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三板與主板的區別和定位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第一家公司制證券交易場所,也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為其運營機構,於2012年9月20日在國家工商總局注冊,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運營,注冊資本30億元,注冊地在北京。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定位於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公開轉讓和發行融資的市場平台,為公司提供股票交易、發行融資、並購重組等相關服務,為市場參與人提供信息、技術和培訓服務。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交易所市場在法律地位上無區別,主要區別在於服務對象、交易制度和投資者適當管理制度三方面。服務對象方面,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和成長型中小微企業提供資本市場服務,而交易所市場主要服務於成熟企業。交易制度方面,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設計了優化的協議轉讓、做市轉讓及競價轉讓等靈活多樣的方式,交易所市場主要提供競價轉讓和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標准化的方式,投資者准入方面,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比交易所市場更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區域性股權市場也有區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國務院批設、納入中國證監會監管的全國性證券市場,是公開市場,掛牌公司准入和持續監管納入中國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范圍,股東人數可超200人;在交易制度選擇上沒有障礙,可以連續、標准化交易。區域性股權市場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組成部分,屬於非公開市場,不屬於證券市場,由省級地方政府設立和管理,受國發〔2011〕38號文和國辦發〔2012〕37號文的約束,其掛牌公司股東人數不能超過200人(「非公開」),股份不能拆細交易(「非標准」),交易頻率須嚴格執行T+5 (「非連續」)。
㈡ 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有什麼區別
新三板來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1、服務對象不同:主板:主要針對大型藍籌企業掛牌上市,分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碼以60開頭)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碼以000開頭)。新三板: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
2、投資群體不同:主板: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方式為購買股票。新三板:目前暫時只能成為掛牌企業,不能算上市公司。
3、服務目的不同:主板:以股票交易為主要目的,同時也為企業提供融資、投資者退出等提供便利;新三板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市場,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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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有什麼不同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區別:
一、定義不同
1.主板市場就是指以傳統產業為主的股票交易市場,也就是滬深主板、一板市場。
2.中小板市場是主板市場的一部分,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中單獨設立的一個板塊,也屬於一板市場。
3.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補充,也就是二板市場。它是專門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它也是深交所專屬的板塊。
4.新三板是為那些還未上市的中小微型企業提供股權交易的場所。
二、股票代碼不同
1.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600開頭,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000開頭;
2.中小板企業股票代碼以002開頭;
3.創業板企業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4.新三板企業股票代碼以43或83開頭。
三、要求不同
1.主板:
公司成立經營時間在3年以上,3年累計超過3億元;
3年都是盈利狀態且盈利累計超過3千萬;
3年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千萬;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低於3千萬。
2.中小板:
公司近3年凈利潤為正且累計超過3千萬;
近3年經營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千萬或近3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3億元;
上市前1年凈利潤達到5千萬;
發行前公司股本不低於3千萬。
3.創業板:
公司近2年連續盈利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1千萬,或近1年為盈利狀態且凈利潤不低於5百萬;
近2年營收增長均不低於30%;
近1年營收不低於5千萬;
近一期末凈資產不低於2千萬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3千萬。
4.新三板:
公司具有穩定、持續經營的能力;
公司主營業務必須突出;
公司屬於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㈣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各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含義分別如下:
1、主板:主板市場也稱為一板市場,指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通常指股票市場),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
2、中小板:中小板塊即中小企業板,是指流通盤大約1億以下的創業板塊。中小板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
3、創業板: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4、新三板: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二、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有3點不同:
1、四者的作用不同:
(1)主板的作用:主板市場是資本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經濟發展狀況,有「國民經濟晴雨表」之稱。
(2)中小板的作用: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002開頭的。
(3)創業板的作用: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4)新三板的作用:新三板的存在,使得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不再局限於銀行貸款和政府補助,更多的股權投資基金將會因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動投資。
2、四者的掛牌條件不同:
(1)主板的掛牌條件: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0%。公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2)中小板的掛牌條件: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最新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新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新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3)創業板的掛牌條件: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4)新三板的掛牌條件: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3、四者的起源不同:
(1)主板的起源: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中小板的起源: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批復同意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
(3)創業板的起源: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內容,落實到上市規則之中。
(4)新三板的起源: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㈤ 新三板和主板有什麼區別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不同於原轉讓系統,故被稱為新三板,主板市場也稱為一板市場,指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新三板與主板的主要區別在於,第一、為新三板企業提供服務的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為主板企業提供服務的是證券交易所;第二、上市要求不同,相對於主板上市,新三板上市的准入條件較為寬松,主要滿足五個條件:(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而主板上市要求更高的財務門檻和盈利能力。簡單理解為,新三板上市只需企業可以「活下去」,但是主板上市不僅需要企業可以「活下去」還需要企業能夠「吃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