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匯期貨與外匯現貨的不同之處是什麼
外匯期貨和外匯現貨實際上又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品種
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
1.外匯期貨有固定場所,而現貨交易沒有固定場所
2.外匯期貨與現貨報價方式不同;
3.期貨是掛單報價方式,現貨則是銀行掛牌或經紀商報價。
4.外匯期貨有交割期限制,現貨沒有。
⑵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期權交易的異同點是什麼
外匯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外匯期權交易的區別:
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外匯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徵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一小筆權利金。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一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外匯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一個常量,標准化合約的惟一變數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一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外匯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外匯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一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外匯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外匯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外匯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⑶ 比較外匯期貨與遠期外匯交易的異同點
相同點: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都是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對象相同,都是外匯。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原理相同。
1、性質不同
外匯期貨簡稱為FxFut,是「Forex Futures」的縮寫,是在集中形式的期貨交易所內,交易雙方通過公開叫價,以某種非本國貨幣買進或賣出另一種非本國貨幣,並簽訂一個在未來的某一日期根據協議價格交割標准數量外匯的合約。
遠期外匯交易(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又稱期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後並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
2、形式不同
遠期外匯業務即預約購買與預約出賣的外匯業務,亦即買賣雙方先簽訂合同,規定買賣外匯的幣種、數額、匯率和將來交割的時間,到規定的交割日期,再按合同規定,賣方交匯,買方付款的外匯業務。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外匯期貨買賣與合約現貨買賣有共同點亦有不同點。合約現貨外匯的買賣是通過銀行或外匯交易公司來進行的,外匯期貨的買賣是在專門的期貨市場進行的。
3、市場不同
外匯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規范化的交易場所,而遠期外匯市場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
⑷ 外匯期貨交易是按照成交單位於交割時間是由什麼原則進行的
嗯,外匯期貨的話,他這個交易時間是由行情的變化而選擇交割時間的。
⑸ 外匯期貨交易有交割日嗎
外匯期貨交易是有交割日的,國際貨幣市場所有外匯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都是一樣的,為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交割月的第三個星期三為該月的交割日。
外匯期貨交易介紹: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
全世界的期貨交易所主要有:
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紐約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貨交易所、新加坡期貨交易所、倫敦期貨交易所。
期貨市場至少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交易市場,另一個是清算中心。期貨的買方或賣方在交易所成交後,清算中心就成為其交易對方,直至期貨合同實際交割為止。外匯期貨和合約外匯交易既有一定的聯系,在具體運作方式也有一定的區別。
外匯期貨交易每日漲跌停板限制:
每日漲跌停板額是一項期貨合約在一天之內比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格高出或低過的最大波動幅度。八種外匯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額規定如下:馬克1250美元、日元1250美元、瑞士法郎1875美元、墨西哥比索1500美元荷蘭盾1250美元、法國法郎1250美元,一旦報價超過停板額,則成交無效。
⑹ 外匯期貨交易的交割方式―對沖方式了解是什麼意思
外匯期貨,也就是遠期外匯交易。一般採用到期現貨交割的方式,外匯交割期一般與日歷月份相同 , 多為每年的3月份、6月份、9月份和 12 月份。一年中其他月份可以購買但不交割。交割日一般是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因為受外匯管制的因素,國內投資者進行外匯現貨交割限制很多。大多數的選擇是在合約到期交割日前,進行對沖平倉獲利了結。
⑺ 外匯期貨交易屬於期貨市場交易方式有什麼不同
你所認識的外匯屬於現貨的范疇,准確的名稱應該是外匯現貨合約交易,俗稱「外匯保證金交易」、「虛盤交易」、「按金交易」等,都是中國人起的名字。國際上銀行間外匯合約交易一般是兩個銀行工作日後進行交割的。
期貨是(Futures)與現貨相對。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者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
兩者相比,不同點還是很多的,包括交割、交易時間一個即期、一個遠期、一個屬於投資、一個屬於投機等等,很多方面的。
⑻ 外匯期貨交易的規則主要有
外匯是一個高風險與高回報並存的行業,目前很多的投資者都在參與炒外匯。面對高風險的市場,一定要遵守一定的守則,這樣可以幫助投資者控制風險,保持最大的利潤。今天小編就說說外匯交易應遵循哪些規則?
1、每次入市買賣,損失都不應該超過本金的十分之一( 可自行約定一個比例,切記不可過大)。
我們每次在進行外匯交易時,都應該嚴格控制自己的損失,而最大的虧損量不應該超過本金的十分之一。為了能夠很好的控制,我們在進行交易的時候,最好設下止損位,這樣就可以保證自己的虧損不至於擴大。
2、永遠設立止損位
設立止損位,能有效控制投資風險。能讓外匯投資者在出錯時,也能保持資本可以再次進行買賣操作。
3、不要頻繁做單
就是不要因為買賣而買賣,在相關專家研究觀察市場投資者心理後,發現有一個這樣的現象:很多人會因為想買賣外匯而去買賣外匯,而他們的第一思考卻不是「我為什麼要買賣外匯?」,「我是否在這次買賣中能否獲得利潤?」。
4、不讓持倉轉盈為虧。
這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確實不易。面對誘人的利潤,很多人還想獲得更多,從來不知足,到最後市場見頂,價格一步一步下跌,還抱著「這只是調整」的心態,認為「市場還會創新高」。可惜事與人違,到最後,利潤沒有了,還造成虧損。(只要有盈利不論多少你就是贏家。)
5、不逆勢而為
不逆市而為,這個應該考慮到操作的周期,來加以應用。也就是分清市場的長,中,短周期的趨勢,結合自己本身操作的周期是長,中還是短。例如,如果市場在短期是下跌,而自己的操作周期也是短期行為,那麼,就不要長期持有。
6、不懂的行情,即平倉離場
如果對自己的操作和原有看法產生了懷疑,那麼這種心態會嚴重影響投資者操作決策,這樣下去,只能造成投資錯誤。
7、只在活躍的市場買賣
只有活躍的市場,才能有獲得豐厚利潤的機會,同時也能造成損失。
⑼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有什麼區別
遠期外匯交易與外匯期貨交易不同,其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交易主體。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
(2)交易保證金。外匯期貨交易雙方均須繳納保證金,並通過期貨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計算盈虧,而補交不足或退回多餘的保證金。而遠期外匯交易視銀行與客戶的關系是否繳納保證金,通常不需要繳納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盈虧要到合約到期日才結清。
(3)交易方式。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期貨合約對交易貨幣品種、交割期、交易單位及價位變動均有限制。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交易的,交易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由買賣雙方互為對手進行的,而且無幣種限制,對於交易金額和到期日,均由買賣雙方自由決定。
(4)整體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通常以本國貨幣作為中介買賣外匯,如在美國市場僅以美元報價,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幣種如歐元與日元之間的避險,只能以美元為中介買賣日元或歐元從而構成兩個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不同幣種之間可以直接交易。
(5)結算方式。外匯期貨交易由於以清算所為交易中介,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施現貨交割,對於未結算的金額,逐日計算,並通過保證金的增減進行結算,期貨合約上雖標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轉讓,實行套期保值,減少和分散匯率風險。交割日時存在的差額部分應進行現貨差額結算,而且這部分所佔比例很小。而在遠期外匯交易時,要在交割日進行現貨結算或履約。 外匯期貨與外匯遠期的聯系:
⑽ 我目前正在學習外匯方面的知識,今天在查資料的時候看到有個外匯期貨交易,我很少見到這個,所以我想問問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規定在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內按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的外匯交割方式,買賣雙方在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方式成交後,承諾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以當前所約定的價格交付某種特定標准數量的外幣,即買賣雙方以約定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簽訂的一種合約。
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內,交易雙方通過公開競價達成在將來規定的日期、地點、價格,買進或賣出規定數量外匯的合約交易。
外匯市場的交易有即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權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
即期外匯交易指買賣雙方在成交易後,在第二個工作日交割的交易。
遠期外匯交易又稱為期匯交易,它是通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辦理的買賣雙方預約購買和出售外匯的業務。與即期外匯交易相比,遠期外匯交易兼有保值、避免匯率風險、資金計劃和周轉靈活等優點。
外匯期權交易也是一種遠期的外匯交易,其於一般的遠期外匯交易不同之處,主要是外匯交易中包括期權的買賣。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都是載明在將來某一特定日期,以事先約定的價格付款和交割某種特定標准數量外幣的交易。但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