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的期貨賬戶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怎麼不一樣
要全部取出你的錢需要聯系給你開戶的客戶經理,並且當天不可交易。不聯系客戶經理的話,需要在賬戶里留下200元以上的資金無法取出
『貳』 請問期貨模擬賬戶里的「動態權益」和「可用資金」分別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和相同
你看清楚了嗎,你的這個說法不對吧。動態權益是你的賬戶實時顯示的總權益,包括開倉已佔用的保證金和可用資金,總權益是大於你的可用資金的。
『叄』 期貨賬戶可用資金隔夜倉後為負怎麼辦
為負要及時補足資金。風險度增大,負到一定程度就會被強制平倉。具體看你期貨公司的規定。
『肆』 問一下關於期貨交易中可用資金的問題
您出現了浮虧或期貨公司加大了保證金的比率,您現有的保證金不足於維持現有的持倉,所以您的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為負,期貨公司應當給您下達追加保證金的通知。
要是您沒能及時追加保證金,如果虧的少,期貨公司可能還不會將您的持倉強平,如果虧的較多,期貨公司會在他們認為合適的時機,將您的保證金不足的持倉強平。
『伍』 期貨交易中的「可用資金」怎麼和「當前權益」數額不一樣呢
當前權益=可用資金+持倉保證金-當日手續費+持倉盈虧。由於期貨是每日結算,所以當前權益與上日權益肯定是不同的。可用資金是全部權益減去持倉佔用的保證金。
期貨權益是在期貨賬戶中的權益。等於賬戶中存入的所有保證金加上每天的盈利再減去每天的損失。隨著期貨合約價格每天的波動,頭寸中投資者權益的價值也在變動。
(5)期貨賬號可用資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期貨法律法規》第十九條:從業人員在向投資者提供服務前,應當了解投資者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並應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投資者期貨投資的特點以及在期貨投資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不得向投資者做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的承諾或保證。
《期貨法律法規》第二十條:從業人員在進行投資分析或者提出投資建議時,應當勤勉盡責、獨立客觀,投資分析及投資建議要有合理、充足的依據,要嚴格區分客觀事實與主觀判斷,並對重要事實予以明示。
《期貨法律法規》第二十一條:從業人員應當如實向投資者申明其所具有的執業能力,不得向投資者提供虛假文件、材料。從業人員應當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不得以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手段謀取個人或者相關方利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可用資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投資者權益
『陸』 期貨賬戶中的可取資金為什麼小於可用資金
不用,找你的客戶經理,讓他把資金都給出了
這是留底,但現在期貨公司都可以出
『柒』 請問期貨賬戶上的可用資金怎麼無法轉到銀行卡上
問問你開戶的公司,是不是留底3000.不行就銷戶。以後想用了再開。
『捌』 為什麼我的期貨賬戶里的可用資金一整天都不變動了
?如果有持倉,或者有交易,可用資金應該會有變動呀....
『玖』 關於股指期貨賬戶可用資金的問題
首先第一個問題:如果下跌可用資金為負值,此時被強平是又一定的風險度的,在這個風險度之上時不會強平的,這個每個開戶證券公司不一樣。當然有新資金轉入則更好。
其次第二個問題:如果上漲,可用資金是一定會上漲的。
最後第三個問題,如果有盈利之後,浮動資金是可以用來開新合約的。
其實綜合來說個人是不建議做股指期貨的,一個手續費高,二是成交不是很活躍。如果你想做保證金交易,建議你做做國內商品期貨,杠桿小,波動還大,成交也活躍!
純手打,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