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貨同一品種各個合約價格為啥不同
月份不同價格也不同,
比如3月的小麥供應量跟7月的小麥供應量肯定不一樣;
庫存費用,
遠月產品要多存幾個月,價格一般高些;
資金流入量大、交易頻繁的主力合約和其它合約肯定有差別;
交易所保證金比例變化,
臨近交割月,交易所提高保證金比例,炒手一般就退出了,價格會發生變化
㈡ 期貨合約和現貨合約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合約和現貨合約的區別是:
1、合約標准化的區別
期貨合約是經過嚴格標准化了的合同,進人期貨交易所的每一種期貨交易對象,都已經由交易所定了質量、等級、數最、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只有期貨價格才是在交易過程中經過公開競價和計算機攝合成交的方式來確定的。
現貨合同是非標准化的,現貨合同的具體條款(如交貨品種、數量、時間、地點等)均需由簽約雙方協商議定。
2、交割內容方面的區別
期貨合約只是期貨交易中的一種特號而已,是期貨交易的載體,以使期貨投資者能夠通過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實現既定目標或套期保值轉移價格風險,或通過分擔價格風險而獲取價差利潤。
現貨合同中要求全部進行實物商品交割。
3、有無簽約者的區別
期貨合約並不是由買賣雙方來簽訂的。期貨交易過程中並不存在交易的紙面合同,因而轉讓合約時也就無需進行類似現貨交易中的合同背書。
現貨合同要求載有合同交貨的價格、數量、時間和地點等詳細內容,並由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其間如有任何一方不能履約,則必須經過背書之後方可將履約責任、義務及權利轉到第三方。
期貨合約是買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接收某種資產,賣方同意在一段指定時間之後按特定價格交付某種資產的協議。雙方同意將來交易時使用的價格稱為期貨價格。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雙方同意交換的資產稱為「標的」。
現貨合約,為立即或在將來交付實際商品而簽訂的銷售協議。現貨合約:以現貨標准化合約為標的物,通過電子交易平台進行集合競價買賣統一成交、轉讓、結算,價格行情實時顯示的交易方式。現貨合約交易的本質是以金融的手段服務現代貿易業。
㈢ 同一個期貨品種為什麼有好多個月份的合約
期貨合約代碼是由品種+合約月份組成,滬銅1501代表2015年1月份交割的滬銅合約。
期貨合約不同於股票,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持有到期必須進行交割。
期貨市場中的投資者不僅有做投機交易的普通自然人客戶、還有進行套期保值的法人客戶、機構投資者。不同月份的期貨合約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套期保值交易要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以及交割月份在交易所注冊的倉單等選擇合適的套保月份,也可以選擇主力合約。
普通投資者一般只選擇主力合約或遠期合約進行交易。其餘非主力合約,一般都是進行套保和套利交易。
㈣ 期貨與遠期合同有什麼區別
你好
期貨是遠期合同的標准化,遠期合同中的條款包括商品,數量,交割時間,商品等級等都是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的,期貨合同是標准化的,是由交易所設計好的合同,除了價格不確定,其他內容都是設計好的,這樣便於合同的買賣流通。
㈤ 為什麼同一品種不同時間的期貨合約成交量持倉量相差巨大
因為有的屬於主力合約,比如白糖1月,5月和9月因為消費量巨大,所以持倉巨大,是主力合約。
如果持有合約到期沒有平倉,那就要參與交割了,也就是持有多單,就要買相應的實物,持有空單就要提供相應的實物。
但是好像個人不允許交割。所以到期一般由期貨公司強行平倉。
㈥ 為什麼期貨中同樣品種不同合約的價格走向趨同
你最近時間看是挺像的 但不是都一樣的吧 影響因素明顯不是一樣的 只是現在震盪時期受外界因素影響的小幅震盪 趨同是假象
㈦ 期貨合約與一般合約的區別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㈧ 為什麼期貨的同一個品種的不同合約之間漲跌幅差異有時候會很大呢
一般來說近月主力合約和現貨的聯動性比較大
其他合約可能成交量和持倉量比較小,資金池子比較小,一定資金量的操作可能會對其價格構成很大影響,而主力合約成交和持倉太大,一般大筆資金步入也不會造成多大影響。
㈨ 期貨與遠期合同的區別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在於交易場所不同、合約的規范性不同、交易風險不同、保證金制度不同、履約責任不同等。
期貨和遠期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期貨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平倉只平掉當前持倉,並不會建立新的頭寸;而反手不僅會平掉原持倉,還會建立新的反方向的頭寸。
以上就是關於「期貨和遠期有什麼區別」的簡單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期貨交易能讓生活富足也能讓財產縮水,做交易時要控制好風險,保住本金才是第一重要的。要做好炒期貨,肯定要從期貨開戶開始。期貨開戶的期貨公司有很多家,選擇一家可靠的、期貨手續費又便宜的期貨公司就好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㈩ 期貨同種產品不同合約之間價格為什麼不一樣
當然不可能一樣,合約本身的價格是不固定的,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9月份的因為天氣原因,部分地區產量會高那麼價格就低,反過來11年1月份,因為某段時間的天氣自然等原因,造成產量低那麼價格自然就高,而且主力合約投機的人多,所以價格波動也更加頻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