国尚处在工业化进程当中,在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的可能结果上存在更为显著的脆弱性。近20年来,与世界范围的自然灾害风险演变趋势相一致,我国自然灾害强度也在日益增强,特大自然灾害发生频率有所增高,与风险载体的增多共同促成了自然灾害损失指标的居高不下。自然灾害的突发性与不可预期性表明,我国在个别年份受到重大自然灾害冲击的可能性非常大,这对于总体宏观经济的平稳发展存在相当大的威胁。 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如何在经济和自然条件的双重约束下,通过制度安排合理运用现有经济资源进行损失控制和损失融资,并构建优化的风险管理方式组合也因而显示出了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研究》一书正是对建立系统性、整合性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的一次尝试性探索,该书从研究背景出发,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了识别、衡量,并通过模型构建详细论证了以自然灾害保险制度为中心的多样化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策略的最佳分工与实施路径。 对于正在完善中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而言,该书带来的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 从现实出发,运用期望效用分析框架研究了自然灾害保险的最优需求问题 作为损失融资的重要方式,保险是风险管理中介化和专业化的产物,且多涉及供需双方的博弈。作者首先分析了我国自然灾害保险制度的发展脉络及当前的供需背景,列示了该制度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理的竞争格局未形成,保险经营主体倾向于提供同质化、占据传统优势的保险产品,对于不同自然灾害风险暴露下的风险标的缺乏承保动力,无法满足市场差异化需要。 2.保险产品价格未实现真正的市场化,影响了保险主体通过价格杠杆防范风险的能力,制约了自然灾害风险保障的扩展。 3.对于自然灾害风险影响最大的农业保险,缺乏系统、连续的政策支持,对于地震、洪水等影响范围广泛的巨灾风险,则缺乏明确的应对和保险体系构建思路。 面对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制度不充分的现状,作者运用期望效用分析框架构建了自然灾害风险环境下的保险需求模型。模型分析表明,当大部分不可保自然灾害风险与可保自然灾害风险存在密切的现实联系、或在较长时期内体现为正相关时,无论是风险的相关性效应或偏好效应,还是由此引起的价格杠杆敏感性的提高,其直接后果都是风险主体对自然灾害保险的过剩需求不能被有限的保险供给所满足。在单位保单赔付限额不能超过资产实际价值的情况下,这会形成市场的非常态,即需求过剩导致保险费率上涨,费率上涨进一步抑制保险需求,更多地侵蚀常规的自然灾害保险机制。 建立补贴存在的保险定价模型,研究了通过补贴扩展自然灾害保险制度供给问题 在需求分析基础上,该书进一步建立了补贴存在的保险定价模型,进而探讨通过政府补贴提供扩展性保险供给的可能性。供给模型分析则表明,当与可保风险正相关的补贴存在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容易维持在法定标准上,无论市场环境如何,补贴都可以对保险价格产生反向作用,即对保险供给产生正向作用。不同的是,在保险价格市场化的条件下,更适合对赔付结果进行直接补贴和对冲风险;在保险价格外部决定时,更适合对消费者的购买价格进行补贴和对冲风险。 我国处于保险价格从外部决定到市场决定的转变过程中,在保持补贴稳定性、持续性的同时,也要保持补贴形式的灵活性,即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以此为基础,作者建议通过补贴等多种方式扩大保险供给、将尽可能多的自然灾害风险扩展为可保风险,化解自然灾害保险不充分对常规保险市场运行的负面影响。在此过程中,既要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扩展商业保险制度对自然灾害的覆盖范围,也要强化制度支持、发展政府主导型巨灾保险体系。 运用整体化风险管理分析框架,研究了自然灾害保险制度与防灾减灾机制、金融市场的互动关系 在建立自然灾害保险制度过程中,还要注意保险机制与防灾减灾机制以及结构化巨灾金融产品的有机结合。研究表明,当自然灾害风险影响范围很大时,微观主体的损失控制措施相互之间存在替代作用。因此,通过强制性保险等形式激励微观主体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有效防控十分重要。此外,要完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支持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为保险业以及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对于保险人而言,则要合理设计保险产品,防范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保证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的效果。研究同时表明,我国资本市场与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扩展了金融市场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的容量和能力,以虚拟指数为交易基础的标准化衍生品工具的诞生,也意味着我国基本具备巨灾工具设计的制度与技术条件;与此同时,我国投资主体也非常需要引入新的、收益相对独立的金融工具对组合的整体风险进行分散。这种背景下,针对既定的自然灾害风险,以保险交易或再保险交易为基础,依次发展巨灾互换、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等衍生品十分必要。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结构化巨灾产品属于典型的交叉性产品,建立综合性金融监管理念,加强保险市场监管与金融市场监管之间的合作协调机制日益重要。将本文分享至:分享到和讯微博|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搜狐微博|分享到腾讯微博|分享到开心网|分享到人人网|分享到豆瓣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叁』 巨灾债券的基本原理
20世纪90年代,一些投资银行、经纪商和再保险公司开发出一种场外交易保险的衍生产品。这种证券不是在交易所交易,其交易方式像适应顾客需要的远期合同或期权。有人将这种证券化的巨灾再保险看成是一种高回报的债券;也有人把它称作类似的单期产品。这种产品将巨灾风险通过资本市场的方式予以分散,具体地说,也就是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承保损失相连接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承保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指定的承保损失超过一定限额,债券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收益将用于弥补保险公司超过限额的承保损失;若指定的承保风险损失没超过该限额,则债券投资者可得到高于无风险利息的回报,作为承担相应承保风险的补偿。
『肆』 巨灾风险的巨灾风险的特征
巨灾风险与一般风险不同,具有特性,特殊性表现为:发生的频率低,一般性火灾、车祸天天发生,多起发生,破坏性地震、火山爆发、大洪水、风暴潮等巨灾则很少发生,几年、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发生一次。一次巨灾造成的损失巨大,普通灾害发生频率高,但每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小,巨灾发生次数少,但一旦发生损失则巨大,一次火灾烧毁一栋房屋,或造成万级、百万级美元损失,然而一次大地震、大洪水可造成数亿、数百亿甚至上千亿美元损失。巨灾还会形成长期的影响。
『伍』 请懂金融的朋友帮我解答下这道题:
选C、D
现货交易是商品交易的一种,不涉及股票。
期货交易是与现货交易相对而言的交易形式,也主要是商品交易。实际上也有股指期货,但既然题目中列了股票指数交易,我觉得这里的期货交易就应该不包括股票指数期货了吧。这个楼主自己定夺。
期权交易是股票衍生品交易的重要形式,最主要的期权交易就是股票期权。
股票指数交易顾名思义,就是以股指涨跌为基础的衍生品交易形式。
贴现交易主要是票据交易,股票不存在贴现的问题。
『陆』 什么是巨灾保险巨灾保险在中国是怎样的
巨灾保险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巨灾保险制度,分散风险。
就目前来讲,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地震、雪灾等巨型灾害的保险。虽然许多保险公司的寿险、意外伤害险、旅游意外险等的保险责任中包含地震受损责任。但是专门针对巨型灾难的保险并不存在。不过,近日,酝酿已久的“巨灾保险制度”在深圳开始试点,今后发生地震等大型灾害,保险体系将向受灾群众提供坚实的救助和保障。
『柒』 巨灾债券的优点
不同于传统再保险的安排,巨灾债券的发行经由资本市场,因此对风险转移者而言,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⒈基差风险(basis risk)较低。与合同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保险期货或期权相比,虽然巨灾债券合同标准化程度低,但享有较低的基差风险,使风险的转移更为完整 。
⒉无信用风险。债券发行所募集的资本,由SPR公司存入信托机构,仅于巨灾损失发生或债券到期后,才动用信托基金的余额,因此,买卖双方间的信用风险几乎不存在。
⒊增加承保能力。通过巨灾债券的发行,能使资本市场的资金直接参与保险市场风险的承保,增加整个巨灾市场的承保能力,使得再保险或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也随之增加。
⒋稳定市场价格。长期以来,传统巨灾再保险的价格相当不稳定,市场价格常因巨灾频繁而不断上涨,甚至无人愿意提供承保,因此,通过巨灾债券的发行,能够有效稳定巨灾再保险市场的价格。
⒌债券非衍生性产品。巨灾债券为一种债券,而非衍生性产品,可以作为寿险业、退休金或年金公司的投资工具,在监管法规的认定上,仅视为债券交易。
⒍能降低投资组合风险。巨灾债券为一零贝塔(Zero-Beta)投资工具,不存在市场风险,根据投资组合理论,巨灾债券能降低投资组合风险。
⒎根据承担的风险赚取合理的报酬。即完全按照投资者风险承担的程度,给付风险性的利息报酬。
『捌』 保险期权,巨灾债券与再保险的联系和区别
朋友你问题属于保险公司转嫁风险范围,再保险是保险公司分出业务与分入业务,是降低保险公司风险的;其他两方面一个属于国家债券回报较高,也是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一种方式;保险期权是保险公司购买期权将风险转移到证券期货方面来降低自己风险.
『玖』 巨灾债券的巨灾债券发行的程序
当保险公司与发行机构签订巨灾风险债券发行约定书后,债券发行的程序应可分成六个阶段。
阶段一:识别/评估风险
界定债券发行所承担的巨灾风险,并选取适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在实际中,通常交由专业的风险评估公司进行,如EQE、AIR等。
阶段二:证券发行的结构
针对风险转移者的个别需求以及发行者的国内或地区相关金融保险法律规定,设计出合乎法规要求的债券发行结构与形态,诸如SPR究竟是采取保险公司形式还是采取再保险公司形式等。
阶段三:审查评定
在巨灾债券发行前,由会计师或律师针对分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原承保合同的经营状况、分保风险的内容以及SPR公司的财务状况作一评定报告。
阶段四:文件编写编
写债券合同发行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发行者与投资者的权利义务、投资税赋、风险转移内容、损失计算等。
阶段五:债券信用评级
由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如标准普尔、穆迪等)提供巨灾债券信用等级信息,作为投资者承包和购买债券的参考。
阶段六:上市发行
通常会交给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由其负责债券发行上市的承销工作。
『拾』 什么是自然灾害期权、自然灾害期货
1992年,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推出了巨灾保险期货和期权,从而开创了保险衍生产品的先河。
(一)巨灾保险期货
巨灾保险期货是由美国芝加哥交易所在1992年最先推出的,为保险风险转移至资本市场开启了实践先例。但由于金融期货产品设计缺陷和金融期货市场尚未成熟因素,上市后不久即中止交易。究其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美国保险服务办公室巨灾信息公开程度不足,期货市场上频繁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2)期货市场上避险者多于投机者;(3)保险业对巨灾保险期货产品的操作程序不熟悉,缺乏相应的金融知识;(4)对投机者来说,损失幅度过于巨大,风险过于集中。
(二)巨灾保险期权
保险公司在期权市场上通过缴纳期权费购买期权合同,等于购买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一种价格选择权,即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还是按照期权合同约定的执行价格进行交易。
1.美国芝加哥交易所1995年引入巨灾期权价差产品,巨灾保险看涨期权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即PCS指数期权。该期权合约为一种欧式买入(看涨)期权,是根据财产索赔服务中心计算的9种PCS指数交易的只能到期执行的期权。每种指数代表9个地区中的1个地区在一定期间内由于巨灾事件导致的保险损失的估计值除以1亿美元所得的值。每一期权都规定有两个指数a,b(a<b),记作a/b.期权费以点数报价,每点等于200美元。在合约到期日T点,PCS买入期权的价值:
C(T,LT)=min(max(LT—a,0),b—a)
其中a是合约约定的执行指数,b是合约约定的封顶指数,LT是T时点的PCS指数。
2.百慕达商品交易所的巨灾期权,即GCCI指数期权。1997年11月,百慕达商品交易所交易(BCOE)推出了类似芝加哥交易所交易PCS巨灾指数期权的GCCI巨灾指数期权。虽然基本的观念在这些期权中都是相同的,但是在BCOE期权的具体特性上还有一些不同:(1)其致损事件以GCCI巨灾风险指数为基础,而且每季更新。其编制非常详细,不仅有地区分类指数,还有按邮政编码区域编制的指数。(2)有效的地理合约。(3)三种不同类型的巨灾期权:单一损失,即在一个时期中的最大巨灾事件,中级损失,即第二大事件和聚合型巨灾。(4)期权的风险期限是半年期。(5)BCOE期权是“二元期权”,在期权到期日要么支付0美元,要么支付5000美元,没有中间价值的可能。(6)指数价值在每季的间隔被决定(在风险期限结束后的1、4、7、10和13个月),在上述每一季间隔中,期权执行与否依赖于执行价格超过或低于指数价值多少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