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設立期貨交易所由中國期貨業協會審批。( )
正確答案:錯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設立期貨交易所,由中國證監會審批。未經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期貨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組織期貨交易及其相關活動。
② 想請教哈,成立期貨交易所的流程,需要哪些部門審批通過呀
中國證監局
③ 我給經國家批准設立的證券,期貨和現貨交易所有哪些
我國經國務院批準的全國性的交易所一共8個,3個證券4個期貨1個貴金屬。
A股:
深圳證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日成立,經營范圍包括買賣有價證券的現貨和期貨以及各種證券交易,包括產權股權轉讓、期貨、期權合約、大額存款證等交易的有關業務等。
上海證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8日成立,經營范圍包括提供證券集中交易的場所和設施,組織管理上市證券的交易活動,提供和管理本所的證券市場信息及國家證券主管機關批準的有關業務,國內VSAT通信業務等。
新三板: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為其運營管理機構。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國家工商總局注冊成立,注冊資本30億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為公司股東單位。注冊地: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丁26號。
期貨: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於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當時5家股東分別出資1億元人民幣,按照中國證監會前期任命,朱玉辰為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首任總經理。
上海期貨交易所:1995年12月21日成立,經營范圍包括提供期貨交易的場所、設施和服務等。
大連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成立於1993年2月28日,是經國務院批准並由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的四家期貨交易所之一,也是中國東北地區唯一一家期貨交易所。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現上市交易的有玉米、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10個期貨品種。
鄭州商品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0月12日,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國內首家期貨市場試點單位,在現貨交易成功運行兩年以後,於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貨交易。目前全國四家期貨交易所之一,隸屬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垂直管理。
黃金:
上海黃金交易所:2002年02月06日成立,經營范圍包括提供黃金、其他貴金屬現貨、延期及其衍生品交易服務等。
以上8家交易所全是國務院批准,可以放心交易的,因為出了問題,有國家兜底。其他全是不正規平台,不是和客戶對賭,就是黑平台,或是個模擬交易系統,你的錢完全沒有進入到交易平台裡面去。目前全國還有幾千個所謂的現貨與期貨交易平台,擦亮眼睛,避免風險,遠離非法平台。
④ 期貨交易所的設立到底是由證監會還是
zhen證監會是期貨交易所上級主管部門,設立期貨交易所是由國務院批準的
⑤ 我國期貨交易所由誰批准設立
證監會。
⑥ 期貨考試題目求解
這個給你說吧,這個是很層次的。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是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機構。
它和證監會有隸屬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89號
證監會是總公司 期貨監管機構是分公司,專門管期貨的。
而《期貨管理條例》是期貨業的最高指導規范,要寫明「接受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監督管理」等字樣,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則服從於《期貨管理條例》。
⑦ 設立期貨交易所經過哪個部門審批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是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機構。
它和證監會有隸屬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89號
第四條 期貨交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交易場所進行。
⑧ 有一道選擇題:申請設立期貨交易所,由誰審批,其中兩個選項分別為中國證監會,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中國證監會就是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證監會是個名字,監督管理機構是工作的性質
⑨ 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的第一章 總則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准,期貨交易所可以採取會員制或者公司制的組織形式。
會員制期貨交易所的注冊資本劃分為均等份額,由會員出資認繳。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採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形式。 期貨交易所除履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並實施期貨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
(二)發布市場信息;
(三)監管會員及其客戶、指定交割倉庫、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及期貨市場其他參與者的期貨業務;
(四)查處違規行為。 申請設立期貨交易所,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申請書;
(二)章程和交易規則草案;
(三)期貨交易所的經營計劃;
(四)擬加入會員或者股東名單;
(五)理事會成員候選人或者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名單及簡歷;
(六)擬任用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及簡歷;
(七)場地、設備、資金證明文件及情況說明;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期貨交易所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設立目的和職責;
(二)名稱、住所和營業場所;
(三)注冊資本及其構成;
(四)營業期限;
(五)組織機構的組成、職責、任期和議事規則;
(六)管理人員的產生、任免及其職責;
(七)基本業務制度;
(八)風險准備金管理制度;
(九)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十)變更、終止的條件、程序及清算辦法;
(十一)章程修改程序;
(十二)需要在章程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除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事項外,會員制期貨交易所章程還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會員資格及其管理辦法;
(二)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三)對會員的紀律處分。 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期貨交易、結算和交割制度;
(二)風險管理制度和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理程序;
(三)保證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四)期貨交易信息的發布辦法;
(五)違規、違約行為及其處理辦法;
(六)交易糾紛的處理方式;
(七)需要在交易規則中載明的其他事項。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還應當在交易規則中載明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事項。 期貨交易所的合並、分立,由中國證監會批准。
期貨交易所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方式,合並前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並後存續或者新設的期貨交易所承繼。
期貨交易所分立的,其債權、債務由分立後的期貨交易所承繼。 期貨交易所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
(一)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會員大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解散;
(三)中國證監會決定關閉。
期貨交易所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解散的,由中國證監會批准。 期貨交易所因合並、分立或者解散而終止的,由中國證監會予以公告。
期貨交易所終止的,應當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組制定的清算方案,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