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債期貨與現券有何不同
國債期貨是指在未來的指定時刻以某一指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相應的國債的合同,現券是指現在手裡的國債。
國債期貨是基於國債的衍生產品,其價值的變化也是隨著國債的變化而相應變化。
B. 國庫券和國債有什麼區別
國庫券它的收益率跟國債的收益率差不多,但是國庫券不便於流通。國債比較容易流通,因為國債可以在資本市場上隨意的買賣。只要你持有證券賬戶就可以購買國債。
C. 記賬式國債和國債期貨的區別
前者是吃利息,後者是賭利率波動方向
D. 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股指期貨是實實在在獨一無二的滬深300指數。國債期貨的標的是一種虛擬的『名義標准券』,即面值100萬元人民幣、票面利率為3%的中期國債。
到期時如何交割的區別:股指期貨是採用現金來交割的,根據當前股指來換算。國債期貨就有點麻煩,是要經過一系列公式換算然後,買方支付鈔票,賣方支付可交割券種,可交割券包括交割月首日剩餘期限4-7年、可用於交割的「一籃子」固定利率國債。由於各券種票面利率、到期時間等各不相同,故須通過「轉換因子」(即面值1元的可交割國債在最後交割日的凈價)折算為合約標的名義標准券。「轉換因子」在合約上市時由中金所公布,其數值在合約存續期間不變。
說一下這兩種期貨的杠桿,也就是購買這2種期貨的保證金,一般國債期貨是2%,也就是用2萬元可以撬動100萬元的國債期貨,杠桿是50倍。股指期貨一般是15%,也就約7倍。
E. 「國庫券」和「國債」這兩個概念是什麼關系
國債網路名片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目錄[隱藏]
國債概述
國債的主要特點
發行國債的目的
國債的分類
我國的國債分類
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債的功能
國債的性質
國債的發行
國債的償還
中國國債發行的轉變
關於國債法
國債的優點
特別國債國債概述
國債的主要特點
發行國債的目的
國債的分類
我國的國債分類
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債的功能
國債的性質
國債的發行
國債的償還中國國債發行的轉變關於國債法國債的優點特別國債
國債(Treasury Bond)
[編輯本段]國債概述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
[編輯本段]國債的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2)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3)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編輯本段]發行國債的目的
發行國債大致有以下幾種目的: 1、在戰爭時期為籌措軍費而發行戰爭國債。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為平衡國家財政收支、彌補財政赤字而發行赤字國債。一般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作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國家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建設國債。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借換國債。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編輯本段]國債的分類
按照不同的標准,國債可作如下分類: 1.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我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2.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3.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國家內債:是指在國內發行的國債,其債權人多為本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本付息均以本國貨幣支付。 國家外債:是指國家在國外舉借的債,包括在國際市場上發行的國債和向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及其他非政府性組織的借款等。國家外債可經雙方約定,以債權國、債務國或第三國貨幣籌集並還本付息。 4.按發行性質不同,國債可分為自由國債和強制國債 自由國債,又稱任意國債,是指由國家發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認購的國債。它是當代各國發行國債普遍採用的形式,易於為購買者接受。 強制國債,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規定的標准,強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是在戰爭時期或財政經濟出現異常困難或為推行特定的政策、實現特定目標時採用。 5.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和特種國債 赤字國債,是指用於彌補財政赤字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經常預算的國債屬赤字國債。 建設國債,是指用於增加國家對經濟領域投資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資本(投資)預算的國債屬建設國債。 特種國債,是指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圍內或為特定用途而發行的國債。 6.按是否可以流通,國債可分為上市國債和不上市國債 上市國債,也稱可出售國債,是指可在證券交易場所自由買賣的國債。 不上市國債,也稱不可出售國債,是指不能自由買賣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期限較長,利率較高,多採取記名方式發行。
[編輯本段]我國的國債分類
從債券形式來看,我國發行的國債可分為憑證式國債、無記名(實物)國債和記賬式國債三種。 憑證式國債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2‰收取手續費。 無記名(實物)國債是一種實物債券,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面值不等,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發行期內,投資者可直接在銷售國債機構的 櫃台購買。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的投資者,可委託證券公司通過交易系統申購。發行期結束後,實物券持有者可在櫃台賣出,也可將實物券交證券交易所託管,再 通過交易系統賣出。 記賬式國債以記賬形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可以記名、掛失。投資者進行記賬式證券買賣,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由於記賬式國債的發行和交易均無紙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編輯本段]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債的功能
1.彌補財政赤字 彌補財政赤字是國債的最基本功能。 就一般情況而言,造成政府財政赤字的原因大體上有以下兩點:一是經濟衰退,二是自然災害。 政府財政赤字一旦發生,就必須想辦法予以彌補。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其彌補的方式主要有三種措施:即增加稅收、增發貨幣和舉借國債。 第一種方式不僅不能 迅速籌集大量資金,而且重稅會影響生產者的生產積極性,進而會使國民經濟趨於收縮,稅基減少,赤字有可能會更大。 第二種方式則會大幅增加社會的貨幣供應量,因而會導致無度的通貨膨脹並打亂整個國民經濟的運行秩序。 第三種方式則是最可行的辦法,因為發行國債籌資僅是社會資金使用權的暫時轉移,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會招致無度的通貨膨脹,同時還可迅速、靈活和有效地彌補財政赤字,所以舉借國債是當今世界各國政府作為彌補財政赤字的一種最基本也是最通用的方式。 2.對財政預算進行季節性資金餘缺的調劑 利用國債,政府還可以靈活調劑財政收支過程中所發生的季節性資金餘缺。政府財政收入在1年中往往不是以均衡的速率流入國庫的,而財政支出則往往以較為均 衡的速率進行。這就意味著即使從全年來說政府財政預算是平衡的,在個別月份也會發生相當的赤字。為保證政府職能的履行,許多國家都會把發行期限在1年之內 (一般幾個月,最長不超過52周)的短期國債,作為一種季節性的資金調劑手段,以求解決暫時的資金不平衡。 3.對國民經濟運行進行宏觀調控 一國的經濟運行不可能都永遠處在穩定和不斷增長的狀態之下。相反,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如宏觀政策的失誤、國際經濟的影響等,經濟運行常常會偏離人們期望 的理想軌道,從而出現經濟過度膨脹(通貨膨脹嚴重)和經濟萎縮(通貨緊縮)現象,這時候,政府必須採取相應的政策措施進行經濟干預,以使經濟運行重新回到較理想或預期的軌道。自凱恩斯宏觀經濟理論建立以來,運用經濟政策對宏觀經濟運行進行調控已成為普遍現象,其中國債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這也使得國債的宏觀調控功能逐漸成為國債主要的功能。
[編輯本段]國債的性質
財政發行國債不同於銀行吸收儲蓄,中國的國債發行一開始就帶有強烈的行政色彩,並且廣而告之的是其政治意義,而不是經濟方面的作用與效益。同時,在發行宣傳中,將國債與銀行儲蓄相提並論,使人搞不清楚國債與銀行儲蓄的區別。事實上,國債也一直是類同於銀行儲蓄發行的,發行方面並不想區別於銀行儲蓄。因此,多年來,人們所知道的國債與銀行儲蓄的不同,僅是指承擔者不同,即一個是銀行,另一個是財政;再就是國債的發行利率始終高於銀行儲蓄。也就是說,財政的職能不同於銀行的職能,財政信用不同於銀行信用,所以,財政發行國債決不能等同於銀行吸收儲蓄。 財政既不能像銀行那樣為廣大民眾提供儲蓄服務,也不能同銀行爭奪有限的社會儲蓄金。如果說,在國債剛剛產生的年代,即在發達的現代市場經濟之中,財政信用與銀行信用混同的情況是不允許存在的,即財政發行國債的機理及意義決不能與銀行吸收儲蓄沒有原則上的區別。從理論上界定國債與銀行儲蓄的性質不同,是規范國債發行的認識基礎,是完善國債市場及充分發揮這一市場作用的必要的前提條件。
國庫券目錄[隱藏]
介紹
基本特徵
特點
歷史
20面值國庫券
[編輯本段]介紹
國庫券(Treasury bills)是國家財政當局為彌補國庫收支不平衡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因國庫券的債務人是國家,其還款保證是國家財政收入,所以它幾乎不存在信用違約風險,是金融市場風險最小的信用工具。國庫券是國庫直接發行的用以解決短期財政收支失衡的一種債券,由於期限短、流動性強、安全性高,被視為零風險債券或"金邊債券"(Gilt edged Bond)。 我國國庫券的期限最短的為一年,而西方國家國庫券品種較多,一般可分為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期四種,其面額起點各國不一。國庫券採用不記名形式,無須經過背書就可以轉讓流通。發行國庫券的主要目的在於籌措短期資金,解決財政困難。當中央政府的年度預算在執行過程中發生赤字時,國庫券籌資是一種經常性的彌補手段, 國庫券的發行方式,通常實行招標制,即每次發行前,財政部根據近期短期資金的需要量、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調控的需要等因素,確定國庫券的發行規模,然後向社會公告。各投標人在規定的發行規模的約束下,分別報出自己擬購買的價格和數量。在眾多參與價格投標的投標人當中,出價最高者首先中標,之後按出價順序,由高到低依次配售,直至售完為止。這就是所謂的「競爭性投標」。也有一些小規模的金融機構,無力或不願意參與競爭性投標,便按照投標最高價和最低價的平均數購買,這是「非競爭性投標」。 一千元國庫券 國庫券因期限較短,故其發行價格一般採用貼現價格,即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到期時按票面金額償還。票面金額與發行價格的差,即是投資者的利息。國庫券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如下: 發行價格=面值[1一貼現率×(發行期限/360)] 在國庫券的流通市場上,市場的參與者有商業銀行、中央銀行、證券交易商、企業和個人投資者。國庫券行市的變動,要受景氣動向、國庫券供求關系、市場利率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在美國,證券交易商在進行國庫券交易時,通常採用雙向式掛牌報價,即在報出一交易單位買入價的同時,也報出一交易單位的賣出價,兩者的差額即為交易商的收益,交易商不再附加傭金,在英國,票據貼現就是國庫券二級市場上最為活躍的市場主體。持有國庫券的機構和個人如需轉讓,可向貼現所申請貼現。英格蘭銀行實施公開市場操作,也以貼現所為中介,先向貼現所買進或賣出國庫券,然後貼現所再對商業銀行進行買賣。 國庫券是國家債券的主體部分和主要表現形式,也是歷史最為悠久的一種國債。 我國歷史上第一次發行國債是在1898年發行的「昭信股票」。北洋政府時期,從1912年到1936年共發行國債27種。在抗日前國民黨政府時期,從1927年到1936年共發行國債45億元。抗日戰爭時期國民黨政府共發行國債90億元。 我國新民主主義革命過程中,為了彌補財政收入的不足,各革命根據地人民政權發行過幾十種國債。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發行國債分為兩個時期:20世紀50年代為一個時期,20世紀80年代以後為一個時期。20世紀50年代由國家統一發行的國債共有六次。第一次是1950年發行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發行的目的是為了平衡財政收支,制止通貨膨脹,穩定市場物價。從1954年起,為了籌集國民經濟建設資金,連續5年發行「國家經濟建設公債」。 1968年本息還清後,一直到1981年國家沒有發行國內公債。 1981年以後,我國每年發行國債。1994年財政部第一次發行半年期、一年期和二年期國債,實現了國債期限品種的多樣化。短期國債的出現促進了貨幣市場的發展,同時也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操作奠定了基礎。
[編輯本段]基本特徵
作為債權債務證書,國庫券的債權人是投資者,債務人是國家,其本息償還保證是國家後續的財政收入。所以,國庫券幾乎不存在信用違約風險,是證券市場上風險最小的一種債券。國庫券的償還期限,各國規定不一。西方國家的國庫券,分為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年期4種,是一種短期政府債券。我國的國庫券有3年、5年和10年的,是一種中長期政府債券。 由於國庫券期限短、風險小、流動性強,因此國庫券利率比較低。美國國庫券利率僅僅高於通知放款利率。西方有些國家國庫券發行頻繁,具有連續性,如美國每周均有國庫券發行,每周亦有到期的,便於投資者根據投資需要選擇。國庫券發行通常採用貼現方式,即發行價格低於國庫券券面值,票面不記明利率,國庫券到期時,由財政按票面值償還。發行價格採用招標方法,由投標者公開競爭而定,故國庫券利率代表了合理的市場利率,靈敏地反映出貨幣市場資金供求狀況。
[編輯本段]特點
◆其利率是市場利率變動情況的集中反映。國庫券利率與商業票據、存款證等有密切的關系,國庫券期貨可為其它憑證在收益波動時提供套期保值。 ◆流動性強。國庫券有廣大的二級市場,易手方便,隨時可以變現。 ◆信譽高。國庫券是政府的直接債務,對投資者來講是風險最低的投資,眾多投資者都把它作為最好的投資對象。 ◆收益高。國庫券的利率一般雖低於銀行存款或其他債券,但由於國庫券的利息可免交所得稅,故投資國庫券可獲得較高收益。
F. 什麼是國債期貨,就是國庫券嗎
你好,國債期貨作為利率期貨的一個主要品種,是指買賣雙方通過有組織的交易場所,約定在未來特定時間,按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數量進行券款交收的國債交易方式。
G. 國債期貨交易的什麼是國債期貨交易
即交易者只需支付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就可通過交易場所按規定的標准化合約來買賣遠期的國債。我國於1994年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試點。由於國債期貨合約的賣方不一定持有真實的國債,國債期貨交易的結果極易導致國債的買空賣空,助長投機行為,引起金融秩序的混亂,因而需要有較完善的監管機制。但在我國實際試點中,國債期貨市場屢次發生的嚴重違規交易表明我國尚不具備開展國債期貨交易的基本條件。為了保證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決定自1995年5月18日起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H. 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的區別
國債期貨與股指期貨均屬於金融期貨。金融期貨是交易雙方在金融市場上,以約定的時間和價格,買賣某種金融工具的具有約束力的標准化合約。與普通的商品期貨相比,其合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證券、貨幣、利率等金融商品。國債期貨與股指期貨具備金融期貨交易的基本特徵,但他們之間仍存在著重大差別。
1、 合約標的:目前國債期貨即將世上的國債期貨標的為面值100萬元,票面利率為3%的名義中期國債,同時有三個合約掛牌交易;我國已推出的股指期貨的合約標的只有一種,即滬深300指數,其掛牌交易的合約有四個。
2、 合約月份:國債期貨的合約月份為最近的三個季月(三、六、九、十二季月循環);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
3、 最後交易日:股指期貨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而國債期貨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僅為上午9:15-11:30。國債期貨交易平常與股指期貨交易時間一致,即工作日上午9:15-11:30,下午交易時間:13:00-15:15。
4、 最低交易保證金:國債期貨為合約價值的2%;股指期貨為合約價值的12%,一般的期貨公司會追加至14%。也就是說,股指期貨有7倍左右的杠桿,而即使期貨公司追加最低保證金至3%-5%的情況下,國債期貨也至少有33倍的杠桿。一手國債期貨的保證金大約為股指期貨的保證金的31.6%。
5、 每日價格波動限制:國債期貨交易日波動范圍為2%,上市首日波動范圍為掛盤基準價的4%;股指期貨交易日波動范圍為10%,期貨最後交易日和季月合約上市首日波動幅度為20%。
6、 交割方式:國債期貨在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三個工作日滾動交割,採用實物交割,可交割債券包含在最後交割日剩餘期限4-7年(不含7年)的固定利息國債,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全天成交量加權平均價;股指期貨於最後交易日集中交割,採用現金交割,交割結算價為滬深300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國債期貨與股指期貨均在完成交易後以統一價格水平進行交割,而國債期貨由於標准券對應的券種有30~40個(最適合的約為4個),且交割日有4天,故最終交割時,買方支付的金額會因賣方選擇的券種和交割時間不同而有些許差異。
7、 持倉限額:國債期貨非套保交易的安格交易賬戶持倉限額規定為:合約掛牌至交割月前一月的最後交易日,進行投機交易的客戶號某一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800手;交割月份進行投機交易的客戶號某一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300手;某一合約結算後單位總持倉量超過40萬手的,結算會員下一交易日該合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該合約單邊總持倉量的25%。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為100手。
I. 國債和國庫券有哪些區別
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我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所以說,國債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而國庫券又只是國家內債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