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貨是什麼意思外匯遠期與外匯期貨對比
貨幣期貨是指雙方約定某一匯率,在約定到期後進行匯率相關貨幣的交易。那麼,貨幣期貨與遠期外匯交易有什麼區別在於二者的區別體現在五個方面:市場參與者、流動性、交易手段、合約標准化程度以及信用風險。
(1)市場參與者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參與者主要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及跨國公司等大企業,貨幣期貨交易則以其靈活的方式為各種各樣的企業提供了規避風險的管理工具。
(2)流動性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由於參與者在數量上的局限性,一般而言合約的流動性較低,貨幣期貨交易則由於參與者眾多,且有大量的投機者和套利者,流動性較好。
(3)交易手段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市場是無形的,是由金融機構與其客戶用各種通訊手段構建的,貨幣期貨交易則是在專門的交易所中進行的,是有形市場交易。
(4)合約的標准化程度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合約內容是由金融機構與客戶根據其要求協商而定的,貨幣期貨交易的合約則是標准化的合約,交易品種、單位、變化幅度、漲跌停板、交割時間等項目都是事先確定的。
(5)信用風險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雙方的交易主要建立在對方信用的基礎上,相對而言風險較大,貨幣期貨交易由交易所或結算機構作擔保,風險由交易所承擔。(6)履約方式不同。遠期外匯交易的履約主要是外匯的全額現金交收,貨幣期貨交易則大多採取對j中方式了結交易,一小部分採取現金交割方式。
B.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有什麼不同
(一)交易目的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的有兩類,一類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一類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地規避外匯風險。
(二)交易者及其相互關系不同: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可以是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有會員身份經濟行、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信用良好的企業等。
(三)交易工具不同: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而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前者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而外匯遠期合約則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四)交易組織不同:外匯期貨交易主要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採取公開喊價的方式成交,基本上一個有形的交易則是各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間以及銀行與客戶間通過電訊手段來進行的無形市場,也就是說通常所說的OTC市場。
(五)交易規則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採用保證金制度,每天的交易都要通過清算所進行清算,盈餘者可以提走多餘的現金,而虧蝕者則需要補交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是不需要保證金的,交易雙方只在到期交割時進行結算。
(六)交易結果不同:外匯期貨市場可以用來保值,也可以用來投機的,而起期貨交易本身也提供這種條件。
(七)交割日期的不同: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外幣期貨的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遠期外匯交易則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除此之外,對合約的轉讓,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而遠期外匯合約則不可轉讓的,所以流動性較弱。
C. 比較外匯期貨與遠期外匯交易的異同點
其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交易者不同。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憑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對委託人的限制不如遠期外匯交易,因為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2)交易保證金。外匯期貨交易雙方均須繳納保證金,並通過期貨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計算盈虧,而補交或退回多餘的保證金。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否繳納保證金,視銀行與客戶的關系而定,通常不需要繳納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盈虧要到合約到期日才結清。(3)交易方式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期貨合約對交易貨幣品種、交割期、交易單位及價位變動均有限制。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交易的,交易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由買賣雙方互為對手進行的,而且無幣種限制,對於交易金額和到期日,均由買賣雙方身由決定。這在經濟不景氣時,對方違約風險增大,在交易時間、地點、價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無特別的限制。(4)整體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蠅,通常以本國貨幣作為代價買賣外匯,如在美國市場僅以美元報價,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幣種如馬克與日元之間的避險,只能以美元為代介買賣日元或馬克從而構成兩交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不同幣種之間可以直接交易。(5)現貨結算與差額結算。外匯期交易由於以清算所為交易中介,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施現貨交割,對於未結算的金額,逐日計算,並通過保證金的增減進行結算,期貨合約上雖標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轉讓,實行套期保值,,減少和分散匯率風險。當然,實際存在的差額部分應進行現貨交割,而且這部分所佔比例很小。而在遠期外匯交易時,要在交割日進行結算或履約。
D. 擇期遠期外匯與外匯期貨的區別
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頗有相似之處,容易混淆。因為這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它們的區別則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E.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有什麼區別
1、交易者不同。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對委託人的限制不如遠期外匯交易,因為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
2、交易保證金。外匯期貨交易雙方均須繳納保證金,並通過期貨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計算盈虧,而補交或退回多餘的保證金。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否繳納保證金,視銀行與客戶的關系而定,通常不需要繳納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盈虧要到合約到期日才結清。
3、交易方式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期貨合約對交易貨幣品種、交割期、交易單位及價位變動均有限制。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交易的,交易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由買賣雙方互為對手進行的,而且無幣種限制,對於交易金額和到期日,均由買賣雙方身由決定。這在經濟不景氣時,對方違約風險增大,在交易時間、地點、價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無特別的限制。
4、整體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通常以本國貨幣作為代價買賣外匯,如在美國市場僅以美元報價,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幣種如馬克與日元之間的避險,只能以美元為代介買賣日元或馬克從而構成兩交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不同幣種之間可以直接交易。
5、現貨結算與差額結算。外匯期貨交易由於以清算所為交易中介,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施現貨交割,對於未結算的金額,逐日計算,並通過保證金的增減進行結算,期貨合約上雖標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轉讓,實行套期保值,減少和分散匯率風險。當然,實際存在的差額部分應進行現貨交割,而且這部分所佔比例很小。而在遠期外匯交易時,要在交割日進行結算或履約。
F.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有什麼區別
1、交易者不同。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對委託人的限制不如遠期外匯交易,因為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
2、交易保證金。外匯期貨交易雙方均須繳納保證金,並通過期貨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計算盈虧,而補交或退回多餘的保證金。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否繳納保證金,視銀行與客戶的關系而定,通常不需要繳納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盈虧要到合約到期日才結清。
3、交易方式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期貨合約對交易貨幣品種、交割期、交易單位及價位變動均有限制。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交易的,交易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由買賣雙方互為對手進行的,而且無幣種限制,對於交易金額和到期日,均由買賣雙方身由決定。這在經濟不景氣時,對方違約風險增大,在交易時間、地點、價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無特別的限制。
4、整體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通常以本國貨幣作為代價買賣外匯,如在美國市場僅以美元報價,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幣種如馬克與日元之間的避險,只能以美元為代介買賣日元或馬克從而構成兩交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不同幣種之間可以直接交易。
5、現貨結算與差額結算。外匯期貨交易由於以清算所為交易中介,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施現貨交割,對於未結算的金額,逐日計算,並通過保證金的增減進行結算,期貨合約上雖標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轉讓,實行套期保值,減少和分散匯率風險。當然,實際存在的差額部分應進行現貨交割,而且這部分所佔比例很小。而在遠期外匯交易時,要在交割日進行結算或履約。
G.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的區別有哪些
外匯期貨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依據現在約定的比例,以一種貨幣交換另一種貨幣的標准化合約的交易。
在外匯市場上,存在著一種傳統的遠期外匯交易方式,它與外匯期貨交易在許多方面有著相同或相似之處,常常被誤認為是期貨交易。在此,有必要對它們作出簡單的區分。所謂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時約定於未來某日期按成交時確定的匯率交收一定數量某種外匯的交易方式。遠期外匯交易一般由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相互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達成,交易數量、期限、價格自由商定,比外匯期貨更加靈活。在套期保值時,遠期交易的針對性更強,往往可以使風險全部對沖。但是,遠期交易的價格不具備期貨價格那樣的公開性、公平性與公正性。遠期交易沒有交易所、清算所為中介,流動性遠低於期貨交易,而且面臨著對手的違約風險。
H. 外匯遠期合約與外匯期貨合約的異同點有哪些
1遠期外匯交易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刻(或時間)按現在確定的價格進行交易。2外匯期貨是在交易所進行的標准化遠期交易,即交易雙方在集中市場以公開競價方式進行的期貨合約交易3二者的異同點是:遠期為非標准化,場外進行;期貨交易為標准化在場內進行。期貨交易多數情況下不進行實物交收,而是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交易或平倉了結。而遠期交易是通過交易獲取實物為目的。相同點是都是現在預定成交將來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