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匯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外匯期貨交易也稱貨幣期貨交易,是指外匯交易雙方在外匯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的方式成交後,承諾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以約定的價格交割某種特定標准量貨幣的交易活動。
外匯期貨交易的特點:
(1)固定的交易場所:在有形的貨幣期貨交易市場內進行交易活動;
(2)公開喊價:買家喊買價,賣家喊賣價;
(3)交易契約--外匯期貨交易合同。雙方承諾的交易品種,日期,約定的價格,特定標准量貨幣,保證金,手續費,交易地點等,一張標準的外匯期貨合同:標准交割日,標准交割量,標准交割地點;
(4)外匯期貨交易只有價格風險,沒有信用風險;
(5)交易採用"美元報價制度";
(6)交易的雙向性。
⑵ 期貨和外匯的區別
1、外匯資金流動性高
在外匯市場中每天交易額為4萬億美元,這使它成為世界上最大且流動性最強的市場,。期貨市場每日成交量是微不足道的300億美元。期貨市場由於其自身的相對有限的流動性,所以不能和 外匯市場做比較。
2、外匯市場24小時無休
星期天下午5點,悉尼市場開市。晚上七點鍾東京市場開市,接下來是倫敦在美國東部時間3:00鍾開市。最後,紐約在美國東部時間8點開市並在美國東部時間4點閉式。就在紐約市場閉式前,悉尼市場又重新開市了,這是一個24小時無間斷的市場!
3、手續費
就在電子通訊經紀人在過去的這些年裡越來越盛行和越來越普及的時候, 經紀人直接的競爭日益激烈,以至於你在期貨市場中可以得到最好的報價和相對低廉的交易費用。
4、價格確定性
在進行外匯交易時,正常的市場條件允許下,你可以快速執行相關指令,以及相對確定的價格。與此相反,期貨和股票市場的價格是極其不穩定的,並且也不能執行即時的交易操作。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外匯期貨交易概念擴展閱讀:
期貨的交易特徵
1、雙向性
期貨交易與股市的一個最大區別就期貨可以雙向交易,期貨可以買多也可賣空。
2、費用低
對期貨交易國家不徵收印花稅等稅費,唯一費用就是交易手續費。
3、杠桿作用
杠桿原理是期貨投資魅力所在。期貨市場里交易無需支付全部資金,國內期貨交易只需要支付5%保證金即可獲得未來交易的權利。
4、機會翻番
期貨是「T+0」的交易,使您的資金應用達到極致,您在把握趨勢後,可以隨時交易,隨時平倉。(方便的進出可以增加投資的安全性)
5、大於負市場
期貨是零和市場,期貨市場本身並不創造利潤。在某一時段里,不考慮資金的進出和提取交易費用,期貨市場總資金量是不變的,市場參與者的盈利來自另一個交易者的虧損。
⑶ 外匯遠期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的異同是什麼
外匯遠期本質上屬於現貨交易,是現貨交易在時間上的延伸,是期貨交易的雛形。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相同點:
1. 交易的客體相同:外匯
2. 交易的原理相同:通過交易來防範或者轉移風險,最終達到保值或者投資獲利的目的。
3. 交易的行情走勢一致性:與現貨市場的價格存在一定的關聯,外匯遠期和外匯期貨價格之前也存在一致性的特點,否則會產生套利機會,直至套利機會的消失。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區別:
1.市場參與者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的參與者非常廣泛。包括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等,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具有會員身份的經紀行、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或信用良好的企業等參與期貨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所設有清算機構,因此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不必考慮交易對方的信用狀況,其交易對手方是清算機構,不必擔心違約風險。
②遠期外匯交易缺乏如期貨交易中清算所那樣的中介機構做保障,因此參加者從事遠期外匯交易雖無資格限制,但實際上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
2.交易方式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雙方不直接接觸,買賣的具體執行都由經紀商代理。交易雙方並不知道真正的交易對手是誰,他們都分別與交易所的清算機構打交道,清算機構是交易的中介。由於信用風險小,在進行外匯期貨交易時可以不必考慮對方的信用是否可靠。
②遠期外匯交易可分為銀行之間的交易及銀行對客戶的交易兩種,兩者均以電話、電報、電傳等電訊網路來進行。有時雖然也有經紀商介入,但通常由買賣雙方直接聯系,進行交易。因此每一筆交易都必須考慮對方的信用,難免要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
3.交易場所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是一種場內交易,即在交易所內進行,按規定的時間,採取公開叫價的方式進行交易,其競爭相當激烈。場內交易只限於在交易所會員之間進行,非會員如要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必須由會員代為買賣。
②遠期外匯交易是一種場外交易,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也沒有交易時間的限制。可以通過電話、電傳等現代化通訊手段,在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之間以及銀行與客戶之間單獨進行。如果要委託經紀人進行交易,也不存在任何限制。
4.交易工具不同
①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除價格以外,在幣種、交易時間、交易金額、結算日期等方面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FX168財經網-外匯資訊以及行情網站。
②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外匯遠期合約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5.交割方式不同
①只有很少的外匯期貨合同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絕大多數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方式了結,此外,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②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並且遠期外匯交易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
6.保證金和傭金的制度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交易中,為確保每一份合約生效後,當事人能對因期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而造成的虧損及時支付,期貨交易所要求買賣雙方存入保證金,且在期貨合約有效期內每天都進行結算,調整保證金。購買或出售外匯期貨合約時都必須交納傭金,傭金的數額無統一標准,一般由雙方自行商定。
②遠期外匯買賣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如果客戶是與銀行有業務往來的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公司在銀行享有的信貸額度應隨遠期合同的金額相應減少。只有在個別情況下,如銀行對客戶的信用情況不太熟悉、公司在銀行無信貸額度或信貸額度即將固定時,銀行才會要求客戶存入約為遠期合約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資金作為其履約的保證。遠期外匯交易如果發生在銀行同業之間,一般不收取傭金,只有當交易通過外匯經紀人進行時才支付傭金。
7.交易結算制度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由於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行現貨交割,而實行逐日盯市、現金結算,其餘額必須每天經清算所清算,獲利可取出,而虧損則要按保證金的底限予以補充。
②遠期外匯交易合約的盈虧只有到了協定的交割日才進行現貨交割。將交易方向相反的買賣結果相互抵消後,實際資金的移動僅限於差額部分。
8.受監管方式不同
①遠期外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這個市場上做的每筆交易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稅法的制約。
②外匯期貨交易則受到政府較嚴格的管制。
9.流動性不同
①因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從而大量投機者和套利者參與外匯期貨市場,導致其流動性很好,發展也極為迅速。
②遠期外匯市場最大的參與者是套期保值者,市場流動性差,規模小且不易擴大,而且經常是單向交易,易出現有行無市的情況。
10.交易功能和交易目的不同
①期貨交易的功能不僅能夠規避風險,同時還具有發現價格和投機的作用。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賣雙方,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價格,用於指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②遠期交易則主要用於規避外匯風險。介於外匯期貨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的功能不同,二者的目的也有所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有兩種:一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者則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是規避外匯風險。
11.報價內容不同
①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只報一種價格,即買方只報買價,賣方只報賣價。
②在遠期外匯交易中,買賣雙方要同時報兩種價格,即買賣雙方既要報買價,同時也要報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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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外匯期貨是什麼
概括地說, 外匯指的是外幣或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
1、動態含義:把一國貨幣兌換成另一國的貨幣,並利用國際信用工具匯往 另一國,藉以清償兩國因經濟貿易等往來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的交易過程。
2、靜態含義:外匯是一種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間結算的支付手段。這種 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幣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價證券,如:銀行存款、商業匯票、銀 行匯票、銀行支票、外國政府庫券及其長短期證券等。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外匯的定義為: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 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所持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靜態意義上的外匯又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靜態外匯是指一切用外幣表示的資產。根據 1997 年 1 月 20 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規定,外匯是指:
1:外國貨幣,包括鈔票、鑄幣等;
2: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3: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
4: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
5:其他外匯資產。從這個意義上說外匯就是外幣資產。
狹義的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之間結算的支付手段。從這個意義上講,只有存放在國外銀行的外幣資金,以及將對銀行存款的索取權具體化了的外幣票據才構成外匯,
主要包括:銀行匯票、支票、銀行存款等。這就是通常意義上的外匯概念。
⑸ 外匯期貨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的區別主要包括
遠期外匯交易和期貨外匯交易在概念上會有一些相似之處,因此很多人經常會將它們混淆,但其實兩者在很多方面都有不同之處。本文整理了一些內容,為大家介紹一下遠期外匯交易與期貨外匯交易之間的關系與區別。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兩者各自的定義。
遠期外匯交易 (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
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後並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交易。
期貨外匯交易(Forex Futures Transaction)
期貨外匯交易是指買賣雙方在期貨交易所以公開喊價方式成交後,按規定在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內按約定的匯率進行交割的外匯交割方式,即買賣雙方以約定的數量、價格和交割日簽訂的一種合約。
從上面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兩者都是在某一約定好的日期按約定好的匯率進行實際交割的交易,那麼他們的區別在哪裡?
交割方式
:雖然從定義上來看,兩者的交割形式類似,但大部分情況下,只有跟少的外匯期貨合約會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大部分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的方式進行了結;而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都會在約定好的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
交割期: 遠期外匯交易的交易金額、交割期均由交易雙方自由協商決定。而外匯期貨交易對上述事項則有標准化的統一規定。外匯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外幣期貨的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交易形式: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而遠期外匯市場是通過電訊工具進行的,並同時報出買賣價。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
交易工具:我們再看兩者的交易工具,即標的物。外匯期貨所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而遠期外匯交易的則是遠期外匯合約,具體的區別是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交易額是以合同的數量來表示,每個合同的金額會以貨幣種類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規定,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貨幣;遠期外匯合約的交易工具則無固定的規定,合約上的細則是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的,在交易時間、地點、價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無特別的限制。
交易場所:外匯期貨交易是由場內經紀人、場內交易商在受政府管理的高度規范化的期貨交易所里進行的,具有嚴格的交易規則和程序;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進行的,一般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
交易參與者:外匯期貨市場上,任何投資者只要依規定繳存保證金,均可通過具有期貨交易所清算會員資格的外匯經紀商來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因而使外匯期貨交易發展成為一個活絡而有效率的市場;而在遠期外匯市場,針對交易者的交易資格並無限制,但大部分參與者多為專業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
交易規則:外匯期貨交易採用保證金制度,每天的交易都要通過清算所進行清算,盈餘者可以提走多餘的現金,而虧蝕者則需要補交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是不需要保證金的,交易雙方只在到期交割時進行結算。
合約的轉讓: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而遠期外匯合約則不可轉讓的,所以流動性較弱。
⑹ 外匯與期貨有什麼區別
1、外匯資金流動性高
外匯市場交易量為每天4萬億美元,是世界上最大、流動性最強的市場。期貨市場每天的交易額為300億美元。期貨市場的流動性相對有限,無法與外匯市場相比。
2、外匯市場24小時無止境
悉尼市場周日下午5點開門。東京市場下午7點開盤,倫敦東部時間凌晨3點開盤。最後,紐約東部時間8:00開放,東部時間4:00關閉。就在紐約市場關閉前,悉尼市場重新開放,一個24小時不間斷的市場!
3、價格確定性
進行外匯交易時,在正常市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迅速執行相關指令和相對固定的價格。相反,期貨和股票市場的價格極不穩定,不能立即進行交易操作。
外匯是貨幣管理部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穩定基金、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國債、長期和短期形式使用的債權。國際收支赤字情況下的政府證券。
期貨和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一種真正可交易的商品。期貨不是商品,而是以棉花、大豆、石油等熱門產品和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為基礎的標准化交易合約。因此,標的物可以是商品(如黃金、原油、農產品)或金融工具。
(6)外匯期貨交易概念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⑺ 什麼是期貨外匯交易
期貨外匯交易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期貨外匯買賣與合約現貨買賣有共同點亦有不同點。合約現貨外匯的買賣是通過銀行來進行的,期貨外匯的買賣是在專門的期貨市場進行的。目前,全世界的期貨市場主要有:芝加哥期貨市場、紐約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貨市場、新加坡期貨市場、倫敦期貨市場。期貨市場至少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交易市場,另一個是清算中心。期貨的買方或賣方在交易所成交後,清算中心就成為其交易對方,直至期貨合同實際交割為止。期貨外匯和合約外匯交易既有一定的聯系,也有一定的區別.
⑻ 外匯期貨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有什麼區別
1、交易者不同。外匯期貨交易,只要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任何投資者均可通過外匯期貨經紀商從事交易,對委託人的限制不如遠期外匯交易,因為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和中小企業極難有機會參與遠期外匯交易。
2、交易保證金。外匯期貨交易雙方均須繳納保證金,並通過期貨交易所逐日清算,逐日計算盈虧,而補交或退回多餘的保證金。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否繳納保證金,視銀行與客戶的關系而定,通常不需要繳納保證金,遠期外匯交易盈虧要到合約到期日才結清。
3、交易方式不同。外匯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方式進行的。交易雙方互不接觸,而各自以清算所結算中間人,承擔信用風險。期貨合約對交易貨幣品種、交割期、交易單位及價位變動均有限制。貨幣局限在少數幾個主要幣種。而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交易的,交易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由買賣雙方互為對手進行的,而且無幣種限制,對於交易金額和到期日,均由買賣雙方身由決定。這在經濟不景氣時,對方違約風險增大,在交易時間、地點、價位及行情揭示方面均無特別的限制。
4、整體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通常以本國貨幣作為代價買賣外匯,如在美國市場僅以美元報價,因此,除美元外的其他幣種如馬克與日元之間的避險,只能以美元為代介買賣日元或馬克從而構成兩交交易。而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不同幣種之間可以直接交易。
5、現貨結算與差額結算。外匯期貨交易由於以清算所為交易中介,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施現貨交割,對於未結算的金額,逐日計算,並通過保證金的增減進行結算,期貨合約上雖標明了交割日,但在此交割日前可以轉讓,實行套期保值,減少和分散匯率風險。當然,實際存在的差額部分應進行現貨交割,而且這部分所佔比例很小。而在遠期外匯交易時,要在交割日進行結算或履約。
⑼ 簡述外匯期貨交易的特點
期貨與現貨不同通常外匯期貨業務都是跨國企業做套期保值業務用的。這里要提到外匯期貨的概念,所謂期貨炒的是貨幣在未來時間內的變化預期。外匯的特點如下: 1、外匯保證金的最大一個特點就是李勇銀行提供的保證金方式,充分利用杠桿原理做到以小搏大。2、外匯保證金交易可以雙向操作,即可以做多也可以放空。3、24小時不間斷交易,除了每周六周日以及洋假日如聖誕節之類以外,全天24小時開盤。4、T+0交易模式也就是隨時買入可以隨時賣出。5、無漲停與跌停板的限制,波動范圍更廣。6、外匯交易沒有到期日舉例如:你存在銀行的錢雖然到期不取,但你可以永遠的存下去。外匯交易只要你有足夠的倉位,也可以將某中貨幣持有到底。7、外匯交易幣種種類豐富,所有的可兌換貨幣都可以成為交易品種。
⑽ 外匯交易、外匯保證金與外匯期貨的區別
外匯交易主要是指從事貨幣對交易的買賣行為。
外匯保證金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統稱外匯交易。
除了銀行購置外匯業務還有銀行目前開設的外匯貨幣對交易沒有杠桿(保證金交易)以外,其他外匯交易都屬於外匯保證金交易。杠桿從1~2000不等,期貨杠桿一般都會在30左右。
當然隨著杠桿的增加風險也是呈現遞增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