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賣商品期貨需要些什麼手續有資金限制么
期貨開戶
一、開戶
1、選擇開戶機構
2、開戶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成為期貨經紀公司客戶:
·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 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 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 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 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
· 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3、開戶時間和地點:可選擇任何時間到期貨公司營業場所辦理。
4、開戶金額:不低於5萬元;
5、開戶所需提供資料:
個人戶:自然人投資者的頭部正面照、身份證正面掃描件;
法人戶:機構投資者的開戶代理人頭部正面照、開戶代理人身份證正面掃描件、機構投資者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掃描件。
二、入金
入金可採用現金、電匯、匯票、支票,銀期轉帳等方式。電匯、匯票、支票須以資金到 公司帳戶方視為到帳。
三、申請交易編碼
客戶填寫各交易所申請編碼表後,由期貨公司為客戶辦理交易編碼申請手續,編碼獲得批復後方可進行交易。
四、交易
五、結算
由結算部對客戶每日交易情況進行結算,營業廳客戶每日向營業部盤房索取並簽署結算單,網上交易客戶每日通過網上查詢功能查詢結算單。
六、撤戶
客戶在辦理完期貨公司規定的撤戶手續後,雙方簽署終止協議,結束代理關系。
七、出金
由期貨公司財務部採取現金、電匯、匯票,支票及銀期轉帳的方式為客戶辦理出金。
期貨的炒作方式與股市十分相似,但又有十分明顯的區別。
一、以小搏大:股票是全額交易,即有多少錢只能買多少股票,而期貨是保證金制,即只需繳納成交額的5%至10%,就可進行100%的交易。比如投資者有一萬元,買10元一股的股票能買1000股,而投資期貨就可以成交10萬元的商品期貨合約,這就是以小搏大。
二、雙向交易:股票是單向交易,只能先買股票,才能賣出;而期貨即可以先買進也可以先賣出,這就是雙向交易。
三、時間制約:股票交易無時間限制,如果被套可以長期平倉,而期貨必須到期交割,否則交易所將強行平倉或以實物交割。
四、盈虧實際:股票投資回報有兩部分,其一是市場差價,其二是分紅派息,而期貨投資的盈虧在市場交易中就是實際盈虧。
五、風險巨大:期貨由於實行保證金制、追加保證金制和到期強行平倉的限制,從而使其更具有高報酬、高風險的特點,在某種意義上講,期貨可以使 一夜暴富,也可能使 頃刻間一貧如洗,投資者要慎重投資。
1:品種 期貨比較活躍的品種只有幾個,便於分析跟蹤。股票品種有1300多,看一遍都很困難,分析起來就更不容易。
2:資金 期貨是保證金交易,用5%的資金可以做100%的交易,資金放大20倍,杠桿作用十分明顯。股票是全額保證金交易,有多少錢買多少錢的股票。
3:交易方式 期貨是t+0交易,有做空機制,可以雙向交易。股票是t+1,沒有做空機制。
4:參與者: 期貨是由想迴避價格風險的生產者和經銷商還有願意承擔價格風險並且獲取風險利潤的投機者共同參與的。股票的參與者基本上以投機者居多(投機者高位套牢被迫成為投資者)
5:作用: 期貨最顯著的特點就是提供了給現貨商和經銷商一個迴避價格風險的市場。股票最主要的作用是融資,也就是大家經常說的圈錢。
6:信息披露: 期貨信息主要是關於產量,消費量,主產地的天氣等報告,專業報紙都有報告,透明度很高。股票最主要的是財務報表,而作假的上市公司達60%以上。
7:標的物:期貨和約所對應的是固定的商品如銅,大豆等。股票是有價證券。
8:價格: 期貨價格是大家對未來走勢的一種預期,受期貨商品成本制約,離近交割月,價格將和現貨價格趨於一致。股票價格是受莊家拉抬的力度而定,和大盤的走勢密切相關。
9:風險: 期貨商品是有成本的,期價的過度偏離都會被市場所糾正,它的風險主要來自參與者對倉位的合理把握和操作水平高低。股票是可以摘牌的,股價也可以跌的很低。即使 有很高的操作水平,也不容易看清楚哪個公司在做假帳,這有中科系股票和銀廣夏為證。
10:時間: 期貨有交割月,到期必須交割。也可以用對沖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股票可以長期持有。
期貨市場基本制度1.保證金制度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然後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並視價格變動情況確定是否追加資金。這種制度就是保證金制度,所交的資金就是保證金。保證金制度既體現了期貨交易特有的「杠桿效應」,同時也成為交易所控制期貨交易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
2.每日結算制度期貨交易的結算是由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的。期貨交易所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即交易所對其會員進行結算,期貨經紀公司對其客戶進行結算。
3.漲跌停板制度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4.持倉限額制度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了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對會員及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超過限額,交易所可按規定強行平倉或提高保證金比例。
5.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定的頭寸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客戶須通過經紀會員報告。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
6.實物交割制度實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當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將期貨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制度。
7.強行平倉制度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時,或者當會員或客戶違規時,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行平倉的制度。簡單地說就是交易所對違規者的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來源:期貨實戰網)
[編輯本段]【期貨合約的主要特點】
a.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b.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 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c.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d.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編輯本段]【期貨合約的組成要素】
a.交易品種
b.交易數量和單位
c.最小變動價位,報價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倍數。
d.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漲跌停板。當市場價格漲到最大漲幅時, 稱"漲停板",反之,稱"跌停板"。
e.合約月份
f.交易時間
g.最後交易日: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h.交割時間:指該合約規定進行實物交割的時間;
i.交割標准和等級
j.交割地點
k.保證金
l.交易手續費
⑵ 期貨的交易特點及交易規則。
一,交易特點
合約標准化
期貨交易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進行的,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標准化指的是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由期貨交易所規定好的,具有標准化的特點。期貨合約標准化給期貨交易帶來極大便利,交易雙方不需對交易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節約交易時間,減少交易糾紛。
交易集中化
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方能進場交易。那些處在場外的廣大客戶若想參與期貨交易,只能委託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交易。所以,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並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最終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
雙向交易,也就是期貨交易者既可以買入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開端(稱為買入建倉),也可以賣出期貨合約作為交易的開端(稱為賣出建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與雙向交易的特點相聯系的還有對沖機制,在期貨交易中大多數交易這並不是通過合約到期時進行實物交割來履行合約,而是通過與建倉時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來解除履約責任。具體說就是買入建倉之後可以通過賣出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賣出建倉後可以通過買入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期貨交易的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的特點,吸引了大量期貨投機者參與交易,因為在期貨市場上,投機者有雙重的獲利機會,期貨價格上升時,可以低買高賣來獲利,價格下降時,可以通過高賣低買來獲利,並且投機者可以通過對沖機制免除進行實物交割的麻煩,投機者的參與大大增加了期貨市場的流動性。
杠桿機制
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也就是說交易者在進行期貨交易時只需繳納少量的保證金,一般為成交合約價值的5%-10%,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期貨交易的這種特點吸引了大量投機者參與期貨交易。期貨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資金就可以進行較大價值額的投資的特點,被形象地稱為「杠桿機制」。期貨交易的杠桿機制使期貨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
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二,交易規則
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
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
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
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風險准備金制度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⑶ 期貨中的「交易保證金」是什麼意思
保證金制度是保障市場安全的基礎之一。為期貨合約提供一個安全而資金充足的交易場所,符合所有參與者的利益。
所有的買方和賣方均須交存保證金方能進入期貨市場。保證金是一項履約擔保金,證明買方或賣方的誠意,有助於防止違約並確保合約的完整性。保證金可以是現金、交易所允許的國庫券、標准倉單等。每一個客戶都必須向期貨經紀公司繳存一定數量的交易保證金,經紀公司把客戶的保證金存入專門的帳戶,與公司的自有資金區分開來。然後,由經紀公司統一將保證金存入交易所。
買賣期貨合約所要求的保證金不盡相同,但通常只佔合約價值很小的比例,一般在合約價值的5%至15%之間。保證金的多少在期貨合約中載明。一般而言,期貨合約的價格波動越大,所要求的保證金就越多。
作為保證金制度的一部分,所有會員的帳戶均在交易日結束時依結算價逐日結算(marked-to-market)。根據帳戶內持倉合約數量及期貨合約的結算價,交易所將計算該會員應繳納的保證金。如果保證金低於規定的水平,該會員將收到保證金追繳通知書,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補足帳戶內的保證金。
結算舉例:
日期結算價你的帳戶對方的帳戶第一天2188元/噸賣出10手大豆期貨合約,保證金10940元買入10手大豆期貨合約,保證金10940元第二天2200元/噸保證金11000元,須追繳:1200元(虧損)+60元(保證金變動)保證金11000元,可清退:1200元(贏利)-60元(保證金變動)第三天2170元/噸保證金10850元,可清退:3000元(贏利)+150元(保證金變動)保證金10850元,須追繳:3000元(虧損)-150元(保證金變動)第四天2151元/噸保證金10755元,可清退:1900元(贏利)+95元(保證金變動)保證金10755元,須追繳:1900元(虧損)-95元(保證金變動)
註:大豆期貨合約的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
如果你認為以2151元/噸的價格買入平倉很合適,你就可以發出平倉指令,獲利了結。請注意,這里假定對方持有期貨合約的時間與你持有的時間一致,事實上,對方有可能已轉手多次,或將持有更長時間。
我們在這里講的是期貨結算的一般程序,你拿到的結算帳單肯定與上面講的不一樣,但結算原理是一樣的。
⑷ 各個期貨品種需要多少資金買賣一手
從市場的分類來看,目前期貨市場主要由金融期貨與商品期貨組成。其中股指期貨是在中國唯一一隻金融期貨產品。所以我們就要分別看商品期貨和股指期貨的入市門檻。
其實商品期貨市場的入市門檻並不高,對於激進投資者來說,2400元即可入市。
其中強麥與玉米保證金門檻最低,目前玉米、強麥的價格均在2400元/噸左右,每手交易單位都是10噸,交易所規定的基準保證金比例為5%、6%,期貨公司參考保證金為8%、10%,即交易一手所需繳納的保證金均不高於2400元。因此對於持倉比例在20%~30%的穩健型投資者來說,他們進入期貨市場的最低交易門檻在8000元~12000元左右;而對於一些持倉比例在50%~100%的激進投資者而言,入市門檻則在2400元~4800元。另外,11個較為活躍的品種中,有8個期貨品種的開倉所需資金在12000元以下,從所需資金由多到低排列,依次是白銀、天然橡膠、棉花、豆油、白糖、大豆、螺紋鋼、豆粕。
仍以上述倉位測算,對於激進投資者,想參與大部分交易所需資金在12000元~24000元。而對於穩健型投資者入市門檻則需要40000元~60000元。新手不懂的可以先去游俠股市模擬期貨多練習多學習,等積累一定經驗後再入市實戰,以降低入市後虧損的概率。
而股指期貨門檻主要有以下要求:
1.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2.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
3.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3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4.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但必須要提醒的是,由於期貨交易是杠桿交易,如果你是剛入市的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不宜倉位過高,以免在遇到極端行情時發生爆倉風險。
⑸ 期貨交易怎末回事
標題:期貨知識培訓(入門必讀)
作者:外匯英雄
什 么 是 期 貨 交 易
所謂期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合約的交易行為。期貨交易是在現貨交易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通過在期貨交易所內成交標准化期貨合約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交易遵從「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買入期貨稱「買空」或稱「多頭」,亦即多頭交易,賣出期貨稱「賣空」或「空頭」,亦即空頭交易。期貨交易的買賣又稱在期貨市場上建立交易部位,買空稱作建立多頭部位,賣空稱作建立空頭部位。開始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交易行為稱為「開倉」或「建立交易部位」,交易者手中持有合約稱為「持倉」,交易者了結手中的合約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稱「平倉」或「對沖」,如果到了交割月份,交易者手中的合約仍未對沖,那麼,持空頭合約者就要備好實貨准備提出交割,持多頭合約者就要備好資金准備接受實物。一般情況下,大多數合約都在到期前以對沖方式了結,只有極少數要進行實貨交割。
發帖時間:2006-2-12 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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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外匯英雄 編輯 刪除 引用 第2樓
期 貨 交 易 的 特 點
期貨交易建立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是一般契約交易的發展。為了使期貨合約這種特殊的商品便於在市場中流通,保證期貨交易的順利進行和健康發展,所有交易都是在有組織的期貨市場中進行的。因此,期貨交易便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徵。
(1)合約標准化---期貨交易具有標准化和簡單化的特徵期貨交易通過買賣期貨合約進行,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合約。這種標准化是指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的品級、數量、質量等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只有價格是變動的。這是期貨交易區別於現貨遠期交易的一個重要特徵。期貨合約標准化,大大簡化了交易手續,降低了交易成本,最大程度地減少了交易雙方因對合約條款理解不同而產生的爭議與糾紛。
(2)場所固定化--期貨交易具有組織化和規范化的特徵期貨交易是在依法建立的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的,一般不允許進行場外交易,因此期貨交易是高度組織化的。期貨交易所是買賣雙方匯聚並進行期貨交易的場所,是非營利組織,旨在提供期貨交易的場所與交易設施,制定交易規則,充當交易的組織者,本身並不介入期貨交易活動,也不幹預期貨價格的形成。
(3)結算統一化---期貨交易具有付款方向一致性的特徵期貨交易是由結算所專門進行結算的。所有在交易所內達成的交易,必須送到結算所進行結算,經結算處理後才算最後達成,才成為合法交易。交易雙方互無關系,都只以結算所作為自己的交易對手,只對結算所負財務責任,即在付款方向上,都只對結算所,而不是交易雙方之間互相往來款項。這種付款方向的一致性大大地簡化了交易手續和實貨交割程序,而且也為交易者在期貨合約到期之前通過作「對沖」操作而免除到期交割義務創造了可能。
(4)交割定點化--實物交割只佔一定比例,多以對沖了結。期貨交易的"對沖"機制免除了交易者必須進行實物交割的責任。國外成熟的期貨市場的運行經驗表明,由於在期貨市場進行實物交割的成本往往要高於直接進行現貨交易成本,包括套期保值者在內的交易者多以對沖了結手中的持倉,最終進行實物交割的只佔很小的比例。期貨交割必須在指定的交割倉庫進行。
(5)交易經紀化---期貨交易具有集中性和高效性的特徵這種集中性是指,期貨交易不是由實際需要買進和賣出期貨合約的買方和賣方在交易所內直接見面進行交易,而是由場內經紀人即出市代表代表所有買方和賣方在期貨交易場內進行,交易者通過下達指令的方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指令最後都由場內出市代表負責執行。交易簡便,尋找成交對象十分容易,交易效率高,表現出高效性的特徵。集中性還表現為一般不允許進行場外私下交易。
(6)保證金制度化---期貨交易具有高信用的特徵這種高信用特徵是集中表現為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制度。期貨交易需要交納一定的保證金。交易者在進入期貨市場開始交易前,必須按照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並應在交易過程中維持一個最低保證金水平,以便為所買賣的期貨合約提供一種保證。保證金制度的實施,不僅使期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桿原理,吸補眾多交易者參與,而且使得結算所為交易所內達成並經結算後的交易提供履約擔保,確保交易者能夠履約。
(7)商品特殊化----期貨交易對期貨商品具有選擇性期貨商品具有特殊性。許多適宜於用現貨交易方式進行交易的商品,並不一定適宜於期貨交易。這就是期貨交易對於期貨商品所表現出的選擇性特徵。一般而言,商品是否能進行期貨交易,取決於四個條件:
一是商品是否具有價格風險即價格是否波動頻繁;
二是商品的擁有者和需求者是否渴求避險保護;
三是商品能否耐貯藏並運輸;
四是商品的等級、規格、質量等是否比較容易劃分。不同等級的,需要升貼水。
這是四個最基本條件,只有符合這些條件的商品,才有可能作為期貨商品進行期貨交易。
發帖時間:2006-2-12 1:20:21
作者:外匯英雄 編輯 刪除 引用 第3樓
期 貨 交 易 與 現 貨 的 區 別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等,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1)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
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而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交易的目的不同。
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結算。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獲得實物,而是通過套期保值迴避價格風險或投資獲利。
(3)交易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交易場所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一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來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
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6)商品范圍不同。
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7)結算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保證金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實行逐日盯日制度。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為依據計算的,CZCE結算價是為當日同品種所有成交期貨合約價格的加權平均價,結算價有以下作用:
(1)計算平倉盈虧及持倉盈虧的依據;
(2)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的依據;
(3)制定下一交易日停板額的依據。
發帖時間:2006-2-12 1:20:38
作者:外匯英雄 編輯 刪除 引用 第4樓
期 貨 交 易 流 程 與 實 務
一、 期貨交易的基本操作程序
期貨交易的完成是通過期貨交易所、結算所、經紀公司和交易者這四個組成部分的有機聯系進行的。首先客戶選擇一個期貨經紀公司,在該經紀公司辦理開戶手續。當客戶與經紀公司的代理關系正式確立後,就可根據自己的要求向經紀公司發出交易指令。經紀公司接到客戶的交易定單後,須立即通知該公司駐交易所的出市代表,並記下定單上的內容,交給該公司收單部。出市代表根據客戶的指令進行買賣交易。目前國內一般採用計算機自動撮合的交易方式。結算所每日結算後,以書面形式通知經紀公司。經紀公司同樣向客戶提供結算清單。若客戶提出平倉要求,過程同前,最後,由出市代表將原持倉合約進行對沖(平倉),經紀公司將平倉後的報表送給客戶。若客戶不平倉,則實行逐日盯市制度,按當天結算價結算帳面盈利時,經紀公司補交盈利差額給客戶。如果帳面虧損時,客戶須補交虧損差額。直到客戶平倉時,再結算實際盈虧額。
二、進入期貨市場
(一) 選擇經紀公司,好的經紀公司應具備以下條件:
1、資本雄厚、信譽好。
2、通訊聯絡工具迅捷、先進 、服務質量好。
3、能主動向客戶提供各種詳盡的市場信息。
4、主動向客戶介紹有利的交易機會,並且誠實可信、穩健謹慎,有良好的商業形象。
5、收取合理的履約保證金。
6、規定合理、優惠的傭金。
7、能為客戶提供有能力、講道德、負責的經紀人。
(二)開戶
1、 對客戶的條件要求客戶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與進行期貨交易相適應的自有資金或者其他財產,能夠承擔期貨交易風險;
(3)有固定的住所;
(4)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
2、開戶的具體程序
(1)客戶提供有關文件、證明材料。
(2)向客戶出具《風險揭示聲明書》和《期貨交易規則》,向客戶說明期貨交易的風險和期貨交易的基本規則。在准確理解《風險揭示聲明書》和《期貨交易規則》的基礎上,由客戶在《風險揭示聲明書》上簽字、蓋章。
(3)期貨經紀機構與客戶雙方共同簽署《客戶委託合同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正式形成委託關系。
(4)期貨經紀機構為客戶提供專門帳戶,供客戶從事期貨交易的資金往來,該帳戶與期貨經紀機構的自有資金帳戶必須分開。客戶必須在其帳戶上存有足額保證金後,方可下單。
(三) 入市交易准備
客戶在入市交易之前,還應做些准備工作:
1、心理上的准備。 期貨價格無時無刻不在波動,自然是判斷正確的獲利,判斷失誤的虧損。因此,入市前盈虧的心理准備是十分必要的。
2、知識上的准備。期貨交易者應掌握期貨交易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巧(期貨交易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兩種:
(1). 基本分析法 : 分析影響商品供求關系的基本因素,如國家的經濟政策、經濟環境,替代品的狀況乃至氣候等,據此判斷價格的可能走勢。
(2). 技術分析法 : 根據期貨價格歷史數據在圖表上的反映,通過歸納分析,以預測未來的價格趨勢。 ),對期貨交易進行分析、制定合適的策略,了解所參與交易的商品的交易規律,正確下達交易指令,使自己在期貨市場上處於贏家地位。
3、市場信息上的准備。在期貨市場這個完全由供求法則決定的自由競爭的市場上,信息顯得異常重要。誰能及時、准確、全面地掌握市場信息,誰就能在競爭激烈的期貨交易中獲勝。
4、擬定交易計劃。為了將損失控制到最小,使盈利更大,就要有節制地進行交易,入市前有必要擬定一個交易計劃,做為參加交易的行為准則。
三、 期貨交易業務流程
客戶在初步接受了期貨理論並熟知、掌握了基本的期貨交易指令、操作技巧後,接下來就進入實際的交易過程。
(一) 期貨價格的形成方式
期貨價格的形成方式主要有:口頭公開叫價和計算機撮合兩種方式。
1、 口頭公開叫價方式。
口頭公開叫價方式又分兩種,即連續競價制(動盤)和一節一價制(靜盤)。
2、 計算機撮合交易
計算機撮合交易是根據口頭公開叫價方式的原理設計而成的一種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相對口頭公開叫價來說具有準確、連續的特點。目前,我國的期貨交易都使用計算機撮合交易系統。
計算機期貨交易流程
交易流程有以下幾個步驟:
1、 指令下達方式包括當面委託方式、書面委託方式和電話委託方式。
2、 受令人有權利和義務審核客戶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水平是否足夠、指令是否超過有效期和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從而確定指令的有效與無效。
3、 經紀公司的交易指令中心在接到交易單後,在單上打上時間戳記並檢查交易單有無疏漏後,以電話方式迅速傳給經紀公司在交易所的出市代表。
4、 經紀公司的出市代表收到指令後以最快的速度將指令輸入計算機內。
5、 指令中心將反饋回來的成交結果記錄在交易單上並打上時間戳記按原程序返饋客戶。
6、 原則上說,客戶每一筆交易的最終確認是根據結算公司或交易所的結算部門的最終確認為准。
7、 客戶每一筆交易都由經紀公司記錄存檔,且保存期限一般不低於 5 年。
8、 客戶每成交一手合約(買或賣),經紀公司都要收取一定的傭金。
發帖時間:2006-2-12 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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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品 期 貨 交 易 的 功 能
商品期貨交易的基本功能是發現價格和規避價格風險。
(一) 發現價格 :
叄與期貨交易者眾多,都按照各自認為最合適的價格成交,因此期貨價格可以綜合反映出供求雙方對未來某個時間的供求關系和價格走勢的預期。這種價格信息增加了市場的透明度,有助於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
(二) 規避市場風險:
在實際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避免商品價格的千變萬化導致成本上升或利潤下降,可利用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即在期貨市場上買進或賣出與現貨市場上數量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商品,使兩個市場交易的損益相互抵補。
期貨也是一種投資工具。由於期貨合約的價格波動起伏,交易者可以利用價差賺取風險利潤。
發帖時間:2006-2-12 1:21:09
作者:外匯英雄 編輯 刪除 引用 第6樓
套 期 保 值 的 基 本 原 理 及 應 用
一、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
1、套期保值的概念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貨市場當作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買進准備以後售出商品或對將來需要買進商品的價格進行保險的交易活動。
2、套期保值的基本特徵
套期保值的基本作法是,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對同一種類的商品同時進行數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買賣活動,即在買進或賣出實貨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或買進同等數量的期貨,經過一段時間,當價格變動使現貨買賣上出現的盈虧時,可由期貨交易上的虧盈得到抵消或彌補。從而在"現"與"期"之間、近期和遠期之間建立一種對沖機制,以使價格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3、套期保值的邏輯原理
套期之所以能夠保值,是因為同一種特定商品的期貨和現貨的主要差異在於交貨日期前後不一,而它們的價格,則受相同的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影響和制約,而且,期貨合約到期必須進行實貨交割的規定性,使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還具有趨合性,即當期貨合約臨近到期日時,兩者價格的差異接近於零,否則就有套利的機會,因而,在到期日前,期貨和現貨價格具有高度的相關性。在相關的兩個市場中,反向操作,必然有相互沖銷的效果。
二、套期保值的方法
1、生產者的賣期保值
不論是向市場提供農副產品的農民,還是向市場提供銅、錫、鉛、石油等基礎原材料的企業,作為社會商品的供應者,為了保證其已經生產出來准備提供給市場或尚在生產過程中將來要向市場出售商品的合理的經濟利潤,以防止正式出售時價格的可能下跌而遭受損失,可採用賣期保值的交易方式來減小價格風險,即在期貨市場以賣主的身份售出數量相等的期貨作為保值手段。
2、經營者賣期保值
對於經營者來說,他所面臨的市場風險是商品收購後尚未轉售出去時,商品價格下跌,這將會使他的經營利潤減少甚至發生虧損。為迴避此類市場風險,經營者可採用賣期保值方式來進行價格保險。
3、加工者的綜合套期保值
對於加工者來說,市場風險來自買和賣兩個方面。他既擔心原材料價格上漲,又擔心成品價格下跌,更怕原材料上升、成品價格下跌局面的出現。只要該加工者所需的材料及加工後的成品都可進入期貨市場進行交易,那麼他就可以利用期貨市場進行綜合套期保值,即對購進的原材料進行買期保值,對其產品進行賣期保值,就可解除他的後顧之憂,鎖牢其加工利潤,從而專門進行加工生產。
三、套期保值的作用
企業是社會經濟的細胞,企業用其擁有或掌握的資源去生產經營什麼、生產經營多少以及如何生產經營,不僅直接關繫到企業本身的生產經濟效益,而且還關繫到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社會經濟效益提高。而企業生產經營決策正確與否的關鍵,在於能否正確地把握市場供求狀態,特別是能否正確掌握市場下一步的變動趨勢。期貨市場的建立,不僅使企業能通過期貨市場獲取未來市場的供求信息,提高企業生產經營決策的科學合理性,真正做到以需定產,而且為企業通過套期保值來規避市場價格風險提供了場所,在增進企業經濟效益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四、套期保值策略
為了更好實現套期保值目的,企業在進行套期保值交易時,必須注意以下程序和策略。
(1)堅持「均等相對」的原則。「均等」,就是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必須和現貨市場上將要交易的商品在種類上相同或相關數量上相一致。「相對」,就是在兩個市場上採取相反的買賣行為,如在現貨市場上買,在期貨市場則要賣,或相反。
(2)應選擇有一定風險的現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如果市場價格較為穩定,那就不需進行套期保值,進行保值交易需支付一定費用。
(3)比較凈冒險額與保值費用,最終確定是否要進行套期保值。
(4)根據價格短期走勢預測,計算出基差(即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之間的差額)預期變動額,並據此作出進入和離開期貨市場的時機規劃,並予以執行。
發帖時間:2006-2-12 1:21:22
作者:外匯英雄 編輯 刪除 引用 第7樓
期 貨 投 機 與 套 期 圖 利 原 理 及 運 用
套期保值者之所以要進行期貨交易,其目的是要把正常經營活動所面臨的價格風險轉移出去。那麼,誰來承擔這個風險呢?這就是另一類期貨交易參與者-----風險投資者,即投機者。投機者在期貨市場中的交易行為包括投機和套期圖利兩大類,構成期貨交易中的又一重要業務。
一、投機的基本概念及作用
(一)期貨投機的概念
在期貨市場上純粹以牟取利潤為目的而買賣標准化期貨合約的行為,被稱為期貨投機。其基本方法是利用某一品種價格的波動進行投機操作,可分為:買空投機和賣空投機。
(二)期貨投機的功能作用
投機是期貨市場中必不可少的一環,其經濟功能主要有如下幾點:
1、承擔價格風險。期貨投機者承擔了套期保值者力圖迴避和轉移的風險,使套期保值成為可能。
2、提高市場流動性。投機者頻繁地建立部位,對沖手中的合約,增加了期貨市場的交易量,這既使套期保值交易容易成交,又能減少交易者進出市場所可能引起的價格波動。
3、保持價格體系穩定。各期貨市場商品間價格和不同種商品間價格具有高度相關性。投機者的參與,促進了相關市場和相關商品的價格調整,有利於改善不同地區價格的不合理狀況,有利於改善商品不同時期的供求結構,使商品價格趨於合理;並且有利於調整某一商品對相關商品的價格比值,使其趨於合理化,從而保持價格體系的穩定。
4、形成合理的價格水平。投機者在價格處於較低平時買進期貨,使需求增加,導致價格上漲,在較高價格水平賣出期貨,使需求減少,這樣又平抑了價格,使價格波動趨於平穩,從而形成合理的價格水平。
(三)投機交易應注意的事項:掌握期貨知識,選擇商品,充分了解合約,熟悉交易規則;確定獲利目標和最大虧損限度;確保投入的風險資本額度;停止損失,確保利潤的存在及增加。
二、套期圖利的定義
套期圖利是指期貨市場參與者利用不同月份、不同市場、不同商品之間的差價,同時買入和賣出兩張不同類的期貨合約以從中獲取風險利潤的交易行為。它是期貨投機的特殊方式,它豐富和發展了期貨投機的內容,並使期貨投機不僅僅局限於期貨合約絕對價格的水平變化,更多地轉向期貨合約相對價格的水平變化。通常被稱為套利等。
三、套期圖利的類型
(1)跨期套利:跨期套利屬於套期圖利交易中最常用的一種,實際操作中又分為牛市套利、熊市套利和蝶式套利。
(2)跨市套利:利用不同期貨市場上同一品種的價差套利;
(3)跨商品套利;
(4)原料-商品套利。
另附:
什麼是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是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標准化的期貨合約而進行的一種有組織的交易方式。期貨交易是貿易形式發展的自然結果。從歷史的角度看,人類社會有了生產,有了交換,便產生了商品貨幣交換關系,產生了各種形式的貿易活動。從總體上講,貿易活動大體上可分為現貨貿易和期貨貿易兩大類。
在期貨市場中,大部分交易者買賣的期貨合約在到期前,又以對沖的形式了結。也就是說買進期貨合約的人,在合約到期前又可以將期貨合約賣掉;賣出期貨合約的人,在合約到期前又可以買進期貨合約來平倉。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是允許的。一般來說,期貨交易中進行實物交割的只是很少量的一部分。
期貨交易的對象並不是商品(標的物)的實體,而是商品(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期貨交易的目的是為了轉移價格風險或獲取風險利潤。
什麼是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是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標准化的期貨合約而進行的一種有組織的交易方式。期貨交易是貿易形式發展的自然結果。從歷史的角度看,人類社會有了生產,有了交換,便產生了商品貨幣交換關系,產生了各種形式的貿易活動。從總體上講,貿易活動大體上可分為現貨貿易和期貨貿易兩大類。
在期貨市場中,大部分交易者買賣的期貨合約在到期前,又以對沖的形式了結。也就是說買進期貨合約的人,在合約到期前又可以將期貨合約賣掉;賣出期貨合約的人,在合約到期前又可以買進期貨合約來平倉。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是允許的。一般來說,期貨交易中進行實物交割的只是很少量的一部分。
期貨交易的對象並不是商品(標的物)的實體,而是商品(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期貨交易的目的是為了轉移價格風險或獲取風險利潤。
⑹ 期貨市場 名詞解釋
期貨合約: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保證金:是指期貨交易者按照規定標准交納的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
結算:是指根據期貨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格對交易雙方的交易盈虧狀況進行的資金清算。
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開倉:開始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交易行為稱為」開倉」或」建立交易部位」。
平倉:是指期貨交易者買入或者賣出與其所持期貨合約的品種、數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了結期貨交易的行為。
持倉量:是指期貨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
倉單:是指交割倉庫開出並經期貨交易所認定的標准化提貨憑證。
撮合成交:是指期貨交易所的計算機交易系統對交易雙方的交易指令進行配對的過程。
漲跌停板: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出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客戶持倉超出規定的持倉限額,因客戶違規受到處罰的,根據交易所的緊急措施應予強行平倉的,其他應予強行平倉的情況發生時,期貨經紀公司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行平倉的制度。
頭寸:一種市場約定。期貨合約買方處於多頭(買空)部位,期貨合約賣方處於空頭(賣空)部位。
套利:投機者或對沖者都可以使用的一種交易技術,即在某市場買進現貨或期貨商品,同時在另一個市場賣出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並希望兩個交易會產生價差而獲利。
開倉、持倉和平倉:期貨交易中的買、賣行為,只要是新建頭寸都叫開倉。交易者手中持有的頭寸,稱為持倉。平倉是指交易者了結持倉的交易行為,了結的方式是針對持倉方向作相反的對沖買賣。
由於開倉和平倉的含義不同,交易者在買賣期貨合約時必須指明是開倉還是平倉。
例:某一投資者在12月30日買進3月滬深300(滬深IF1804,4049.2,0.55%,模擬交易)指數期貨10手(張),成交價格為1450點,這時,他就有了10手多頭持倉。到明年1月10日,該投資者見期貨價格上漲到1500點,於是按此價格賣出平倉5手3月股指期貨,成交之後,該投資者實際持倉還剩5手多單。如果當日該投資者在報單時報的是賣出開倉5手3月股指期貨(中證IC1804,6080.4,-0.07%,模擬交易),成交之後,該投資者的實際持倉就應該是15手,10手多頭持倉和5手空頭持倉。
爆倉:是指投資者帳戶權益為負數。表明投資者不僅輸光了全部保證金而且還倒欠期貨經紀公司債務。由於期貨交易實行逐日清算制度和強制平倉制度,一般情況下爆倉是不會發生的。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在行情發生跳空變化時,持倉較重且方向相反的帳戶就有可能發生爆倉。
發生爆倉時,投資者必須及時將虧空補足,否則會面臨法律追索。為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需要特別控制好倉位,切忌象股票交易那樣滿倉操作。並且對行情進行及時跟蹤,不能象股票交易那樣一買了之。
多頭和空頭:期貨交易實行雙向交易機制,既有買方又有賣方。在期貨交易中,買方稱為多頭,賣方稱為空頭。雖然股票市場交易中也將買方稱為多頭,賣方稱為空頭。但股票交易中的賣方必須是持有股票的人,沒有股票的人是不能賣的。
結算價格: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日成交價格按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當日無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作為當日結算價。結算價是進行當日未平倉合約盈虧結算和制訂下一交易日漲跌停板額的依據。
成交量: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當日交易期間所有成交合約的雙邊數量。
持倉量:是指期貨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雙邊數量。
總持倉量:是市場上所有投資者在該期貨合約上總的「未平倉合約」數量。在交易所發布的行情信息中,專門有「總持倉」一欄。
總持倉量的變化,反映投資者對該合約的交易興趣,是投資者參與該合約交易的一個重要指標。如果總持倉量在持續增長,表明交易雙方都在開倉,投資者對該合約的興趣在增長,場外資金在不斷湧入該合約交易中;相反,當總持倉量不斷減少,表明交易雙方都在平倉出局,交易者對該合約的興趣在退潮。還有一種情況是當交易量增長時,總持倉量卻變化不大,這表明市場以換手交易為主。
換手交易:換手交易有「多頭換手」和「空頭換手」,當原來持有多頭的交易者賣出平倉,但新的多頭又開倉買進時稱為「多頭換手」;而「空頭換手」是指原來持有空頭的交易者在買進平倉,但新的空頭在開倉賣出。
交易指令:股指期貨交易有三種指令:市價指令、限價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當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戶可提出變更或撤銷。
第一、市價指令:指不限定價格的買賣申報,盡可能以市場最好價格成交的指令。
第二、限價指令:指執行時必須按限定價格或更好價格成交的指令。它的特點是如果成交,一定是客戶預期或更好的價格。
第三、取消指令:指客戶將之前下達的某一指令取消的指令。如果在取消指令生效之前,前一指令已經成交,則稱為取消不及,客戶必須接受成交結果。如果部分成交,則可將剩餘部分還未成交的撤消。
套期保值:買進(賣出)與現貨市場上經營的商品數量相當,期限相近,但交易方向相反的相應的期貨合約,以期在未來某一時間通過賣出(買進)同樣的期貨合約來抵補這一商品或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所帶來的實際價格風險。
保證金:保證金是交易所要求投資者為確保履約提供的財力擔保,是投資者對其所持交易部位負責所表示的信譽,交存在其帳戶上的一筆資金。按照性質不同,保證金分為交易保證金、結算保證金和追加保證金三種。交易保證金是指投資者在交易所專用結算帳戶中確保履約的資金,是已被合約佔用的保證金;結算保證金是投資者在交易所專用結算帳戶中除去已在交易所佔用的交易保證金後剩餘部分。追加保證金是指如果投資者賬戶當日權益小於持倉保證金,意味著資金余額是負數,同時也意味著保證金不足。按照規定,期貨經紀公司會通知帳戶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開市之前將保證金補足。這被稱為追加保證金。
強制平倉:如果帳戶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開市之前沒有將保證金補足,按照規定,期貨經紀公司可以對該帳戶所有人的持倉實施部分或全部強制平倉,直至留存的保證金符合規定的要求。
頭寸限制:即交易部位限制。指交易所對投資者規定的所能持有某一期貨合約數量的最大限度,是從市場份額分配方面對市場風險進行管理。
競價方式:計算機撮合成交。計算機撮合成交是根據公開喊價的原理設計而成的一種自動化交易方式,具有準確、連續、速度快、容量大等優點。
期貨交易早期,由於沒有計算機,故在交易時都採用公開喊價方式。公開喊價方式通常有兩種形式:一是連續競價制(動盤),是指場內交易者在交易所交易池內面對面地公開喊價,表達各自買進或賣出合約的要求。這種競價方式是期貨交易的主流,歐美期貨市場都採用這種方式。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場內氣氛活躍,但缺陷是人員規模受場地限制。眾多的交易者擁擠在交易池內,人聲鼎沸,以致於交易者不得不用手勢來幫助傳遞交易信息。這種方式另一個缺陷是場內交易員比場外交易者有更多的信息和時間優勢。搶帽子交易往往成了場內交易員的專利。
公開喊價另一種形式是日本的一節一價制。一節一價制把每個交易日分為若干節,每節交易中一種合約只有一個價格。每節交易先由主持人叫價,場內交易員根據其叫價申報買賣數量,如果買量比賣量多,則主持人另報一個更高的價;反之,則報一個更低的價,直至在某一價格上買賣雙方的交易數量相等時為止。計算機技術普及後,世界各國交易所紛紛採用計算機來代替原先的公開喊價方式。
1、持倉量:是指買賣雙方開立的還未實行反向平倉操作的合約數量總和。持倉量的大小反映了市場交易規模的大小,也反映了多空雙方對當前價位的分歧大小。例如:假設以兩個人作為交易對手的時候,一人開倉買入1手合約,另一人開倉賣出1手合約,則持倉量顯示為2手。
2、內盤、外盤:等同於股票軟體中的內外盤。如:委託以賣方成交的納入「外盤」,委託以買方成交的納入「內盤」。「外盤」和「內盤」相加為成交量。
3、總手:指截止到現在的時間,此合約總共成交的手數。國內是以雙方各成交1手計算為2手成交,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尾數都是雙數位。
4、委比:是指用以衡量一段時間內買賣盤相對強度的指標,其計算公式為:委比=〖(委買手數-委賣手數)÷(委買手數+委賣手數)〗×100%
5、倉差:是持倉差的簡稱,指目前持倉量與昨日收盤價對應的持倉量的差。為正則是今天的持倉量增加,為負則是持倉量減少。持倉差就是持倉的增減變化情況。例如今天11月股指期貨合約的持倉為6萬手,而昨天的時候是5萬手,那今天的持倉差就是1萬手了。另:在成交欄里也有倉差變化,在這里是指現在這一筆成交單引發的持倉量變化與上一筆的即時持倉量的對比,是增倉還是減倉。
6、多開:是多頭開倉的簡稱,指持倉量增加,但持倉量的增加值小於現量,且為主動買盤。
7、空開:是空頭開倉的簡稱,指持倉量增加,但持倉量的增加值小於現量,且為主動賣盤;例如:將上例中的賣出、買入反過來即可。
8、雙開:指某筆成交中,開倉量等於現量,平倉量為零,持倉量增加,差值等於現量,表明多空雙方均增倉
9、雙平:指某筆成交中,開倉量等於零,平倉量為現量,持倉量減少,差值等於現量,表明多空雙方均減倉。
10、多換、空換:是多頭換手、空頭換手的簡稱,若在某筆成交中,開倉和平倉量均等於現成交量的一半,持倉量不變,則表明多頭倉位和空頭倉位都未發生變化,只是部分倉位在多頭之間或空頭之間發生了轉移,結合內外盤的狀態,我們定義外盤時該筆成交的狀態為多換手,內盤時為空換手。
11、多平、空平:是多頭平倉、空頭平倉的簡稱,多頭平倉指持倉量減少,但持倉量的減少絕對值小於現量,且為主動賣盤;空頭平倉指持倉量減少,但持倉量的減少絕對值小於現量,且為主動買盤。例如:假設以三個人作為交易對手,其中甲有多頭持倉5手,乙有空頭持倉5手,丙沒有持倉;若甲想平倉了結部分持倉,則掛出賣出平倉3手,丙認為大盤會跌,則掛出賣出開倉2手,在此時乙也想平倉了結,則以現價(賣出價)掛出買入平倉5手成交,盤面會顯示:空平(空頭平倉),現手成交量10手,倉差為-6。如果是多頭平倉則是把乙作為主動掛出平倉單,甲隨後再平倉即可。
12、頭寸:是一種市場約定,既未進行對沖處理的買或賣期貨合約數量。對買進者,稱處於多頭頭寸;對賣出者,稱處於空頭頭寸。
13、期貨貼水與期貨升水:在某一特定地點和特定時間內,某一特定商品的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稱為期貨升水;期貨價格低於現貨價格稱為期貨貼水。游俠股市可以模擬國內外主流期貨品種,是快速提高期貨交易水平的最佳法寶。
14、正向市場:在正常情況下,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
15、反向市場:在特殊情況下,期貨價格低於現貨價格。
16、斬倉:在交易中,所持頭寸與價格走勢相反,為防止虧損過多而採取的平倉措施。
17、撮合成交:是指期貨交易所的計算機交易系統對交易雙方的交易指令進行配對的過程。
18、強制減倉:是指交易所將當日以漲跌停板價申報的未成交平倉報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與該合約凈持倉盈利客戶(或非經紀會員)按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
⑺ 期貨交易的規則和注意事項
股指期貨開戶流程,沒有商品期貨交易經驗想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個人需要先開立商品期貨帳戶。股指期貨開戶流程,客戶提供有關文件、證明材料。 (1)銀行卡復印件或者掃描件1份; (2)身份證原件 (3)個人數碼大頭照2、股指期貨開戶流程,期貨公司向客戶出具《風險揭示聲明書》和《期貨交易規則》,向客戶說明期貨交易的風險和期貨交易的基本規則。在准確理解《風險揭示聲明書》和《期貨交易規則》的基礎上,由客戶在《風險揭示聲明書》上簽字、蓋章。填寫客戶資信情況登記表和確定交易手續費。 3、股指期貨開戶流程,期貨經紀機構與客戶雙方共同簽署《客戶經紀合同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正式形成合作關系。4、股指期貨開戶流程,期貨經紀機構為客戶提供專門帳戶,供客戶從事期貨交易的資金往來,客戶必須在其帳戶上存有足額保證金後,方可下單。股指期貨開戶流程,已開立商品期貨交易帳戶的投資者需要的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2、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3、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4、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此外,期貨公司會員還將按照交易所制定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對投資者的基本情況、相關投資經歷、財務狀況和誠信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為綜合評估得分高於規定標準的投資者臨櫃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⑻ 期貨配資交易有什麼限制嗎
期貨配資交易有什麼限制嗎?一般股票配資平台都會做一些限制,規定一些股票是不能夠進行購買的,這其中就包括*t、*st股票,因為這些股票都是有著幾年的時間虧損的,有可能會出現退市的情況。所以股票配資平台是不能夠進行配資交易這些股票的。還有一些限制就是平台的風控部門會找到風險比較大的股票,比如說已經是連續好幾個漲停板了,並且後期走勢有可能是主力出貨的股票,然後來限制這些股票的購買。最大的原因還是處於風險的考慮,試想一下股票配資平台實際上只不過是出借資金而已,如果還要承擔股市上面的風險因素,那麼肯定是得不償失的,畢竟股票配資平台並沒有在股市當中賺取利潤,而只是賺取一點點出借資金的利息而已,如果連自己的資金都虧進了股市,那麼對於配資平台來說肯定是不能夠接受的。配資平台做出的這些配資交易也是正常情況,其實投資者也不必要大驚小怪的,雖然有些投資者喜歡追求這種高風險高收益的事情,但是不管做什麼投資都是要有一定的節制的,不能一味的想追求利潤,不然只能讓投資者承受更大的虧損。
⑼ 期貨交易規則
期貨交易與一般的現貨交易相比,期貨交易在其業務操作流程上具有自身的特點。期貨交易業務操作一般包括開戶、委託、結算、交割等幾個方面。
期貨交易規則要求交易參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的時候,必須首先履行開立交易賬戶的手續。要買進或賣出一張(或更多的)期貨合約,必須經過下單、交易、回報幾個環節,來完成一個基本的流程。
1、開戶
由於期貨交易必須集中在交易所內進行,而在場內操作交易的只能是交易所的會員,包括期貨經紀公司和自營會員。普通投資者在進入期貨市場交易之前,應首先選擇一個具備合法代理資格、信譽好、資金安全、運作規范和收費比較合理的期貨經紀公司會員。自營會員沒有代理資格。
投資者在經過對比、判斷,選定期貨經紀公司之後,即可向該期貨經紀公司提出委託申請,開立賬戶。開立賬戶實質上是投資者(委託人)與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人)之間建立的一種法律關系。
一般來說,各期貨經紀公司會員為客戶開設賬戶的程序及所需的文件不盡相同,但基本程序及方法大致相同。
2、委託
客戶在按規定足額繳納開戶保證金後,即可開始交易,進行委託下單。所謂下單,是指客戶在每筆交易前向期貨經紀公司業務人員下達交易指令,說明擬買賣合約的種類、數量、價格等的行為。通常,客戶應先熟悉和掌握有關的交易指令,然後選擇不同的期貨合約進行具體交易。
3、結算
結算是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貨款和其他有關款項進行的計算、劃撥。結算包括交易所對會員的結算和期貨經紀公司會員對其客戶的結算,其計算結果將被計入客戶的保證金賬戶。
(9)買賣期貨所要求的誠信資金稱為擴展閱讀
期貨市場的構成
1、期貨交易所
所有的也稱商品交易所,是經政府部門批准認可的專門進行期貨合約買賣的場所,一般實行會員制,其財產來源於初始投資及會員會費、席位費及交易手續費。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下設董事會或理事會,董事會聘任交易所總裁負責日常行政和管理工作。
2、期貨傭金商
又稱經紀行,是依法成立的以期貨代理業務為主的公司,他們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買賣期貨,收取傭金,並向交易所、清算所和客戶負責。
3、清算所
是負責期貨合約對沖、結算和交割的機構。
從組織形式上看,有的附屬於交易所,也有的完全獨立。清算所是期貨交易雙方的代理人,擁有代位權,對期貨合同的買家來說它代表賣家,而對期貨合同的賣家來說它代表買家,並有義務擔保每筆合約的履行,因此具有權威性,是期貨市場運行機制的核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交易
⑽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對投資者的主要要求有哪些
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法(試行)第一條為保障股指期貨市場平穩、規范、健康運行,防範風險,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法》、《期貨公司管理法》和《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等行政法規、規章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業務規則,制定本法。第二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和本法要求,評估投資者的產品認知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當的投資者審慎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嚴格執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以下簡稱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各項要求,建立以了解客戶和分類管理為核心的客戶管理和服務制度。第三條投資者應當根據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要求,全面評估自身的經濟實力、產品認知能力、風險控制與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第四條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符合下列標準的自然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一)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二)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三)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四)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期貨公司會員除按上述標准對投資者進行審核外,還應當按照交易所制定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對投資者的基本情況、相關投資經歷、財務狀況和誠信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不得為綜合評估得分低於規定標準的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第五條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符合下列標準的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一)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二)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三)具有相應的決策機制和操作流程;(四)相關業務人員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五)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六)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期貨公司會員為其他經濟組織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的,參照本條執行。第六條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獲得監管機構或者主管機關批准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特殊法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第七條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投資者適當性標准進行調整。第八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本法及交易所制定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制定本公司的實施方案,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完善內部分工與業務流程。第九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建立並有效執行客戶開發責任追究制度,明確高級管理人員、業務部門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復核評估人、開戶經人、客戶開發人員的責任。第十條期貨公司會員開展股指期貨開戶業務,應當及時將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制度報交易所備案。交易所無異議的,期貨公司會員才能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第十一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股指期貨風險,全面客觀介紹股指期貨法律法規、業務規則和產品特徵,嚴格驗證投資者資金、股指期貨模擬交易經歷和商品期貨交易經歷,測試投資者的股指期貨基礎知識,審慎評估投資者的誠信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認真審核投資者開戶申請材料。第十二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督促客戶遵守與股指期貨交易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交易所業務規則,持續開展風險教育,加強客戶交易行為的合法合規性管理。第十三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建立客戶資料檔案,除依法接受調查和檢查外,應當為客戶保密。第十四條期貨公司會員應當為客戶提供合理的投訴渠道,告知投訴的方法和程序,妥善處理糾紛,督促客戶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第十五條期貨公司會員委託具有中間介紹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協助開戶手續的,應當與證券公司建立業務對接規則,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相關要求,對證券公司相關業務進行復核。第十六條投資者應當如實申報開戶材料,不得採取虛假申報等手段規避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要求。第十七條投資者應當遵守「買賣自負」的原則,承擔股指期貨交易的履約責任,不得以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標准為由拒絕承擔股指期貨交易履約責任。第十八條投資者應當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得侵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不得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交易所及相關單位的工作秩序。第十九條交易所對期貨公司會員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相關要求的情況進行檢查時,期貨公司會員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投資者開戶材料、資金賬戶情況等資料,不得隱瞞、阻礙和拒絕。交易所在檢查中發現從事中間介紹業務的證券公司存在違規行為的,進行必要的延伸檢查,並將有關違規情況通報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第二十條對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違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行為的期貨公司會員,交易所可以採取約見談話、責令參加培訓、增加內控合規自查次數、口頭警示、書面警示、責令處分責任人員、限期說明情況、專項調查和暫停受理或者相關業務等監管措施。第二十一條期貨公司會員違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交易所可以對其採取責令整改、談話提醒、書面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受理申請開立新的交易編碼、暫停或者限制業務、調整或者取消會員資格等處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提出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建議。第二十二條期貨公司會員工作人員對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交易所可以採取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從事交易所期貨業務和取消從事交易所期貨業務資格等處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提出撤銷任職資格、取消從業資格等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建議。第二十三條本法所稱特殊法人包括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須經監管機構或者主管機關批准才能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其他法人;一般法人系指特殊法人以外的法人。第二十四條本法由交易所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本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