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期貨交易所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最小變動價位、漲跌停板幅度、最低交易保證金分別是()。
10噸/手,5元/噸,6%,合約價值的13%
數據來自文華財經上海天膠1205合約
Ⅱ 上海橡膠期貨交貨何時開始的
上海期貨交易所橡膠期貨的交易時間是周一到周五,9:00-11:30AM.和13:30-15:00PM.。交易手續費是萬分之零點四五。
Ⅲ 關於上海交易所天然橡膠期貨的問題~
你可以去各個期貨公司的網站下載行情軟體。
以下用中文回答,相信你自己可以翻成英文。
你需要的信息:
1、RU1005在3月10日的價格;
2、橡膠的保證金幅度;
3、橡膠的交易規則。
1、RU1005在3月10日的價格:
開盤:24000
最高:24380
最低:24000
收盤:24265;
2、上海期貨交易所給出的橡膠最低保證金:5% (註:期貨公司不可能給你這個保證金);
3、交易單位: 5噸/手。
回答:
問題一:最多可以開X手合約。
如果你開盤價開倉:X=1百萬÷(2萬4元/噸 x 5噸/手 x 5%)=1百萬 ÷ 6000 = 166.7手
(我理解at the beginning是開盤,如果不是,那麼按最高價成交的話大約是164.1手)。
答:最多可以開166手。
問題二:3月10日你實際交易了多少合約?
(題目應該還有其它要求,比如說你不能用完1百萬開倉,只能用其中的百分之幾之類的,你照著算就可以了;如果題目沒有要求,那麼就按照你自己的喜好回答,這樣的話就只是個簡單的計算題了)。
問題三:到什麼價位你會收到追加保證金電話通知?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在3月10到20日這個期間內, 有沒有要求開多頭倉位還是空頭倉位(long position or short position),如果題目沒有要求,那麼看來你要給出2個答案了,或者要求你自己判斷;其次,你在問題二中用了多少錢建倉,剩下多少錢,然後行情反向走了多少可以把你剩下的錢給虧完了。只有弄清楚這些,才可以回答這個問題。margin requirement應該就是比如你用70萬建倉了,剩下30萬,如果行情反向讓你這30萬虧完了,你就收到margin call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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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問一下,國內什麼考試需要用英文啊?
Ⅳ 上海期貨交易所的天然橡膠是什麼時候上市的
你可以把橡膠指數K線圖拉到最前面的日期,那就是上市日期
Ⅳ 橡膠期貨合約細則
1、調整臨近交割期天然橡膠期貨交易保證金的提高方式。把增加保證金的時間提前約15天,同時把最後三個交易日的保證金收取的幅度提高到40%。
2、調整並豐富當期貨價格出現大幅波動時的風險控制措施。當一段時間內某一期貨合約漲跌幅較大時,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加強風險控制的力度。
3、修改銅、鋁、天然橡膠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時的處理方式,將現有三個品種的處理方式統一。同時,使文字描述更通俗、直觀,以方便投資者理解。
4、修改天然橡膠合約的限倉規定,對天然橡膠合約加強風險控制,從某一合約總持倉達到10萬手開始比例限倉,並減少交割月份單個投資者的持倉限額,從150手減少到100手,
在沒有什麼大的規則了 ` 就這些 ```
Ⅵ 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的天然橡膠ru1005中「RU1005」是什麼意思
是交易品種,合約到期日是2010年5月。
Ⅶ 上海期貨交易所橡膠止損點
期貨止損是自己設置的,沒有所謂的規定的。
Ⅷ 129.題干: 上海期貨交易所天然橡膠合約的交易單位是10噸/手。為啥錯了
2011年從5頓變成10頓的,你的題目是不是2011年之前的
Ⅸ 橡膠期貨有沒有持倉限制,橡膠期貨有沒有持倉限制資訊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功能,促進期貨市場的規范發展,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員、投資者在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從事套期保值業務,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套期保值頭寸的申請與審批 第三條 套期保值交易分為買入套期保值交易和賣出套期保值交易。 第四條 需進行套期保值交易的投資者應向其開戶的經紀會員申報,由經紀會員進行審核後,按本辦法向交易所辦理申報手續;非經紀會員直接向交易所辦理申報手續。 第五條 申請套期保值交易的投資者和非經紀會員必須具備與套期保值交易品種相關的生產經營資格。 第六條 申請套期保值交易的會員或投資者,必須填寫《上海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申請(審批)表》,並向交易所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 企業近2年在交易所的交易實績; (二)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 近2年的現貨經營業績; (四) 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應出具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同意進行相關套期保值業務的證明; (五) 企業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風險來源分析、確定保值目標、明確交割或平倉的數量)。 第七條 賣出套期保值交易另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一) 原材料生產企業保值商品的消耗定額、生產能力,當年的生產計劃、原材料購銷計劃(合同)及上一年度總產量的證明材料,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 原材料加工企業、流通經營企業及其他企業保值商品的現貨倉單或擁有實貨的其他憑證(購銷合同或發票),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買入套期保值交易另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一) 原材料加工企業保值商品的消耗定額、加工能力、生產經營計劃或生產商品的購銷合同及上一年度總產量的證明材料,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 原材料生產企業、流通經營企業及其他企業保值商品的購銷計劃(合同)的證明材料,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銅、鋁、鋅、黃金和天然橡膠套期保值頭寸的申請應當在套期保值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20日之前提出,燃料油套期保值頭寸的申請應當在套期保值合約交割月份前第二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該交割月份合約的套期保值的申請。套期保值者可一次申請多個交割月份合約的套期保值額度。 第十條 交易所對套期保值頭寸的申請,按主體資格是否符合,套期保值品種、交易部位、買賣數量、套期保值時間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歷史經營狀況、資金等情況是否相適應進行審核,確定其套期保值額度。套期保值額度不超過其所提供的套期保值證明材料中所申報的數量。 全年各合約月份套期保值額度累計不超過其當年生產能力、當年生產計劃或上一年度該商品經營數量。 第十一條 交易所自收到套期保值頭寸申請後,在5個交易日內進行審核,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一) 對符合套期保值條件的,書面通知其准予辦理; (二) 對不符合套期保值條件的,書面通知其不予辦理; (三) 對相關證明材料不足的,告知申請人補充證明材料。 第三章 套期保值交易 第十二條 獲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應當在交易所批準的建倉期限內(銅、鋁、鋅、黃金和天然橡膠最遲至套期保值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燃料油最遲至套期保值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15日),按批準的交易部位和額度建倉。在規定期限內未建倉的,視為自動放棄套期保值交易額度。 第十三條 套期保值額度自交割月前一月第一交易日起不得重復使用。 第四章 套期保值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交易所對會員提供的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資信情況及期、現貨市場交易的行為進行調查和監督,會員及相關投資者應予協助和配合。 第十五條 交易所對套期保值交易的持倉量及實物交割量單獨計算,在正常情況下不受持倉限量的限制,但在市場發生風險時,為化解市場風險,按有關規定實施減倉時,按先投機後套期保值的順序進行減倉。 第十六條 會員及投資者在進行套期保值交易時,有欺詐或違反交易所規定行為的,其已建倉的套期保值持倉按投機持倉處理或予以強行平倉,並按《上海期貨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於上海期貨交易所。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8年1月9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