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權證跟期貨的區別,說的通俗些。
權證,是指基礎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權證實質反映的是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持有人向權證發行人支付一定數量的價金之後,就從發行人那獲取了一個權利。這種權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購買/出售一定數量的資產。購買股票的權證稱為認購權證,出售股票的權證叫作認售權證(或認沽權證)。權證分為歐式權證、美式權證和百慕大式權證三種。所謂歐式權證:就是只有到了到期日才能行權的權證。所謂美式權證:就是在到期日之前隨時都可以行權的權證。所謂百慕大式權證:就是持有人可在設定的幾個日子或約定的到期日有權買賣標的證券。持有人獲取的是一個權利而不是責任,其有權決定是否履行契約,而發行者僅有被執行的義務,因此為獲得這項權利,投資者需付出一定的代價(權利金)。權證(實際上所有期權)與遠期或期貨的區別在於前者持有人所獲得的不是一種責任,而是一種權利,後者持有人需有責任執行雙方簽訂的買賣合約,即必須以一個指定的價格,在指定的未來時間,交易指定的相關資產。 「融資融券」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像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本所上市證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證券並賣出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修訂前的證券法禁止融資融券的證券信用交易。 融資是借錢買證券,通俗的說是買股票。證券公司借款給客戶購買證券,客戶到期償還本息,客戶向證券公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空」; 融券是借證券來賣,然後以證券歸還,證券公司出借證券給客戶出售,客戶到期返還相同種類和數量的證券並支付利息,客戶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目前國際上流行的融資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種:證券融資公司模式、投資者直接授信模式、證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記結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B. 權證 期權 期貨 遠期合約 有什麼區別 請用通俗的語言回答哦~ 因為沒搞明白 = =
國內這方面比較模糊,我引用香港市場的例子給你講一下吧。
權證,即認股權證,可以企業發行,可以券商發行。企業發行,則是某天認購股份的憑證。如券商發行,則是一種投資產品,比如你看漲中石油,4.1塊,短期會到4.5塊,買入認購權證,支付權證購買資金,等到正股漲時,權證價格也會上漲,這是,你可以賣出權證,獲取利潤。這種券商發行的權證,是直接現金結算,不會到期讓你認購股票。這就是兩者區別。
期權,公司,券商都不能發行,而是交易所發行的一種未來某日某價購入某項資產的憑證。
與權證不同的是,權證是公司和券商發行,你只能買入,看漲,你買認購權證,看跌,你買認沽權證。
而期權,你可以買,也可以賣。比如,你看漲,你可以買入認購期權,也可以賣出認沽期權。你自己可以是期權賣家。並且為此承擔責任。
期貨,比如股指期貨,IF1212,標准合約,買賣你都只能做IF的指數,只不過有12個月份不同而已,你看漲12月期指,就只能買IF1212,看空,則賣出IF1212.
與期權,權證不同,期貨是完全標準的合約,而期權和權證則有很多種,並且定價不同。
遠期合約則屬於商業性質,意義是公司之間,簽訂未來某日某價交易某總標的。
全手打,累死,懸賞給我。
C. 權證有哪幾類權證與期貨有什麼區別
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權證與期貨完全是兩碼事,期貨可以做空而權證不可以。
D. 權證、期貨到底是什麼,跟股票有啥區別
權證是以股票為標的的,例如江銅CWB,就是以江西銅業為標的的,也就是可以在行權期間以規定好的價格買江西銅業這種股票,也可以不行使這種權利。所以說權證是一種權利,一種有權買賣標的股票的憑證。
期貨是以商品和股指為標的的,而且是一種遠期合約,例如白糖1105合約,是指到2011年5月份就可以交割買賣白糖,當然只有法人(相對自然人而言)才有這種資格。自然投資者只能買賣期貨,賺取差價。
股票則是上市公司發行的一種憑證,用來證明你是該公司的股東,享有該公司的利潤分配。只是目前國內上市公司分紅太少,一般股民都是靠買賣股票賺取差價的。
三者比較起來,權證和期貨都具有杠桿效應。比起直接買標的股票,買它的權證相對比較便宜,所以就起到杠桿作用。而期貨的杠桿效應更明顯。比如買1噸銅需要6萬塊,但交易所只要你交5%的保證金,那麼你只要3000塊就能買到1噸銅,而漲跌則是按實際1噸的漲跌來計算的。而股票都沒有這種杠桿。
同時,期貨還有雙向機制,既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而股票只能先買後賣。權證分看漲權證和看跌權證。但我們國內目前只有看漲權證,也就只能像股票一樣先買後賣了。
再者,權證和期貨都有到期期限,權證是到期行使該權利買入標的股票或不買入標的股票;期貨則是到期可以進行交割或不交割。而股票則沒有。
看跌權證的買賣與股票相似,但可以當天買當天賣。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行權的話則需要交付標的股票,並獲得以行權價格*標的證券數量計算的價款。若是手上沒有股票則有看跌權證的話,就可以等股票跌的時候買進標的股票,按規定好的較高的價格賣出,從而賺取差價。
E. 權證與期權的區別
權證與期權的不同在於:
1.發行主體不同。期權沒有發行人,每個投資者在有足夠保證金的基礎下,都可以賣出期權(類似於發行),期權的買賣雙方都可以是普通的投資者。而權證的發行主體有嚴格的要求和實力,一般由上市公司或者券商,大股東等第三方作為發行人。
2.合約的當事人不同。期權合約的當事人是期權合約的買賣雙方,期權的買方(權利方)與期權的賣方(義務方)是一一對應的。而權證的合約當事方是發行人與持有人。
3.合約特點。期權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標准化合約,交易之前標的,合約單位,執行價,到期日等都是固定的。而權證是非標准化合約,合約要素由發行人確定。
4.理論上,期權供給數量可以是無限的,只要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成交,就可以創造出持倉量,而權證的供給是有限,在權證發行時基本上已經確定。受到發行人意願,資金實力,上市流通的證券數量等因素限制。
5.投資者交易期權,除了可以買入期權合約,同時也可以賣出期權合約(雙向操作)。在權證交易中,只由發行人才可以賣出權證收取權利金,投資者只可以買入權證(單向操作)。
6.履約擔保。期權的賣出(義務方)因為要承擔義務需要交納保證金,期權的買方不用繳納保證金,同權證市場中,投資者的地位是相同的。
7.行權價格的確定。期權市場上,行權價格的確定是由交易所根據一定規則確定。而權證的行權價格由發行人根據一定模型確定。
權證(share warrant),是指基礎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F. 權證和期貨、期權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權證是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期貨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期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標的物的權利。期權市場在國內正火熱,建議先模擬交易一下,比權網就能提供實盤和模擬交易。
G. 股指期貨與權證的主要區別
股指期貨是保證金交易,即帶有杠桿,而權證沒有杠桿,是全額交易
雖然股指期貨和權證都是T+0交易,但是權證不能做空
股指期貨走勢與大盤息息相關,而權證價格與正股的走勢和行權價格有關
股指期貨是標准化合約,而權證代表了一種權利
H. 權證和期貨什麼關系
權證從本質上屬於期權性質,權證持有人在支付權利金後,只享有權利不承擔義務,這與股指期貨多空雙方互相享有對等權利義務關系是完全不同的。
「那權證與期權又有什麼區別?」
「本質區別在於權證是由權證發行人發行的,從理論上來講數量是限的,而期權合約是由交易所制定,由買賣雙方在交易所集中交易,具有做空機制,持倉量隨市場情況不斷變化,理論上可以無限擴大。」
「股指期貨推出後會不會像前期認沽權證那樣價格被炒得很高,嚴重背離現貨指數?」小張關心地問。
「我們國家由於權證創設制度還不完善,加之目前股市存在一定的資金過剩情況,使得權證供給與市場需求嚴重失衡,一些認沽權證在到期前市場價格嚴重背離正股價格,只是在臨近到期時才急速下跌回歸本來價值;而股指期貨由於具有做空機制,而且還有套利機制,相對我國權證市場更加完善,因此不會出現權證那種長期背離正股價格的情況。」
風險提示:股指期貨由於相對我國權證市場完善,當期現價格出現嚴重背離時,套利投資者就會通過期貨與現貨之間的無風險套利獲取利潤,而套利交易的存在最終將使得期現基差趨於合理。
I. 權證 期權與期貨之間的相似之處與區別
權證與期權的區別
在認股權證與股票期權之間並不存在本質性的區別。
例如股本權證有稀釋效應,公司為激勵管理層而發放的股票期權也可以有稀釋效應。股票認股權證本質上就是一種股票期權。不過,從全球現有的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在交易所交易中所採取的具體形式看,它們之間大致在如下五個方面存在區別:
(1)有效期。
認股權證的有效期(即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期間長度)通常比股票期權的有效期長:認股權證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上,而股票期權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內。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偏短,並不是因為不能設計成長有效期,而是交易者自然選擇的結果。就像期貨合約一樣,期貨合約的交易量一般聚集在近月合約上,遠月合約的交易量一般很少,不如不掛。
(2)標准化。
認股權證通常是非標准化的,在發行量、執行價、發行日和有效期等方面,發行人通常可以自行設定,而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權絕大多數是高度標准化的合約。當然,當前隨著IT技術的發展,櫃台市場與交易所場內市場出現融合的趨勢,櫃台市場上的非標准化的股票期權也開始進入交易所場內市場。
(3)賣空。
認股權證的交易通常不允許賣空,即使允許賣空,賣空也必須建立在先借入權證實物的基礎上。如果沒有新發行和到期,則流通中的權證的數量是固定的。而股票期權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自由地賣空,並且可以自由選擇開平倉,股票期權的凈持倉數量隨著投資者的開平倉行為不斷變化。
(4)第三方結算。
在認股權證的結算是在發行人和持有人之間進行,而股票期權的結算,是由獨立於買賣雙方的專業結算機構進行結算。因此,交易股票期權的信用風險要低於交易認股權證的信用風險。
(5)做市商。
認股權證的做市義務通常有發行人自動承擔,即使是沒有得到交易所的正式指定,發行人也通常需要主動為其所發行的認股權證的交易提供流動性。而股票期權的做市商必須是經由交易所正式授權。
上面已經看到,全球股票期權的交易量遠遠大於衍生權證的交易量。現在通過這種比較,容易理解為什麼會是這樣。顯然,在可交易性、信用風險等方面,股票期權要優於認股權證。大致上可以這么來說,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權就好比是現在的工業化大生產下的高度標准化、正規化的產品,而認股權證則像是手工作坊階段量身定製的產品。雖然,對個別人來講,量身定製的產品要好於標准化的產品,但是從適用面上就顯得窄。但是另外一方面,高度標准化的產品也不能完全取代量身定製的產品。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J. 權證 和 金融期貨 有什麼區別呢。
這不是一回事。首先你應該明白期權和期貨的區別:
期權也稱為期權合約是一種賦予權利而不是義務的標准化契約,即在某一段特定時間內,以期權合約成交時雙方同意的期權費,買賣特定價格,特定數量與質量的相關產品。
但是期貨(Futures),嚴格說來並不是貨物,而是一種法律合約,是簽訂合約的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天,以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進或賣出該項特定商品。
通過這兩個概念,再結合點現有的證券知識,應該很容易理解他們的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