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期貨"是個什麼意思期貨公司又是幹嘛的
期貨是一把雙刃劍,即可以讓您發財,也可以使您破產。
有人說:
如果你愛一個人,就讓他做期貨,那是天堂;
如果你恨一個人,就讓他做期貨,那是地獄。
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一份遠期買賣商品(或股指、外匯、利率)的合約,以達到保值或賺錢的目的。
如果您認為期貨價格會上漲,就做多(買開倉),漲起來(賣)平倉,賺了:差價=平倉價-開倉價。
如果您認為期貨價格會下跌,就做空(賣開倉),跌下去(買)平倉,賺了:差價=開倉價-平倉價。
期貨做多一般容易理解,做空不太容易明白。下面拿做空小麥為例(簽訂賣出合約時賣方手中並不一定有貨)解釋一下期貨做空的原理:
您在小麥每噸2000元時,估計麥價要下跌,您在期貨市場上與買家簽訂了一份(一手)合約,(比如)約定在半年內,您可以隨時賣給他10噸標准麥,價格是每噸2000元.(價值2000×10=20000元,按10%保證金算,您應提供2000元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會跟隨合約價值的變化而變化。)
這就是做空(賣開倉),實際操作時,您是賣開倉一手小麥的期貨合約。
買家為什麼要同您簽訂合約呢?因為他看漲.
簽訂合約時,您手中並不一定有麥子(一般也並不是真正要賣麥子).您在觀察市場,若市場如您所願,下跌了,跌到每噸1800元時,您按每噸1800元買了10噸麥,以每噸2000元賣給了買家,合約履行完畢(您的履約保證金返還給您).您賺了:
(2000-1800)×10=2000(元)(手續費一般來回10元,忽略)
這就是獲利平倉,實際操作時,您是買平倉一手小麥的期貨合約。
與您簽訂合約的買家(非特定)賠了2000元(手續費忽略)。
●整個操作,您只需在2000點賣出一手麥,在1800點買平就可以了,非常方便.●
期貨開倉後,在交割期以前,可以隨時平倉,當天也可以買賣數次(一般當天平倉免手續費)。如果在半年內,麥價上漲,您沒有機會買到低價麥平倉,您就會被迫買高價麥平倉(合約到期必須平倉),您就會虧損,而同您簽訂合約的買家就賺了。
假如您是2200點平倉的,您會虧損:
(2200-2000)×10=2000(元)+10元手續費.
與您簽訂合約的買家(非特定)賺了2000元(手續費忽略)。
期貨的炒作方式與股市十分相似,但又有十分明顯的區別。
一、以小搏大 股票是全額交易,即有多少錢只能買多少股票,而期貨是保證金制,即只需繳納成交額的5%至10%,就可進行100%的交易。比如投資者有一萬元,只能買一萬元的股票,而投資期貨按10%的保證金計算,就可以簽訂(買賣)10萬元的商品期貨合約,這就是以小搏大,節省了資金。
二、雙向交易 股票是單向交易,只能先買股票,才能賣出;而期貨即可以先買進也可以先賣出,這就是雙向交易,熊市也可以賺錢。
三、期貨交易的一般是大宗商品,基本面較透明,簽訂(買賣)的合約數量理論上是無限的,走勢較平穩,不易操縱。股票的數量是有限的,基本面不透明,容易受到惡莊家操縱。
四、期貨的漲跌幅較小,一般是3%-6%,單方向連續三個停板時,交易所可以安排想止損的客戶平倉。股票的漲跌停板的幅度是10%,有連續10幾個跌停板出不來的時候。
五、 期貨由於實行保證金制、追加保證金制和到期強行平倉的限制,從而使其更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如果滿倉操作,期貨可以使你一夜暴富,也可能使你頃刻間賠光(爆倉),所以風險很大,但是可以控制(持倉量),投資者要慎重投資,切記不能滿倉操作。做股票基本沒有賠光的。
六.期貨是T+0交易,每天可以交易數個來回,建倉後,馬上就可以平倉。手續費比股票低(約萬分之一至萬分之五,一般當天平倉免手續費).股票是T+1交易,當天買入的只能第二個交易日拋出,買賣手續費約為成交額的千分之期七。
期貨可以賺錢. 但它賺的錢是別人賠的,還得負擔交易費用,所以期貨賺錢並不容易(但比股市熊市下跌時容易).
期貨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期貨公司是一個代理(中介)的機構,就像股民炒股到證券公司開戶一樣,買賣期貨,需要到期貨公司開戶,期民通過期貨公司買賣期貨(商品)交易所的期貨品種。
『貳』 期貨公司可以對外擔保嗎
不可以,法律規定的業務范圍之外的都不可以
期貨公司是作為期貨市場上經營期貨業務的中介機構,是我國期貨市場的重要參與者,明確期貨公司的法律地位、業務范圍和監管措施,是新公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要解決的重要問題。新條例對此主要做了以下規定:
一、明確期貨公司的金融機構屬性
1999年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沒有明確期貨公司(原稱期貨經紀公司)的法律屬性,影響了期貨公司的正常發展。長期以來,期貨公司執行的是飲食服務企業會計制度,計提的風險准備金也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等等。新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期貨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條例規定設立的經營期貨業務的金融機構。這樣就明確了期貨公司金融機構的法律地位,為期貨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
二、適當拓寬了期貨公司的業務范圍
暫行條例出於當時清理整頓期貨市場的需要,規定期貨經紀公司只能從事境內期貨經紀業務,嚴禁從事境外期貨經紀等業務,不利於期貨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和壯大。新條例在建立、健全基礎性風險預警體系和強化監管的前提下,將期貨經紀公司改名為期貨公司,並適當放寬了期貨公司的業務范圍:期貨公司可以申請經營境內期貨經紀、境外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期貨業務,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其業務種類頒發許可證(新條例第十七條)。新條例增加了境外期貨經紀業務,主要是考慮到隨著加入WTO和國際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需要利用境外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的企業數量不斷增加,國內企業可以通過期貨公司簡介參與境外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和投資。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有利於發揮期貨公司的專業背景,為規范和發展期貨投資咨詢市場建立打下基礎。
新條例同時對期貨公司業務作出了限制性規定,比如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期貨公司不得從事與期貨業務無關的活動。期貨公司不得為其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關聯人提供融資,不得對外擔保。同時考慮到目前金融期貨正處於起步階段,為預防風險,避免期貨公司自營業務與經紀業務的利益沖突,建立「防火牆」,所以新條例沒有規定期貨公司可以從事期貨自營業務。
三、加強對期貨公司的監管
由於期貨市場機制復雜,風險較大,新條例對期貨公司的設立和期貨業務資格規定了比較嚴格的審批制度。新條例規定,設立期貨公司,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並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注冊。對期貨業務,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期貨業務(新條例第十五條);期貨公司業務實行許可制度,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其商品期貨、金融期貨業務種類頒發許可證(新條例第十七條)。並且對非法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公司,擅自從事期貨業務的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新條例第七十八條)。
同時新條例在總結我國期貨市場多年來的實踐經驗和借鑒國際慣例的基礎上,比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新增了對期貨公司的監督管理措施,強化了執法手段。一是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部門在履行職責時,可以對期貨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可以進入涉嫌違法行為發生場所調查取證,可以查詢與被調查事件有關單位的保證金賬戶和銀行賬戶(新條例第五十一條);二是期貨公司不符合持續性經營規則或者出現經營風險的,經責令整改逾期未改正的等,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限制或者暫停期貨公司部分期貨業務,責令更換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新條例第五十九條);三是期貨公司違法經營或者出現重大風險,嚴重危害期貨市場秩序、損害客戶利益的,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採取責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託管、接管等監管措施(新條例第六十條)。
『叄』 設立期貨營業部需要哪些條件
期貨公司的設立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條例規定而設立,它是經營期貨業務的金融機構。設立期貨公司,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並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注冊。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公司,經營期貨業務。
申請設立期貨公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
(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期貨從業資格;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四)主要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五)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
(六)有健全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七)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和各項業務的風險程度,可以提高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股東應當以貨幣或者期貨公司經營必需的非貨幣財產出資,貨幣出資比例不得低於85%。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在受理期貨公司設立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根據審慎監管原則進行審查,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委託或者接受他人委託持有或者管理期貨公司的股權。
期貨公司業務實行許可制度,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其商品期貨、金融期貨業務種類頒發許可證。期貨公司除申請經營境內期貨經紀業務外,還可以申請經營境外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期貨業務。
期貨公司不得從事與期貨業務無關的活動,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期貨公司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期貨自營業務。
期貨公司不得為其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關聯人提供融資,不得對外擔保。
期貨公司從事經紀業務,接受客戶委託,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交易結果由客戶承擔。
期貨公司與客戶實質上是行紀合同關系。
『肆』 期貨公司有哪些產品,他們的功能效用,品牌與包裝策略如何
目前期貨公司的資管產品都是高端客戶定位。依據產品設計,策略不同,操作方式不同,不同的期貨公司,哪怕同一個期貨公司的理財產品也會有很大的差異。關鍵得看找適合你自己的,比如看產品的設計是否合理,風控做的是否好。
舉個例子,一個期貨資管產品,如果投資股指期貨,他肯定不會滿倉做,一部分資金肯定先用來做保護墊,投資債券等固定收益類,等效果好了,會加重股指倉位。同時把一個產品可以分割成不同的目標群,比如進取級和穩健級不同分級,讓穩健級部分讓渡超額收益的部分獲取本金的安全,而進取級則承擔虧損的風險以獲取產品高收益部分的超額收益。這樣就可以各取所需。
最後說句,期貨投資本來就是高風險,但相應的就是高收益,所以不要怕高風險或者低風險,要做的就是風險可控!!
『伍』 商品期貨市場是如何構成的
答:一、商品期貨市場的構成
商品期貨市場基本上是由四個部分組成,即
1、期貨交易所;
2、期貨結算所;
3、期貨經紀公司;
4、期貨交易者(包括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
二、商品期貨市場在宏觀經濟中的作用
1、調節市場供求,減緩價格波動;
2、為政府宏觀調控提供參考依據;
3、促進該國經濟的國際化發展;
4、有助於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陸』 期貨公司是幹啥的
期貨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接受客戶委託、按照客戶的指令、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並收取交易手續費的中介組織,其交易結果由客戶承擔。期貨公司是交易者與期貨交易所之間的橋梁。期貨交易者是期貨市場的主體,正是因為期貨交易者具有套期保值或投機盈利的需求,才促進了期貨市場的產生和發展。盡管每一個交易者都希望直接進入期貨市場進行交易,但是由於期貨交易的高風險性,決定了期貨交易所必須制定嚴格的會員交易制度,非會員不得入場交易,於是就發生了嚴格的會員交易制度與吸引更多交易者、擴大市場規模之間的矛盾。
根據客戶指令代理買賣期貨合約、辦理結算和交割手續;對客戶賬戶進行管理,控制客戶交易風險;為客戶提供期貨市場信息,進行期貨交易咨詢,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等。
2007年3月16日頒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對期貨公司的定位、業務范圍等進行了新的調整。期貨經紀公司名稱中的經紀兩字將被刪去,改為「期貨公司」。
期貨公司主要從事國內商品期貨的經紀業務,但從2010年4月16日開始,股指期貨在中金所正式上市交易,期貨公司未來的金融股指期貨的經紀業務將會迎來爆發式的增長。
『柒』 期貨是什麼期貨公司主要經營什麼
期貨分商品期貨和股票期貨,目前我們國內沒有股票期貨。我就解釋一下商品期貨。
期貨是相對現貨而言的。他們的交割方式不同。現貨是現錢現貨,期貨是合同交易,也就是合同的相互轉讓。期貨的交割是有期限的,在到期以前是合同交易,而到期日卻是要兌現合同進行現貨交割的。所以,期貨的大戶機構往往是現貨和期貨都做的,既可以套期保值也可以價格投機。普通投資人往往不能做到期的交割,只好是純粹投機,而商品的投機價值往往和現貨走勢以及商品的期限等因素有關。
開戶很簡單,找一家期貨公司開戶就可以了,簽訂一份合同,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就可以進場交易了。
期貨交易是合同交易,每次交易你只需付出相應商品實價的定金——保證金——就可以了。具體的保證金比例有期貨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定,各期貨公司也會有所調整。
例如,你買進商品A的期貨,他的保證金比例是1:10,他的交易價格是每單位一萬元。那你只需付出1000元就可以買A商品一各單位了。如果A商品的價格漲了10%,那你就翻番了,你的1000變成2000。如果A商品的價格跌了10%,你就賠光了,你此刻要是平倉你的1000就變成了0,要想繼續持倉,就必須追加保證金。許多人往往因為不服市場,不斷追加保證金,最後家破人亡。
國內目前有公司代理做期貨的外盤交易,但風險很大。
『捌』 我想知道在會計准則以及財務部等部委頒布的准則中有沒有關於商品期貨的具體規定
這個問題我不會!
『玖』 什麼是期貨,期貨公司做什麼的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期貨經紀公司,是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設立的接受客戶委託,用自己名義進行期貨買賣,以獲取傭金為業和公司。國家工商局11號令公布的《期貨經紀公司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根據客戶指令代理買賣期貨合約、辦理結算和交割手續;對客戶賬戶進行管理,控制客戶交易風險;為客戶提供期貨市場信息,進行期貨交易咨詢,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等2007年3月16日頒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對期貨公司的定位、業務范圍等進行了新的調整。期貨經紀公司名稱中的經紀兩字將被刪去,改為「期貨公司」。來自雲掌財經,望採納謝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