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36條
期貨公司法人代表
Ⅱ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十條
申請設立期貨公司,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 設立期貨公司申請書;
(二) 公司章程草案;
(三) 經營計劃;
(四) 發起人名單及其審計報告;
(五) 擬任用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名單、簡歷和相關資格證明;
(六) 擬訂的期貨業務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文本;
(七) 場地、設備、資金證明文件;
(八) 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九)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申請材料。
Ⅲ 期貨公司的機構管理部和機構客戶部主要是做什麼工作的,兩者的區別是什麼
機構客戶部:主要是開發新的機構客戶,有專項營銷人才配置。
機構管理部:調節手續費高低和保證金比例;實時監控結算準備金情況;執行強行平倉。
Ⅳ 誰知道國內大的期貨公司 和他們的管理運營情況
二、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公示以下信息:
(一)公司基本情況。包括公司名稱、許可證號、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辦公地址和郵編、客戶服務及投訴電話、公司網址、公司電子郵箱等。
(二)公司歷史情況。包括公司成立、名稱變更、改制重組和增資擴股等。
(三)公司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包括分支機構的名稱、所在地、設立時間、許可證號、負責人、詳細地址、客戶服務及投訴電話等。
(四)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信息。包括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性別、職務、任職時間、高管資格批准文號等。
(五)公司從業人員信息。包括期貨從業人員的姓名、性別、職務、任職時間、從業資格號等。
(六)公司股東信息。包括期貨公司股東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所屬行業、經濟類型、持股比例、入股時間、辦公地址、公司網址等。
Ⅳ 期貨公司的管理規定
期貨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規定
證監會公告[2009]28號
現公布《期貨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規定》,自2009年11月16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期貨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規定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發揮社會監督功能,提高期貨市場透明度,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現對期貨公司信息公示做出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的信息公示是指期貨公司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期貨公司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簡稱公示平台),將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基本情況、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信息、公司股東信息、誠信記錄等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向社會公開的活動。
二、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公示以下信息:
(一)公司基本情況。包括公司名稱、許可證號、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辦公地址和郵編、客戶服務及投訴電話、公司網址、公司電子郵箱等。
(二)公司歷史情況。包括公司成立、名稱變更、改制重組和增資擴股等。
(三)公司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包括分支機構的名稱、所在地、設立時間、許可證號、負責人、詳細地址、客戶服務及投訴電話等。
(四)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信息。包括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性別、職務、任職時間、高管資格批准文號等。
(五)公司從業人員信息。包括期貨從業人員的姓名、性別、職務、任職時間、從業資格號等。
(六)公司股東信息。包括期貨公司股東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所屬行業、經濟類型、持股比例、入股時間、辦公地址、公司網址等。
(七)公司誠信記錄。包括監管部門實施的行政處罰等。
(八)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信息。
鼓勵期貨公司公示除以上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
三、期貨公司應當在公司網站開辟信息公示專欄,公示的信息內容不得少於在公示平台公開的信息。
四、期貨公司應當在營業場所的信息公示欄中,公告公示平台和公司網址、從業人員信息以及投訴、服務電話等信息。
五、期貨公司應當保證公示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和及時。
六、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制定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明確公示的內容、標准、流程、職責和責任追究等事項,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報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中國期貨業協會備案。
七、期貨公司應當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專門負責信息公示工作,並確定專門部門辦理信息公示和持續更新工作,報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八、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應當持續關注信息公示文件的編制情況,保證公示事項在規定期限內公開。
九、期貨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首席風險官、信息公示負責人、其他責任人應當對公示信息簽字確認,如對公示信息持有異議的,應當書面註明意見和理由,並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十、期貨公司應當通過公示平台對擬公示信息進行在線填報。
期貨公司首次公示的信息,應當於2009年12月20日前填報完畢,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後,統一由中國期貨業協會進行網上公示。
十一、公示信息發生變化的,期貨公司應當及時通過公示平台在線填報,更新相關內容,並立即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本規定第二條(一)項至第(七)項內容發生變化的,期貨公司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更新並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十二、期貨公司應當在開戶時將公示平台和公司網址書面告知投資者,並在客戶交易系統中提示相關事宜。
十三、期貨公司填報和更新應公示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和不及時的,或者存在虛假、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採取監管措施,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期貨公司信息公示附表(略)
Ⅵ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十五條
期貨公司變更股權有本辦法第十四條所列情形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擬變更的股權不存在被查封、凍結等情形;
(二)期貨公司與股東之間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期貨公司不存在為股權受讓方提供任何形式財務支持的情形;
(三)涉及的股東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條件。
Ⅶ 新形勢下期貨公司如何對營業部進行有效管理
一、「轉換門」事件暴露出期貨公司現有管理模式的缺失 前段時間,某期貨公司的一個營業部從管理者和普通員工到客戶整體轉換門庭一事震驚業界。行業內各公司之間人員流動本屬平常,可像這么大規模的整體流動卻是前所未有。營業部的員工跳槽無非是為了更廣闊的職業前景和較好的薪酬待遇,但客戶跟隨從業人員跳槽又能得到什麼?為什麼客戶寧願跟隨從業人員跳槽也不願意留在原有期貨公司?這並不是一件單純的跳槽事件,其背後隱藏的管理危機足令我們警醒。但縱觀整個期貨市場,幾乎所有的公司在對營業部的管理上都與該公司相似。這正說明,期貨公司的管理到了一個亟需改革的時候了。 以前營業部大多依靠公司支撐,由於期貨公司網點稀少,營業部除了承擔單一的客戶開發職能外,很少承擔其他職能,管理起來十分方便。期貨公司對營業部普遍採取單獨核算、業務分區管理的模式。這一被諸多跨國公司早期所常用的模式最大的優點就是擁有眾多的業務增長點,公司整體效益保持穩步增長的態勢。從期貨市場以及期貨公司的發展歷史來看,這種管理模式在期貨市場發展的初期以及期貨公司起步之初效果十分明顯。但隨著市場的發展,這種模式的弊端也日益明顯:在這種管理模式下,公司對外難以形成品牌效應,客戶對公司的認可度不高;對內生活在公司「高壓」之下的營業部員工對公司普遍缺乏歸屬感,工作上出現精神離職的現象也大范圍地存在。各個公司在一味強調業務擴張的同時卻忽視了客戶服務,最終形成了客戶只認可某個從業人員而對公司不認可。再加上近來期貨公司之間的人員流動十分頻繁,人才也嚴重流失,因此出現部分客戶甚至絕大部分客戶隨從業人員流動的現象也就不足為奇。 二、新形勢下期貨營業部的地位越來越重要 隨著股指期貨的推出日益臨近,商品期貨品種不斷增加,期貨營業部的潛在客戶群也被放大,營業部正逐步轉換為期貨公司從事市場開拓的主要力量,承擔的職能也由單一的客戶開發轉換成為集客戶開發和客戶服務於一體,成為樹立公司形象的窗口,同時也是期貨公司主要的利潤來源。可以預見未來期貨公司營業部的市場開拓能力會越來越強,在期貨公司中的地位及話語權也越來越重要。因此,目前各家公司都紛紛在一線甚至二線城市增設營業部,但是新設立的營業部能否達到預期效果以及如何對越來越多的營業網點進行有效管理則是當前期貨公司所面臨的問題之一。目前,期貨公司必須改變對營業部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辦法。 三、期貨公司對營業部的幾種管理模式及特點 期貨公司對營業部的管理至少要涉及到三個層面的問題: 首先是狹義的管理模式,即總部對營業部的管理模式;其次是廣義的管理模式,它不僅包括狹義的具體的管理模式,而且包括公司的治理結構的確定、總部及各下屬營業部的角色定位和職責劃分、營業部組織架構的具體形式選擇以及績效管理體系的建立;第三個層面是對與管理模式相關的一些重要外界因素的考慮,涉及到業務戰略目標、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流程體系以及管理信息系統。按照期貨公司總部的集、分權程度,公司對營業部的管理大致可以分為操控型、戰略管理型和財務管理型三類。 操控型:也就是目前業界比較通行的管理模式。總部從業務目標到實施幾乎什麼都管,營業部只負責市場開拓。為了保證業務目標的達成,總部的各種職能管理非常深入。如總部負責管理各營業部管理團隊及業務骨幹人員的選拔、任免。在這種管理模式下,為了保證總部能夠正確決策並能解決各種問題,總部要設立大量的職能部門,機構臃腫程序繁瑣。一份普通的市場開發計劃可能會涉及幾個部門,需要不同的領導審批。等到領導審批完畢,早就錯過了計劃的最佳執行時機。這種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為「上是頭腦,下是手腳」。在這種管理制度下,業務人員在公司的地位低下,缺乏積極的工作態度,提供給客戶的服務自然做不到盡心盡力,也許還會敷衍了事。客戶對公司的企業文化及服務理念也很難認同理解,自然也就難以形成良好的品牌效應。 戰略管理型:公司總部負責公司的財務、資產運營和整體的戰略規劃,各營業部同時也要制定自己的業務戰略規劃,並提出達成規劃目標所需投入的資源預算。總部只負責營業部的設立,在具體工作上給予有附加價值的建議,批准其預算,再交由營業部執行。為了保證各營業部目標的實現以及公司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公司總部的規模並不大,主要工作進行綜合平衡、提高綜合效益。如平衡各營業部間的資源需求、協調各各營業部之間的矛盾、推行「無邊界企業文化」,高級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典範經驗的分享等等。這種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為「上有頭腦,下也有頭腦」。目前世界上大多數跨國公司都採用或正在轉向這種管理模式。受營業網點的影響,目前很少有期貨公司採用這種管理模式,但隨著期貨公司自身實力的不斷加強以及競爭的日益激烈,很多期貨公司在對營業部的管理上不得不面臨轉型的問題。 財務管理型:公司總部只負責整體的財務和資產運營、財務規劃、投資決策和實施監控,以及營業部的設立及規劃工作。各營業部每年會給定各自的財務目標,這有點類似承包責任制的味道。在這種管理模式下,各營業部業務的相關性不大。總部主要負責資產運作,因此總部的職能人員並不多,主要是財務管理人員。這種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為「有頭腦,沒有手腳」。 還有其他一些模型設計方式,如分成經營式、戰略式和控股公司三種模型,其基本原理也與前面描述的模型相似。也可以分成兩大類,純粹的管理和具有市場開發的管理。純粹的管理是公司對營業部的業務沒有直接的指導,主要負責對外宣傳、樹立公司的品牌;具有部分市場開拓功能的管理是通過公司戰略、業務單元戰略和公司的職能部門等方式對營業部業務進行協調和影響,公司可以考慮設置統一服務、統一推廣、統一研發等功能。 可見,操控型和財務管理型是集權和分權的兩個極端,戰略管理型則處於中間狀態。而戰略管理型也比較符合期貨市場以及期貨公司發展的需要。 四、健全期貨公司對營業部的管理體制 我國期貨業相關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完善中,期貨公司對營業部的管理也需要期貨公司在很長時間內進行不斷的實踐和探索。 首先,期貨公司對營業部的管理需要一個科學、明確的戰略方向,要確定基本的管理思路。 其次,應該重新明確和調整總部的職能定位,把該管的管起來,不該管的堅決放下去。例如:一些營業部的規模已成倍地擴大,而公司的管理者對營業部仍然沿用原有的一套組織結構和管控模式,這自然是行不通的。目前形勢下,對營業部改革和向營業部放權勢在必行。 再次,由於戰略目標和管控模式的改變,相應的支撐體系如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流程和學習系統都要跟上。比如,部門職責的變化必然引起崗位職責的變化,從而相應的績效考核指標也應進行調整。再如,原有部門權力職責的改變必然要求有新的工作流程相匹配。 一個行業或公司在不同的發展周期,其管理及經營模式需要相應的轉變。在市場起步期,營業部首先需要去開拓市場,力爭搶占更多的市場份額,需要強有力的市場渠道開發能力,因此期貨公司對營業部的管理在這些方面的功能必然首先突出出來。到了快速增長期,期貨公司對營業部的管理則需要滿足保持現有的市場份額和爭奪新的、更高端的市場。因此,期貨公司對營業部的管理需要突出創新。而到了成熟期,期貨公司對營業部的管理則需要在進一步提升上述各種能力的基礎上,更加滿足開發現有客戶的潛在價值和強化對客戶深層次服務的能力。這就是為什麼一些企業,特別是服務性企業如銀行、保險公司、咨詢公司等以客戶群劃分來搭建自己的組織結構的原因。 目前期貨行業正處於快速發展期,期貨行業歸根到底也是屬於金融服務業,大可以參照銀行業的模式來進行管理。因此,筆者認為,期貨公司對營業部的管理大致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轉變管理觀念。目前期貨行業正在發生重大變革,金融衍生品的引入必將大大吸引商業銀行、信託公司、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等金融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到期貨市場中來。同時,由於個人和廣大企業對期貨的逐漸理解和接受,也將會有更多的企業運用衍生品進行避險、套期保值和投資。因此,營業部已經不再是單一的業務開拓部門,要想發揮出較好的規模效益,發揮其信息據點的作用,期貨公司就必須轉換管理觀念。管理職能要由操控型管理向戰略型管理轉變。 2.期貨公司要想實現對營業部的有效監控,離不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營銷管理、風險管理、人才培養等制度,並要注重營業部的規范化建設以及適當授權。如果一味讓營業部脫離公司的發展而獨大,營業部整體轉換門庭的案例仍有可能繼續上演;反之若公司對營業部監控過嚴,則營業部難具競爭力。要想改變對營業部的監管「嚴則死,放則亂」的現象,就要依據營業部的規模確定其承擔的職能以及相應的分配機制。公司除給予營業部必要的自主權外,其日常業務也應當接受公司總部相關職能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3.積極進行創新,包括產品創新、營銷手段創新、技術創新、風險管理創新等。目前國內大部分的期貨公司都沒有形成品牌效應,營業部在開展業務以及客戶服務上缺少一個強有力的支撐平台。因此,期貨公司在對營業部的後台支持上,除了提供必要的硬體設施保證客戶交易暢通外,還要建立強大的研發中心以及客戶服務中心,在服務手段以及服務內容上創新,對所有營業部的客戶進行統一的服務,培養客戶對公司而非個人的認可,形成品牌效應。 4.完善激勵機制。由於國內期貨市場起步較晚,期貨公司盈利能力仍然較弱,導致期貨公司的激勵機制嚴重滯後和缺乏創新性。科學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及對公司的歸屬感。期貨公司應當依據「責權明晰、適度授權、務實高效、合理分配」的原則建立必要的激勵機制和考核制度。對營業部的考核除考核業務成績外,還可以依據不同人員
Ⅷ 期貨經紀公司應下設多少個部門,各部門的職能如何
給您提供一些建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期貨經紀公司組織結構一般下設這些部門:合規稽核部、財務部、研究發展部、人力資源部、行政部、結算部、技術部、風險管理部、客戶服務中心、金融投資部、業務發展部、交易部、機構業務部、理財顧問部、工藝品部、區域營業部等等。
Ⅸ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十二條
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准。
(二)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執行。
(三)符合中國證監會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規定。
(四)具有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的詳細計劃。
(五)業務設施和技術系統符合相關技術規范且運行狀況良好。
(六)高級管理人員近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行政處罰,無不良信用記錄,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七)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採取《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監管措施的情形。
(八)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行政、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情形。
(九)近2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但期貨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變更,高級管理人員變更比例超過50%,對出現上述情形負有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負責人已不在公司任職,且已整改完成並經期貨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驗收合格的,可不受此限制。
(十)控股股東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十一)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近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行政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的情形。
(十二)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