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某投資者擁有一個3種股票組成的投資組合,3種股票的市值均為300萬,投資組合的總價值為900萬元。假定這三
一定能夠賺到 年獲利300%左右。
B.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股票A和B,兩只股票的收益率的概率分布如下表所示:
這某投資者持有股票a和b兩只股票的收益率概率分別是這個問題是屬於啊,貨幣和股票的問題,找這樣的專家就能解決了
解:該股票組合的β系數為 :=1.2*100/600+0.9*200/600+1.05*300/600=1.025
分析:
投資組合的總β系數:=本組合中各單個投資品種占總投資額度的比例 * 本品種的貝塔系數累計相加。
D. 股指期貨的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對股票指數期貨進行理論上的定價,是投資者做出買入或賣出合約決策的重要依據。股指期貨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一種證券的價格,而這種證券就是這上指數所涵蓋的股票所構成的投資組合。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價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在不同的條件下也會出現較大的差異。但是有一個基本原則是不變的,即由於市場套利活動的存在,期貨的真實價格應該與理論價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趨勢上是這產的。 為說明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原理,我們假設投資者既進行股票指數期貨交易,同時又進行股票現貨交易,並假定: (1)投資者首先構造出一個與股市指數完全一致的投資組合(即二者在組合比例、股指的「價值」與股票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一致); (2)投資者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很方便地借款用於投資; (3)賣出一份股指期貨合約; (4)持有股票組合至股指期貨合約的到期日,再將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於投資; (5)在股指期貨合約交割日立即全部賣出股票組合; (6)對股指期貨合約進行現金結算; (7)用賣出股票和平倉的期貨合約收入來償還原先的借款。 假定在1999年10月27日某種股票市場指數為2669.8點,每個點「值」25美元,指數的面值為66745美元,股指期貨價格為2696點,股息的平均收益率為3.5%;2000年3月到期的股票指數期貨價格為2696點,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2000年的3月19日,投資的持有期為143天,市場上借貸資金的利率為6%。再假設該指數在5個月期間內上升了,並且在3月19日收盤時收在2900點,即該指數上升了8.62%。這時,按照我們的假設,股票組合的價值也會上升同樣的幅度,達到72500美元。 按照期貨交易的一般原理,這位投資者在指數期貨上的投資將會出現損失,因為市場指數從2696點的期貨價格上升至2900點的市場價格,上升了204點,則損失額是5100美元。 然而投資者還在現貨股票市場上進行了投資,由於股票價格的上升得到的凈收益為(72500-66745)=5755美元,在這期間獲得的股息收入大約為915.2美元,兩項收入合計6670.2美元。 再看一下其借款成本。在利率為6%的條件下,借得66745美元,期限143天,所付的利息大約是1569美元,再加上投資期貨的損失5100美元,兩項合計6669美元。 在上述安全例中,簡單比較一下投資者的盈利和損失,就會發現無論是投資於股指期貨市場,還是投資於股票現貨市場,投資者都沒有獲得多少額外的收益。換句話說,在上述股指期貨價格下,投資者無風險套利不會成功,因此,這個價格是合理的股指期貨合約價格。 由此可見,對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F)主要取決於三個因素:現貨市場上的市場指數(I)、得在金融市場上的借款利率(R)、股票市場上股息收益率(D)。即: F=I+I×(R-D)=I×(1-R+D) 其中R是指年利率,D是指年股息收益率,在實際的計算過程中,如果持有投資的期限不足一年,則相應的進行調整。 現在我們順過頭來,用剛才給出股票指數期貨價格公式計算在上例給定利率和股息率條件下的股指期貨價格: F=2669.8+×(6%-3.5%)×143/365=2695.95 同樣需要指出的是,上面公式給出的是在前面假設條件下的指數期貨合約的理論價格。在現實生活中要全部滿足上述假設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因為首先,在現實生活中再高明的投資者要想構造一個完全與股市指數結構一致的投資組合幾乎是不可能的,當證券市場規模越大時更是如此;其,在短期內進行股票現貨交易,往往使得交易成本較大;第三,由於各國市場交易機制存在著差異,如在我國目前就不允許賣空股票,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指數期貨交易的效率;第四,股息收益率在實際市場上是很難得到的,因為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市場在股息政策上(如發放股息的時機、方式等)都會不同,並且股票指數中的每隻股票發放股利的數量和時間也是不確定的,這必然影響到正確判定指數期貨合約的價格。 從國外股指期貨市場的實踐來看,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往往會偏離理論價格。當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大於理論股指期貨價格時,投資者可以通過買進股指所涉及的股票,並賣空股指期貨而牟利;反之,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述操作的反向操作而牟利。這種交易策略稱作指數套利(IndexArbitrage)。然而,在成離市場中,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和理論期貨價格的偏離,總處於一定的幅度內。例如,美國S&P500指數期貨的價格,通常位於其理論值的上下0.5%幅度內,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風險套利的情況。 對於一般的投資者來說,只要了解股指期貨價格與現貨指數、無風險利率、紅利率、到期前時間長短有關。股指期貨的價格基本是圍繞現貨指數價格上下波動,如果無風險利率高於紅利率,則股指期貨價格將高於現貨指數價格,而且到期時間越長,股指期貨價格相對於現貨指數出現升水幅度越大;相反,如果無風險利率小於紅利率,則股指期貨價格低於現貨指數價格,而且到期時間越長,股指期貨相對與現貨指數出現貼水幅度越大。以上所說的是股指期貨的理論價格。但實際上由於套利是有成本的,因此股指期貨的合理價格實際是圍繞股票指數現貨價格的一個區間。只有在價格落到區間以外時,才會引發套利。
E.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A、B、C三隻股票,三隻股票的β系數分別為1.2、0.9和1.05,其資金
加權平均數:1/3乘以1.2+1/3乘以0.9+1/3乘以1.05 =1.05 。選A。
資金佔比為權重,β1.2佔33.333%,β0.9佔33.333%,β1.05佔33.333%
F. 股指期貨β系數如何計算
投資組合總β系數:=本組合中各單個投資品種占總投資額度的比例 *本品種的貝塔系數累計相加。
投資者擁有的股票往往不止一隻,當擁有一個股票投資組合時,就需要測算這個投資組合的β系數。假設一個投資組合P中有n個股票組成,第n個股票的資金比例為Xn(X1+X2……+Xn)=1,βn為第n個股票的β系數。
則有:β=X1β1+X2β2+……+Xnβn
G. 我想問一下中國A股的股指期貨
對股票指數期貨進行理論上的定價,是投資者做出買入或賣出合約決策的重要依據。股指期貨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一種證券的價格,而這種證券就是這上指數所涵蓋的股票所構成的投資組合。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價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在不同的條件下也會出現較大的差異。但是有一個基本原則是不變的,即由於市場套利活動的存在,期貨的真實價格應該與理論價格保持一致,至少在趨勢上是這產的。
為說明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原理,我們假設投資者既進行股票指數期貨交易,同時又進行股票現貨交易,並假定:
(1)、投資者首先構造出一個與股市指數完全一致的投資組合(即二者在組合比例、股指的"價值"與股票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一致);
(2)、投資者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很方便地借款用於投資;
(3)、賣出一份股指期貨合約;
(4)、持有股票組合至股指期貨合約的到期日,再將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於投資;
(5)、在股指期貨合約交割日立即全部賣出股票組合;
(6)、對股指期貨合約進行現金結算;
(7)、用賣出股票和平倉的期貨合約收入來償還原先的借款。
假定在1999年10月27日某種股票市場指數為2669.8點,每個點"值"25美元,指數的面值為66745美元,股指期貨價格為2696點,股息的平均收益率為3.5%;2000年3月到期的股票指數期貨價格為2696點,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2000年的3月19日,投資的持有期為143天,市場上借貸資金的利率為6%。再假設該指數在5個月期間內上升了,並且在3月19日收盤時收在2900點,即該指數上升了8.62%。這時,按照我們的假設,股票組合的價值也會上升同樣的幅度,達到72500美元。
按照期貨交易的一般原理,這位投資者在指數期貨上的投資將會出現損失,因為市場指數從2696點的期貨價格上升至2900點的市場價格,上升了204點,則損失額是5100美元。
然而投資者還在現貨股票市場上進行了投資,由於股票價格的上升得到的凈收益為(72500-66745)=5755美元,在這期間獲得的股息收入大約為915.2美元,兩項收入合計6670.2美元。
再看一下其借款成本。在利率為6%的條件下,借得66745美元,期限143天,所付的利息大約是1569美元,再加上投資期貨的損失5100美元,兩項合計6669美元。
在上述安全例中,簡單比較一下投資者的盈利和損失,就會發現無論是投資於股指期貨市場,還是投資於股票現貨市場,投資者都沒有獲得多少額外的收益。換句話說,在上述股指期貨價格下,投資者無風險套利不會成功,因此,這個價格是合理的股指期貨合約價格。
由此可見,對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F)主要取決於三個因素:現貨市場上的市場指數(I)、得在金融市場上的借款利率(R)、股票市場上股息收益率(D)。即:
F=I+I×(R-D)=I×(1-R+D)
其中R是指年利率,D是指年股息收益率,在實際的計算過程中,如果持有投資的期限不足一年,則相應的進行調整。
現在我們順過頭來,用剛才給出股票指數期貨價格公式計算在上例給定利率和股息率條件下的股指期貨價格:
F=2669.8+2669.8×(6%-3.5%)×143/365=2695.95
同樣需要指出的是,上面公式給出的是在前面假設條件下的指數期貨合約的理論價格。在現實生活中要全部滿足上述假設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因為首先,在現實生活中再高明的投資者要想構造一個完全與股市指數結構一致的投資組合幾乎是不可能的,當證券市場規模越大時更是如此;其,在短期內進行股票現貨交易,往往使得交易成本較大;第三,由於各國市場交易機制存在著差異,如在我國目前就不允許賣空股票,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指數期貨交易的效率;第四,股息收益率在實際市場上是很難得到的,因為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市場在股息政策上(如發放股息的時機、方式等)都會不同,並且股票指數中的每隻股票發放股利的數量和時間也是不確定的,這必然影響到正確判定指數期貨合約的價格。
從國外股指期貨市場的實踐來看,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往往會偏離理論價格。當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大於理論股指期貨價格時,投資者可以通過買進股指所涉及的股票,並賣空股指期貨而牟利;反之,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述操作的反向操作而牟利。這種交易策略稱作指數套利(IndexArbitrage)。然而,在成離市場中,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和理論期貨價格的偏離,總處於一定的幅度內。例如,美國S&P500指數期貨的價格,通常位於其理論值的上下0.5%幅度內,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風險套利的情況。
對於一般的投資者來說,只要了解股指期貨價格與現貨指數、無風險利率、紅利率、到期前時間長短有關。股指期貨的價格基本是圍繞現貨指數價格上下波動,如果無風險利率高於紅利率,則股指期貨價格將高於現貨指數價格,而且到期時間越長,股指期貨價格相對於現貨指數出現升水幅度越大;相反,如果無風險利率小於紅利率,則股指期貨價格低於現貨指數價格,而且到期時間越長,股指期貨相對與現貨指數出現貼水幅度越大。
以上所說的是股指期貨的理論價格。但實際上由於套利是有成本的,因此股指期貨的合理價格實際是圍繞股票指數現貨價格的一個區間。只有在價格落到區間以外時,才會引發套利。
H. 某投資者持有A、B二種股票構成的投資組合,各佔40%和60%,它們目前的股價分別是20元/股和10元/股,它
(1)A股票的預期收益率=10%+2.0×(14%-10%)=18%
B股票的預期收益率=10%+1.0×(14%-10%)=14%
投資組合的預期收益率=40%×18%+60%×14%=15.6%
(2)A股票的內在價值=2×(1+5%)/(18%-5%)=16.15元/股,股價為20元/股,價值被高估,可出售;
B股票的內在價值=2/14%=14.28元/股,股價為10元/股,價值被低估,不宜出售
I. 如何利用股指期貨管理股票投資組合
一、滿足第一個功能所需交易的股指期貨合約數
當大市趨下時,投資者賣出一定數量的股指期貨合約,以對沖股票組合損失,甚至獲得盈利。假設已有的股票組合中有股票1、2、3……n,其β值分別為β1、β2、β3……βn;設股指期貨的杠桿倍數為N,則空頭股指期貨頭寸的β值為-N;令總資金為M,投入在每隻股票和股指期貨的資金量分別為M1、M2、M3……Mn和MF,總資金在n只股票和股指期貨上的分配比例分別為C1、C2、C3……Cn和CF;令總頭寸的β值為βP。
則有:β1×C1+β2×C2+β3×C3+……+βn×Cn-N×CF=βP,如果投資者想要在大市下跌的行情中獲利,需要使βP<0。
β1×C1+β2×C2+β3×C3+……+βn×Cn-N×CF<0=> N×CF>β1×C1+β2×C2+β3×C3+……+βn×Cn=> CF>(β1×C1+β2×C2+β3×C3+……+βn×Cn)/N=> M×CF>M×(β1×C1+β2×C2+β3×C3+……+βn×Cn)/N
=> MF>(β1×M1+β2×M2+β3×M3+……+βn×Mn)/N
即只要股指期貨交易資金超過(β1×M1+β2×M2+β3×M3+……+βn×Mn)/N,投資組合就能在熊市中獲利。假設每份股指期貨合約價值為VF,則所需賣出期貨合約數最少為MF/VF。
二、滿足第二個功能所需交易的股指期貨合約數
一個投資組合相對大盤的收益表現可以用其β值來表示,β值越大表明組合相對大盤的波動幅度越大,在牛市中越能取得好的收益表現。利用股指期貨能很靈活地調節投資組合的β值,使投資者在上漲行情中獲取更大的收益。
令股票組合的β值為βS,股指期貨的杠桿倍數為N,則多頭股指期貨頭寸的β值為N,假設總資金分配在股票組合和股指期貨上的比例分別為C1和C2,則有C1+C2=1。
假設投資者希望將總投資組合的β值確定在水平D,則C1×βS+C2×N=D,由C1=1-C2,推得(1-C2)×βS+C2×N=D,可以算出C2=(D-βS)/(N-βS),C1=(N-D)/(N-Βs),總資金量M等於投在股票組合上的資金MS除以其在總資金的比重C1,用公式表示為M=MS/C1,由此可以計算出需用於股指期貨頭寸上的資金量為MF=M×C2=MS/C1×C2=MS×(D-βS)/(N-D),假設每份股指期貨合約的價值為VF,則為使總投資的β值確定在D值水平上需要買入的股指期貨合約份數為MF/VF。
J. 誰能給個股指期貨套期保值的例題啊!
要不LZ參考一下這個?股指期貨之所以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是因為在一般情況下,股指期貨的價格與股票現貨的價格受相同因素的影響,從而它們的變動方向是一致的。因此,投資者只要在股指期貨市場建立與股票現貨市場相反的持倉,則在市場價格發生變化時,他必然會在一個市場上獲利而在另一個市場上虧損。通過計算適當的套期保值比率可以達到虧損與獲利的大致平衡,從而實現保值的目的。例如,在2006年11月29日,某投資者所持有的股票組合(貝塔系數為1)總價值為500萬元,當時的滬深300指數為1650點。該投資者預計未來3個月內股票市場會出現下跌,但是由於其股票組合在年末具有較強的分紅和送股潛力,於是該投資者決定用2007年3月份到期的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假定合約乘數為300元/點)來對其股票組合實施空頭套期保值。假設11月29日IF0703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價格為1670點,則該投資者需要賣出10張(即500萬元/(1670點*300元/點))IF0703合約。如果至2007年3月1日滬深300指數下跌至1485點,該投資者的股票組合總市值也跌至450萬元,損失50萬元。但此時IF0703滬深300股指期貨價格相應下跌至1503點,於是該投資者平倉其期貨合約,將獲利(1670-1503)點*300元/點*10=50.1萬元,正好彌補在股票市場的損失,從而實現套期保值。相反,如果股票市場上漲,股票組合總市值也將增加,但是隨著股指期貨價格的相應上漲,該投資者在股指期貨市場的空頭持倉將出現損失,也將正好抵消在股票市場的盈利。需要提醒投資者注意的是,在實際交易中,盈虧正好相等的完全套期保值往往難以實現,一是因為期貨合約的標准化使套期保值者難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合意的數量和交割日;二是由於受基差風險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