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匯期貨交易的規則主要有
外匯是一個高風險與高回報並存的行業,目前很多的投資者都在參與炒外匯。面對高風險的市場,一定要遵守一定的守則,這樣可以幫助投資者控制風險,保持最大的利潤。今天小編就說說外匯交易應遵循哪些規則?
1、每次入市買賣,損失都不應該超過本金的十分之一( 可自行約定一個比例,切記不可過大)。
我們每次在進行外匯交易時,都應該嚴格控制自己的損失,而最大的虧損量不應該超過本金的十分之一。為了能夠很好的控制,我們在進行交易的時候,最好設下止損位,這樣就可以保證自己的虧損不至於擴大。
2、永遠設立止損位
設立止損位,能有效控制投資風險。能讓外匯投資者在出錯時,也能保持資本可以再次進行買賣操作。
3、不要頻繁做單
就是不要因為買賣而買賣,在相關專家研究觀察市場投資者心理後,發現有一個這樣的現象:很多人會因為想買賣外匯而去買賣外匯,而他們的第一思考卻不是「我為什麼要買賣外匯?」,「我是否在這次買賣中能否獲得利潤?」。
4、不讓持倉轉盈為虧。
這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確實不易。面對誘人的利潤,很多人還想獲得更多,從來不知足,到最後市場見頂,價格一步一步下跌,還抱著「這只是調整」的心態,認為「市場還會創新高」。可惜事與人違,到最後,利潤沒有了,還造成虧損。(只要有盈利不論多少你就是贏家。)
5、不逆勢而為
不逆市而為,這個應該考慮到操作的周期,來加以應用。也就是分清市場的長,中,短周期的趨勢,結合自己本身操作的周期是長,中還是短。例如,如果市場在短期是下跌,而自己的操作周期也是短期行為,那麼,就不要長期持有。
6、不懂的行情,即平倉離場
如果對自己的操作和原有看法產生了懷疑,那麼這種心態會嚴重影響投資者操作決策,這樣下去,只能造成投資錯誤。
7、只在活躍的市場買賣
只有活躍的市場,才能有獲得豐厚利潤的機會,同時也能造成損失。
Ⅱ 外匯交易、外匯保證金與外匯期貨的區別
外匯交易主要是指從事貨幣對交易的買賣行為。
外匯保證金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統稱外匯交易。
除了銀行購置外匯業務還有銀行目前開設的外匯貨幣對交易沒有杠桿(保證金交易)以外,其他外匯交易都屬於外匯保證金交易。杠桿從1~2000不等,期貨杠桿一般都會在30左右。
當然隨著杠桿的增加風險也是呈現遞增的變化。
Ⅲ 外匯期貨交易的外匯交易步驟
對於新手來說,外匯交易尤其是保證金交易總體來說需要進行開戶和操盤這兩個步驟。
一、開戶,目前炒外匯保證金所講的開戶實際上就是炒外匯所使用的平台的選擇,可以使用的平台非常多,目前在中國的IB(經濟人)也很多,點差各不相同,有固定的,也有浮動的。就目前國內市場而言,環球金匯的點差浮動比較平穩。
在開戶時注意以下幾點:
1、資金的安全性方面要必需選擇有監管的,最好是受多國監管的,否則多為對賭平台或黑平台。
2、交易成本方面要盡量低(當然也不是越低越好,要在合理的范圍),IB最好不加點,不加傭金的;
3、平台穩定性要好,行情和交易速度反應及時,不出現滑點,FXCM的滑點可自行調整;
4、服務好,開戶流程簡單方便,出入金方便即時。
二、操盤,是金融證券市場賺錢的核心,這其實是一門科學,我們大多數的投資者其實只是在用自己的感覺操盤,並不了解真正的操盤技術。真正專業的操盤手們都是在用策略操盤,是一系列的科學操盤流程,一般來講這些操盤策略主要分為:
1、趨勢突破交易法(特點是成功率不高,但會盡量放大盈利訂單的利潤,如著名的《海龜交易法》);
2、對沖加碼交易法(特點是需要很大資金來對抗市場,但如果出現行情的歷史性拐點時,則有毀滅性的風險);
3、網格鎖倉交易法(特點是在盤整行情中盈利能力非常強,但行情一旦進入單邊趨勢後,風險巨大);
4、剝頭皮交易法(特點是成功率較高,交易頻繁,每次盈利不多,但要有合理的止損控制和較低的交易成本);
5、周期共振交易法(特點是成功率一般,盈利性不穩定,資金起伏較大)。
Ⅳ 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和外匯期權交易的異同點
相同點:
1、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都是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
2、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對象相同,都是外匯。
3、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原理相同。
4、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作用相同,這兩種交易的主體都是為了防止和轉移匯率風險,達到保值與投機獲利的目的。
5、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是約定在一個確定的未來時間內,按照一定的條件,交收一定金額的外匯。
6、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發源於國際貿易,並為防範匯率風險擔當提供條件.
不同點:
1、市場不同。外匯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規范化的交易場所,而遠期外匯市場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
2、交易方法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是以拍板叫價的方式成交的,而遠期外匯市場是通過電訊工具進行的,並同時報出買賣價。
3、合同規范程度不同。在外匯期貨交易中,合同是十分標準的,表現為在金額、交割期、交割地點的標准化。
兩者還存在許多其他的差別,在日常操作中,一定要加以區分,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
(4)期貨交易和外匯交易實操訓練擴展閱讀:
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的一種交易,具有現貨交易的對稱性。遠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的重要交易之一。通常,即期外匯交易也由外匯銀行和外匯經紀人管理。
在遠期交易中,買賣雙方通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外匯交易的數量、期限和匯率,並按照合同規定的匯率交貨,直到約定的日期。遠期交易的交割期限一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有時甚至長達1年。
這種交易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或盡量減少因匯率變動而可能造成的損失。投機者也經常利用遠期交易來獲利。因此,許多國家對遠期交易都有一定的限制措施。
外匯期貨交易是外匯交易的一種方式。外匯交易完成後,雙方不提供現匯,只提供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並簽訂合同,按照約定的匯率在未來某一個月實際辦理外匯收支。這是規避匯率風險的主要措施之一。交貨期一般為1個月、3個月、6個月。
在對外貿易中,為了擴大出口,提高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為了方便融資,進口商經常簽訂遠期付款合同。貨幣匯率的波動以及在收款和付款之前的期間對雙方造成的更大損失都是不可預測的。為了避免匯率風險,進口商需要購買預先支付的外匯期貨;
為了規避匯率風險,出口商還需要提前賣出到期時收到的外匯期貨;外匯銀行還需要通過買賣遠期外匯期貨來平衡自己的頭寸,以確保自己的業務和資本安全。
Ⅳ 外匯期貨如何交易有誰做過
注冊需要銀行卡和身份證,要拍照的,需要選擇期貨公司,注冊後就可以從事期貨外匯交易咯,希望對你有幫助
Ⅵ 外匯交易和期貨交易有何不同
外匯交易就是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進行交換。與其他金融市場不同,外匯市場沒有具體地點,也沒有中央交易所,而是通過銀行、企業和個人間的電子網路進行交易。 "外匯交易"是同時買入一對貨幣組合中的一種貨幣而賣出另外一種貨幣. 外匯是以貨幣對形式交易, 例如歐元/美元(EUR/USD)或美元/日元 (USD/JPY). 另有圖書。
外匯期貨,又稱為貨幣期貨,是一種在最終交易日按照當時的匯率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外一種貨幣的期貨合約。一般來說,兩種貨幣中的一種貨幣為美元,這種情況下,期貨價格將以「x美元每另一貨幣」的形式表現。一些貨幣的期貨價格的表示形式可能與對應的外匯現貨匯率的表示形式不同。
Ⅶ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期權交易的異同點是什麼
外匯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外匯期權交易的區別:
一、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外匯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徵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一小筆權利金。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一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外匯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一個常量,標准化合約的惟一變數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注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一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外匯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外匯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一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外匯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外匯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外匯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外匯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Ⅷ 外匯交易與期貨交易有什麼區別
遠期外匯交易與外匯期貨交易不同,其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交易主體。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
(2)交易保證金。外匯期貨交易雙方均須繳納保證金,並通過期貨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計算盈虧,而補交不足或退回多餘的保證金。而遠期外匯交易視銀行與客戶的關系是否繳納保證金,通常不需要繳納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盈虧要到合約到期日才結清。
(3)交易方式。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期貨合約對交易貨幣品種、交割期、交易單位及價位變動均有限制。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交易的,交易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由買賣雙方互為對手進行的,而且無幣種限制,對於交易金額和到期日,均由買賣雙方自由決定。
(4)整體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通常以本國貨幣作為中介買賣外匯,如在美國市場僅以美元報價,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幣種如歐元與日元之間的避險,只能以美元為中介買賣日元或歐元從而構成兩個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不同幣種之間可以直接交易。
(5)結算方式。外匯期貨交易由於以清算所為交易中介,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施現貨交割,對於未結算的金額,逐日計算,並通過保證金的增減進行結算,期貨合約上雖標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轉讓,實行套期保值,減少和分散匯率風險。交割日時存在的差額部分應進行現貨差額結算,而且這部分所佔比例很小。而在遠期外匯交易時,要在交割日進行現貨結算或履約。 外匯期貨與外匯遠期的聯系:
1、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都是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
2、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對象相同,都是外匯;
3、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原理相同;
4、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的作用相同,這兩種交易的主體都是為了防止和轉移匯率風險,達到保值與投機獲利的目的;
5、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是約定在一個確定的未來時間內,按照一定的條件,交收一定金額的外匯;
6、 外匯期貨交易與外匯遠期交易都發源於國際貿易,並為防範匯率風險擔當提供條件。 匯率是在外匯市場上一國貨幣與他國貨幣相互兌換的比率,衡量兩國貨幣價格高低的標准。購買力平價是對比國家間綜合價格之比,即兩種貨幣在不同國家購買相同數量和質量的商品和服務時的價格比率,衡量對比國家間價格水平的高低。根據20世紀初瑞典經濟學家古斯塔夫.卡塞爾提出的購買力平價理論,認為在一個充分開放、充分貿易和市場充分有效的世界經濟中,匯率是購買力平價的無偏估計量,即匯率的變動收斂於購買力平價。因此,購買力平價作為均衡匯率,是評價匯率波動正常與否的依據。但是在現實經濟中,由於各國存在著大量的非貿易品,且市場經濟條件也千差萬別,滿足購買力平價理論的前提條件並不成立,兩者呈現出不同的走勢。具體地說,它們所包括的范圍和決定因素各不相同。
一是在范圍上,購買力平價包含了各國之間國內生產總值所有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對比關系,而匯率只反映國與國之間貿易品部分的價格比率,沒有反映各國建築品、各種服務項目等非貿易品價格的對比關系。
二是在決定因素上,購買力平價直接受對比國之間實際價格水平的影響,反映某一貨幣在不同市場上的實際購買力;而匯率除了受各國通貨膨脹率變動的影響以外,主要由外匯市場的供需關系所決定,並隨本國的國際收支狀況、利率、經濟增長、甚至政策干預、投機炒作、資本流動等諸多因素的變動而波動。而且,在當今世界中,匯率已成為各國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政策工具。因此,匯率在短期內變動幅度大,且較為頻繁,而購買力平價在一定時期相對穩定。
Ⅸ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有什麼區別
1、交易者不同。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對委託人的限制不如遠期外匯交易,因為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
2、交易保證金。外匯期貨交易雙方均須繳納保證金,並通過期貨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計算盈虧,而補交或退回多餘的保證金。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否繳納保證金,視銀行與客戶的關系而定,通常不需要繳納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盈虧要到合約到期日才結清。
3、交易方式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期貨合約對交易貨幣品種、交割期、交易單位及價位變動均有限制。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交易的,交易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由買賣雙方互為對手進行的,而且無幣種限制,對於交易金額和到期日,均由買賣雙方身由決定。這在經濟不景氣時,對方違約風險增大,在交易時間、地點、價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無特別的限制。
4、整體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通常以本國貨幣作為代價買賣外匯,如在美國市場僅以美元報價,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幣種如馬克與日元之間的避險,只能以美元為代介買賣日元或馬克從而構成兩交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不同幣種之間可以直接交易。
5、現貨結算與差額結算。外匯期貨交易由於以清算所為交易中介,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施現貨交割,對於未結算的金額,逐日計算,並通過保證金的增減進行結算,期貨合約上雖標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轉讓,實行套期保值,減少和分散匯率風險。當然,實際存在的差額部分應進行現貨交割,而且這部分所佔比例很小。而在遠期外匯交易時,要在交割日進行結算或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