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介紹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是一個於2007年3月6日頒布的條例。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9號公布,根據2012年10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27號公布的《國務院關於修改〈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3年7月1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1該《條例》分總則、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期貨交易基本規則、期貨業協會、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8章87條,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1999年6月2日國務院發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予以廢止。
⑵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總經理到底由誰任免
經理一般都是由董事會聘任和解聘的。 我國特殊的地方在於總經理由證監會任免。
⑶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是由()共同發起設立的。
正確答案為:B,D選項
答案解析: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於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是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批准,由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共同發起設立的中國首家公司制交易所,注冊資本為5億元人民幣。
⑷ 設立期貨交易所經過哪個部門審批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是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機構。
它和證監會有隸屬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89號
第四條 期貨交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交易場所進行。
⑸ 有一道選擇題:申請設立期貨交易所,由誰審批,其中兩個選項分別為中國證監會,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中國證監會就是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證監會是個名字,監督管理機構是工作的性質
⑹ 國內四大期貨交易所是什麼性質的企業國企還是什麼比如上海期貨交易所。我看上面招聘環節還有政審!
其為非營利機構。
期貨交易所為買賣期貨合約的場所,期貨市場的核心。其為一種非營利機構,但是它的非營利性僅指交易所本身不進行交易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不等於不講利益核算。。在這個意義上,交易所還是一個財務獨立的營利組織,它在為交易者提供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場所和有效監督服務基礎上實現合理的經濟利益。
包括會員會費收入、交易手續費收入、信息服務收入及其它收入。它所制定的一套制度規則為整個期貨市場提供了一種自我管理機制,使得期貨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得以實現。
(6)期貨交易所負責人由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1、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派出機構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和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的授權,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期貨交易所不以營利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規定實行自律管理。期貨交易所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任免。
3、期貨交易所會員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期貨交易所可以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會員由結算會員和非結算會員組成。
⑺ 期貨交易所的設立到底是由證監會還是
zhen證監會是期貨交易所上級主管部門,設立期貨交易所是由國務院批準的
⑻ 期貨交易所的職責有哪些
主要職能:
1;提供交易場所、設施及相關服務;
2;制定並實施業務規則;
3;設計合約、安排上市;
4;組織和監督期貨交易;
5;監控市場風險;
6;保證合約履行;
7;發布市場信息;
8;監管會員的交易行為;
9;監管指定交割倉庫。
⑼ 期貨交易所應承擔什麼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交割倉庫不能在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向標准倉單持有人交付符合期貨合約要求的貨物,造成標准倉單持有人損失的,交割倉庫應當承擔責任,期貨交易所承擔連帶責任。」從我國期貨領域現行法律法規來看,僅有此條以司法解釋的形式規定了期貨交易所在交割倉庫違約交付時的連帶責任。
目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兩個以上責任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三種:按份責任、連帶責任和補充責任。這三種方式中,連帶責任是最為嚴重的一種責任承擔方式,債權人可以選擇連帶債務關系中數個債務人中的任意一個,要求其承擔全部的民事賠償責任。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連帶責任的產生僅存在兩種情況下,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人自願承擔的連帶責任,一種是法定共同侵權的連帶責任。連帶責任保證人的連帶責任是指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時,債權人要求連帶責任保證人承擔的連帶責任。共同侵權連帶責任即指當事人共同侵權行為造成損害發生而產生的連帶責任。連帶責任的承擔必須基於法律的明確規定或者當事人間的明確約定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