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期貨配資非法經營需不需要諒解書
我覺得這種非法經營是需要諒解書的,這希望你立個經營態度
⑵ 非法經營期貨金額如何認定
期貨管理條例規定
⑶ 有人建議我做期貨配資,期貨配資合不合法的
期貨配資屬於灰色地帶,國家既不鼓勵也不支持。
不少配資公司甚至都是注冊為投資咨詢公司的小型企業,其注冊資本只有10萬元,客戶自有資金沒有任何保障。鑽法律的空子的經營者,期貨配資屬於灰色地帶,這種配資的交易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拓展資料:
期貨配資(Futures Financing),是指在期貨市場中,投資方(投資個人/公司,以下簡稱「配資公司」)通過借出資金,由交易方(期貨操盤手,以下簡稱「客戶」)委託理財的一種投資形式。配資公司借出的資金,可用於商品期貨投資,也可用於股指期貨的投資。其根本目的在於解決客戶的資金困境,放大資金杠桿。
風險和收益:交易盈利部分全部屬於投資者所有,當然虧損也全部由投資者承擔,公司不承擔交易風險。如果產生虧損,在投資者交納的保證金里扣除。虧損達到保證金的70%,停止操作。公司只收取一定的交易手續費,不收取管理費、利息、會員費等其他一切費用。
合同簽署:簽定帳戶委託操作協議,本地客戶現場簽定,外地客戶可傳真簽定。合同中一定要具體規定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一些必要的交易規則,這些是投資者權益保障的依據。
⑷ 非法經營罪涉案金額在五百萬,量刑標是怎麼樣的呢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場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最高院指導】
第八十九條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生產許可證、批發許可證、零售許可證,而生產、批發煙草製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情節嚴重,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
(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達5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滿1萬元;
(二)單位非法經營數額達50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滿10萬元;
(三)曾因非法經營煙草製品行為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數額達2萬元的。
第九十條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非法經營煙草製品情節特別嚴重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
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五條非法經營罪期貨總金43萬
《刑法》第225條 非法經營罪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萁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①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⑹ 期貨配資涉嫌非法經營,違法所得應當如何認定
股票說簡單就是買和賣,形象點打個比方這好比在一個菜市場買青菜豬肉,一群人每天都需要買入和賣出,而討價還價就是股票的交易價格。炒股說簡單點就是2個步驟:買和賣,但要做好這2個步驟,沒有一個所謂的大師或者專家敢說自己是包贏的,除非是內幕黑交易,但散戶怎麼可能獲得,所以就需要經驗累積和足夠的耐心。股票建議不要急於入市,可以去游俠股市或股神在線做下模擬炒股,先了解下基本東西,對入門學習、鍛煉實戰技巧很有幫助。
步驟1:選股,沒有絕對的好股,現在股票市場完全超出了自身價值的N倍,按理全屬於垃圾廢紙,投機代替了投資,所以沒必要去看什麼題材未來,只需要看你的股票是否套住了足夠多的人,然後你買進,你賺錢了,意味著別人把錢拿出來,追高我認為是一種不理智的行為,很容易把自己套進去,站在低的位置等待成本高的位置的人去拉升,是一種穩中求勝的硬道理,比如力帆股份 華泰股份 中順潔柔 榮安地產等給你參考,都屬於前位套住許多人的低估值股。
步驟2:如果選擇高位賣出制定自己計劃贏利的目標,到了那位置,發現許多人都被套進來的時候,就賣了,沒有幾個人能在絕對的頂部逃跑,也沒有人能在絕對的底部買進,這對散戶來說不現實。
紙上談兵再好,都不如實盤操作來的快,建議你新手的話,先拿出1/4或者1/3,強迫自己在這個資金內先做一段時間內做盤,別受漲的誘惑也別受跌的干擾,就使用那麼多資金,經驗上去了,自然水到渠成。
另送你幾字真言,你如果能真正做到,你也是股神:1分運氣,2分技術,3分經驗,4分耐心,可見,真正炒股賺錢的,最關鍵的是耐心,這也是許多老大媽連股票軟體都不會用,但裡面的股票個個賺百分之幾百的原因。
⑺ 期貨配資被騙血本無歸
報案,這個絕對的詐騙案,能解決的,只要他有匯款號碼,就能破案。或者你去別的論壇發發這個文件,會有很多被這個公司騙得人集體投訴,即將破獲一個大案!也洗會上電視呢,這是冷門案子啊,電視還沒演過呢,你給市裡或者省里的報紙打打電話,尋求一下媒體協助,公安局也許會更加重視。希望你的錢能拿回來,5萬,不少。
⑻ 期貨配資是什麼,為什麼會涉嫌非法經營罪
涉嫌非法經營罪的,一旦罪名成立,要被判刑。其中,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為三十七天。三十七天之內決定是否逮捕。
《刑訴法》規定刑事拘留後的批捕期限: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⑼ 經偵如何認定個人非法經營期貨涉案金額
(一)經營活動性質。查證涉案公司或個人組織的交易活動是否屬於期貨交易,主要通過公司交易規則、交易軟體設置和客戶實際交易等情況進行分析。
(二)調取和分析交易數據。主要包括客戶數量、會員(加盟商、代理商)數量,以及客戶交易總量、交易保證金總量,交易傭金收取和分配等情況。
(三)交易資金情況。查證涉案公司或其會員(加盟商、代理商)收取的客戶交易保證金、傭金、點差情況,主要是客戶繳納交易保證金、交易傭金、點差標准,以及涉案公司及其會員(加盟商、代理商)的分成比例等。
(四)調查資金去向。及時掌握涉案公司用於收取客戶交易保證金和分配交易收入的賬戶,以及涉案公司用於轉移資金的公司和個人賬戶,調取有關銀行賬戶交易信息,並與獲取的期貨交易有關信息進行比對、印證。
( 五)主要證據和材料。犯罪嫌疑人有關公司設立、伺服器租用、網站建設、交易軟體購買和使用維護、交易規則制定、會員(加盟商、代理商)和客戶的發展、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交易費用收取和使用分配,以及對自身行為性質的認識等情況的供述;客戶有關如何被發展、出入金情況等證言;搜查筆錄及照片,扣押物品文件及清單;遠程勘查工作記錄及電子證物檢查工作記錄;司法審計報告;有關部門行政認定意見;涉案賬戶交易明細;客戶交易明細;涉案公司工商注冊登記資料;反映涉案公司經營狀況的內部賬本、會員返還傭金記錄;涉案公司與會員(加盟商、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客戶交易協議書等證據和材料,等等。
(六)調取和分析伺服器數據。涉案公司通常會租用多個境內外伺服器。對於伺服器在境外的,需要利用技術手段遠程下載後台數據,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證據固定工作;對於伺服器在境內的,要派員實地調取伺服器數據信息,並就有關伺服器租用和維護等問題詢問相關人員。
(七)經營場所取證。涉案公司如有經營場所,對反映其經營情況的相關證據要及時收集,如財務報表、會員(或加盟商、代理商)聯系表和收入分成表;涉案公司與會員(加盟商、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客戶交易協議書;《交易規則》、《結算細則》、《風控管理辦法》等書證;調取交易場所和商品交割倉庫實際運行情況有關書證,並訊問有關犯罪嫌疑人和詢問相關證人。
(八)互聯網取證。調取涉案公司網站信息,包括交易規則、交易行情、交易品種、各地會員(加盟商、代理商)等。對網站信息進行證據固定時,注意固定交易截屏信息。
(九)銀行取證。涉案銀行賬戶一般包括保證金結算賬戶、交易收入返還賬戶,形成了由「客戶個人銀行賬戶」到「保證金結算賬戶」到「交易平台客戶個人交易賬戶」的入金通道,以及收入分成通道。此外,一些案件中,還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進行資金匯轉。因此,取證工作主要圍繞查明經營狀況和收取客戶資金的去向開展,應調取結算賬戶開戶資料、協議、交易流水、交易憑證等,匯總賬戶交易總額,分析各交易客戶資金出入數額,形成資金流向圖,並製作相關筆錄,在證明犯罪的同時,為下步追贓挽損做好准備工作。
(十)其他。及時提取公司人員電子郵箱、即時通訊工具(如QQ、微信等)中的證據材料,特別是有關公司經營、客戶發展的郵件、音視頻聊天記錄等證據要及時固定。對存在通過網路發展客戶的,要分析明確相關人員的網路虛擬身份,並挖掘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