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貨交易時間是什麼時候
我國正規期貨的交易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早上9點到11點半,下午1點半到3點結束。早上10:15到10:30休盤15分鍾,夜盤: 21點到次日凌晨2:30分。各個期貨交易所的休盤時間和夜盤時間稍有不同,具體的情況,投資者以交易所的時間為准。㈡ 焦炭期貨交割的品級是幾級哪些可替代交割
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質量標准
(F/DCE J001-2011)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本標准規定了用於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的焦炭質量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運輸要求等。
1.2 本標准規定的焦炭是指以煉焦煤為主要原料,以高溫干餾等方法得到的用於高爐煉鐵的冶金焦炭。
1.3 本標准適用於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貨合約交割標准品和替代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T 1996 冶金焦炭
GB/T 1997 焦炭試樣的採取和制備
GB/T 2001 焦炭工業分析測定方法
GB/T 2005 冶金焦炭的焦末含量及篩分組成的測定方法
GB/T 2006 冶金焦炭機械強度的測定方法
GB/T 2286 焦炭全硫含量的測定方法
GB/T 4000 焦炭反應性及反應後強度試驗方法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
GB/T 9977 焦化產品術語
3 術語和定義
GB/T 9977確立的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4 質量要求
4.1 標准品質量要求
指標
質量標准(%)
灰分Ad
≤12.5
硫分St,d
≤0.65
抗碎強度M40
≥82
耐磨強度M10
≤7.5
反應性CRI
≤28
反應後強度CSR
≥62
揮發分Vdaf
≤1.5
焦末(<25mm)含量
入庫≤5.0
出庫≤7.0
粒度(≥25mm)
入庫≥95.0
出庫≥93.0
4.2 替代品質量差異與升貼水
指標
允許范圍(%)
升貼水(元/噸)
灰分Ad
>12.5且≤13.0
每增加0.1%,扣價3
>13.0且≤13.5
每增加0.1%,扣價5
>13.5且≤14.0
每增加0.1%,扣價10
硫分St,d
>0.65且≤0.70
每增加0.01%,扣價3
>0.70且≤0.75
每增加0.01%,扣價5
>0.75且≤0.80
每增加0.01%,扣價10
反應後強度CSR
≥55且<62
出現任一項扣價50;
出現多項不累扣
反應性CRI
>28且≤32
抗碎強度M40
≥78且<82
耐磨強度M10
>7.5且≤8.5
4.3 水分Mt要求≤5.0%。水分含量大於5.0%的,按超過部分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一位扣重(例如,實測水分為6.32%,扣重1.3%)。
4.4 出庫時,焦末含量或粒度不符合標准品質量要求的出庫標準的,對超過焦末含量標准或不足粒度標準的部分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一位,指定交割倉庫應當按照出庫完成前一交易日最近月份焦炭合約結算價計算補償金額(例如,焦末含量出庫標准為不超過7%,實測為8.23%,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一位,補償金額為對應貨物貨款的1.2%)。
5 試驗方法、檢驗規則
5.1 試樣的採取和制備按照GB/T 1997的規定執行。
5.2 焦末含量、粒度的測定按照GB/T 2005的規定執行。
5.3 水分、灰分、揮發分的測定按照GB/T 2001的規定執行。
5.4 全硫含量的測定按照GB/T 2286的規定執行。
5.5 抗碎強度M40和耐磨強度M10的測定按照GB/T 1996的規定執行。
5.6 反應性和反應後強度的測定按照GB/T 4000的規定執行。
5.7 數值修約按照GB/T 8170的規定執行。
6 運輸要求
焦炭應當用潔凈的火車車廂、汽車車廂、輪船船艙或其它運輸工具裝運。
7 附加說明
本標准由大連商品交易所負責解釋。
㈢ 請問大商所的焦炭期貨是幾級冶金焦
4.3水分Mt要求≤5.0%。水分含量大於5.0%的,按超過部分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一位扣重(例如,實測水分為6.32%,扣重1.3%)。
4.4出庫時,焦末含量或粒度不符合標准品質量要求的出庫標準的,對超過焦末含量標准或不足粒度標準的部分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一位,指定交割倉庫應當按照出庫完成前一交易日最近月份焦炭合約結算價計算補償金額(例如,焦末含量出庫標准為不超過7%,實測為8.23%,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一位,補償金額為對應貨物貨款的1.2%)。
5試驗方法、檢驗規則
5.1試樣的採取和制備按照GB/T 1997的規定執行。
5.2焦末含量、粒度的測定按照GB/T 2005的規定執行。
5.3水分、灰分、揮發分的測定按照GB/T 2001的規定執行。
5.4全硫含量的測定按照GB/T 2286的規定執行。
5.5抗碎強度M40和耐磨強度M10的測定按照GB/T 1996的規定執行。
5.6反應性和反應後強度的測定按照GB/T 4000的規定執行。
5.7數值修約按照GB/T 8170的規定執行。
6運輸要求
焦炭應當用潔凈的火車車廂、汽車車廂、輪船船艙或其它運輸工具裝運。
㈣ 期貨的交易時間是幾點到幾點
交易所交易時間:
(一)大連、上海、能源、鄭州交易所
集合競價申報時間:08:55—08: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08:59—09: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09:00-11:30 (小節休息10:15-10:30)
13:30-15:00
提示:客戶下單時間為集合競價時間和正常交易時間。在8:59—9:00競價結束時間和交易所小節休息時間(上午10:15-10:30)下單,交易系統將不接受指令,並視之為廢單。(時間以交易所時鍾報時為准)
(二)上期所夜盤
集合競價申報時間:20:55—20: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20:59—21: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21:00-02:30 (黃金、白銀)
21:00-01:00 (銅、鋁、鉛、鋅、鎳、錫、不銹鋼)
21:00-23:00(螺紋鋼、熱軋卷板、石油瀝青、天然橡膠、燃料油、紙漿)
提示:法定節假日的前一日沒有夜盤交易。
(三)大商所夜盤
集合競價申報時間:20:55—20: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20:59—21: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21:00—23:30 (豆一、豆二、豆油、豆粕、焦煤、焦炭、棕櫚油、鐵礦石、塑料、PVC、聚丙烯、乙二醇、玉米、玉米澱粉、粳米、苯乙烯)
提示:法定節假日的前一日沒有夜盤交易。
(四)鄭商所夜盤
集合競價申報時間:20:55—20: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20:59—21: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21:00-23:30 (白糖、棉花、棉紗、菜粕、甲醇、PTA、菜籽油、玻璃、動力煤、純鹼)
提示:法定節假日的前一日沒有夜盤交易。
(五)中金所
股指:集合競價時間:9:25—9:3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9:30-11:30(第一節);13:00-15:00(第二節)
國債:
集合競價時間:9:10-9:15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9:15-11:30(第一節);13:00-15:15(第二節)
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9:15-11:30
(六)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夜盤
集合競價申報時間:20:55—20: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20:59—21: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21:00—23:30 (20號膠)
21:00—次日2:30 (原油)
㈤ 焦炭期貨交割的成本
24元/噸 加上0.013的損耗 再加上結算價的0.03%給期貨公司
㈥ 焦煤期貨交割貨物大商所規定的提貨時間是多久
焦煤最後交易日 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
焦煤最後交割日 最後交易日後第3個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