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跪求求高手解答,期貨與期權有什麼不同,請舉一個簡單又明了的例子,謝謝
期貨就是物品,期權是權力。
現在囤積以後幾個月再賣出,這個是期貨。
現在許諾以後兌現某種權利,這個是期權。
B. 能否舉例說明期貨與期權
期貨就是在未來交貨的貨
期權就是期貨的
購買權
C. 期貨期權例子
55+(1090-1080)-(1097-1080)=48
鎖單其實是相當沒意思的事,鎖單就已經鎖定了利潤或虧損,只是再多出一次收續費而已(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當然高興你這樣做).有其鎖單,不如直接平倉了結.
D. 求一個關於期貨或者期權的案例
在大連商品交易所跨期套利
在大連商品交易所,大連大豆倉單兩個月間的持倉費用預計約60元/張 合約,也即兩個相近合約的價差應在60點左右。理論推測同一作物年度合約 比如在6—11月之間,5月份期貨合約應高於1月份期貨合約120點左右。之所以 討論6—11月,主要是投機性的套利應盡可能避免實物交割式的套利交易,以 減少對交割費用,稅收因素等因素的考慮,所以對1月份、5月份合約,同作物 年度且避免實物交割的套利時間在6—1 1月之間。
在2000年6月8日,1月大豆期貨價格為2166元/噸,5月大豆期貨價格2236元/噸,
價差為2236-2166=70,價差顯然偏低,預計價差會擴大,則作賣出1月合約同時
買入5月合約,至2000年8月23日,1月大豆跌至1915元/噸,5月跌至2043元/噸,
價差為2043-1915=128;觀察價格差擴大的趨勢不變,則繼續持有套利頭寸至9月
22日,1月份升至2090元/噸,5月份升至2279元/噸,價差為2279-2090=189點。
忽略交易手續費,從6月8日—8月23日,每手大豆套利收益達10×(128-70)
=580元/手,延續至9月22日,則利潤擴大至10×(189-70)=1190元/手。
對7月、9月份大豆合約,從2000年10月—2001年5月份,討論套利的可行性,
見表7
E. 期貨是什麼東西能不能舉個例子,還有期權是什麼舉個例子吧,好理解點。!
假如你今天買一件衣服,你到商店裡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個是普通的現貨交易。假如你到商店裡買衣服,你錢不夠或者店家暫時沒貨,那麼你可以付給店家保證金,店家給你一個未來領取衣服的單子,那個單子可以看成是遠期合約。如果說那個單子可以從你手裡轉讓給別的買家,那他就是期貨。期貨其實就是標准化的允許你在未來某段時間領取符合標準的標的物的合同。至於你說的期權其實是花錢買個權利,同樣以買衣服的例子。你看中一件衣服,但是你現在不想買或者暫時還沒有錢,但是你擔心你看中的衣服未來會漲價,所以你向店家交付一筆很小數目的權利金,請求店家如果未來衣服漲價的時候按照原來的價格賣給你。你花權利金買的那個不使衣服漲價的權利就是期權,如果衣服未來真的漲價了而且漲過了現在的價格加上你付的權利金,那你就賺了,反過來你就虧了。大體就是這樣,具體還是請上網路看看吧。
F. 金融期貨與金融期權的區別請舉例說明。。。謝謝
一、標的物不同
1、金融期貨:只有金融期貨期權,而沒有金融期權期貨,即只有以金融期貨合約為標的物的金融期權交易,而沒有以金融期權合約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交易。一般而言,金融期權的標的物多於金融期貨的標的物。
2、金融期權:一般地說,凡可作期貨交易的金融商品都可作期權交易。然而,可作期權交易的金融商品卻未必可作期貨交易。
二、對稱性不同
1、金融期貨:金融期貨交易的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稱,即對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對方履約的權利,又有自己對對方履約的義務。
2、金融期權:金融期權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存在著明顯的不對稱性,期權的買方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而沒有權利。
三、履約保證不同
1、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均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並按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
2、金融期權交易中,只有期權出售者,尤其是無擔保期權的出售者才需開立保證金賬戶,並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以保證其履約的義務。
四、現金流轉不同
1、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時不發生現金收付關系,但在成交後,由於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將因價格的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即盈利一方的保證金賬戶余額將增加,而虧損一方的保證金賬戶余額將減少。當虧損方保證金賬戶余額低於規定的維持保證金時,他必須按規定及時繳納追加保證金。
2、金融期權交易中,在成交時,期權購買者為取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必須向期權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權費;但在成交後,除了到期履約外,交易雙方格不發生任何現金流轉。
五、盈虧特點不同
1、金融期貨交易雙方都無權違約也無權要求提前交割或推遲交割,而只能在到期前的任一時間通過反向交易實現對沖或到期進行實物交割。
而在對沖或到期交割前,價格的變動必然使其中一方盈利而另一方虧損,其盈利或虧損的程度決定於價格變動的幅度。因此,從理論上說,金融期貨交易中雙方潛在的盈利和虧損都是無限的。
2、金融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購買者與出售者在權利和義務上的不對稱性,他們在交易中的盈利和虧損也具有不對稱性。從理論上說,期權購買者在交易中的潛在虧損是有限的,僅限於所支付的期權費,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卻是無限的。
G. 期貨和期權交易實例,簡單明了點的!
期貨是與人簽訂買賣合約,到期必須履約(或對沖);
期權是買了一個買賣權力,到期可以行權(有利時),也可以放棄行權(無利時)。
期貨:例如目前大米2元一斤,您看漲,可以與人簽訂一份買入合約(需要交納保證金),約定您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內,用2元買入大米,如果大米價格漲了,您就賺了,跌了,您就賠了,到期不管您賺賠,必須履約(或對沖)。
期權:例如目前大米2元一斤,您看漲,可以與人買入一個期權(需要交付權利金,假設是0.1元),規定您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內,用2元買入大米,如果大米價格漲到2.1元以上,您就賺了,可以行權。如果價格是在2元以上,2.1元以下,您賠了部分的權利金,可以行權,如果跌到2元以下,您就賠了權利金,可以不行權。
H. 請通過舉例講解一下對沖,期權和期貨的意思
期貨,字面意思就是關於未來貨物買賣的有關約定。
舉例:
現在是夏天。期貨就是你和農民伯伯約定,在秋天要以3塊錢1斤的價錢收購他的100斤大米!到時候你一定要買,他一定要賣,不管市場價多少。
期權,他的字面意識就是未來的權利。期權有兩種,一種是看漲期權(Call options),一種是看跌期權。
比如:
某人和金融機構約定:某人交給金融機構一定的期權費用,然後他擁有了在3個月後以100美金買下一桶原油的權利。
假設現在石油原價80美金一桶,如果3個月後漲到了200美金,我就拿著期權來找金融機構,用100美金買了一桶,再用200美金的市場價把它賣掉,可以賺100美金。
如果原油跌倒100美金以下,他繼續行使該權利就會虧損,那他可以不買,損失的就是前期繳納的期權費用。
當然你可以合計一下到底行權虧的多還是放棄行權虧的多,兩害相權取其輕。也就是只要看漲了才能掙錢,所以叫看漲期權。
(8)期貨期權舉例擴展閱讀: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2、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3、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
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I. 什麼是期權期貨最好舉個簡單例子謝謝
我先假定你明白什麼是期貨,如果不明白,網路一下把。
然後,期貨是你買了一張合約,而期權就是你掏一部分錢(這些錢遠小於買一手合約的錢)之後,在某段時間內你都可以在商量好的價位買一張合約,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買,不論買與不買,前面那一部分錢已經掏了,不還給你。這樣的好處是,如果市場價比你商量的價格低,你就當然按商量的價格來了,就能賺到錢,然後如果商量的價格比市場價高,你自然就不買了,損失比直接買少了。
J. 詳細敘述下,期貨與期權的區別最好有例子。謝謝!
期權和期貨同屬於金融衍生品,期權跟期貨作為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產品為投資者提供了不同的投資手段。但它們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第一,期權與期貨在投資者權利和義務方面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02
第二,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買方不承擔行權的義務,因此只有期權賣方需要交納保證金。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繳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
>03
第三,期權與期貨的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04
第四,期權與期貨的盈虧特點不同。期權的收益受標的價格、波動率、剩餘期限等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費用;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所得權利金,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都面臨著無限收益和無限虧損的可能。
>05
第五,期權是比期貨更基本的衍生品。期貨可用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簡單的完全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