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到底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賣開1501合約即是對2015年1月份合約進行操作,它的最後交易日應該是2015年1月14日,所以作為「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最遲持倉應該到2014年1月14日交易時間內,不能進入交割流程。
但是期貨合約一旦進了交割月份,價格行情有多變幻莫測,而且單子很少很難成交。所以,最遲也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把這個單子平掉。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1)鄭煤期貨合約交割擴展閱讀: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什麼是期貨交割日? 五大標准與非標准交割日定義說明介紹
❷ 交割合約和期貨合約是什麼意思
期貨合約包括:交割合約 和 永續合約。而不是包括期貨合約和永續合約。
交割合約:有交割日期。到了一定的日期,合約必須要履行。
永續合約:沒有交割日。
兩種合約都是期貨合約。交割合約在芝加哥期貨交易市場很多,因為很多大宗商品都是有貨物的交割日。永續合約最早是的在外匯市場,外匯市場買入一種貨幣,賣出另外一種貨幣是即時交易,所以外匯市場Forex交易是成對,比如USDJPY(美元兌日元),EURUSD(歐元兌美元),即時交易,買入賣出就已經交割了。所以合約是這一對外匯價格的上漲或者下跌,也就是根本不存在任何的交割日。
❸ 期貨合約交割了為什麼還有
對於個人而言,是不能進入交割月份的,比如豆粕1501是2015年1月份交割,對於自然人而言,最多隻能持有到2014年12月底,首先臨近交割月份的合約交易所會提高保證金,然後到交割月前一個月底的時候,期貨公司會跟你打電話,叫你平倉,否則最後兩天就跟你強平了。而不是轉到下個月。
❹ 期貨鄭煤1709都到交割月了怎麼不跌啊空單在裡面郁悶了!請有識之士
你好,期現價格是有價差的,理論上說,隨著交割期臨近,期貨和現貨價格是逐漸趨同的。但是漲跌方向是需要看市場情況的。注意最近動力煤的現貨市場價格,黑色系最近行情都在漲。
❺ 期貨鄭煤是多少大卡的
動力煤基準交割品;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為5500千卡/千克,且乾燥基全硫小於或等於1%,全水小於或等於20%的動力煤。
❻ 期貨鄭煤是不是動力煤
鄭煤就是動力煤
合約
交易品種 動力煤
交易代碼 TC(ZC)
交易單位 200(100)噸/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噸
交割月份 1-12月
最小變動價位 0.2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不超過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4%及《鄭州商品交易所
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第5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 車(船)板交割:合約交割月份的最後1個日歷日
倉單交割:合約交割月份的第7個交易日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 1:30 — 3:00和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交易時間
交割品級 見《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地點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上市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
備註:動力煤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由200噸/手改為100噸/手,交易代碼由TC改為ZC,交易時間中增加"及
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交易時間",以上修改自ZC605合約執行.
❼ 是不是所有期貨合約最後都會交割,如果不交割,如何解決
只有企業才可以通過期貨公司進行交割。個人無法進入交割期,必須交割期前平倉全部合約裡面只有很少一部分進入交割期
❽ 1709鄭煤是什麼樣的期貨
是2017年9月份的股指期貨標准合約,
已經在去年9月份完成交割
❾ 期貨合約是什麼時候交割呢
期貨合約交割時間是指合約月份的16日至20日。
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
期貨合約交割方式有現金交割、實物交割兩類:現金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核算交易雙方買賣價格與到期日結算價格相比的差價盈虧,把盈虧部分分別結算到相應交易方,期間不涉及標的實物交割;實物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賣方將相應貨物按質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買方向交易所交付相應貨款,履行期貨合約。
一般金融證券類期貨合約以現金交易為主,商品期貨合約以實物交割方式為主。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