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期貨市場風險巨大,一般個人投資者慎入,那麼期貨市場的風險表現為哪些方面
你好
所謂的期貨風險大,真是一種先入為主的誤解。期貨的杠桿並不是風險大的原因。不會用杠桿,濫用杠桿,過度使用杠桿才是風險大的真正原因。對於不善於控制風險的人來說,別說期貨了,股票風險也很大,p2p風險也很大,甚至買房都有風險。
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⑵ 期貨交易所風險准備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從自己收取的會員交易手續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確保交易所擔保履約的備付金的制度。
期貨風險准備金制度有以下規定:
1、交易所按向會員收取的手續費收入(含向會員優惠減收部分)20%的比例,從管理費用中提取。當風險准備金達到交易所注冊資本10倍時,可不再提取。
2、期貨風險准備金必須單獨核算,專戶存儲,除用於彌補風險損失外,不得挪作他用。風險准備金的動用必須經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按規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
⑶ 期貨市場投資風險分類
面對風險,我們在進入期貨市場,進行期貨交易時,就有必要進一步分析在期貨交易各個操作環節上的風險點,以提高自身素質,規范交易行為,把風險降到最小限度。
對從事期貨交易的投資者來說,具體面對的主要有經紀委託風險;流動性風險;強行平倉風險;交割風險;市場風險。
1、經紀委託風險。即客戶在選擇和期貨經紀公司確立委託過程中產生的風險。
客戶在選擇期貨經紀公司時,應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規模、資信、經營狀況等對比選擇,確立最佳選擇後與該公司簽訂《期貨經紀委託合同》。
譬如九十年代初,期貨市場早期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投資者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也不強,南金中富"期貨公司客戶狀告公司欺詐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因此,投資者在准備進入期貨市場時必須仔細考察、慎重決策,挑選有實力、有信譽的公司,重要的是要與公司簽訂《期貨經紀委託合同》,絕對不能僅憑君子協定就草草進場。
2、流動性風險。即由於市場流動性差,期貨交易難以迅速、及時、方便地成交所產生的風險。
這種風險在客戶建倉與平倉時表現得尤為突出。如建倉時,交易者難以在理想的時機和價位入市建倉,難以按預期構想操作,套期保值者不能建立最佳套期保值組合;平倉時則難以用對沖方式進行平倉,尤其是在期貨價格呈連續單邊走勢,或臨近交割,市場流動性降低,使交易者不能及時平倉而遭受慘重損失。
舉例來說,2000年9月某日,一客戶打算在銅價為19700元/噸時,拋空5手(25噸)銅,但是,由於市場普遍擔心銅價偏高,市場有價無市,該客戶的投資計劃因此而難以實現。同樣,當市場出現大的行情時,有時期價會向一個方向連續運行,致使平倉發生困難。這些都是流動性風險的造成的。
因此,要避免遭受流動性風險,重要的是客戶要注意市場的容量,研究多空雙方的主力構成,以免進入單方面強勢主導的單邊市。
3、強行平倉風險。期貨交易實行由期貨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分級進行的每日結算制度。在結算環節,由於公司根據交易所提供的結算結果每天都要對交易者的盈虧狀況進行結算,所以當期貨價格波動較大、保證金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補足的話,交易者可能面臨強行平倉風險。
除了保證金不足造成的強行平倉外,還有當客戶委託的經紀公司的持倉總量超出一定限量時,也會造成經紀公司被強行平倉,進而影響客戶強行平倉的情形。
因此,客戶在交易時,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資金狀況,防止由於保證金不足,造成強行平倉,給自己帶來重大損失。
4、交割風險。期貨合約都有期限,當合約到期時,所有未平倉合約都必須進行實物交割。因此,不準備進行交割的客戶應在合約到期之前將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及時平倉,以免於承擔交割責任。
這是期貨市場與其他投資市場相比,較為特殊的一點,新入市的投資者尤其要注意這個環節,盡可能不要將手中的合約,持有至臨近交割,以避免陷入被"逼倉"的困境。
5、市場風險。客戶在期貨交易中,最大的風險來源於市場價格的波動。這種價格波動給客戶帶來交易盈利或損失的風險。因為杠桿原理的作用,這個風險因為是放大了的,投資者應時刻注意防範。
⑷ 期貨交易所排名
你好,根據日內成交量,成交額,期貨交易所排名順序為上期所>大商所>鄭商所>中金所。
根據《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規定》,期貨公司分類評價是經期貨公司自評、派出機構初審,由證監會有關部門、期貨交易所、期貨市場監控中心、期貨業協會等單位代表組成的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審委員會復核並審議確定期貨公司分類評價結果。
期貨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類11個級別,分類級別是以期貨公司風險管理能力為基礎,結合公司市場競爭力、培育和發展機構投資者狀況、持續合規狀況,對期貨公司進行的綜合評價。證監會對不同類別的期貨公司在監管資源分配、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頻率等方面區別對待。
永安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AA
銀河期貨有限公司 AA
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AA
方正中期期貨有限公司 AA
國泰君安期貨有限公司 AA
華泰長城期貨有限公司 AA
中糧期貨有限公司 AA
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 AA
光大期貨有限公司 AA
廣發期貨有限公司 AA
格林大華期貨有限公司 AA
南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AA
金瑞期貨有限公司 AA
浙商期貨有限公司 AA
海通期貨有限公司 AA
國信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AA
魯證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AA
申銀萬國期貨有限公司 AA
招商期貨有限公司 AA
中信建投期貨有限公司 A
萬達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A
長江期貨有限公司 A
國投中谷期貨有限公司 A
邁科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A
上海東證期貨有限公司 A
弘業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A
瑞達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A
新湖期貨有限公司 A
上海中期期貨有限公司 A
國海良時期貨有限公司 A
信達期貨有限公司 A
興證期貨有限公司 A
五礦期貨有限公司 A
東海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A
中鋼期貨有限公司 A
浙江中大期貨有限公司 A
一德期貨有限公司 A
中投天琪期貨有限公司 A
中信新際期貨有限公司 A
宏源期貨有限公司 A
安信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A
經易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A
北京首創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A
國聯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A
上海大陸期貨有限公司 A
期貨公司一般選擇A類以上級別的期貨公司,在規模,風險控制能力,業務綜合方面都具有優勢。
⑸ 大連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
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期貨交易風險管理,維護期貨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期貨交易正常的進行,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規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交易所風險管理實行保證金制度、漲跌停板制度、限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強行平倉制度和風險警示制度。
第三條 交易所、會員、客戶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保證金制度第四條 交易所實行保證金制度。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玉米、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新開倉交易保證金按前一交易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收取。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各合約交易保證金標准。
第五條 自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玉米、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約進入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一個交易日起,交易所將分時間段逐步提高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合約在某一交易時間段的交易保證金標准自該交易時間段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執行。
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玉米、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約臨近交割期時交易保證金收取標准為:交易時間段交易保證金(元/手)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一個交易日合約價值的10%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六個交易日合約價值的15%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一個交易日合約價值的20%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六個交易日合約價值的25%交割月份第一個交易日合約價值的30%第六條 隨著合約持倉量的增大,交易所將逐步提高該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
黃大豆1號、豆粕、聚氯乙烯合約持倉量變化時交易保證金收取標准為: 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N)交易保證金(元/手)N ≤100萬手合約價值的5%100萬手<N≤150萬手合約價值的8%150萬手<N≤200萬手合約價值的9%200萬手<N合約價值的10%黃大豆2號、豆油合約持倉量變化時交易保證金收取標准為: 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N)交易保證金(元/手)N ≤50萬手合約價值的5%50萬手<N≤60萬手合約價值的8%60萬手<N≤70萬手合約價值的9%70萬手<N合約價值的10%玉米合約持倉量變化時交易保證金收取標准為: 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N)交易保證金(元/手)N ≤150萬手合約價值的5%150萬手<N≤200萬手合約價值的8%200萬手<N≤250萬手合約價值的9%250萬手<N合約價值的10%棕櫚油、線型低密度聚乙烯合約持倉量變化時交易保證金收取標准為: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N)交易保證金(元/手)N ≤25萬手合約價值的5%25萬手<N≤30萬手合約價值的8%30萬手<N≤35萬手合約價值的9%35萬手<N合約價值的10%第七條 當某期貨合約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則該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按本辦法第三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當某期貨合約連續三個交易日按結算價計算的漲(跌)幅之和達到合約規定的最大漲跌幅的2倍,連續四個交易日按結算價計算的漲(跌)幅之和達到合約規定的最大漲跌幅的2.5倍,連續五個交易日按結算價計算的漲(跌)幅之和達到合約規定的最大漲跌幅的3倍時,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採取單邊或雙邊、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會員或全部會員提高交易保證金的措施。提高交易保證金的幅度不高於合約規定交易保證金的1倍。
交易所採取上述措施須事先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九條 如遇法定節假日休市時間較長,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休市前調整合約交易保證金標准和漲跌停板幅度。
第十條 對同時滿足本辦法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規定的合約,其交易保證金按照規定交易保證金數值中的較大值收取。
⑹ 什麼是期貨市場風險
指期貨市場參與者(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公司、結算所、期貨交易者、國家)在期貨市場運作過程正直接或間接的遭受的損失及其可能性。
⑺ 期貨市場的風險
風險管理與控制是交易所的首要任務
縱觀國際期貨市場一百多年的發展歷程,風險管理是期市組織者和管理者不可迴避的問題,期市不同發展階段都面臨著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的艱巨任務。震驚國際金融界和期貨界的英國巴林銀行破產案、日本大和銀行國債案有力地說明了這一點。
1.風險管理的成因與表現
風險管理是包括交易所、經紀公司等社會方方面面極為關注的一個話題。風險來自於市場的不確定性。總的來講,可分為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系統風險是指同期貨市場正常運作過程中一般情況相聯系的那些風險,其集中表現為價格波動的風險。價格波動是市場經濟最基本而又重要的一種風險。從期貨市場風險產生的直接原因來看,又可分為管理風險、操作風險、代理風險、技術風險和政策風險。
2.風險控制系統的設計
風險控制系統的設計應堅持一般原則與具體情況相結合這里所說的一般原則是指國際期貨行業在長期實踐中已經摸索出來的一些穩定成型的東西,比如保證金制度、逐日盯市、漲跌停板制度和頭寸限制制度等。在中國期貨市場及交易所的建設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具體情況是採用計算機集中動競價交易。
交易系統的風險管理
1.資金風險管理
從交易所實行的結算制度來看,鄭交所會員的資金進入市場後分成兩塊,一塊是必須存放在交通銀行鄭商所支行作為會員的自有帳戶;另一塊劃入交易所在交通銀行鄭商所支行的結算準備金帳戶,這部分資金決定了會員當日交易可開倉的數量,是交易所給予會員頭寸的依據。交易所對會員保證金帳戶的資金進行控制,同時對會員自有帳戶上的資金變動進行及時的了解和掌握。
2.漲跌停板制
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以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為基準的某一漲跌幅度,超過該范圍的報價將視為無效,不能成交。在漲跌停板制度下,前交易日結算價加上允許的最大漲幅構成當日價格上漲的上限。稱為漲停板;前一交易日結算價減去允許的最大跌幅構成價格下跌的下限、稱為跌停板。因此,漲跌停板又叫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
3.強制平倉制
當會員單位因不能如期追加保證金,持倉量超過最高允許持倉數或發生其他違反交易所規定的行為,對市場安全運行構成威脅,交易所將以市場價格強制平倉。
結算系統的風險管理
1.保證金制度
所謂保證金制度,就是按期貨交易所規定,期貨交易的參與者在進行期貨交易時必須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是用來作為確保買賣雙方履約的一種財力擔保,其額度通常為合約總值的5-10%。保證金水平隨市場交易風險大小而調整,在價格波動較大要求較高的保證金水平,而在價格波動較小時要求的保證金水平較低。
2.每日結算制度
所謂每日結算制度,亦即每日無負債制度,逐日盯市制度,是指在每個交易日結束之後,交易所結算部門先計算出當日各期貨合約結算價格,核算出每個會員每筆交易的盈虧數額,藉以調整會員的保證金帳戶,將盈利作記入帳戶的貸方,將虧損記入帳戶的借方。若出現保證金帳戶上貸方金額低於維護保證金水平,交易所就通知該會員在限期內繳納追加保證金。以達到初始保證金水平,否則,就不能參加下一交易日的交易。這種結算方式又稱為逐日盯市。
⑻ 什麼是期貨交易所的風險管理
交易所風險主要有2個來源,1個是監控執行力度,2是異常價格波動風險。
監控執行力度包括保證金制度、逐日盯市制度、當日無負債制度、最大持倉限制制度、大戶報告制度等。這一點可以看巴林銀行破產的案例。
異常價格波動風險,其中,大戶操縱和資金風險。
⑼ 期貨市場風險的類型
1、從是否可控分:不可控風險,如宏觀經濟環境、政府政策。可控風險,如管理風險和技術風險。
2、從交易環節分:代理風險,交易風險,交割風險等。
3、從產生的主體分:有期貨交易所的、期貨經紀公司的、客戶和政府的。
4、從產生成因分: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