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貨公司代管客戶交存的保證金是什麼意思
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銀行根據相關條例規定,憑借及時、安全、高效的資金匯劃系統支持,為期貨公司等金融機構及投資者提供客戶交易結算服務。
簡單來說就是期貨市場的保證金是封閉式管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必須從銀行卡向期貨賬戶中匯入資金才能用於期貨交易。為了保障資金安全、交易安全、防範各類違法經濟案件,投資者從銀行卡轉入期貨賬戶的資金由指定的銀行存管。這筆錢是轉入期貨公司位於存管銀行的結算賬戶。當天交易結束後,由期貨公司和銀行進行結算對接。
所以當客戶更換/添加銀行卡信息都必須要向期貨公司進行信息報備。
溫馨提示:請遠離非法集資、違法配資、代客理財、虛假或誤導性宣傳/誘導交易、非法咨詢/喊單、提供交易軟體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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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保障基金的使用
第十九條 期貨公司因嚴重違法違規或者風險控制不力等導致保證金出現缺口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決定使用保障基金,對不能清償的投資者保證金損失予以補償。
第二十條 對期貨投資者的保證金損失,保障基金按照下列原則予以補償:
(一)對每位個人投資者的保證金損失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部分全額補償,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九十補償;
(二)對每位機構投資者的保證金損失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部分全額補償,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補償。
現有保障基金不足補償的,由後續繳納的保障基金補償。
第二十一條 使用保障基金前,中國證監會和保障基金管理機構應當監督期貨公司核實投資者保證金權益及損失,積極清理資產並變現處置,應當先以自有資金和變現資產彌補保證金缺口。不足彌補或者情況危急的,方能決定使用保障基金。
第二十二條 對投資者因參與非法期貨交易而遭受的保證金損失,保障基金不予補償。
對機構投資者以個人名義參與期貨交易的,按照機構投資者補償規則進行補償。
第二十三條 動用保障基金對期貨投資者的保證金損失進行補償後,保障基金管理機構依法取得相應的受償權,可以依法參與期貨公司清算。
第二十四條 保障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將保障基金的使用、補償、追償等情況報告中國證監會和財政部。
㈢ 關於規范期貨保證金存取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否廢止
在線啊,呵呵
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是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決定建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注冊安全期貨保證金存款機構,是基於一個非營利性組織公司。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管部門,接受其業務的領導,監督和管理。監控中心的主要功能有
:
(1),建立並管理期貨保證金安全監控系統,以及相關的期貨保證金監控業務;
(2),建立和管理投資者跟蹤系統,為投資者提供有關期貨交易結算查詢等服務信息;
(3),督促期貨市場的實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參與證券期貨保證金存管制度;
(4),將在每一個期貨市場參與者可能影響期貨保證金問題,安全及時通知監管部門和期貨交易所被發現,根據隨訪調查與監管部門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跟蹤結果;
(5),提供相關的期貨信息服務;
(6),研究和改進期貨保證金存管制度,不斷提高安全性和期貨保證金存管效率;
(7),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其他功能。
通過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可以更好地保護金融安全指數期貨的投資者,並能提供陳述給投資者,保證金追繳等業務。
㈣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公司治理
第三十三條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明晰職責、強化制衡、加強風險管理的原則,建立並完善公司治理。
第三十四條期貨公司與其控股股東在業務、人員、資產、財務、場所等方面應當嚴格分開,獨立經營,獨立核算。
期貨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超越期貨公司股東會、董事會任免期貨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非法干預客戶保證金存管、交易、結算、風險管理、財務會計和營業部管理等經營管理活動。
期貨公司不得向股東做出最低收益、分紅的承諾;期貨公司向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期貨經紀服務的,不得降低風險管理要求。
第三十五條期貨公司股東會應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對職權范圍內的事項進行審議和表決。股東會每年應當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期貨公司股東應當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三十六條期貨公司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3日內通知期貨公司:
(一)所持有的期貨公司股權被凍結、查封或者被強制執行;
(二)質押所持有的期貨公司股權;
(三)決定轉讓所持有的期貨公司股權;
(四)不能正常行使股東權利或者承擔股東義務,可能造成期貨公司治理的重大缺陷;
(五)涉嫌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被有權機關調查、採取強制措施;
(六)變更名稱;
(七)合並、分立或者進行重大資產、債務重組;
(八)被撤銷、接管、託管、關閉,或者解散、破產;
(九)其他可能影響期貨公司股權變更的情形。
期貨公司股東發生前款規定情形的,期貨公司及其相關股東應當在5日內向期貨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書面報告;期貨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前款第(五)項至第(八)項所列情形的,期貨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應當在5日內向期貨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書面報告。
第三十七條期貨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全體股東,並向期貨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一)公司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二)擬更換董事長、總經理;
(三)財務狀況惡化,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風險監管指標標准;
(四)客戶發生重大透支、穿倉;
(五)發生突發事件,對期貨公司和客戶利益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六)其他可能影響期貨公司持續經營的情形。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期貨公司及其營業部作出的整改通知、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等,期貨公司應當書面通知全體股東。
第三十八條期貨公司應當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年應當至少召開2次會議。董事會會議記錄應當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九條期貨公司的董事會除應當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職權外,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審議並決定客戶保證金安全存管制度,確保客戶保證金存管符合有關客戶資產保護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各項要求;
(二) 審議並決定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第四十條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結算業務資格的期貨公司和獨資期貨公司等應當設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應當保持獨立性,不得在期貨公司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得與期貨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關聯人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
獨立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遵守公司章程,對期貨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維護客戶、期貨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期貨公司的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積極配合、協助獨立董事履行職責。
第四十一條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監事會或監事,切實保障監事會和監事對公司經營情況的知情權。監事會或者監事應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其職責。
第四十二條期貨公司章程應當就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營活動時,違反董事會決定的公司經營計劃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制度或者其他董事會決議的行為,規定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的責任與相應的責任追究程序。
第四十三條期貨公司應當設首席風險官,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行為的合法合規性、風險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首席風險官發現涉嫌佔用、挪用客戶保證金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可能發生風險的,應當立即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公司董事會報告。
期貨公司擬解聘首席風險官的,應當有正當理由並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首席風險官不履行職責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有權責令更換。
第四十四條期貨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首席風險官之間不得存在近親屬關系。董事長和總經理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四十五條期貨公司應當合理設置業務部門及其職能,建立交易、結算、風險管理、財務等崗位責任制度,對關鍵崗位及業務實施重點控制,確保前、中、後台業務分開。
期貨公司交易、結算、財務業務應當由不同部門和人員分開辦理。
第四十六條期貨公司應當設立風險管理部門或者崗位,管理和控制期貨公司的經營風險。
期貨公司應當設立合規審查部門或者崗位,對期貨公司經營管理行為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稽核。
第四十七條期貨公司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營業部實行統一結算、統一風險管理、統一資金調撥、統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建立規范、完善的營業部崗位責任制度和業務操作規程。
期貨公司不得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管理營業部,不得將營業部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給他人經營管理。
㈤ 期貨保證金怎麼管理
投資者用大約5%的保證金就可以從事100%的遠期合約交易,以小額資金進行大額遠期合約交易,通過這種「杠桿效應」,使資金發揮更大效用,可降低避險者的負擔,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的發揮。與此同時,也表現出期貨交易的高信用特徵。 保證金制度可以保證每一筆交易和持有的頭寸都具有與其面臨的風險相適應的資金保證,使交易中不斷發生的盈虧及時得到相應的處理,杜絕了負債現象。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嚴格執行為期貨合約的履行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保障。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市場風險管理的核心,其水平高低與期貨市場的安全及效率密切相關。保證金過低時,期貨市場抵禦價格波動的風險能力下降,投資者的違約風險增加,如透支包括被動透支、穿倉等期貨市場常見的市場風險就更容易發生,不利於期貨市場的安全運行;保證金過高時,等量資金購買的合約數量下降,市場的交易量和持倉量將會下降,活躍程度就可能受到影響,甚至導致某個品種退出市場。
㈥ 期貨保證金安全與否與期貨公司有關系嗎
實話告訴你:會影響到客戶資金安全的。
因為如果期貨公司發生倒閉或破產,多是由於違規或經營不善造成的,而違規的行為之一就是挪用客戶保證金。別聽什麼「保證金第三方監管」之類的忽悠,那不管用的。銀行業有幾百年的運作歷史了,人家資金管理比期貨公司嚴格吧?不一樣經常出現挪用資金的情況!
相信有了第三方監管後期貨公司就無法挪用客戶保證金的都是不懂期貨公司運作的外行。可以這么說:只要期貨公司想挪用客戶的資金,就沒有做不成的。
所以要挑選安全可靠的期貨公司去做交易,還要不時地注意一下期貨公司的狀態,比如客戶出金是否及時正常等,出現不好的苗頭後立刻銷戶走人。
不過現在有了《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可以對客戶的非交易損失予以彌補。這筆資金是由交易所和期貨公司在自己的手續費收入中繳納一定比例組成的,由證監會監管。一旦出現期貨公司違規造成客戶損失後,從保障基金中支付客戶的損失。
但保障基金並非全額支付客戶的損失,按照規定:對個人投資者,損失在十萬元以下部分全額彌補,十萬元以上部分彌補百分之九十。比如某個客戶由於期貨公司破產造成資金虧損1000萬元,那麼可以得到彌補10萬+990萬*90%=901萬元,還是要虧損掉近100萬元的。
㈦ 保證金封閉管理是什麼意思
保證金制度(Margin System),也稱押金制度,指清算所規定的達成期貨交易的買方或賣方,應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制度。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然後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並視價格確定是否追加資金,這種制度就是保證金制度,所交的資金就是保證金。
期貨實行保證金交易,就是說只要付出10%左右的保證金,就可以暫時持有相應的期貨合約並在持有階段享有該合約獲得的利潤承擔相應風險。保證金分2部分,一部分為交易所保證金,是交易所向期貨參與者收取的用來保證合約順利履行的,另一部分是期貨公司收取的,用來在發生風險的時候在客戶與交易所之間起到一個緩沖作用,交易所保證金比例是明文規定,輕易不變的(臨近交割期則會上調以減少交割風險,各交易品種各不相同)。而期貨公司額外收取的保證金則是在根據客戶資金量大小、承受風險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綜合考慮前提下可以改變的,通常收取不低於交易所標準的保證金(不過這要客戶自己主動向期貨公司提出)。交易所保證金和期貨公司保證金相加就是期貨參與者在參與期貨時實際承擔的交易保證金,也就是說客戶實際保證金是交易所保證金的2倍左右。
一旦遇到風險,比如極端行情下客戶剩餘資金大幅減少甚至為負,這時候按照交易規則,客戶已經不能保證合約順利履行。如果只有交易所保證金,則交易所會直接把客戶持有的合約強行平掉,但因為有期貨公司額外收取的保證金,這就保證了,客戶在參與期貨的時候,實際杠桿要小於期貨交易所的保證金杠桿,也就是降低了保證金不足的幾率,而且期貨公司還會提前通知保證金不足的客戶看是追加保證金還是直接平掉,讓客戶有一個考慮選擇的時間。
一般來講金屬、化工產品等價格波動幅度巨大的品種,保證金要比農產品這類價格波動幅度小的品種低不少,比如我公司銅保證金為13%,而玉米只有8%。
㈧ 期貨投資者的期貨交易資金只能在銀行賬戶和期貨公司保證金結算賬戶之間封閉劃轉
在正規的期貨公司,是這樣沒錯
㈨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十二條
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准。
(二)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執行。
(三)符合中國證監會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規定。
(四)具有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的詳細計劃。
(五)業務設施和技術系統符合相關技術規范且運行狀況良好。
(六)高級管理人員近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行政處罰,無不良信用記錄,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七)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採取《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監管措施的情形。
(八)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行政、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情形。
(九)近2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但期貨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變更,高級管理人員變更比例超過50%,對出現上述情形負有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負責人已不在公司任職,且已整改完成並經期貨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驗收合格的,可不受此限制。
(十)控股股東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十一)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近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行政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的情形。
(十二)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㈩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71條
要了解此問題,需要先了解期貨結算機制和流程。簡單的說:
為了防止期貨公司挪用客戶保證金,必須客戶保證金的封閉流動機制(不被證券)以確保資金有序規范透明流動。因此,監管要求:
1、期貨公司的客戶所存入的保證金需要在銀行開立專戶存管(即為「期貨保證金賬戶」),而不得與期貨公司的自有資金相混淆,也不允許兩類賬戶之間有資金流動。
2、由於客戶所做的期貨交易需要進行結算,因此需要在開立一個專用結算賬戶(「期貨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交易所根據交易扎差情況從該賬戶中劃出/入款項。
3、「保證金賬戶」資金和「結算賬戶」資金都是客戶保證金,兩類賬戶之間可以自由劃轉;但都不得與期貨公司的自有資金賬戶任意進行資金劃轉——至於期貨公司要收的傭金只能通過「專用結算賬戶」劃入其在交易所的「自有資金」賬戶。就可以確保客戶資金封閉流動不被挪用,唯一的流動(收取傭金)也在交易所監控之下確保規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