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期貨交易
期貨是與現貨相對應的,這旨一種買賣雙主當時談定買賣條件,並同意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日期交貨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很早以前就已經產生,最唼的期貨交易對象是農產品,繼而推廣到工業品和礦產品等適宜大宗買賣的商品,這些期貨統稱為商品期貨.我國現有的鄭州中國商品交易所與上海金屬交易所等單位中交易的就屬於商品期貨.隨著近代金融信用業的發展,進入期貨交易領域的又有了外匯、證券等金融資產。
期貨交易都以合同作為表現形式,故又常稱之為期貨合同的買賣。與現貨交易不同,期貨交易一般是按交易所規定先交付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在交易所內,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這種期貨合約一般是由交易所統一規定好的標准化契約,它包括交易商品的品質、規格、數量、交貨時間、地點等,唯有價格是由買賣雙方商定的。投資者一般對實物的交收並不感興趣,他們的目的在於利用期貨市場價格的上下波動進行保值或投機獲利,所以,期貨交易一般不涉及商品或金融資產所有權的轉移。
2. 什麼是期貨
網上摘錄如下:
期貨(Futures)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謝謝你的提問
3. 下列屬於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中自己交易行為的表現形式的有( )。
正確答案:A,B,C,D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第六條規定,自己交易行為是指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自買自賣,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4. 期貨交易有什麼特點
期貨交易的特點:
1) 合約標准化。期貨合約除價格隨市場行市波動外,其餘所有條款都是事先規定好的。
2) 交易集中化。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進行zd。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才能進場交易。處於場外的廣大投資者只能委託經紀公司參與期貨交易。
3) 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與證券交易不同,期貨交易不僅可以先買後賣,同樣允許交易者先賣後買。這使得投資者無論在牛市或熊市中均有獲利機會。版對沖平倉則是指交易者在期貨合約到期前,進行與前期操作反向的交易來了結交易活動,而不必進行交割實物。
4) 保證金制度。期貨市場的魅力主要在於,進行期貨交易只需繳納少量保證金,一般為合約價值的5-10%,就能完成整個交易。這使得期貨交易可以以小搏大,對於進取型投資者權來說,增加了盈利的機會;而對於穩健型投資者來說,只要安排好持倉比例,可以靈活控制風險。
5)t+0。當日開倉的合約,當日就能平倉,操作較靈活。
5. 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包括哪些
期貨交易基本特徵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約標准化
期貨合約的條款中除價格外,其他均由期貨交易所規定好,具有標准化的特點。
(二)交易集中化
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方能進場交易。場外的廣大客戶若想參與期貨交易,只能委託期貨經紀公司代理進入期貨交易所交易。
(三)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
雙向交易也就是說期貨交易者既可以買入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開端即買入建倉,也可以賣出作為交易的開端即賣出建倉,就是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
(四)杠桿機制
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也就是說交易者在進行期貨交易時只需要繳納少量的保證金,一般為成交合約價值的5%-10%,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即「杠桿機制」。
(五)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也就是在每個交易日結束後,對交易者當天的盈利狀況進行結算,在不同交易者之間根據盈虧進行資金劃轉,如遇交易者虧損嚴重,保證金賬戶資金不足,則要求交易者必須在下一日開市前追加保證金。
期貨就是一種合約,一種將來必須履行的合約,而不是具體的貨物。合約的內容是統一的、標准化的,惟有合約的價格,會因各種市場因素的變化而發生大小不同的波動。這個合約對應的「貨物」稱為標的物,通俗地講,期貨要炒的那個「貨物」就是標的物,它是以合約符號來體現的。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6. 期貨投機交易的特徵
期貨投機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投資行為,也不同於套期保值行為。與套期保值比較,其運作方式和表現形式具有如下特徵: 從交易風險來看,投機交易在交易時承擔很大的風險;套期保值者則是價格風險的轉移者,其交易的目的就是為了轉移或規避市場價格風險。
7. 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包括哪些
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如下:
1、合約標准化
期貨交易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進行的,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標准化指的是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由期貨交易所規定好的,具有標准化的特點。
期貨合約標准化給期貨交易帶來極大便利,交易雙方不需對交易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節約交易時間,減少交易糾紛。
2、交易集中化
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方能進場交易。那些處在場外的廣大客戶若想參與期貨交易,只能委託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交易。
所以,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並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最終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3、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
雙向交易,也就是期貨交易者既可以買入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開端(稱為買入建倉),也可以賣出期貨合約作為交易的開端(稱為賣出建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
與雙向交易的特點相聯系的還有對沖機制,在期貨交易中大多數交易這並不是通過合約到期時進行實物交割來履行合約,而是通過與建倉時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來解除履約責任。
具體說就是買入建倉之後可以通過賣出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賣出建倉後可以通過買入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
期貨交易的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的特點,吸引了大量期貨投機者參與交易,因為在期貨市場上,投機者有雙重的獲利機會,期貨價格上升時,可以低買高賣來獲利,價格下降時,可以通過高賣低買來獲利,並且投機者可以通過對沖機制免除進行實物交割的麻煩,投機者的參與大大增加了期貨市場的流動性。
4、杠桿機制
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也就是說交易者在進行期貨交易時只需繳納少量的保證金,一般為成交合約價值的5%-10%,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期貨交易的這種特點吸引了大量投機者參與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資金就可以進行較大價值額的投資的特點,被形象地稱為「杠桿機制」。期貨交易的杠桿機制使期貨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
5、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每日盯市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各合約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實行凈額一次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經紀會員負責按同樣的方法對客戶進行結算。
(7)期貨交易的直接表現形式是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
1、以小博大
期貨交易只需交納5-10%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點,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資金進行大宗的買賣,節省大量的流動資金。
2、雙向交易
期貨市場中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投資方式靈活。
3、不必擔心履約問題
所有期貨交易都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且交易所成為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的交易對方,為每筆交易做擔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4、市場透明
交易信息完全公開,且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競爭。
5、組織嚴密,效率高
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規則,一環扣一環,環環高效運作,一筆交易通常在幾秒鍾內即可完成。
8. 期貨交易的特徵有哪些
期貨交易建立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是一般契約交易的發展。為了使期貨合約這種特殊的商品便於在市場中流通,保證期貨交易的順利進行和健康發展,所有交易都是在有組織的期貨市場中進行的。因此,期貨交易便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徵:
(1)合約標准化---期貨交易具有標准化和簡單化的特徵。期貨交易通過買賣期貨合約進行,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合約。這種標准化是指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的品級、數量、質量等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只有價格是變動的。這是期貨交易區別於現貨遠期交易的一個重要特徵。期貨合約標准化,大大簡化了交易手續,降低了交易成本,最大程度地減少了交易雙方因對合約條款理解不同而產生的爭議與糾紛。
(2)場所固定化--期貨交易具有組織化和規范化的特徵。期貨交易是在依法建立的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的,一般不允許進行場外交易,因此期貨交易是高度組織化的。期貨交易所是買賣雙方匯聚並進行期貨交易的場所,是非營利組織,旨在提供期貨交易的場所與交易設施,制定交易規則,充當交易的組織者,本身並不介入期貨交易活動,也不幹預期貨價格的形成。
(3)結算統一化---期貨交易具有付款方向一致性的特徵。期貨交易是由結算所專門進行結算的。所有在交易所內達成的交易,必須送到結算所進行結算,經結算處理後才算最後達成,才成為合法交易。交易雙方互無關系,都只以結算所作為自己的交易對手,只對結算所負財務責任,即在付款方向上,都只對結算所,而不是交易雙方之間互相往來款項。這種付款方向的一致性大大地簡化了交易手續和實貨交割程序,而且也為交易者在期貨合約到期之前通過作「對沖」操作而免除到期交割義務創造了可能。國際上第一個真正的結算所於1891年在明尼阿波利斯穀物交易所出現,並建立了嚴格的結算制度。
(4)交割定點化--實物交割只佔一定比例,多以對沖了結。期貨交易的「對沖」機制免除了交易者必須進行實物交割的責任。國外成熟的期貨市場的運行經驗表明,由於在期貨市場進行實物交割的成本往往要高於直接進行現貨交易成本,包括套期保值者在內的交易者多以對沖了結手中的持倉,最終進行實物交割的只佔很小的比例。期貨交割必須在指定的交割倉庫進行。
(5)交易經紀化---期貨交易具有集中性和高效性的特徵。這種集中性是指,期貨交易不是由實際需要買進和賣出期貨合約的買方和賣方在交易所內直接見面進行交易,而是由場內經紀人即出市代表代表所有買方和賣方在期貨交易場內進行,交易者通過下達指令的方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指令最後都由場內出市代表負責執行。交易簡便,尋找成交對象十分容易,交易效率高,表現出高效性的特徵。集中性還表現為一般不允許進行場外私下交易。
(6)保證金制度化---期貨交易具有高信用的特徵。這種高信用特徵是集中表現為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制度。期貨交易需要交納一定的保證金。交易者在進入期貨市場開始交易前,必須按照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並應在交易過程中維持一個最低保證金水平,以便為所買賣的期貨合約提供一種保證。保證金制度的實施,不僅使期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桿原理,吸補眾多交易者參與,而且使得結算所為交易所內達成並經結算後的交易提供履約擔保,確保交易者能夠履約。
(7)商品特殊化----期貨交易對期貨商品具有選擇性。期貨商品具有特殊性。許多適宜於用現貨交易方式進行交易的商品,並不一定適宜於期貨交易。這就是期貨交易對於期貨商品所表現出的選擇性特徵。一般而言,商品是否能進行期貨交易,取決於四個條件:一是商品是否具有價格風險即價格是否波動頻繁;二是商品的擁有者和需求者是否渴求避險保護;三是商品能否耐貯藏並運輸;四是商品的等級、規格、質量等是否比較容易劃分。不同等級的,需要升貼水。這是四個最基本條件,只有符合這些條件的商品,才有可能作為期貨商品進行期貨交易。鄭州商品交易所目前上市品種有以下4種:
綠豆、小麥、花生仁、紅小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