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比較遠期和期貨有那些區別,詳細點啊
第一,遠期交易沒有誠信可言,咱倆約定明年做筆生意,我雖然會交點定金,到時候價格不利於我了,我就沒有必要一定執行,定金我不要了,完全可以毀約。
第二,交易對象不同,期貨做得是價差,合約,並不是為了得到貨物,遠期不是的,我跟你做遠期,是為了買你的東西。
第三,功能作用不同,做期貨是為了規避風險,如果大漲大跌了我怎麼辦?用期貨規避風險,不利於我的方向,我還可以賺錢彌補我的損失,遠期缺乏流動性,加上信用風險高,你倒是賺錢了,貨爛手裡了,沒人接你的盤子。
第四,交易方式不同,遠期是以貨換錢,以錢換貨,期貨是自己跟自己成交,只是賺取價差而已。
太多的也不是一兩句話能解釋清楚的,您可以密我!
Ⅱ 期貨交易和遠期交易有什麼區別
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頗有相似之處,容易混淆。因為這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它們的區別則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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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Ⅲ 如何理解「期貨」和「遠期」的定義與區別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6)、期貨有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上漲了100塊,期貨的贏利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贏利是100元的貼現值。同理,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下跌了100塊,期貨的虧損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虧損是100元的貼現值。來源:網頁鏈接
Ⅳ 請比較遠期和期貨有哪些區別
從鯨選財經那個弄來的,你看一下,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要回答你的幾個問題,首先需要知道的一點是金融產品的兩種交易方式,exchange(交易所)和over-the-counter(簡稱OTC)。交易所的話,就是所有想要交易的人在一個中央平台集中下單成交,像納斯達克,紐約證交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等,都是屬於這一類的。OTC的話,是比如一個交易員像購買一個公司債券,他打電話給他的中介商(broker)詢問是否有人正好想要出售這個債券。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完全點對點的交易方式,並沒有一個集中的交易地點。兩種方式相比,exchange最大的優點是流動性(liquidity)--由於大家都是在一個集中的地方下單交易,買家和賣家更容易找到對方來促成交易。除了流動性,exchange還降低了對手風險(counter-party risk)。對於OTC市場來說,流動性和對手風險都是它的弱項,而它的強項則是產品的特異化(customization)。由於參與交易的只有買家和賣家兩方,只要雙方都同意,交易的金融產品可以帶有各種常見或者不常見的條款,使得產品非常的不標准化。有了以上的背景,現在來看你的具體問題。
1. 標准化指的是一個產品的各方面參數的是否有規范。用小麥期貨舉一個例子。一個小麥期貨合同需要明確很多參數,例如一個合同是多少量的小麥,小麥的品質/品種,合同到期的時間,物理交割的話,交割地點是哪裡等等。有了這樣一個規范之後,一個交易所上的所有小麥期貨合同都會遵照這個規范來。這樣的一大好處就是促進流動性--越是標准化的東西,交易起來就越是方便,不容易出現A想買X種小麥一種量在一個隨機的日期交割,B想賣Y種小麥另一個量在另一個隨即的交割日期。而流動性對於一個金融產品而言,是其是否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可能一個交易員就是需要買賣某些帶有特殊條款的「期貨」,那在這個情況下,因為這個特殊的「期貨」不滿足普通交易所對於期貨的要求,交易員就只能找到中介商進行OTC交易,也就是遠期合同了。所以說標准化是有利有弊,要看具體的需求了。
2. 這里的風險指的應該主要是對手信用風險(counter-party credit risk)而非市場風險。換句話說,風險來自於當你賺錢對方虧錢的時候,對方無力履行合約/支付你盈利所導致的你的損失,而非直接來自金融產品本身價格變動所帶來的風險。從這個角度上,期貨比遠期合同的對手信用風險要小。遠期合同可能有保證金,也可能沒有保證金,並且很多情況下在合同到期之前,也不會有任何結算,這使得實際的對手信用風險非常大。期貨的話,保證金是肯定有的,並且根據每天的收盤價格,保證金帳戶每天都會有結算(mark-to-market),如果金額不足的話,就會需要追加保證金(margin call)。(這裡面本身就是一個復雜的系統,還牽涉到期貨在settle之後你的對手其實是clearing house而非和你成交的那個賣家/買家,clearing house又有很多防止損失的措施,就不具體展開了,上面提到的只是比較重要的幾點)
3. 這個問題需要真正的大牛來回答了。但是至少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看到有些所謂的「優點」都是相對的,在不同的情況下,「優點「可能會變成缺點。
4. 即期價格應該就是spot price吧?如果是的話,那麼它指的就是你如果現在去市場上購買現貨的價格。即期價格,期貨價格和遠期價格(spot price, future price and forward price)
Ⅳ 期貨交易和遠期交易有什麼不同
期貨交易和遠期交易都是一種非現場當時交易,是到一定期限後的交易,但是在價格和風險方面有所不同,它們的區別是:
1、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它主要採用商品交收方式。
2、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期貨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而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但是沒有第三方,有可能出現信用履約上的風險。
4、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這是有固定的比例規定的,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無標準的保證金比例是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期貨交易的風險性要比遠期交易小。期貨交易是商品生產者為規避風險,從現貨交易中的遠期合同交易發展而來的更規范化的交易。
Ⅵ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有哪些
1.期貨是標准化的合約,標的物的品質、數量、交割日期,等等均是標准化的,交易地點是在交易所採用集中交易的方式進行,發生違約的風險非常低,甚至幾乎沒有。期貨的流通性更好
2.遠期合約是個性化的,可以根據需要商定。交易通常只在場外交易,由於合約非標准化,所以流通量不如期貨,而且存在違約風險
Ⅶ 期權和遠期的區別是什麼,期貨和期權的區別又是什麼呢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源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
遠期——合約雙方承諾在將來某一天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標的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數、債券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
3、現金流轉不同
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
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期權與遠期的區別如下:
1、交易對象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准化合約,遠期交易的對象主要是實物商品。
2、功能作用不同。期貨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發現價格,遠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動性,所以不具備發現價格的功能。
3、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和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遠期交易最終的履約方式是實物交收。
4、信用風險不同。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信用風險很小,遠期交易從交易達成到最終實物交割有很長一段時間,此間市場會發生各種變化,任何不利於履約的行為都能出現,信用風險很大。
Ⅷ 遠期合約和期貨的區別
最大區別就是期貨是標准化的,而遠期合約不是標准化的。
遠期交易是指買賣雙方簽訂遠期合同,規定在未來某一時期進行交易的一種交易方式。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的區別如下:
①交易對象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遠期交易的對象是交易雙方私下協商達成的非標准化合同,對所交易和買賣的商品沒有任何限制。
②功能作用不同。期貨交易的功能是規避風險和發現價格。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家和賣家根據期貨市場的規則,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期貨合約的買賣,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期貨價格,指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又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迴避、轉移價格波動風險的機會。遠期交易盡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調節供求關系,減少價格波動的作用,但由於遠期合同缺乏流動性,所以其價格的權威性、分散風險的作用大打折扣。
③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與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其中絕大多數期貨合約都是通過對沖平倉的方式了結的。遠期交易履約方式主要採用實物交收方式,雖然也可轉讓,但已簽訂合約的最終履約方式是實物交割。
④信用風險不同。期貨交易中,以保證金制度為基礎,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進行結算,信用風險較小。遠期交易從交易達成到最終完成實物交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在此期間市場會發生各種變化,各種不利於履約的行為都有可能出現。如買方資金不足,不能如期付款;或賣方生產不足,不能保證供應;市場價格趨漲,賣方不願按原定價格交貨;市場價格趨跌,買方不願按原定價格付款等等,這些都會使遠期交易不能最終完成,加之遠期合同不容易轉讓,從而使得遠期交易具有較高的信用風險。
⑤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交易有特定的保證金制度,按照成交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向買賣雙方收取保證金。而遠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取多少保證金由交易雙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