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股指期貨里什麼叫做熔斷機制
熔斷機制是指對某一合約在達到漲跌停板之前,設置一個熔斷價格,使合約買賣報價在一段時間內只能在這一價格範圍內交易。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的熔斷價格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6%,當市場價格觸及6%,並持續五分鍾,熔斷機制啟動。在隨後的十分鍾內,賣買申報價格只能在6%之內,並繼續成交。超過6%的申報會被拒絕。十分鍾後,價格限制放大到10%。設置熔斷機制的目的是讓投資者在價格發生突然變化的時候有一個冷靜期,防止作出過度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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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持續了5分鍾以後
㈡ 股市指數熔斷機制是什麼東西
熔斷機制(Circuit Breaker),也叫自動停盤機制,是指當股指波幅達到規定的熔斷點時,交易所為控制風險採取的暫停交易措施。 具體來說是對某一合約在達到漲跌停板之前,設置一個熔斷價格,使合約買賣報價在一段時間內只能在這一價格範圍內交易的機制。
2020年3月9日,紐約股市開盤出現暴跌,隨後跌幅達到7%上限,觸發熔斷機制,恢復交易後跌幅一度有所收窄,收盤時紐約股市三大股指跌幅均超過7%。3月12日,美國三大股指在開盤後即遭遇暴跌。
道瓊斯指數開盤狂瀉超過1400點,標准普爾500指數下跌超過6%。市場分析認為,標普500可能很快再次跌穿7%熔斷線,導致本周美股第二次15分鍾熔斷停盤。3月16日,美國三大股指開盤暴跌,標普500指數跌逾7%,觸發熔斷機制,停盤15分鍾。3月18日午間,紐約股市暴跌再度觸發熔斷機制。
(2)股指期貨熔斷機制擴展閱讀:
熔斷機制出台背景:
熔斷機制最早起源於美國,美國的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曾在1982年對標普500指數期貨合約實行過日交易價格為3%的價格限制。但這一規定在1983年被廢除,直到1987年出現了股災,才使人們重新考慮實施價格限制制度。
1987年10月19日,紐約股票市場爆發了史上最大的一次崩盤事件,道瓊斯工業指數一天之內重挫508.32點,跌幅達22.6%,由於沒有熔斷機制和漲跌幅限制,許多百萬富翁一夜之間淪為貧民,這一天也被美國金融界稱為「黑色星期一」。
1988年10月19日,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與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了紐約股票交易所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熔斷機制。根據美國的相關規定,當標普指數在短時間內下跌幅度達到7%時,美國所有證券市場交易均將暫停15分鍾。
2015年6月份,中國股市出現了一次「股災」,股市僅用了兩個月從5178點一路下跌至2850點,下跌幅度近達45%。
為了抑制投資者可能產生的羊群效應,抑制追漲殺跌,降低股票市場的波動,將使得投資者有充分的時間可以傳播信息和反饋信息,使得信息的不對稱性與價格的不確定性有所降低,從而防止價格的劇烈波動。中國證監會開始醞釀出台熔斷機制。
㈢ 什麼是期貨熔斷機制有什麼用處
「熔斷」制度,就是在期貨交易中,當價格波幅觸及所規定的點數時,交易隨之 停止一段時間,或交易可以繼續進行,但價幅不能超過規定點數之外的一種交易制度。設置「熔 斷」機制的目的是為了控制交易風險。「熔斷」制度,是1987年世界股災發生以後為了控制股票交易風險的一種交易制度,其後,「熔斷」制度又被引入股指期貨市場,它的設立為股指期貨交易提供了一個減震器的作用。
對股指期貨市場的交易風險提供預警作用,有效防止了風險的突發性和風險發生的嚴重性。從我國股指期貨熔斷機制的設計來看,在市場波動達到 10%的漲跌停板之前,引入了一個6%的熔斷點,即股指期貨的指數點升跌幅達到6%,即在此後的10分鍾交易里指數報價不能超出熔斷點之外,這不僅給股指期貨的交易者提出了一種警示,也為期貨交易的各級風險管理提出了一種警示。
㈣ 熔斷制度對於股指期貨的作用是什麼
1、對股指期貨市場的交易風險提供預警作用,有效防止了風險的突發性和風險發生的嚴重性。從我國股指期貨熔斷機制的設計來看,在市場波動達到 10%的漲跌停板之前,引入了一個6%的熔斷點,即股指期貨的指數點升跌幅達到6%,即在此後的10分鍾交易里指數報價不能超出熔斷點之外,這不僅給股指期貨的交易者提出了一種警示,也為期貨交易的各級風險管理提出了一種警示。這時,包括對期貨股指期貨的交易者、代理會員、結算會員和交易所都有一種強烈的提示,使他們都意識到後面的交易將是一種什麼狀態,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從而使交易風險不會在無任何徵兆的情況下突然發生。
2、為控制交易風險贏得思考時間和操作時間。由於在市場波動達到6%的熔斷點時,會有10分鍾的熔斷點內交易,這足以讓交易者有充裕的時間考慮風險管理的辦法和在恢復交易之後將體現自己操作意願的交易指令下達到交易所內供計算主機撮合成交。
3、有利於消除陳舊價格導致期貨市場流動性下降。在出現股指期貨異常波動的單邊行情中,由於大量的買盤(或賣盤)的堵塞會延遲行情的正常顯示,從而產生陳舊性價格,這時人們所看到的價格實際上是上一個時刻的價格,按此價格申報交易必不能成交;不成交指令不斷地大量進入交易系統將造成更嚴重的交易堵塞,使數據的顯示更加滯後。有了10分鍾的熔斷期,可以消除交易系統的指令堵塞現象,消除陳舊性價格,保證交易的暢通。
4、為逐步化解交易風險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當異常波動的極端行情出現時,沒有熔斷機制的市場會橫沖直撞,通常情況下需要數月甚至一年的波幅在頃刻之間完成,這會打作錯方向的交易者一個觸手不及,一倍甚至數倍於交易保證金的賬戶被迅速打穿,這將增加結算難度和帶來數不清的糾紛。
㈤ 何時滬深300股指期貨熔斷機制被取消
基本不會
一、滬深300股指期貨熔斷機制的規則
(一)熔斷機制啟動的必要條件
從目前的規定看,滬深300股指期貨熔斷機制的啟用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每日開盤後至收市前三十分鍾。原徵求意見稿規定:收市前三十分鍾內,不啟動熔斷機制,而如果熔斷機制在收市前三十分鍾之前已經啟用的,繼續執行至熔斷期結束。但是,在3月份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培訓中,已經明確把熔斷機制的啟用時間修改為:收市前三十分鍾內,不設熔斷機制,熔斷機制已經啟動的,終止繼續執行。也即是說,每日收市前三十分鍾內我們將不會看到熔斷機制的影子,這段時間內只有漲跌停板發揮作用。
2.非最後交易日。股指期貨合約採用現金交割方式,而其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理論上,市場套利者的存在使得最後交易日股指期貨合約的價格收斂於其標的指數的價格,偏差不會過大,同時為了給這一收斂過程足夠的自由空間,股指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不設熔斷機制,此時的漲跌停板幅度也將調整為正常情況下的兩倍(即20%)。
3.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且持續一分鍾。當股指期貨某合約出現熔斷價格的申報價時,即進入熔斷檢查期,熔斷檢查期為一分鍾,在這一分鍾內合約的申報價要一直觸及熔斷價格才能正式啟用熔斷機制。如果合約申報價格只是一次或數次並沒能持續一分鍾觸及熔斷價格,是不能啟用熔斷機制的。
(二)熔斷機制啟動後
1.熔斷機制啟動後的連續十分鍾內,該合約買賣申報在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成交。
此時的合約撮合成交價格既可以是熔斷點價格,也可以是在熔斷點價格範圍內的某個值,並不是唯一值,這在當前的模擬中是經常出現的。2007年2月8日下午13點45分,股指期貨模擬交易中的IF0706合約申報價格較其上日結算價的2291.6點上漲6%,觸及熔斷點上限2429.0點並持續一分鍾,成功啟動了熔斷機制,但是之後的十分鍾內成交價格並沒有一直持續封在2429.0點位,在13點53分就跌至2402.0點。
2.啟動後不足十分鍾,市場暫停交易的,熔斷機制終止,重啟交易後,漲跌停板價格生效。這里市場暫停交易的情況筆者認為既包括11點30分上午盤休息時間,也應該包括在正常交易時間內,由於技術故障等導致的市場交易暫停。例如,在上午11點25分成功啟動熔斷機制後,11點30分休息,此時熔斷機制只成功啟用了5分鍾,但是在下午13:00重啟交易後,熔斷機制將不能再啟用,此時漲跌停板價格生效。但是對於一些意外事件導致交易所出現一些技術故障,此時熔斷機制的啟用恰是在暫停交易前的10分鍾內出現的,那麼在這些故障獲得解決、交易重啟後,熔斷機制是否再啟用,漲跌停板價格是否生效呢?雖然後一種情況現實中出現的概率極小,但理論上是存在的
㈥ 為什麼中國的股指期貨沒有熔斷機制
按照美國熔斷制度,在短時間內(15秒左右)股指期貨下跌幅度達到5%、10%、15%、20%時會觸發熔斷機制,熔斷啟動後股指期貨會暫停交易兩分鍾。而國內的股票和股指期貨已經有了10%的漲跌停板制度,可以同樣起到控制價格大幅波動的作用。
一個成熟的投資者,必然是一個風險厭惡者,正是因為有股指期貨可以對沖風險,才可以避免股票現貨市場出現更大幅度的拋售。
㈦ 期貨交易中的熔斷機制
為了控制風險和減少市場波動,我國在股指期貨交易中除了實行漲跌停板制度外,還新引入了價格熔斷機制。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的第三章《價格限制制度》的第八條規定,交易所實行價格限制制度。價格限制制度分為熔斷制度與漲跌停板制度。熔斷與漲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設定,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調整期貨合約的熔斷與漲跌停板幅度。
第九條股指期貨合約的熔斷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6%,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10%。最後交易日不設熔斷機制,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
第十條每日開市後,股指期貨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且持續5分鍾的,該合約啟動熔斷機制。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且持續5分鍾,是指只有熔斷價格的買入(賣出)申報、沒有熔斷價格的賣出(買入)申報,或者一有賣出(買入)申報就成交、但未打開熔斷價格的情形。
(一)熔斷機制啟動後的連續5分鍾內,該合約買賣申報在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成交。5分鍾後,熔斷機制終止,漲跌停板幅度生效。
(二)股指期貨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未持續5分鍾,第一節交易結束的,第二節交易開始後重新進行熔斷檢查。
(三)熔斷機制啟動後不足5分鍾,第一節交易結束的,熔斷機制終止;第二節交易開始後,漲跌停板幅度生效。
(四)收市前30分鍾內,不設熔斷機制。熔斷機制已經啟動的,終止執行。
(五)每日只啟動一次熔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