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貨換合約留下的缺口,該如何解決啊
期貨合約換約因價格差異必然留下缺口,站在技術分析角度可以用合約指數來代替。
B. 期貨合約到期時間是怎麼算的
期貨合約到期時間演算法如下:
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
國際上的商品期貨,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國內的商品期貨,商品代碼中顯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約,就是10年5月為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號,但因為個人戶不可以進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就要平倉了。
(2)期貨合約如何轉入下一合約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的特點:
1、以小博大
期貨交易只需交納5-10%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點,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資金進行大宗的買賣,節省大量的流動資金。
2、雙向交易
期貨市場中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投資方式靈活。
3、不必擔心履約問題
所有期貨交易都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且交易所成為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的交易對方,為每筆交易做擔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4、市場透明
交易信息完全公開,且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競爭。
5、組織嚴密,效率高
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規則,一環扣一環,環環高效運作,一筆交易通常在幾秒種內即可完成。
C. 如何查看期貨主力合約什麼變更的【內詳】
沒有具體的日期,可以看持倉量來判斷,不用每天去看,一個合約快到交割月前的一兩個月就可以轉別的合約了。
D. 如何把某月的期貨合約轉到下月
對的,就是單純的賣出1手8月的再買進一手9月的合約,有交易成本的,移倉換月都是這樣的
E. 請哪位大俠用實際操作的流程,跟我解釋下期貨合約是怎麼產生的後如何交易,最後如沒交易,如何實物交割
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都規定好了。
客戶買入期貨合約,表示客戶到期可以拿錢從期交所拿貨。
客戶賣出期貨合約,表示客戶到期可以拿貨從期交所拿錢。
對沖平倉的就按差價計算盈虧。
怕今後價格上漲,就先買入期貨,相當於現在在低價的時候就買進貨物。
怕今後價格下跌,就先賣出期貨,相當於現在在高價的時候就賣出貨物。
在到期前,期交所會提高保證金,不是為了交割實物的人自然就會對沖離場。企業也能在到期前對沖,拿著差價,就近買賣實物。
F. 請問,股指期貨,一個月合約到期後,是否自動轉入下一月合約,還是交割後,重新買入下月合約謝謝。
任何期貨品種,都會以某一月份的合約作為主力合約,絕大多數投資者都是買賣這個月份的合約。因為主力合約持倉量成交量大,可以准確的反應市場價格走勢。
股指期貨往往以當月合約為主力合約,在交割日臨近。持有該月份合約的投資者或對沖平倉,或者是現金交割。但往往以對沖平倉為主,然後持倉轉向下個主力合約。
簡單的講,一個月合約到期後,轉入下一月合約是人為的。需要對沖或交割後,重新買入下月合約
G. 價格不一樣怎麼辦期貨合約到期後換月,一般情況下
期貨品種不同的月份之間是有價差存在的,價格是不同的。臨近到期之前,需要換月,就是平掉現在持有的合約,換到遠月合約去。
H. 期貨合約到期怎麼辦
期貨合約到期要平倉,留到最後交易日交易所會幫你強制平倉。
目前個人客戶不允許實物交割,一般在合約進入交割月以前,就應平倉(或被強行平倉)。
法人客戶的持倉,會被逐漸增加保證金(一般會加大到合約價值的30%),如果到期的合約不交割,會被視為違約,交易所會對該客戶的持倉單拍賣,拍賣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如果拍賣不成,交易所對該客戶施行違約罰款,罰款額約為合約價值的20%。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手續費: 相當於股票中的傭金。對股票來說,炒股的費用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及其他費用。相對來說,從事期貨交易的費用就只有手續費。期貨手續費是指期貨交易者買賣期貨成交後按成交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費用。
期貨的演算法:
倉位金:總資金*(X%-Y%)。
單筆最大允許虧損額<=總資產*Z%。
單手開倉價:(現價*交易單位*保證金)+手續費。
默認手數(最大開倉):倉位金/單手開倉價。
每筆最大止損點數:最大允許虧損額/開倉手數/交易單位/最小變動價位。
期貨品種波動一個價位的值:最小變動價*交易單位*開倉手數。
I. 請問,股指期貨,想長線持有,但當月合約到期交割後,怎麼辦繼續買下個月合約
股指期貨首先是期貨,有到期日,不可能像股票一樣長期持有,如果你認為當前的股指價格較低想長期持有,建議你買遠期合約,這樣可以避免買主力合約時間長度不夠頻繁移倉帶來的損失,還有一個好處是當恐慌性行情來臨時遠期合約往往會比主力合約超跌的更厲害,長期持有的風險更低,但注意要倉位要控制好,不能重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