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資金放在個人帳戶上炒期貨,個人能自由支配嗎
公司資金放你個人賬戶里炒期貨是違規的,個人支配公司資金也是犯法的。
Ⅱ 犯挪用資金罪的一定會被沒收財產嗎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前款規定中的非國有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上述《刑法》的規定中,對於挪用資金罪只有拘役、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處罰,沒有沒收財產的刑罰。
Ⅲ 朋友跟7個人借錢400萬炒期貨虧光了還不出錢要坐牢他
可惜你的朋友沒有遇到我。建議他重新振作,不要接觸投資市場了,既然別人可以借給你朋友幾百萬說明你朋友還是有一定的實力的,重新做實體還錢吧、
Ⅳ 我婆婆是一家公司的出納,挪用了公款約100萬給我老公做期貨,一些是在
你好,你的問題中沒有說明公司的性質,所以做兩方面的回答,請根據公司實際性質對照分析。
根據你描述的案情,你的婆婆和你老公可能存在共謀,挪用了你婆婆就職的公司的資金,此二人的行為可能涉嫌挪用資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
涉嫌挪用資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主要區別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問題,如果犯罪嫌疑人(挪用人)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是國有公司、企業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或者是國有單位委派到費國有公司企業從事公務行為的人,則構成挪用公款罪,你老公與其存在共謀,則屬於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如果你婆婆所在的公司是純民營企業,則涉嫌的是挪用資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挪用資金罪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挪用公款罪)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Ⅳ 股東私自挪用資金炒股獲利應該屬於誰
此行為有構成挪用資金罪之嫌,屬於刑事犯罪。此獲利屬於非法所得,應該收繳。
依據我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公司其他的股東應該火速把此資金和其獲利收回,或向公安局報案。
Ⅵ 用融資炒期貨賠錢了算詐騙罪嗎
這要看融資款約定的用途了。如果約定融資款只能用於股票,基金等投資,那麼用來炒期貨就屬於挪用資金,嚴格意義上就是欺詐了。如果沒有約定用途,就不屬於欺詐了。
Ⅶ 3000RMB可以來炒期貨不
這位小兄弟的問題我來回答:
Q:「小弟我剛參加工作。存款不多。 准備拿出3000來炒期貨。。如果可以的話。。。。。。。問題是。。。是不是真的可以來炒的。。網上你們說的最好一開始要一兩萬。。。」
A:以2009年2月5日期貨市場商品所有結算價來看,最便宜的是玉米1581元/噸(主力合約),所以說3000元勉強可以玩一手玉米(1手=10噸)。而網上說的最好一兩萬開始,則是出於考慮倉位控制的原因,以免一著不慎暴倉。
Q:「不是說保證金只要10%么,那我3000,豈不是可以當30000來用啦??是不是這樣的??比如某商品,要20000元一噸,我能買不????」
A:保證金只要10%,那說的只是一般情況,在市場行情極端的情況下交易所會提高保證金比例,另外期貨交割月近2月時也會提高保證金比例的。
3000元在保證金比例為10%時是可以當30000來用買賣合約的。
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手,其中金屬一般5噸/手,農產品10噸/手。每次交易最少為1手,所以說20000元一噸的商品,一手即為100000元價值,若以保證金比例10%算也需要10000元方能參與,3000元遠遠不夠。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清這位小兄弟的疑問,謝謝! :)
Ⅷ 挪用資金罪法律規定怎麼判刑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挪用資金罪】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Ⅸ 是誰炒期貨從5萬掙到3000萬
葉大戶從10萬到100億;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909/05/3966585_2351117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