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金所5年期國債期貨的交割結算價是如何計算的
這個是直接在手機上就可以做好這個結算價 畢竟系統就會給你結算好這樣的
2. 國債期貨是怎麼定價的
國債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在兩次付息中間,利息仍然在滾動計算,國債持有人享有該期限內產生的利息。因此在下一次付息日之前如果有賣出交割,則買方應該在凈價報價的基礎上加上應付利息一並支付給賣方。
由於是實物交割,同時可交割債券票面利率、到期期限與國債期貨標准券不同,因此交割前必須將一籃子可交割國債分別進行標准化,就引入了轉換因子。交易所會公布各個可交割債券相對於各期限國債期貨合約的轉換因子(CF),且CF 在交割周期內保持不變,不需要投資者計算。
當一種國債用於國債合約的交割時,國債期貨的買方支付給賣方一個發票價格。發票價格等於期貨結算價格乘以賣方所選擇國債現券對應該期貨合約的轉換因子再加上該國債的任何應計利息。
在可交割國債的整個集合中,最便宜的可交割國債就是使得買入國債現券、持有到交割日並進行實際交割的凈收益最大化。大多數情況下,尋找最便宜國債進行交割的可靠方法就是找出隱含回購利率最高的國債。
依據無套利定價原理,國債期貨價格等於國債現券價格加上融資成本減去國債票面利息收入。在正常利率期限結構下,短期利率一般會低於中長期利率水平,所以國債現券的融資成本一般會低於所持國債的票面利息,國債期貨合約通常表現為貼水。
3. 國債期貨利率和現貨價格的關系
1、影響國債價格因素的角度來看,建議投資者重點關注央行的貨幣政策和公開市場操作,國債期貨直接反映市場利率變化,國內存貸款利率不是由市場交易產生,而是由央行規定,所以央行的貨幣政策對於國債期貨價格影響是最重要的。
2、其次,為市場資金狀況也值得國債期貨投資者關注,投資者可參照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HIBOR的走勢,對國債期貨走勢進行判斷。
3、此外,經濟發展也可以作為投資者的參考。利率水平本質上是經濟發展對於貨幣的需求程度,經濟發展過快時利率一般將上升,反之經濟低迷時,利率則一般會下降。
4、CPI、貨幣供應量、國家信用、全球經濟環境還有政府財政收支等都是影響國債期貨價格波動的主要因素,而最核心的因素是利率因素,國債期貨的價格與利率成反比,利率漲得越高,國債價格下滑的幅度越大。
4. 為什麼國債期貨的交易價格能高於兌付價格
這個游戲規定了點差,應該在3個點,比如做渣國債成交價價格在150,那麼你的交割價會在147。沽空的成交價在150,那你的交割價會在153,不然券商這么活下去,
5. 國債期貨交割結算價如何規定的
國債期貨採用滾動交割方式,自交割月首日至最後交易日前一個交易日的交割結算價為當日結算價,最後交易日的交割結算價為該合約最後交易日全部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加權的平均價。
十年國債期貨是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市的品種,代碼T,合約乘數10000,最小變動價位0.005元,因此合約價位每波動一個最小單位,對應的盈虧就是50元/手。
十年國債期貨的交易時間,9:15-11:30,13:00-15:15;無夜盤交易。
(5)國債期貨交割價格擴展閱讀:
投機策略:
投機就是在價格的變動中通過低買高賣獲得利潤的交易行為。在未來,國債期貨的價格也會隨著基礎資產國債現貨價格的變動而變動,因此也會存在投機的交易行為。投機交易根據預測漲跌方向的不同而分為多頭投機和空頭投機。
所謂多頭投機就是預計未來價格將上漲,在當前價格低位時建立多頭倉位,持券待漲,等價格上漲之後通過平倉或者對沖而獲利,同理空頭投機就是預計價格將下跌,建立空頭倉位,等價格下跌之後再平倉獲利。在策略上,一般分為下面幾種:
部位交易 部位交易就是指投機者預測未來一段時間內將出現上漲行情或下跌行情,在當前建立相應頭寸並在未來行情結束時進行對沖平倉。這是大多數專業投資者使用的策略。這種交易策略的特點就是持續時間較長,主要基於基本面走勢的判斷,是最常見的交易策略之一。
當天交易 當天交易就是指投機者只關注當天的市場變化,在早一些的時間建立倉位,在當天閉市之前結束交易的策略。這是少數非專業投機者使用的策略。這種交易屬於搏短線,初級交易者或者消息派經常使用。
6. 國債期貨價格可以超過100嗎
國債期貨價格可以超過100。
國債期貨是指通過有組織的交易場所預先確定買賣價格並於未來特定時間內進行錢券交割的國債派生交易方式。國債期貨屬於金融期貨的一種,是一種高級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金融市場不穩定的背景下,為滿足投資者規避利率風險的需求而產生的。
美國國債期貨是全球成交最活躍的金融期貨品種之一。2013年9月6日,國債期貨正式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
1、交易單位(trading unit):也稱合約規模(contract size),是指交易所對每份期貨合約規定的交易數量。
2、報價方式(price quotation):是指期貨價格的表示方式。短期國債期貨合約的報價方式採取指數報價法,即100減去年收益率。
3、最小變動價位(minimum price change):是指在期貨交易中價格每次變動的最小幅度。
4、每日價格波動限制:是指為了限制期貨價格的過度漲跌而設立的漲跌停板制度。
5、合約月份(contact months):是指期貨合約到期交收的月份。
6、交易時間(trading hours):是指由交易所規定的各種合約在每一交易日可以交易的某一具體時間。
7、最後交易日:在期貨交易中,絕大部分成交的合約都是通過反向交易而平倉的,但這種反向交易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這一規定的時間就是最後交易日。
8、交割安排:包括交割的時間、交割的地點、交割的方式,以及可用於交割的標的物的等級等。
9、部位限制:是指交易所規定的某一交易者在一定時間內可以持有期貨合約的最大數量。
7. 國債期貨是怎樣交割的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割業務指南》 (2015年7月1日實施 2017年4月1日第一次修訂)中相關條款對國債期貨交割進行了規定:
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二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之前一個交易日,每日收市後,同一交易編碼的交割月份合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平倉價格為該合約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對沖平倉結果不計入當日結算價的計算。交易所對對沖平倉按成交收取手續費。
國債期貨整個交割流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合約進入交割月份後至最後交易日之前,由賣方主動提出交割申報,並由交易所組織匹配雙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割;第二階段,最後交易日收市後,同一客戶號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未平倉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入交割。
國債期貨交割模式分為一般模式和券款對付模式(以下簡稱「DVP」),進行DVP模式交割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配對雙方均以中央結算開立的國債託管賬戶參與交割;
(2)配對雙方參與交割的國債託管賬戶不為同一賬戶;
(3)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客戶持倉進入交割後,其交割在隨後的連續三個交易日內完成,依次為第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 最後交易日之前交割的具體流程
1、意向申報日
(1)最後交易日之前申請交割的,客戶通過會員進行交割申報,會員應當在當日9:15-15:15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結算會員可以授權交易會員為客戶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結算會員應提前辦理書面授權,並報交易所備案。授權書應包含授權交易會員為客戶向交易所申報交割意向內容。
(2)賣方客戶通過會員主動進行交割申報:會員可在9:15-15:15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向交易所申報客戶的可交割國債名稱、數量以及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
(3)買方客戶通過會員進行交割申報:會員可在9:15-15:15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向交易所申報客戶的交割數量和收券的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但不能申報待接收國債的券種。買方在同一會員處每個交易日僅能申報一條交割意向。買方以在中國結算開立的國債託管賬戶接收交割國債的,應當同時申報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賬戶。
(4)每日收市後,同一交易編碼的交割月份合約雙向持倉對沖平倉,平倉價格為該合約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對沖平倉結果不計入當日結算價的計算。
(5)交易所確定進入交割的買賣方: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先按照客戶在同一會員的申報交割數量的總量和持倉量的較小值確定有效申報交割數量,所有賣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進入交割。交易所按照「申報意向優先,持倉日最久優先,相同持倉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則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買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大於賣方有效申報交割數量的,按照買方意向申報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未進入交割的意向申報失效。當日未進行交割申報但被交易所確定進入交割的買方持倉,交易所根據賣方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按照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在該買方客戶事先申報的國債託管賬戶中指定收券賬戶。
(6)交割配對:交易所根據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採用最小配對數方法進行交割配對,並於當日收市後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將配對結果和買方客戶應當繳納的交割貨款通知會員。
(7)手續費:交易所在結算時對進入交割的買賣方客戶扣劃交割手續費。
(8)發送待劃券信息:賣方以中國結算的國債託管賬戶交券的,交易所在當日結算後,將賣方客戶的待劃券信息通過中國結算轉發給相應的證券公司或託管銀行。
2、第一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賣方交券日:交易所將過戶指令發送給託管機構。賣方以中央結算的國債託管賬戶交券的,應當按照中央結算的相關規定,在中央結算當日日終前通過中央結算的業務系統對過戶指令進行確認;賣方以中國結算賬戶交券的,中國結算於日終結算時處理過戶指令。劃券不成功的,交易所於第二交割日進行差額補償處置。
(2)以DVP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無操作。
3、第二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繳款日: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從買方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中扣劃交割貨款至賣方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同時釋放買方和賣方交割持倉佔用的保證金至結算準備金。若發生國債跨市場轉託管業務,交易所向國債託管機構發送轉託管指令,進行國債轉託管,由買方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轉託管費。轉託管費由交易所在當日日終結算時扣劃,統一收取後劃付給國債託管機構。參與國債期貨交割的雙方需要繳納過戶費,由交易所在當日日終結算時扣劃,統一收取後劃付給國債託管機構。
(2)以DVP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券款對付日:交易所向中央結算傳輸指令,賣方和買方客戶根據交割配對結果,按照中央結算的有關規定進行券款對付。DVP交割失敗的,交易所於第三交割日進行差額補償處置。
4、第三交割日
(1)以一般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為買方收券日:交易所將過戶指令發送給託管機構。中央結算於當日日終前處理過戶指令;中國結算於當日日終結算時處理過戶指令。由於買方客戶國債託管賬戶原因導致劃券不成功的,相應國債暫存在交易所的國債託管賬戶中,買方客戶可以重新申報接券的國債託管賬戶。
(2)以DVP模式進行交割的,當日結算時,交易所釋放進入交割的持倉佔用的保證金。參與國債期貨交割的雙方需要繳納過戶費,由交易所在當日日終結算時扣劃,統一收取後劃付給國債託管機構。
(二)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具體流程
1、最後交易日
(1)對沖平倉:最後交易日收市後,同一客戶號的雙向持倉按前一交易日結算價進行對沖平倉,同一客戶的不同交易屬性賬戶(投機、套利、套保)多空持倉不進行對沖。
(2)申報交割信息: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會員應當在最後交易日15:15前向交易所申報其買方客戶收券的國債託管賬戶和賣方客戶的可交割國債名稱、數量以及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等信息。買方客戶以在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收券的,應當同時提供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賬戶。結算會員為自身代理的客戶向交易所申報交割信息,交易會員代理的客戶由交易會員直接向交易所申報交割信息。
最後交易日進入交割的,會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為其買方客戶申報交割信息的,交易所根據賣方交券的國債託管賬戶,按照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在該買方客戶事先申報的國債託管賬戶中指定收券賬戶;會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為其賣方客戶申報交割信息的,視為賣方客戶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如數交付可交割國債。
(3)交割配對:交易所根據同國債託管機構優先原則,採用最小配對數方法進行交割配對,並於當日收市後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將配對結果和買方客戶應當繳納的交割貨款通知會員。
(4)手續費: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對對沖平倉按成交收取手續費,對進入交割的買賣方收取交割手續費。
(5)發送待劃券信息:交易所在當日結算後,將賣方客戶的待劃券信息通過中國結算轉發給相應的證券公司或託管銀行。
2、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
本階段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和第三交割日的操作與第一階段的流程相同。
8. 國債期貨的交割方式是現金交割嗎
是實物交割方式
所有期貨品種完成交易後均以統一價格進行交割,而國債期貨卻由於「名義標准券」對應券種同期多達34個左右,其交易最後需採用不同的現貨券種進行交割時,買方支付的金額也因賣方選擇的券種和交割時間的差異而不完全相同。買方接收每百元國債支付給賣方的實際金額,即為國債期貨特有的「發票價格」。
在「一籃子」可交割債券制度下,合約賣方有權根據「發票價格」的差異,選擇最便宜、對自己最有利的國債券種交割給買方,該券種即為「最便宜可交割債券」。「最便宜可交割債券」可以通過「久期」與「收益率」的相互關系來尋找。簡言之,久期就是債券的持續期。對於收益率在3%以下的國債來說,久期值最小的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債券;對於收益率在3%以上的國債來說,久期值最大的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債券。而對於久期相同的國債來說,收益率最高的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債券。
9. 為什麼國債期貨交割日債券的報價並不包括上一付息日到交割日的利息
你要看這個交易規則就OK的, 畢竟這個天數都是不一樣的啊
10. 一張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價格
一張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面值為100萬元人民幣、票面利率為3%的名義中期國債。
根據最新規定,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最低保證金由此前的2%調整為1.5%,梯度保證金由此前的2%~3%~5%調整為1.5%~2%~3%。
具體而言,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准調整為合約價值的1.5%,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前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標准為合約價值的2%,交割月份第一個交易日的前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標准為合約價值的3%。
與此同時,中金所還將5年期國債合約的每日價格波動限制調整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1.5%,此前為±2%。
(10)國債期貨交割價格擴展閱讀:
最新版的《國債期貨交易細則》還規定:合約上市首日起,持倉限額為1000手;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第一個交易日起,持倉限額為600手;交割月份第一個交易日起,持倉限額為300手。
此前,上述國債期貨梯度持倉限額標准為「1000手~500手~100手」,執行時點與梯度提高保證金的時點一致,但要比調整後早約一旬,分別為「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中旬的第一個交易日」和「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第一個交易日」。
以此前標准執行,在前兩個階段的持倉限額基本可以滿足客戶持倉需求,但臨近交割月限倉相對較嚴,對交割月合約的流動性產生了一定影響。分析認為,這應該是中金所調整限倉額度及執行時間的一個重要原因。
實際上,中金所本次對5年期國債期貨交易保證金等事項的調整並非首次。
中金所發布通知,「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5%。」
同年12月27日,中金所再次發布通知,將該貨合約的最低保證金調整為2%,將梯度保證金調整為2%~3%~5%。
可能是擔心風險問題,在本次國債期貨啟動的初期,5年期國債期貨的保證金還是比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