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期货属于证券范畴的吗
融达期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给企业带来的便利)
(①借产能 扩规模 避免违约②平台大 渠道广 资金回笼快③保值操作 规避价格波动风险)
① Ⅰ.生产类企业对于商品价格和供求关系敏感,有的规模小的企业面对旺盛的市场时,苦于自己规
模小 产能低,扩大产能资金又不够,同时又担心扩大产能后市场需求降低导致产能闲置,这时可通
过融达期货投资平台,用相对少的资金买入货物,变相地扩大了产能,销售给下游客户,同时避免了产能闲置
带来的风险。
Ⅱ.当企业产能低于客户订单时,价格合适时可到期货市场买入货物,销售给下游客户,避免违约
风险。
② Ⅰ.生产企业可通过融达期货投资这样的大平台,打破地域局限性,扩大了企业的销售范围。
Ⅱ.面对下游客户压款现象普遍,回款周期长的问题,生产企业可通过期货平台进行销售避免了这
一情况发生
③ Ⅰ.卖出保值:生产企业或贸易商可以根据对价格的判断,提前订立合约,锁定企业的采购成本或销售价
格,规避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买入保值:消费企业通过买入保值可锁定采购成本
2.(贸易模式上的优势)电子化网上贸易区别于传统贸易模式,具有:方便 快捷 成本低的优势
3.(操作灵活)“T+0”模式当天交易,一天可实现订立和转让交易,一笔钱可多次使用,资金周转方便
4.(操作选择多样)买卖双向交易机制,不同于股票只能买涨的单向操作,期货可以先买货后卖货,也可以先卖货后补货,增加了
操作上的选择
5.(提高资金效率)保证金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相对收益率
6.(套利操作)通过套利操作在低风险的情况下获取稳定利润,大宗商品在不同品种 不同市场间总会保持合理的差价(考虑运费
保险费 仓储费 资金利息 风险状况 流动性),当价格偏离正常水平时,交易商可通过买低卖高,获取稳定利润
套利方式:①同品种跨市场套利(包括跨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②跨品种同市场套利③跨品种同市场套利
『贰』 哪些证券公司有做期货交易的
北京的期货公司的地址你可以去上海期货交易所去查查.现在的期货公司很多的.(www.shfe.com.cn
上海期货交易所).现在对中小投资者的资金一般规定在3-5万就可以了.手续费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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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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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叁』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做商品期货吗
如果你只是证券从业人员,就可以做商品期货,但是如果你是IB业务期货资格的,就不能做商品期货,但是可以做股票。
『肆』 国信证券可以做商品期货吗
当然可以,人家怎么也是全牌照的券商,国内老大券商是中信,国信现在的地位就是老二老三。
人家有国信期货的,你找你客户经理联系一下应该都是可以上门服务开户的
『伍』 哪些证券公司也做期货
没有证券公司也做期货的。证券公司是没法开展此项业务的,因为没有资质,。但是一些证券公司会有自己的全资期货公司或是控股期货公司,还是要在期货公司来做的 比如一些大券商,中信、海通、银河、华泰等等。
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陆』 期货的做市商制度是怎样的
做市商制度由一名或多名做市商负责提供买卖双边报价,投资者的买卖指令会传送至做市商处并与之交易,因此做市商有责任维持价格稳定性和市场流动性。做市商制度是一种报价驱动式的交易机制,与竞价交易中的隐性报价不同,做市商同时进行显性的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主动报出的价格上实现买卖交易,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者只要投资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其情形类似于中国居民到银行柜台上买卖外汇。买卖价差是做市商的主要收入。做市商的做市行为并非完全地取决于自身的利益意愿,更不是无限制地非理性,而是来自做市商和公众投资者的相互约束,所有市场参与者也正是在这种相互制约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而不断进行各种权衡,实现各自利益,市场亦因此在理性的轨道上运作。
⑴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做市商提供的是一种交易服务,这种服务的价格是由证券买卖价差(SPREAD)来测量的。做市商的服务价格与证券价格是两码事,做市商坚持在任何时候以买进报价买进证券,以卖出报价卖出证券,即做市商在市场上提供的是即时服务。那么,做市商做市的经济效应也就体现在这种做市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上,而不是证券本身的供求。
市场上之所以产生对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主要是因为市场运行过程中对某种特定证券的一般公众购买者与出售者并非都是均衡的原因,因而要求有一个中介机构出面通过自己的中介性买卖来平抑这种暂时的失衡,这是相对于完全竞争状态市场而言的一种人为加速市场均衡的制度。
为了分析这种供求关系,我们可以用比较直观的坐标图(见图一)予以展示。假设一种证券的初始价格为P0,如果在这个价位上购买者的购买能力超过出售者,即会产生一种不平衡,其中的差额为A-B;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公众出售者与购买者不能相互匹配,这种不平衡将持续下去,这对市场效率显然是一种损伤。
在没有做市商参与的情况下,一定量的购买者因为没有相应量的证券供给而不能实现购买需求,或者只好在比P0高的价格P1的水平上购买,但这须由市场参与者的购买能力而定,即并非所有的公众参与者都有很高支付能力。如果做市商愿意在低于P1而高于P0的价位上出售该种证券,由此就会使实际价格产生一定偏离,然而这种偏离降低了所有市场购买者的购买成本,尽管交易价位仍比初始价格高,但却换来了大量交易的达成和市场参与者需求的满足,并提高了整个市场的运作效率。这就是做市商服务产生的需求基础。
当然,在任何一个市场上(包括没有做市商的指令驱动市场上),总会存在某种机制对图一列示的不平衡做出反应(比如证券、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但没有做市商的市场上的缺陷是投资者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交易,市场本身不提供即时的直接性的服务。所以,这种不平衡的自发性平抑是零星分散和滞后的,不平衡的恢复是高成本的,远没有做市商长期连续性的大规模做市服务所发挥的平抑作用那样高效率。而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在非均衡出现之前,做市商通过其做市服务活动就会限制失衡出现的机会,所以,这种反应和限制是事前的。当然此间做市服务的提供是基于经济收益而出现的,即从以低报价买进、以较高价卖出中获得收益。
实际上,在竞争性市场上,做市商买进报价与售出报价间的差额反映了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或利润,除非从做市服务获取的利润能够弥补其成本,否则,证券商不会一直从事这种做市买卖业务。图一所示的交易价格围绕真实价格的波动是通过由做市商设定的报价差额而得以限制的,说明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越高,买卖报价差额就会越大,真实价格基础上交易价格的可能波动也就会越大。由此,做市商市场的合理特征应该是:在尽量低的成本上提供做市商服务。当然这也是所有市场的一般原则,只不过这里的成本取决于一般公众交易商的经济情况以及证券商之间的竞争程度而已。
⑵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分析
做市商在证券期货市场的双向报价中,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存在价差(Spread)。这种价差的存在是合理的,基本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做市商在向公众投资者提供双向报价过程中的成本。又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购买计算机等设备和建立有关网络的费用支出、做市人员及决策人员的薪金以及传递交易单据过程的费用等;间接成本是指搜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对市场未来走势作出预测的研究开发费用等。二是做市商提供报价服务所取得的利润。做市商实行双向报价的过程中,在双向以相同数量成交的理想情况下,做市商肯定是有价差收益的。在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赚取利润。正是这种对于市场和做市商本身都互为有利的交易组织机制,确保了市场的平衡和流动性。
影响做市商买卖报价差额的决定性因素包括:
做市证券品种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差额趋向于越小。从某种程度上讲,交易量大的证券的流动性也大,可以缩短做市商持有的时间,从而可以减小其库存风险;并能够使做市商在交易时容易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也会由此减少成本,差额也就没有必要太大。
证券价格的波动性。波动性越大,其差额也会越大。因为在给定的持有期间内,波动率变动较大的证券对于做市商所产生的风险大于变动小的证券,作为对这种风险的补偿,其价格差额自然也就愈大。
证券品种价格。从价差的绝对额看,做市价格高的证券,其价差会大于价格低的证券;而从比例价差(报价价差相对于证券价格)看,证券价格越低,其比例价差越大。
市场竞争压力。做市商的数量越多,竞争性越强,各种约束力量就越是有力地限制单个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偏离程度,因而差额越小。做市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做市价差收入,相互之间进行竞争。竞争促使做市商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和利润,最终结果是逐渐缩小报价价差。而且拥有做市商数量越多的证券的交易越活跃,流动性越大,其中做市商的风险也就越小,作为风险补偿的差额也就越小。
做市商不是庄家
在香港及台湾地区,人们习惯上把做市商等同于“庄家”,把做市商制度又称呼为庄家制度,这在国内引起了包括投资者、监管机构等市场各方对做市商制度的误解。“庄家”,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操纵股价来获取巨额收益的机构投资者, 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凭借资金和信息优势,通过各种方式有计划地控制一家或几家上市公司相当大部分的流通股票,并取得对这家或这几家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的操纵地位,进而实现暴利的机构。因此“庄家”已成为操纵市场者的代名词。从A股市场来看,庄家已存在多年,因此,市场已习以为常,甚至有“无庄不成市”一说。客观地说,对于证券市场,庄家对激发交易兴趣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相对于其对市场有效性、投资理性和资源配置的破坏,弊明显大于利。故《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严格禁止操纵证券市场价格的行为,所以,加强监管、提高证券期货市场发展的规范化程度,必然要查处庄家行为。本文认为,“庄家”与“做市商”绝非等价概念,做市商制度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法制度,庄家坐庄则是一种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来说,二者的差异体现在以下方面:
运作目的不同。实行做市商制度,从直接目的上说,是为了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以避免有行无市的现象发生。因此,做市商负有两个基本的做市责任:一是公开报价,即就其做市的股票报出“买价”和“卖价”;二是在报价范围内,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只要持股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而“坐庄”完全不同于“做市”。庄家运作的目的不在于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而在于通过坐庄来获取巨额收益。
交易风险不同。如果做市商报出某只证券的卖价后,持续无市,该做市商就必须进一步降低卖价甚至低于当初做市商的买入价,直至该只股票有一定的成交记录。在这个过程中,做市商有可能发生亏损,而这种亏损的原因在于做市商必须“做市”以保障交易连续性,因此,既是做市商的义务,也是做市商制度的内在要求。由于存在这种制度性亏损的可能,所以,要给做市商以一定的政策优惠。与此不同,庄家在坐庄中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一是信息泄漏,即坐庄信息被泄漏给其它机构时,后者选择相反的操作,在其实力与庄家相当甚至超过庄家的条件下,庄家将发生亏损;二是策略失误,即在吸筹、拉高和出货过程中,由庄家吸筹过多或过少、拉高不足或过高、出货过早或过迟等策略失误而引致亏损;三是资金不足,即庄家用于坐庄的资金总量不足以满足吸筹、拉高等操作的需要,导致坐庄失败而亏损;四是信息失误,即庄家选择坐庄时的信息是不准确的或是虚假的或是不完整的,由此导致坐庄失败;五是庄家内讧,即在由若干个机构联手坐庄中,由于利益不协调、操作意见分歧等而使一部分机构退出联手行列,由此,引致坐庄无法继续。显而易见,庄家在坐庄过程中尽管也有风险,但绝非为了保障交易的连续性,也不是制度的内在要求。 信息状况不同。在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的名单是公开的,是一种“阳光做市”。其做市行为完全依据公开的信息,严禁通过各种非正当方式收集和利用内部信息和内幕消息,严禁散布误导性信息和谣言。其交易行为要定期向监管机构上报。而坐庄是一种地下行为。除依据公开信息外,庄家想方设法收集各种内部信息、利用内幕信息甚至散布误导性信息。利用信息不对称,以诱导跟庄者“上钩入套”, 从中获利。同时庄家在坐庄过程中,对其操纵行为是严格保密的,并通过分仓等各种办法设法进行掩饰。
对市场趋势的影响不同。对于做市商来说,不准操纵股价,也不能直接影响市场价格走势。只是为了维护交易的连续性,做市商有着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的功能。在中国股市中,庄家处于远优于一般投资者的地位,他们可以利用资金实力及其它有利条件,在股价欲涨时“打压”、在股价欲跌时“抬价”,使个股价格的上扬与下落处于一般投资者难以预期的态势中,极易打乱股市的正常走势;同时,由于在坐庄中通过在从低价位大量“吸筹”然后“拉高”再到“出货”,极易形成股价过度波动;再次,由于庄家通常在高价位“出货”,使一般投资者高位“套牢”。
『柒』 证券公司可以做期货吗
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性质不一样,但某些大型证券公司旗下会设立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业务,如中信证券旗下有中信期货。因此证券公司能否做期货还得看它的资质等各方面条件。
『捌』 有哪些证券公司,开展股票、期货的业务都可以计入员工的权益呀
我国一些大的证券公司,例如中信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光大证券等这些开展股票期货的业务都可以计入员工的权益,都是有利润提成的。
金融行业薪资排行在所有行业中名列前茅,不难看出金融行业确实是个香饽饽。证券作为金融行业的主要板块,证券人员的薪资待遇究竟怎么样?收入有没有大家说的那么高呢?相信这些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学霸君今天就结合证券行业最新情况,来替大家全面分析一下证券人员的收入情况!
证券平均工资在8182,0-5k薪资范围占比最大;8-10k、>20k也大有人在,证券从业人员待遇和等级、职位不同相差很大,有的年薪几百万有的也年薪10万不到。下面从证券公司的一些常见岗位着手来给大家分析。
1、证券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是每一个证券公司最基础的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岗的人员占比也是最高的。这个岗位收入基本上是由岗位的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和福利,国企或者大型券商的福利待遇比较全面综合来说会更好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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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经理和证券经纪人只是不同公司的岗位名称,基本上所做业务差别不大,通过各种渠道开发个人客户。同一个岗位上会设有许多职级,根据个人的资产量和创收等进行评级,不同评级的基本工资一般在3k到10k不等,一线城市的营业部基本工资会更高。除了基本工资之外有很多业务奖励,比如证券开户、融资融券账户开户和销售基金提成等等。奖励组成有总部和营业部两个来源,所以业绩好的营业部奖金会更多。
2、合规、风控
证券公司合规岗属于中台编制岗位,按照最新的管理办法需要有3年的从业经验。具体待遇要看是在总部还是在营业部,总部的合规岗一般还需要有一定的法律背景,营业部的合规岗属于比较高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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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待遇上来看,合规的整体水平还是比较高的,进入门槛客户经理高但没有什么业绩压力,合规岗的考核是归总部合规部领导直接打分,和营业部无关。除了平时的基本工资以及绩效之外,年终奖也是很大一部分,年终奖和公司业绩挂钩,行情好的时候,年终奖比一年的工资高是正常情况。
风控和合规一样也是属于中台台岗位,除了经验之外对专业的要求也比较高。除了证券公司之外,银行、投资公司和一些消费金融公司都设有风控岗位。风控部掌握着各个业务部门的把关,证券公司总部的风控岗位要负责风控建模还要跟一些投行项目等。营业部的风控专员要负责监控风险客户的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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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待遇水平相差也比较大,总部的风控岗要求高很多,有数学或统计背景会比较吃香,薪资比较高也比较稳定。证券公司营业部的风控岗相对来说会稍低一点,但相对要求也会相对低一点。但也属于编制岗位,所以福利奖金的待遇不会太差。
客户经理岗位有一定资产积累之后会越做越轻松,时间上会更加自由。合规风控岗的要求相对更高但是也比较稳定,特别是营业部的风控岗要求比较细心,压力更小更适合女生。但不管是哪个岗位都要求必须具有一般从业资格,证券公司中岗位资格的最低要求。
3、证券投资顾问之前证券公司都不是很注重投资顾问业务的发展,以经纪业务为主,但今年大型综合类券商都在进行业务转型。慢慢将经纪人线上化,加强后期服务,大力发展投资顾问业务,为客户做个人 资产配置和家庭理财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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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顾问在各地的工资水平相对来说比较平均,投资顾问的工资组成和客户经理的比较类似,但是在基本工资上会高出许多。但投资顾问是有编制的,所以在福利待遇上会更好。目前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很多都是由客户经理或者经纪人上来的。要在证券业协会注册为投资顾问,必须有两年的从业经验并且通过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投资考试难度上相较于从业考试会大许多,所以有时很多人注册从业已经满两年了可能考试还没有通过。
4、证券分析师
分析师多在总部研究所任职,个别分公司也会有一定的分析师岗位编制,主要工作职责是出具研究报告,学历基本上要求硕士研究生或者重点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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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的收入一般来说比投资顾问的要高,投资顾问面向个人投资者,分析师面向机构投资者,卖研究报告。分析做得好就向买房转型,自己做基金经理。分析师的收入并不是固定的,实际上证券公司的分析师收入很多都比图上所示的要高,新财富上榜的分析师年薪几百万大有人在。
5、投行人员
整体而言,投行的收入是远高于券商其他部门水平的。
数据来源:智联招聘
投行的收入主要是承销保荐费,比如完成了一笔300亿的IPO,以0.8%计算,那么承销保荐费就是2.4亿。每家公司奖励机制不同,但即使是在同一家公司,有签字权的保荐代表人收入会更高。
综上所述,证券从业人员整体待遇略高于传统行业,但证券从业人员待遇和等级、职位不同相差很大,有的年薪几百万有的也年薪10万不到;即使同样工作,每家证券公司的待遇也不尽相同。
金融行业的二八定律(被平均):20%的人拿80%的收入,部门与部门之间、同一部门内员工与员工之间都是这样。比如投行部,一个团队几个人做几单IPO,创收过亿,拿出几千万作为奖金很正常。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几十万,真正核心人员只有几万,大多数基层业务人员被平均。
一般从业人员的收入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和提成。其实工资只占收入的小部分,基本工资一般2000-几万元不等;从业人员主要是靠拉客户赚取佣金来增加收入,提成一般为佣金的15%~50%。通常来说刚踏入这个行业由于人脉比较窄、工作经验不够等原因,在刚开始的时候业务拓展不是很顺利,拉到的客户少,相应的提成少,这种情况至多一年就会有很大改善,一旦有了一定的客户,那么已有的客户就会帮你介绍新的客户,如此循环往复,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容易。最后月工资达到5位数甚至更多都是有可能的。
『玖』 请问到证券公司开炒期货户与到期货公司开户有何区别
1、服务不同:
有期货IB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都可以代开期货账户;期货公司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等。
2、专业度不同:
期货公司更加的全面专业,因为期货公司都是交易所的会员,交易所时常有信息传递给会员。期货公司是交易者与期货交易所之间的桥梁。期货交易者是期货市场的主体,正是因为期货交易者具有套期保值或投机盈利的需求,才促进了期货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9)商品期货做市业务的证券扩展阅读:
《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证券法》第138条规定,证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
《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