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現行的三個會計制度包括什麼
現行的三個會計制度包括: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准則
一、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財政部於2000年12月29日發布了統一的、適用於不同行業和不同經濟成分的《企業會計制度》。它適用於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和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所有企業。現行的企業會計准則(2006)體系由三個層次組成:
1、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由財政部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33號 2006年2月15日),屬於財政部部門規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業會計准則——具體准則。由財政部發布(財會[2006] 3號2006年2月15日),屬於財政部規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具體准則的企業不再執行原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具體准則共計38項。
3、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由財政部發布(財會[2006] 18號 2006年10月30日),屬於財政部規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應用指南的企業不再執行原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各項專業核算辦法和問題解答)。
二、企業會計制度 它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各類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含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該制度於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業范圍內實施;同時,也鼓勵其他股份制金融企業實施《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第一、適用范圍不同
第二、規范目標不同
第三、結構體系不同
第四、規范形式不同。
三、小企業會計准則
⑵ 我國現行的會計制度有哪幾種
1、《企業會計制度》。財政部於2000年12月29日發布了統一的、適用於不同行業和不同經濟成分的《企業會計制度》。它適用於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和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所有企業。
2、《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於2001年1月27日發布的,它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各類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含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
該制度於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業范圍內實施;同時,也鼓勵其他股份制金融企業實施《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3、《小企業會計制度》。於2004年4月27日發布的,它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
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4、《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於2004年8月18日發布,自2005年1月1日起執行,適用於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等。
5、《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於2001年2月20日發布並開始施行,是財政部為了規范財政部門會計監督工作,保障財政部門有效實施會計監督,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會計法》、《行政處罰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有關法 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的。
它適用於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財政部門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執行《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行為實施監督檢查以及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6、《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於1996年6月17日發布並開始實施的。它適用於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的會計基礎工作。
其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會計工作交接、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會計憑證規則、會計賬簿規則、財務報告規則、會計監督的內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內容和要求等。
7、《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它是財政部為了促進各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建設,加強內部會計監督,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會計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所制定的一套會計監督管理制度, 運用於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
其制定目的主要是為了規范會計行為,差錯防弊,從而保證其他會計法規的執行。內部會計控制是指單位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會計規章和會計規范性文件。國家統一的其他會計規章和會計規范性文件包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2005年3月1日發布並開始實施)、《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1998年8月21日發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1994年6月30日發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記賬管理辦法》(2005年1月22日發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等。
(2)期貨公司行業會計准則擴展閱讀:
作用
1、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利益。投資者除參加決定一些重大事項外,一般不參與日常的生活經營活動,投資者往往是為了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和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而維護自身利益。
公司的資產作為其對債權人的擔保,資產狀況如何,資產的經營狀況如何,直接涉及債權人的債權是否能得到清償。財務會計工作的規范化,可以保證公司正確核算經營成果,合理分配利潤;可以保證公司資產的完整;使債券人的利益得到保護。
2、有利於吸收社會投資。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的規范化和公開化,可使社會各方面都能方便地了解到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能力。對經營狀況比較好的公司,可以起到吸收社會投資的作用。
3、有利於政府的宏觀管理。公司在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下籌集分配資金,記錄反映經濟業務,這有利於政府掌握情況,制定政策,實施管理。
⑶ 現行的三個會計制度包括什麼
現行的三個會計制度包括: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准則
一、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財政部於2000年12月29日發布了統一的、適用於不同行業和不同經濟成分的《企業會計制度》。它適用於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和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所有企業。現行的企業會計准則(2006)體系由三個層次組成:
1、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由財政部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33號 2006年2月15日),屬於財政部部門規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業會計准則——具體准則。由財政部發布(財會[2006] 3號2006年2月15日),屬於財政部規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具體准則的企業不再執行原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具體准則共計38項。
3、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由財政部發布(財會[2006] 18號 2006年10月30日),屬於財政部規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應用指南的企業不再執行原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各項專業核算辦法和問題解答)。
二、企業會計制度 它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各類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含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該制度於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業范圍內實施;同時,也鼓勵其他股份制金融企業實施《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第一、適用范圍不同
第二、規范目標不同
第三、結構體系不同
第四、規范形式不同。
三、小企業會計准則
《小企業會計制度》。於2004年4月27日發布的,它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
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准》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企業會計准則
基本准則為主導,對企業財務會計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方面做出原則性的規定,為制定具體准則和會計制度提供依據。
基本准則
已經財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 樓繼偉
2014年7月23日
財政部關於修改《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的決定
為了適應我國企業和資本市場發展的實際需要,實現我國企業會計准則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持續趨同,經財政部部務會議決定,將《企業會計准則》第四十二條第五項修改為:「(五)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計量。」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會計准則》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准則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本准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條企業會計准則包括基本准則和具體准則,具體准則的制定應當遵循本准則。
第四條企業應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又稱財務報告,下同)。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
第五條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第六條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
第七條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於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
第八條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
第九條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第十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特徵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二章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第十二條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第十三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
第十四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在附註中說明。
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採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
第十七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項。
第十八條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者收益、低估負債或者費用。
第十九條企業對於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後。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條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前款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第二十一條符合本准則第二十條規定的資產定義的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資產:
(一)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二條符合資產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資產定義、但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三條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於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第二十四條符合本准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負債定義的義務、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負債:
(一〕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二)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五條符合負債定義和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負債定義、但不符合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五章所有者權益
第二十六條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
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第二十七條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條所有者權益金額取決於資產和負債的計量。
第二十九條所有者權益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條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第三十一條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第三十二條符合收入定義和收入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七章費用
第三十三條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第三十四條費用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從而導致企業資產減少或者負債增加、且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第三十五條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可歸屬於產品成本、勞務成本等的費用,應當在確認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等時,將已銷售產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等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發生的支出不產生經濟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夠產生經濟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導致其承擔了一項負債而又不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六條符合費用定義和費用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八章利潤
第三十七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第三十八條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第三十九條利潤金額取決於收入和費用、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金額的計量。
第四十條利潤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九章會計計量
第四十一條企業在將符合確認條件的會計要素登記入賬並列報於會計報表及其附註(又稱財務報表,下同)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計量屬性進行計量,確定其金額。
第四十二條會計計量屬性主要包括:
(一)歷史成本。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購入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購入資產時所付出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按照因承擔現時義務而實際收到的款項或者資產的金額,或者承擔現時義務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動中為償還負債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按照現在償付該項債務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三)可變現凈值.在可變現凈值計量下、資產按照其正常對外銷售所能收到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扣減該資產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量。
(四)現值,在現值計量下,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需要償還的未來凈現金流出量的折現金額計量。
(五)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計量。
第四十三條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算時,一般應當採用歷史成本,採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並可靠計量。
第十章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十四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附註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報表。
小企業編制的會計報表可以不包括現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條資產負債表是指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六條利潤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七條現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八條附註是指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所作的進一步說明,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等。
⑷ 新會計准則下期貨交易如何做帳
期貨交易是交易所每日結算的,沒有什麼科目的
⑸ 我想知道在會計准則以及財務部等部委頒布的准則中有沒有關於商品期貨的具體規定
這個問題我不會!
⑹ 新舊會計准則的差別在於哪
1、傾向於以原則為導向:
與舊會計准則相比,新會計准則更傾向於以原則為導向,並提供一些實施指引,企業的財務人員需進行更多的判斷。
例如,對於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交易,舊會計准則規定,是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為基礎確定換入資產的成本;而新會計准則會區分交換是否具有商業實質、公允價值是否能可靠計量來判斷是以公允價值還是以賬面價值為基礎計量。
2、公允價值計量:
公允價值指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項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一項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
舊會計准則下,計量原則一般採用歷史成本法。而新會計准則引入了更多公允價值計量要求,例如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交易中,合並成本應當以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等的公允價值確定。又如交易性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進行初始和後續計量。
3、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趨同:
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相比,舊會計准則與其差異較大。新會計准則充分借鑒了國際財務報告准則,實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趨同。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於2005年認可了中國新會計准則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趨同。
此後,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對國際財務報告准則進行了一系列的修改。根據財政部於2010年4月發布的《中國企業會計准則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持續趨同路線圖》所確定的方向,新會計准則將會在可預見的未來保持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持續趨同。
4、披露:
舊會計准則與新會計准則在披露要求上也存在差異,新會計准則在借鑒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基礎上提出了更多的披露要求。
例如,要求披露金融工具的風險分析、敏感性分析等信息;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的交易或事項需披露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等。這些披露要求對企業財務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他們需要「量身定製」披露內容以反映企業的實際情況。
(6)期貨公司行業會計准則擴展閱讀
繼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布了包括1項基本准則、38項具體准則和相關應用指南構成的新企業會計准則體系以來,6年後也就是在2012年,中國會計准則又發生了重大變化。
2012年財政部印發了《企業會計准則第X號-公允價值計量(徵求意見稿)》、《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徵求意見稿)》、《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修訂)(徵求意見稿)》等8項調整。
對企業而言,充分認識和有效把握中國新會計准則的最新變化與發展趨勢,對於財務報告信息質量的提高和企業決策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作為中國最早推行新准則的機構,高頓再度發力,全國首發,推出《2013中國新會計准則最新調整》課程,幫助企業把握准則前沿,未雨綢繆,及時調整企業戰略,助力企業長足發展。
⑺ 對於小企業會計准則下商品期貨如何會計處理
期貨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
財政部1997年印發的《企業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財會1997年51號),及以後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已被《企業會計制度》取代)附件《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規定》(以下將上述兩文件合稱為《規定》),對期貨業務的會計處理都作了規定。但是,近年來施行的《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卻都未涉及期貨業務,而且,筆者也未見1998年2月至今財政部有關於期貨業務會計處理的規范性文件印發,這正好與近幾年來期貨市場逐漸發展和成熟構成較大的反差。因此,現在研究期貨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仍必須以上述《規定》為基礎。
一、科目設置和報表列示
(一)《規定》增設的科目
《規定》要求凡有商品期貨業務的企業,應增設以下總賬科目和明細科目:
1、「期貨保證金」科目,核算企業向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或期貨經紀機構(以下簡稱經紀所)交存和追加的用於辦理期貨業務的保證金。
2、「應收席位費」科目,核算企業為取得基本席位以外的席位而交納的席位佔用費。
3、「期貨損益」科目,核算企業在辦理期貨業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手續費、平倉盈虧和會員資格變動的損益。
期貨年會費及期貨業務違規、違約罰款,應分別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科目內單列明細科目反映,不列入期貨損益。
4、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中設置「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明細科目。核算投資繳存和退回投資;繳存的金額與能夠退回的金額不一致時,差額記入「期貨損益」科目。
(二)尚需補設的科目
1、「待確認期貨盈虧」科目,核算按交易所或經紀所通知發生的持倉浮動盈虧。
2、「買入期貨合約」、「賣出期貨合約」、「期貨結算」科目。按照《規定》,企業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份數(手)、標的數量、金額都不在賬內核算,這樣做對期貨內部控制會帶來負面影響。為此,企業可增設以上三個科目,核算買入、賣出期貨合約的數量、種類和初始成交價格。
(三)報表列示
1、資產負債表:
(1)在「其他應收款」項目上設置「期貨保證金」和「應收席位費」項目,分別根據兩個同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在「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列示持倉合約的浮動盈虧。
(3)報表附註中,還應披露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持倉合約浮動盈虧等內容和金額。
(4)設置買入、賣出期貨合約及期貨結算科目的企業,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將這幾個科目抵銷,不在表內反映,但在報表附註中應詳細披露持倉合約的種類、數量和初始成交金額。
2、利潤表(損益表):在「投資收益」項目下設置「期貨收益」項目。
3、現金流量表:期貨業務現金收付,均應作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列報。
套期保值——案例
(一)套期保值(hedge):就是買入(賣出)與現貨市場數量相當、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以期在未來某一時間通過賣出(買入)期貨合約來補償現貨市場價格變動所帶來的實際價格風險。
保值的類型最基本的又可分為買入套期保值和賣出套期保值。買入套期保值是指通過期貨市場買入期貨合約以防止因現貨價格上漲而遭受損失的行為;賣出套期保值則指通過期貨市場賣出期貨合約以防止因現貨價格下跌而造成損失的行為。
套期保值是期貨市場產生的原動力。無論是農產品期貨市場、還是金屬、能源期貨市場,其產生都是源於生產經營過程中面臨現貨價格劇烈波動而帶來風險時自發形成的買賣遠期合同的交易行為。這種遠期合約買賣的交易機制經過不斷完善,例如將合約標准化、引入對沖機制、建立保證金制度等,從而形成現代意義的期貨交易。企業通過期貨市場為生產經營買了保險,保證了生產經營活動的可持續發展。可以說,沒有套期保值,期貨市場也就不是期貨市場了。
實例: 牛市和熊市中的套期保值操作技巧
1、牛市中電銅生產商的套期保值交易
銅價處於漲勢之中,電銅生產商顯然很少會擔心產品的銷售風險,對於擁有礦山的生產商來說,價格的上漲對企業非常有利,企業可以在確保利潤的價格水平之上根據市場情況逐步在期貨市場進行賣出保值。但對於原料(銅精礦)不足的冶煉廠來說,會更多地擔心因原料價格上漲過快而削弱其產品獲利能力。
我國企業進口銅精礦,通常採用以下兩種慣用的貿易方式。
(1)「點價」
在這種貿易方式下,電銅生產商完全可以根據其需要,選擇合適的價格鎖定其生產成本。
(2)平均價
在這種貿易方式下,電銅生產商顯然會在銅價上漲的過程中面臨著較大的原料價格風險,企業為了規避這種風險,就需要通過期貨市場對其現貨市場上的貿易活動進行保值。
該套期保值交易過程可參見案例一:
某銅業公司1999年6月與國外某金屬集團公司簽定一份金屬含量為3000噸的銅精礦供應合同,合同除載明各項理化指標外,特別約定TC/RC為48/4.8,計價月為1999年12月,合同清算價為計價月LME(倫敦金屬交易所)三月銅平均結算價。
該公司在簽定合同後,擔心連續、大規模的限產活動可能會引發銅價的大幅上漲,因此決定對這筆精礦貿易進行套期保值。當時,LME三月銅期貨合約價為1380美元/噸。(後來銅價果然出現大幅上漲,到計價月時,LME 三月銅期貨合約價已漲至1880美元/噸,三月銅平均結算價為1810美元/噸。)
於是該公司在合同簽定後,立即以1380美元/噸的價格在期貨市場上買入3000噸期貨合約,(這意味著該公司所確定的銅精礦目標成本=1380-(48+4.8*22.5)=1224美元/噸)到計價月後,1810美元/噸清算價被確定的同時,(銅精礦價格=1810-(48+4.8*22.5)=1654美元/噸)該公司即在期貨市場上以1880美元/噸的價格,賣出平倉3000噸期貨合約。
表一
銅精礦 期貨合約
標成本價 1224美元/噸 買入開倉 1380美元/噸
實際支付價 1654美元/噸 賣出平倉 1880美元/噸
盈虧 虧損430美元/噸 盈虧 盈利500美元/噸
表一結果顯示,該銅業公司通過該買入套期保值交易,不僅有效地規避了因價格上漲給其帶來的風險損失,而且獲得了一定的利潤。
這里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電銅生產企業不僅可以作賣出套期保值,同樣也可以作買入套期保值。事實上,在牛市中,電銅生產企業的保值策略應該以買入保值為主。
但在這里,我們也提醒交易者應該注意到:本案例是將套期保值交易活動統一在同一個市場環境里(LME)。如果由於國內的某些政策限制,我們不得不在國內期貨市場上完成上述保值交易時,一定要考慮匯率因素對保值活動的影響。
2、熊市中電銅生產商的保值交易
(1) 對於自有礦山的企業來說,成本相對固定,銅價的下跌直接削弱企業的盈利能力,企業仍然必須在期貨市場進行賣出保值以減少損失;當出現極端的情況,銅價跌破企業的成本價乃至社會的平均成本價時,企業可以採取風險保值策略。
案例二:
在99年1季度後,國內銅價不僅跌破某銅業公司的最低成本線,而且國際銅價也跌破了人們公認的社會平均成本價(1480美元/噸),在這樣的市況面前,該公司判斷國際上大規模的限產活動必將會導致銅價的大幅上揚。基於這種判斷,該公司為減少虧損,決定開始採用「限售存庫」的營銷策略。 2個月後,該公司的庫存已接近2萬噸,而銅價並沒有出現他們所期盼的大幅上升。在這種背景條件下,公司的流動資金越來越困難。於是公司進一步採取了風險保值策略,首先他們在現貨市場上開始加大銷售庫存的力度,並每日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與現貨市場上所銷售庫存數量相等的遠期期貨合約,以保持其資源保有量不變。幾個月後,當期貨市場價格達到其預設的目標銷售價時,該公司立即將其買入的期貨合約全部平掉,從而使該公司有效地擺脫了虧損困境。
在這個案例中,該公司打破了「規避產品價格風險須用賣出套期保值」的常規,所以我們把這一套期保值交易作為一個特例提出,並把它歸結為風險套期保值。目的是想說明投資者在制訂套期保值方案時,不必拘泥於傳統模式。事實上,套期保值交易的方法與途徑也會在長期實踐中得到發展與豐富的。企業完全有理由根據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在具體的市場環境里制訂形式多樣的保證值策略。
但是,這里必須指出,這類保值交易畢竟是在特殊市場背景條件下產生的,企業在套用時必須要謹慎,必須要考慮市場環境的判斷依據是否充分;企業抗風險資金的承受程度與周期是否充分等。
(2)對於來料冶煉的電銅生產商來說,銅價下跌時將很少考慮成本因素,即精礦的價格風險,而會更多地擔心其產品價格下降過快使其蒙受風險損失。因為在絕大部分情況下,企業在組織生產時,手上並不會握有定單。因此,他們必須考慮到利用期貨市場的避險功能將銷售風險轉移出去。
生產企業在進行這種保值交易時,其保值量往往是根據其庫存商品數量或計劃銷售數量來確定的,期貨合約的賣出價是根據其目標利潤確定的。
案例三:
某銅業公司在98年初根據資料分析,擔心銅價會有較大幅度的下跌。於是該公司決定按每月4000噸的計劃銷售量,對其產品——電銅進行套期保值交易。
該公司在期貨市場上分別以17450元/噸,17650元/噸,17850元/噸,18050元/噸,18250元/噸的價格賣出5,6,7,8,9月份期貨合約各4000噸。並且該公司將當時的現貨價格為17200元/噸作為其目標銷售價。
在進入二季度後,現貨銅價果然跌至16500元/噸,該公司按預定的交易策略,從4月1日起,對應其每周的實際銷售銷售量對5月份期貨合約進行買入平倉。到4月末的套期保值交易結果如下:
表二
時間 現貨市場 期貨市場
目標銷售價:17200(元/噸) 計劃銷售量:4000(噸) 5月份期貨合約賣出價17450(元/噸),合約數量4000(噸)
第一周 實際銷售量:1000噸 平均銷售價16500元/噸 銷售虧損70萬元 5月合約買入平倉量1000噸 平倉價16650元/噸 平倉盈利80萬元
第二周 實際銷售量1000噸 16450元/噸 銷售虧損75萬元 5月合約買入平倉量1000噸 平倉價16600元/噸 平倉盈利85萬元
第三周 實際銷售量1000噸 平均銷售價16400元/噸 銷售虧損80萬元 實際銷售量1000噸 平均銷售價16400元/噸 銷售虧損80萬元
第四周 實際銷售量1000噸 平均銷售價16400元/噸 銷售虧損80萬元 5月合約買入平倉量1000噸 平倉價16500元/噸 平倉盈利95萬元
累 計 累計銷售4000噸 累計銷售虧損305萬元 累計平倉4000噸 累計平倉盈利350萬元
根據上述結果,盈虧相抵並減去8萬元交易手續費後,還盈利37萬元。因此該公司實際實現的銷售價格為17290元/噸。這一結果表明該公司通過套期保值交易,有效地規避了銅價下跌所產生的經營風險,實現了該公司所希望的目標銷售價。
以後各月的交易過程同此,本文不再贅述。我們通過這個案例可以得出在熊市中電銅生產企業,在現有的投資市場條件下,應該以賣出套期保值為主。
3、牛市中銅加工企業的套期保值交易
加工企業在銅價上漲的過程中,他們進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出發點與銅生產企業是一樣的。他們同樣會認為最大的市場風險是來自於原料價格的上漲。於是,加工企業希望通過在期貨市場上先建立與現貨交易量相對應的多頭頭寸,來確定自己所預期的目標成本,這在前文已有闡述。
我們實際上可以這樣表述買入套期保值的應用條件,無論是生產企業,還是加工企業,如果當他們判斷市場風險是來自於原料價格風險時,企業將會使用買入套期保值的交易方式來規避風險。
4、熊市中銅加工企業的套期保值交易
在銅價下跌的過程中,銅加工企業同樣會較少考慮原料成本風險,而更多地關注其產品價格會隨原料價格的下跌而下跌,並進而削弱其產品的獲利能力。在這樣的市場風險面前,他們往往會通過商品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交易,以規避未來產品的價格風險。
案例四:
某電纜廠到98年底仍有庫存銅芯電纜3000噸,生產這批電纜的電銅成本平均價為18500元/噸,而這批電纜最低目標利潤的銷售價=銅價+2000元/噸。(正常利潤的銷售價=銅價+3000元/噸)而當時的電纜價格仍隨銅價的下跌而下跌,已跌至了20500元/噸,如果跌勢持續的話,該廠的庫存電纜將無法實現其最低目標利潤。於是該廠決定利用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當即在期貨市場上以17500元/噸的期貨價賣出3月期銅合約3000噸。
第一周周末清算時,該廠共銷售庫存電纜600噸,平均銷售價為20300元/噸,同時該廠又在期貨市場上以17250元/噸的期貨價格買入600噸期貨合約對所持期貨合約進行平倉。
第二周周末清算時,該廠又銷售庫存電纜700噸,平均銷售價為20000元/噸,同時該廠再在期貨市場上以16950元/噸的期貨價買入700噸期貨合約繼續對所持的期貨合約進行平倉。
第三周、第四周該廠分別以19900元/噸和19800元/噸的平均銷售價銷售庫存電纜800噸和900噸,並且分別在周末清算的同時,等量的在期貨市場上以16850元/噸和16750元/噸的價格在期貨市場上進行買入平倉。該套期保值交易的結果詳見下表。
表三
時間 現貨市場 期貨市場
庫存電纜3000噸 目標利潤銷售價20500元/噸 賣出期貨合約持倉3000噸 期貨合約價格17500元/噸
第一周 銷售庫存電纜600噸 銷售平均價20300元/噸 虧損12萬元 剩餘庫存電纜2400噸 買入平倉600噸 平倉價17250元/噸 盈利15萬元 剩餘空頭持倉2400噸
第二周 銷售庫存電纜700噸 銷售平均價20000元/噸 虧損35萬元 剩餘庫存電纜1700噸 買入平倉700噸 平倉價16950元/噸 盈利38.5萬元 剩餘空頭持倉1700元/噸
第三周 銷售庫存電纜800噸 銷售平均價19900元/噸 虧損48萬元 剩餘庫存電纜900噸 買入平倉800噸 平倉價16850元/噸 盈利52萬元 剩餘空頭持倉900噸
第四周 銷售庫存電纜900噸 銷售平均價19800元/噸 虧損63萬元 剩餘庫存電纜0 買入平倉900噸 平倉價16750元/噸 盈利67.5萬元 剩餘空頭持倉0
累 計 虧損158萬元 盈利173萬元
我們通過表三所顯示的結果,將盈虧相抵並去處交易成本6萬元後,該廠3000噸庫存電纜的實際銷售價格為20530元/噸,完全避免了產品價格下降所產生的風險損失。
我們可以這樣來表述賣出套期保值的應用條件,無論生產企業,還是加工企業,當他們判斷企業所面臨的市場風險是來自於產品價格風險時,企業將會選用賣出套期保值的交易方式來規避風險。
⑻ 小規模貿易公司使用小企業會計准則怎麼做期貨投機的會計分錄
期貨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
財政部1997年印發的《企業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財會1997年51號),及以後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已被《企業會計制度》取代)附件《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規定》(以下將上述兩文件合稱為《規定》),對期貨業務的會計處理都作了規定。但是,近年來施行的《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卻都未涉及期貨業務,而且,筆者也未見1998年2月至今財政部有關於期貨業務會計處理的規范性文件印發,這正好與近幾年來期貨市場逐漸發展和成熟構成較大的反差。因此,現在研究期貨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仍必須以上述《規定》為基礎。
一、科目設置和報表列示
(一)《規定》增設的科目
《規定》要求凡有商品期貨業務的企業,應增設以下總賬科目和明細科目:
1「期貨保證金」科目,核算企業向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或期貨經紀機構(以下簡稱經紀所)交存和追加的用於辦理期貨業務的保證金。
2「應收席位費」科目,核算企業為取得基本席位以外的席位而交納的席位佔用費。
3「期貨損益」科目,核算企業在辦理期貨業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手續費、平倉盈虧和會員資格變動的損益。
期貨年會費及期貨業務違規、違約罰款,應分別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科目內單列明細科目反映,不列入期貨損益。
4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中設置「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明細科目。核算投資繳存和退回投資;繳存的金額與能夠退回的金額不一致時,差額記入「期貨損益」科目。
(二)尚需補設的科目
1「待確認期貨盈虧」科目,核算按交易所或經紀所通知發生的持倉浮動盈虧。
2「買入期貨合約」、「賣出期貨合約」、「期貨結算」科目。按照《規定》,企業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份數(手)、標的數量、金額都不在賬內核算,這樣做對期貨內部控制會帶來負面影響。為此,企業可增設以上三個科目,核算買入、賣出期貨合約的數量、種類和初始成交價格。以上凡未說明使用方法的科目,我們將以例題形式演示。
(三)報表列示
1資產負債表:(1)在「其他應收款」項目上設置「期貨保證金」和「應收席位費」項目,分別根據兩個同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2)在「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列示持倉合約的浮動盈虧。(3)報表附註中,還應披露期貨會員資格投資、持倉合約浮動盈虧等內容和金額。(4)設置買入、賣出期貨合約及期貨結算科目的企業,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將這幾個科目抵銷,不在表內反映,但在報表附註中應詳細披露持倉合約的種類、數量和初始成交金額。
2利潤表(損益表):在「投資收益」項目下設置「期貨收益」項目。
3現金流量表:期貨業務現金收付,均應作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列報。
⑼ 期貨公司的會計處理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主要包括金屬期貨、農產品期貨、能源期貨等。商品期貨屬於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種。按照新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衍生工具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核算,其主要賬務處理為:
(1)向證券期貨經紀公司申請開立買賣賬戶,按存入的資金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企業取得衍生工具時,按其公允價值借記「衍生工具」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
(3)資產負債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衍生工具」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4)衍生工具終止確認時,應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⑽ 新企業會計准則中,金融機構存在證券營業部的保證金應計入那個科目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的規定:
1012其他貨幣資金,核算企業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
1021結算備付金,核算企業(證券)為證券交易的資金清算與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機構的款項。
1031存出保證金,核算企業(金融)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
因此,對於題中情況,「1012其他貨幣資金」科目適用一般企業,「1021結算備付金」科目適用證券企業的證券交易清算資金,只有「1031存出保證金」科目適用核算題中情形。
關於補充問題。
題中企業因參與證券交易活動而存放在證券交易所的保證金,可以比照計入「結算備付金」科目中核算,但一般企業計入「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