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期貨與期權的聯系區別
期貨的多方(買方)和空方(賣方)都負有到期必須執行的義務。而期權的多方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空方只有義務,而沒有權利。以股指期貨和股指期權為例。假如股票指數下跌了:股指期貨的多方是要輸錢給空方的;但是如果是股指期權的話,看漲期權的多方可以選擇不執行期權,只損失期權費而已(看跌期權的多方在股指下跌時會選擇執行期權)。ps:看漲期權是指在某個特定的時刻以某個特定的價格買入某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在某個特定的時刻以某個特定的價格賣出某物的權利。
Ⅱ 證監會對股票期貨交易如何監管
證監會主要的職責。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Ⅲ 股票期權和期貨期權各什麼含義和區別
股票期權是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也指一個公司授予其員工在一定的期限內(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權價格購買一定份額的公司股票的權利。期貨期權是對期貨合約買賣權的交易,包括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權。一般所說的期權通常是指現貨期權,而期貨期權則是指「期貨合約的期權」,期貨期權合約表示在到期日或之前,以協議價格購買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商品或資產期貨合同。期貨期權的基礎是商品期貨合同,期貨期權合同實施時要求交易的不是期貨合同所代表的商品,而是期貨合同本身。如果執行的是一份期貨看漲期權,持有者將獲得該期貨合約的多頭頭寸外加一筆數額等於當前期貨價格減去執行價格的現金。
Ⅳ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Ⅳ 期貨期權的期權現狀
國際市場期貨期權交易區域已經從歐美等發達國家擴展到韓國、印度和巴西等亞洲、南美洲區域,尤其是二元期權交易,因為簡單易懂,門檻較低同時風險預先可控等特點而迅速蓬勃發展,一些傳統金融機構目前均提供櫃台市場(0TC)的二元期權合約,而在線的二元期權則更受到投資者歡迎。期權在國際衍生品市場上表現出的勃勃生機和活力,期權交易儼然已經成為國際交易所衍生產品的主力軍,這也給後起的我國期權市場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和難得的機遇。目前全球最大的二元期權交易平台Meetrader已經提供包括期貨期權、外匯期權、指數期權、股票期權等多種期權合約
國內推出期權交易的條件已基本成熟,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成熟的期權理論為國內市場推出期權交易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其次,國際上成功的期權市場運作經驗也為國內推出期權交易提供了有力的經驗支持。最後,國內期貨市場的快速發展和逐步擴大的期市規模為推出期權交易提供了堅強的物質基礎。
此外,國內期貨市場逐步完善的制度建設也為期權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而國內幾大交易所十幾年來對於期權的潛心研究、技術及制度准備為國內推出期權交易提供了有力的後勤保障和實踐基礎。期貨公司研究隊伍的蓬勃壯大和水平的不斷提升為期權市場提供了充足的後備人才,並為投資者教育提供了充裕的師資隊伍。
從監管角度看,在世界范圍,建立集中統一的全國性機構統管證券和期貨、期權市場已成為發展趨勢。我國仿效美國採用了集中立法型監管體制,設有全國性的監管機構,負責總體監管金融市場,而這類機構通常得到政府的充分授權,具有足夠的權威來維護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行,監管措施具有強制性。
依法確立中國證監會作為股指期權市場的主管部門,將有利於對期權的監管,保障監管的高效性。加之交易所、期貨業協會自律組織的協助,我國對期權等高級衍生品的監管體系已經趨於完善。因此,國內推出期權交易是具備完善有力的監管機制的,並且符合國際期權市場發展路徑。
另外,商品期權對資本市場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完善衍生品市場的品種體系,活躍期貨、期權和現貨之間的交易;二是提高衍生性市場的操作水平,為期貨、現貨市場的平穩運行和投資者理性參與保駕護航。當然,推動期權市場快速發展應當具備相應的IT技術、對從業人員及客戶的全面培訓及完善相應的風險管理機制等。
據了解,國內三大商品交易所從很早起就開始研究期權。大商所對於期權的研究同樣始於2002年,不過主要集中在大豆期貨期權上。2002年大商所完成了《大豆期貨期權可行性研究報告》,2004年初步制訂了大豆期貨期權合約及相關管理辦法。2004年8月份,大商所成立了期權研究小組,並正式啟動了包含期權交易模式的六期新系統設計工作,2007年該系統上線。
鄭商所自1995年開始研究期權,並在1995年6月份成為國內唯一一家加入國際期權協會的交易所,之後連續多年參加了國際期權市場協會的年會,並多次派人到國外發達期權市場去進行學習。1997年8月份鄭商所設計了期權的交易方案,包括交易細則、操作系統、報價顯示屏等,並在98年進一步完善了期權交易細則。
上期所對於期權的研究起步相對較晚,2002年5月上期所正式成立了銅期權開發課題組,此後圍繞銅期權的品種開發、交易機制建立、風險管理體系等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並召開了多次研討會。2004年上期所引入了國際先進的SPAN系統,並加入了FOA(期貨與期權協會)。上期所對於期權的研究目前已經獲得了長足的進展。
此外,各期貨公司其實也早就開始了對期權的研究。例如:南華期貨在很多年前就引入了國際知名的資訊系統Bloomberg和Reuters,這兩個系統中有全球期權市場的最新信息,同時還可以設計大量而豐富的期權策略。
Ⅵ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1、保證金與權利金的不同: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而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權利和義務的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
3、現金流轉不同: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而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繳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4、到期日和行權日的不同:做期貨的人一般在實際做期貨的時候第一個要接觸到的期貨概念是「主力合約」,實際上就是最多人做的這個到期時間的合約,而期貨的到期後會面臨強制平倉和交割,所以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是在交割日以前就會平倉或移倉至下一個主力合約;而期權的本質就是選擇權,而選擇權是有時間要求的,其最後一天稱之為行權日,目前國內的場外期權實行美式期權,也就是在到期日和以前買方都可以選擇行權,可以理解為:在行情上漲或對買方有利時,期權買方可以隨時選擇行權,而行情下跌或對期權買方不利時,買方可以放棄行權。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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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操作上國內沒有期貨期權,你可以參照一下權證,他是一種簡單的股票期權。期貨的操作就像目前國內3個交易多是品種一樣,世界上各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沒有完全相同,但原理是一樣的,你要看你做什麼品種,然後具體學習這個交易的所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