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品期貨交易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首先我跟有學過商品期貨交易時間是怎麼制定的呢?商品期貨交易期間是中國每一個每一個工作日來進行所以的話,他們交易期限就是這樣的。
⑵ 期貨的交易時間是幾點到幾點
交易所交易時間:
(一)大連、上海、能源、鄭州交易所
集合競價申報時間:08:55—08: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08:59—09: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09:00-11:30 (小節休息10:15-10:30)
13:30-15:00
提示:客戶下單時間為集合競價時間和正常交易時間。在8:59—9:00競價結束時間和交易所小節休息時間(上午10:15-10:30)下單,交易系統將不接受指令,並視之為廢單。(時間以交易所時鍾報時為准)
(二)上期所夜盤
集合競價申報時間:20:55—20: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20:59—21: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21:00-02:30 (黃金、白銀)
21:00-01:00 (銅、鋁、鉛、鋅、鎳、錫、不銹鋼)
21:00-23:00(螺紋鋼、熱軋卷板、石油瀝青、天然橡膠、燃料油、紙漿)
提示:法定節假日的前一日沒有夜盤交易。
(三)大商所夜盤
集合競價申報時間:20:55—20: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20:59—21: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21:00—23:30 (豆一、豆二、豆油、豆粕、焦煤、焦炭、棕櫚油、鐵礦石、塑料、PVC、聚丙烯、乙二醇、玉米、玉米澱粉、粳米、苯乙烯)
提示:法定節假日的前一日沒有夜盤交易。
(四)鄭商所夜盤
集合競價申報時間:20:55—20: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20:59—21: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21:00-23:30 (白糖、棉花、棉紗、菜粕、甲醇、PTA、菜籽油、玻璃、動力煤、純鹼)
提示:法定節假日的前一日沒有夜盤交易。
(五)中金所
股指:集合競價時間:9:25—9:3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9:30-11:30(第一節);13:00-15:00(第二節)
國債:
集合競價時間:9:10-9:15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9:15-11:30(第一節);13:00-15:15(第二節)
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9:15-11:30
(六)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夜盤
集合競價申報時間:20:55—20: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20:59—21: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21:00—23:30 (20號膠)
21:00—次日2:30 (原油)
⑶ 期貨合約里規定的時間都是多少
您好,一般期貨合約最長為一年,比如1609到期之後會上市1709合約,最長持有時間最多為一年,如果是非機構的話時間可能要更短一點。
⑷ 期貨合約到期時間是怎麼算的
期貨合約到期時間演算法如下:
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
國際上的商品期貨,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國內的商品期貨,商品代碼中顯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約,就是10年5月為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號,但因為個人戶不可以進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就要平倉了。
(4)期貨到了規定時間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的特點:
1、以小博大
期貨交易只需交納5-10%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點,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資金進行大宗的買賣,節省大量的流動資金。
2、雙向交易
期貨市場中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投資方式靈活。
3、不必擔心履約問題
所有期貨交易都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且交易所成為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的交易對方,為每筆交易做擔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4、市場透明
交易信息完全公開,且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競爭。
5、組織嚴密,效率高
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規則,一環扣一環,環環高效運作,一筆交易通常在幾秒種內即可完成。
⑸ 期貨交易時間是什麼時候
我國正規期貨的交易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早上9點到11點半,下午1點半到3點結束。早上10:15到10:30休盤15分鍾,夜盤: 21點到次日凌晨2:30分。各個期貨交易所的休盤時間和夜盤時間稍有不同,具體的情況,投資者以交易所的時間為准。⑹ 如果期貨約定時間到了,而賣方沒有貨會怎麼樣
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交割違約:
(一)在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准倉單的;
(二)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第七十六條 在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違約部分應預留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買、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准倉單數量(手)-已交標准倉單數量(手)
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元)-已交貨款(元)]÷(1-20%)÷交割結算價(元/噸)÷交易單位(噸/手)。
第七十七條 發生交割違約後,交易所於違約發生當日結算後通知違約方和相對應的守約方。違約通知通過會員服務系統隨當日結算數據發送,會員服務系統一經發送,即視為已經送達。
守約方須在下一交易日11:00以前將終止交割或繼續交割的選擇意向書面遞交交易所。逾期未遞交選擇意向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終止交割後,交易所交割擔保責任了結。
第七十八條 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違約金,同時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賣方違約的,買方可作如下的一項選擇
1. 終止交割: 交易所退還買方貨款;
2. 繼續交割: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後的三個交易日內發布標准倉單征購公告,並在最後交割日後的第7個交易日組織征購。征購成功,交易所支付給買方標准倉單;征購失敗,賣方支付給買方違約部分合約價值15%的賠償金,交易所退還買方交割貨款後終止交割。賣方承擔因征購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
(二)買方違約的,賣方可作如下的一項選擇
1. 終止交割:交易所退還賣方標准倉單;
2. 繼續交割: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後的三個交易日內發布標准倉單競賣公告,並在最後交割日後的第七個交易日組織競賣。競賣成功,交易所支付給賣方交割貨款;競賣失敗,買方支付給賣方違約部分合約價值15%的賠償金,交易所退還賣方標准倉單後終止交割。買方承擔因競賣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
按交易規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