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指數如何交易
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在具體交易時,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價值是用指數的點數乘以事先規定的單位金額來加以計算的,如標准·普爾指數規定每點代表500美元,香港恆生指數每點為50港元等。
股票指數合約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為循環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進行交易的,通常以最後交易日的收盤指數為准進行結算。
股指期貨交易不需要全額支付合約價值的資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以簽訂較大價值的合約。例如,假設股指期貨交易的保證金為10%,投資者只需支付合約價值10%的資金就可以進行交易。
這樣,投資者就可以控制10倍於所投資金額的合約資產。當然,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時,投資者可能承擔的損失也是成倍放大的。
股指期貨的價格與其標的資產——股票指數的變動聯系極為緊密。股票指數是股指期貨的基礎資產,對股指期貨價格的變動具有很大影響。與此同時,股指期貨是對未來價格的預期,因而對股票指數也有一定的引導作用。
『貳』 我國股指期貨可交易的指數有哪些
我國股指期貨可交易的指數只有滬深300指數這一個交易品種,只是有不同月份的期貨合約。
滬深300指數,是由滬深證券交易所於2005年4月8日聯合發布的反映滬深300指數編制目標和運行狀況,並能夠作為投資業績的評價標准,為指數化投資和指數衍生產品創新提供基礎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