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本證券與衍生證券的種類有哪些
基本證券種類有:
1、股票交易。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2、債券交易。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主體為籌集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承若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的、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的憑證。
3、基金交易。
證券投資基金是指通過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為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的利益以資產組合的方式進行證券投資活動的基金。因此 ,這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
衍生證券種類有:
1、權證交易。
權證是基礎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悅動持有人在規定期間或特定日期,有權按約定的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權證根據不同的劃分標准有不同的分類,如認股權證和備兌權證,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美式權證、歐式權證和百慕大式權證等。
2、金融期貨交易。
金融期貨交易是指以金融期貨合約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金融期貨合約是指由交易雙方訂立的、約定某日期按成交時約定的價格交割一定數量的某種特定金融工具的標准化協議。在實踐中,金融期貨主要有外匯期貨、利率期貨、股權類期貨(如股票價格指數期貨和股票期貨等)3種類型。
3、金融期權交易。
金融期權交易是指通過金融期權合約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金融期權的基本類型是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如果按照金融期權基礎資產性質的不同,金融期權還可以分為股權類期權、利率期權、貨幣期權、金融期貨合約期權、互換期權等。
4、可轉換債券交易。
可轉換債券交易是指其持有者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化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在通常的情況下,可轉換債券是轉換成普通股票,因此它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性。在我國,近年來出現了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這種債券實際上是可分離交易的附認股權公司債券,即該債券發行上市後,債券與其原來附帶的認股權可以分開,分別獨立交易。
㈡ 金融衍生品和衍生證券是一回事么
前者包括後者
後者屬於前者內容之一
金融衍生品有很多,比如次貸,對賭協議,期貨
㈢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遠期交易證券交易的區別與聯系有哪些
遠期交易是現代期貨的雛形,和期貨最大的區別就是,期貨有標准化的合約,同時運行規范,有監控。遠期的自率性就不高,很容易有違約的現象。同時期貨參與度很高,門檻低。遠期一般都是相關企業和生產加工商等大資金在進行操作,小散幾乎進不來
㈣ 衍生證券的概述
按照1994年7月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發布的《衍生證券風險管理指導條文》的定義,衍生工具(亦稱衍生證券)是一種金融合約,包括遠期合約、期貨合約、期換(亦稱掉期、互換)合約以及期權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作為基礎標的物的資產或指數。盡管某些衍生工具的結構極其復雜,然而,所有衍生工具都可以被劃分為期權和遠期合約這類基本構件或它們的某種組合。使用這些基本構件來構造各種衍生工具,使得各種金融風險能被轉移給那些更願意或者更適合承擔與管理這些風險的機構。
按照2000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的定義,金融衍生交易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頭寸管理等需要而進行的貨幣和利率的遠期、掉期、期權等金融衍生交易業務。
(一)遠期合約
遠期合約是一種特別簡單的衍生工具。它是一種在確定的將來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資產的協議。通常是在兩個金融機構之間或金融機構與其公司客戶之間簽署該合約。它不在規范的交易所內交易。
當遠期合約的一方同意在將來某個確定的日期以某個確定的價格購買標的資產時,我們稱這一方為多頭。另一方同意在同樣的日期以同樣的價格出售該標的資產,這一方就被稱為空頭。在遠期合約中的特定價格稱為交割價格。在合約簽署的時刻,所選擇的交割價格應該使得遠期合約的價值雙方都為零。這意味著無需成本就可處於遠期合約的多頭或空頭狀態。
遠期合約在到期日交割。空頭的持有者交付標的資產給多頭的持有者,多頭支付等於交割價格的現金。決定遠期合約價格的關鍵變數是標的資產的市場價格,正如以上提到的,簽署遠期合約時該合約的價值為零。其後,它可能具有正的或負的價值,這取決於標的資產價格的運動。例如,如果合約簽署之後不久該標的資產價格上漲很快,則遠期合約多頭的價值變為正值而遠期合約空頭的價值變為負值。
(二)期貨合約
像遠期合約一樣,期貨合約是兩個對手之間簽訂的一種在確定的將來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資產的協議。與遠期合約不同,期貨合約通常在規定的交易所內交易。為了使交易順利進行,交易所詳細規定了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條款。由於期貨合約的雙方不一定相識,交易所同時也向雙方提供該期貨合約的承兌保證。
期貨合約與遠期合約的不同點之一,是期貨合約並不總是指定確切的交易日期。期貨合約是按交割月劃分,由交易所指定交割月中必須進行交割的交割期限。對商品來說,交割期限通常為整個交割月。合約空頭方有權在交割期限中選定將要進行交割的時間。通常,在任何時候,不同交割月的期貨合約都有交易。交易所指定一份合約應交割的資產的數額、期貨價格的標價方法,並且還可能規定任何一天中期貨價格可以變化的范圍。在商品期貨中,交易所也可以指定產品的質量和交割的地點。
(三)期換合約
期換亦稱掉期、互換,是指合約雙方在未來按照事先約定的規則互換現金流的一種協議。它可以把與資產或負債相關的現金流轉換成為公司所需要的形態。目前,期換合約基本上是以場外交易的方式進行。按互換的對象不同,最常見的期換為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另外還有商品互換、資本互換等。
在利率互換中,一方同意在幾年內按名義本金的固定利率向另一方支付利息,作為回報,在同一時間內,它按同一本金以浮動利率從另一方收取利息。在貨幣互換中,一方同意以一種貨幣按一定本金數量支付利息,作為回報,它以另一種貨幣按一定本金收取利息。
利率互換中,本金並不交換。貨幣互換中,在互換開始時,外幣本金和本國貨幣本金要進行交換,互換結束時,外幣本金和本幣本金再交換回來。對支付外幣利息的一方而言,在互換開始時,收取外幣本金並支付本國貨幣本金,在互換結束時,支付外幣本金,收回本幣本金。
利率互換可用來將浮動利率貸款轉化為固定利率貸款,或者正好相反。貨幣互換可用來將一種貨幣的貸款轉換為另一種貨幣的貸款。在本質上,互換是一種債券多頭與另一種債券空頭的組合,或者可以被認為是一系列遠期合約的組合。
(四)期權合約
期權合約是關於在將來一定時間以一定價格買賣特定商品的權利的合約。期權的標的資產包括:股票、股票指數、外匯、債務工具、商品和期貨合約。期權有兩種基本類型,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亦稱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看漲期權的持有者有權在某一確定時間以某一確定的價格購買標的資產。看跌期權的持有者有權在某一確定時間以某一確定的價格出售標的資產。期權合約中的價格被稱為執行價格或敲定價格。合約中的日期為到期日、執行日或期滿日。美式期權可在期權有效期內任何時候執行。歐式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在交易所中交易的大多數期權為美式期權。但是,歐式期權通常比美式期權更容易分析,並且美式期權的一些性質總是可由歐式期權的性質推導出來。
需要強調的是,期權賦予其持有者做某件事情的權利,持有者不一定必須行使該權利。這一特點使期權合約不同於遠期和期貨合約,在遠期和期貨合約中持有者有義務購買或出售該標的資產。請注意,投資者簽署遠期或期貨合約時的成本為零,但投資者購買一份期權合約必須支付期權費。
(五)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最近幾年,為滿足顧客的需要,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創性地設計了許多非標準的金融衍生工具。在這里,我們舉幾個例子。
1?利率上限合約。利率上限合約為借款公司提供保護,使得借款公司的浮動利率借款的利率不致於高過某一水平。該利率被稱為利率上限。如果借款利率果真高於利率上限,則利率上限合約的出售方將提供借款利率和利率上限之差。假定,借款本金為1000萬美元,利率上限為年利率12%,在利率上限合約有效期內特定的3個月中,借款的浮動利率變為每年14%。則利率上限合約的購買方在3個月末,將從出售方那裡收到5萬美元(即10000000×2%×1/4)。有時簽訂利率上限合約,是為了確保借款有效期內所支付利息的平均利率(而不是任一特定時間的利率)不致於超過某一特定的水平。
2?零息票債券。將金融衍生工具加入債券發行的一個例子是,1986年標准石油公司發行的零息票債券。除債券到期面值1000美元外,公司承諾以債券到期日的石油價格為基礎,支付投資者一定的金額。這一額外金額等於170乘以到期日每桶石油價格超過25美元的差額。但是,所支付額外金額的上限為2550美元(對應於每桶石油價格40美元)。該債券給予持有者一個與某一產品密切相關的好處,且該產品對公司的前景來說也是至關重要的。如果商品的價格上升,則公司處境良好,足以向債券持有者支付這一額外金額。
3?指數化外匯期權票據。指數化外匯期權票據是指一些債券在到期日,該債券的持有者收到的金額隨某一外匯匯率的變化而變化。規定了兩種外匯匯率X1和X2,且X1>X2。如果在債券到期日外匯匯率高於X1,則債券持有者收到全部面值。如果在債券到期日外匯匯率低於X2,則債券持有者收入為零。如果匯率在X1和X2之間,則債券持有者收到全部面值的一部分。
4.范圍遠期合約。假定一家美國公司在90天後需要英鎊。當時每英鎊兌美元的匯率如表2-2所示。該公司可以購買90天期的遠期合約,價格為每英鎊1.7090美元。另外,該公司也可以建立範圍遠期合約,例如從每英鎊1.6700美元到1.7500美元。在到期日,如果即期匯率低於每英鎊1.6700美元,公司按每英鎊1.6700美元支付;如果即期匯率在1.6700美元和1.7500美元之間,公司按當時的即期匯率支付;如果即期匯率高於1.7500美元,公司按1.7500美元支付。與一般的遠期合約相同,雙方在協商簽訂范圍遠期合約時,通常令該合約初始價值為零。
表2-2 即期和遠期匯率報價表
即期匯率1.7280
30天遠期匯率1.7208
90天遠期匯率1.7090
180天遠期匯率 1.6929 金融衍生工具市場中有眾多的參與者,根據其參與交易的不同動機和目的,可以劃分為套期保值者、投機者和套利者等三類。下面我們簡單介紹這三類交易者及其交易原理。
(一)套期保值者
套期保值者的目的在於減少他們已經面臨的風險。假定某美國公司得知在90天後將支付其英國的供應商100萬英鎊,該美國公司面臨著明顯的外匯風險。以美元支付的成本取決於90天後的英鎊匯率。運用表2-2的匯率,該公司可以選擇簽訂購買英鎊遠期合約的策略,在90天後以170.9萬美元購買100萬英鎊來進行套期保值。結果是鎖定了必須支付的英鎊的匯率。
運用遠期匯率進行的套期保值不需要進行初始投資。在有些情況下,它可以為公司節省大量的資金。例如,如果匯率升到每英鎊兌1.8美元,則公司通過套期保值獲得的利益是9.1萬美元。在有些情況下,公司會期望要是當初不進行保值就好了。例如,如果匯率跌到每英鎊兌1.6美元,則套期保值比不進行套期保值多損失10.9萬美元。這就強調了套期保值的目的就是使最終結果更加確定,但它不一定改進最終結果。
另一代替遠期合約的方案是公司可以購買一個看漲期權,在90天後,按某一特定的匯率(執行價格),比如以每英鎊兌1.7美元的匯率來獲得100萬英鎊。如果90天後,實際匯率在到期日高於每英鎊兌1.7美元,公司就會執行期權並以170萬美元買入它所需要的100萬英鎊。如果實際匯率在到期日低於每英鎊兌1.7美元,公司按通常的做法直接從市場上買入英鎊。運用這一期權策略,公司可以防止匯率的不利變化,同時仍然可以從匯率的有利變化中獲利。當然,期權的這一擔保作用是有代價的。由於遠期合約的初始成本為零,與之相比,期權合約的成本則相對較高。
(二)投機者
套期保值者是希望減少某項資產價格變動的風險,而投機者則希望在市場中持有某個頭寸。他們或者打賭價格會上升,或者打賭價格會下降。
遠期合約可以用於投機。認為英鎊兌美元會上漲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持有英鎊遠期合約的多頭來進行投機。假定當前行情處於表2-2所示的情況,若90天後英鎊的實際匯率為1.76美元,則原簽訂90天遠期合約的多頭方投資者可以以每英鎊兌1.7090美元的價格購買價值為1.76美元的英鎊。其將獲得每英鎊多兌0.051美元的盈利。
運用遠期市場進行投機與在即期市場中購買標的資產進行投機有重大的區別。在即期市場上購買一定數額的標的資產需要一個最初的現金支付,付款金額等於所購買的資產的全部價值。簽訂與該項資產金額相同的遠期合約最初不須支付現金,投機者運用遠期市場進行投機的杠桿率比運用即期市場投機的杠桿率高得多。
當運用期權投機時,它也能提供額外的杠桿率。假定某隻股票的價格為32美元,那些認為股價會上升的投資者購買執行價格為35美元的看漲期權,每個期權的期權費為0.50美元。如果在期權有效期內,股票價格並未高於35美元,則投資者在每個期權上會損失0.50美元(即100%的投資額)。但是,如果股票價格上升到40美元,則投資者在每個期權上獲利4.50美元(即900%的初始投資)。
(三)套利者
套利者是衍生工具市場上第三類重要的參與者。套利包括瞬間進入兩個或多個市場的交易,以鎖定一個無風險的收益。例如,在紐約和倫敦市場上同時交易的某隻股票。假定在紐約市場上該股票的價格為172美元,而在倫敦市場上該股票的價格為100英鎊,當時的匯率為1英鎊兌1.75美元。套利者可在紐約市場上購買100股該種股票的同時,在倫敦市場上將它們賣出,在不考慮交易成本的情況下,就可獲得無風險收益。無風險收益為:
100×(1.75美元×100-172美元)=300美元
交易成本可能減少小投資者的收益。但是,大的投資公司在股票市場和外匯市場上的交易成本都很低。它們會發現以上套利機會極具吸引力,並會盡可能地利用這種機會。
套利機會不可能長期存在。隨著套利者在紐約市場買入股票,供求關系將會使股票的美元價格上升。與此類似,隨著他們在倫敦市場上拋售股票,股票的英鎊價格就會下降,很快就會使這兩個價格在當時的匯率情況下達到均衡。事實上,急於獲利的套利者的存在使得股票的英鎊價格和美元價格從一開始就不可能存在如此嚴重的不平衡。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一度辟有國債期貨市場,因「327事件」於1995年5月關閉至今。目前,我國大陸已沒有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市場。這里說的我國對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管理,主要是指對國內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與國外金融機構自營或代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管理。
1995年3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禁止金融機構隨意開展境外衍生工具交易業務:
(一)國內金融機構一律不得開展投機性境外衍生工具交易業務。
(二)國內金融機構在符合外匯管理部門有關規定並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核準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進行避險性境外衍生工具交易。
(三)國內金融機構進行避險性境外衍生工具交易,必須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1993年4月15日頒布的《關於金融機構辦理自營外匯買賣業務的管理規定》完善和健全內部風險管理制度,配備合格的交易人員,並按規定報送統計報表。
(四)對違反規定進行境外衍生工具交易,造成重大資金損失的有關金融機構和交易人員,要進行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2000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正式將「金融衍生交易類」業務納入表外業務加以管理,明確規定商業銀行董事會或高級管理層對表外業務的風險承擔最終責任,要求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業務經營行設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市場風險評估模型,有效控制市場風險;設定能承擔的整體風險限額和每一種業務的風險限額,並根據不同業務明確各部門和各級交易人員的交易敞口頭寸、期限及止損等許可權;強調前台(交易)與後台(會計結算與交收)分開,業務資料保存完整。
㈤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有個題,金融期貨與普通遠期交易的區別是,為什麼不
期貨交易的是合約。自合約成交開始交易者的損益都已經體現在保證金帳戶里。而且監管機構很多沒有違約風險。遠期合約交易對手是人監管機構又少,自然就有些不講究的人賠了錢不認賬就存在違約風險。但現實情況呢,越來越多人傾向於用遠期合約。原因是內容可以雙方協商。期貨市場很難找到完全符合需求的合約內容(大小、時間等等)而且現在場外市場很發達,沒那麼大風險。遠期合約為什麼沒不包括債券遠期?就是因為沒有這種遠期合約咯,書里說的很清楚啊。
㈥ 什麼叫衍生證券 通俗的說法
是一種證券,其價值依賴於其它更基本的標的。目前,包括遠期合約、期貨、期權、互換等在內的金融衍生品被稱為「衍生證券」。 衍生證券,如期權和期貨,是收益決定於其他資產價格(如債券或股票價格)的合約。衍生證券因其價值取決於其他資產的價格而得名。
㈦ 外匯遠期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的異同是什麼
外匯遠期本質上屬於現貨交易,是現貨交易在時間上的延伸,是期貨交易的雛形。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相同點:
1. 交易的客體相同:外匯
2. 交易的原理相同:通過交易來防範或者轉移風險,最終達到保值或者投資獲利的目的。
3. 交易的行情走勢一致性:與現貨市場的價格存在一定的關聯,外匯遠期和外匯期貨價格之前也存在一致性的特點,否則會產生套利機會,直至套利機會的消失。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區別:
1.市場參與者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的參與者非常廣泛。包括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等,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具有會員身份的經紀行、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或信用良好的企業等參與期貨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所設有清算機構,因此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不必考慮交易對方的信用狀況,其交易對手方是清算機構,不必擔心違約風險。
②遠期外匯交易缺乏如期貨交易中清算所那樣的中介機構做保障,因此參加者從事遠期外匯交易雖無資格限制,但實際上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
2.交易方式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雙方不直接接觸,買賣的具體執行都由經紀商代理。交易雙方並不知道真正的交易對手是誰,他們都分別與交易所的清算機構打交道,清算機構是交易的中介。由於信用風險小,在進行外匯期貨交易時可以不必考慮對方的信用是否可靠。
②遠期外匯交易可分為銀行之間的交易及銀行對客戶的交易兩種,兩者均以電話、電報、電傳等電訊網路來進行。有時雖然也有經紀商介入,但通常由買賣雙方直接聯系,進行交易。因此每一筆交易都必須考慮對方的信用,難免要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
3.交易場所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是一種場內交易,即在交易所內進行,按規定的時間,採取公開叫價的方式進行交易,其競爭相當激烈。場內交易只限於在交易所會員之間進行,非會員如要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必須由會員代為買賣。
②遠期外匯交易是一種場外交易,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也沒有交易時間的限制。可以通過電話、電傳等現代化通訊手段,在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之間以及銀行與客戶之間單獨進行。如果要委託經紀人進行交易,也不存在任何限制。
4.交易工具不同
①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除價格以外,在幣種、交易時間、交易金額、結算日期等方面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FX168財經網-外匯資訊以及行情網站。
②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外匯遠期合約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5.交割方式不同
①只有很少的外匯期貨合同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絕大多數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方式了結,此外,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②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並且遠期外匯交易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
6.保證金和傭金的制度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交易中,為確保每一份合約生效後,當事人能對因期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而造成的虧損及時支付,期貨交易所要求買賣雙方存入保證金,且在期貨合約有效期內每天都進行結算,調整保證金。購買或出售外匯期貨合約時都必須交納傭金,傭金的數額無統一標准,一般由雙方自行商定。
②遠期外匯買賣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如果客戶是與銀行有業務往來的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公司在銀行享有的信貸額度應隨遠期合同的金額相應減少。只有在個別情況下,如銀行對客戶的信用情況不太熟悉、公司在銀行無信貸額度或信貸額度即將固定時,銀行才會要求客戶存入約為遠期合約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資金作為其履約的保證。遠期外匯交易如果發生在銀行同業之間,一般不收取傭金,只有當交易通過外匯經紀人進行時才支付傭金。
7.交易結算制度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由於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行現貨交割,而實行逐日盯市、現金結算,其餘額必須每天經清算所清算,獲利可取出,而虧損則要按保證金的底限予以補充。
②遠期外匯交易合約的盈虧只有到了協定的交割日才進行現貨交割。將交易方向相反的買賣結果相互抵消後,實際資金的移動僅限於差額部分。
8.受監管方式不同
①遠期外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這個市場上做的每筆交易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稅法的制約。
②外匯期貨交易則受到政府較嚴格的管制。
9.流動性不同
①因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從而大量投機者和套利者參與外匯期貨市場,導致其流動性很好,發展也極為迅速。
②遠期外匯市場最大的參與者是套期保值者,市場流動性差,規模小且不易擴大,而且經常是單向交易,易出現有行無市的情況。
10.交易功能和交易目的不同
①期貨交易的功能不僅能夠規避風險,同時還具有發現價格和投機的作用。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賣雙方,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價格,用於指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②遠期交易則主要用於規避外匯風險。介於外匯期貨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的功能不同,二者的目的也有所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有兩種:一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者則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是規避外匯風險。
11.報價內容不同
①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只報一種價格,即買方只報買價,賣方只報賣價。
②在遠期外匯交易中,買賣雙方要同時報兩種價格,即買賣雙方既要報買價,同時也要報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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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金融衍生證券和金融衍生工具是一回事嗎
請確定有金融衍生證券嗎
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指由傳統金融衍生工具中衍生出來的,並派生出自身價值的一類金融產品.
目前基本分為四類;遠期 期貨 期權和互換
另外還有就是其他衍生工具,目前在我國的是資本衍生工具.有認股權證 可轉換公司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