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證50etf和上證50股指期貨的區別
50指數,是表示50個股票加權在一起的走勢
50ETF,是跟蹤50指數的基金
② 上證50指數股指期貨和etf50期權怎樣組合投資
期貨和期權要相互反方向做。比如,股指期貨看跌做了賣空,那麼股指期權通常就要做買多。期權買多的作用,是在期貨做空失敗時,通過行權彌補期貨的虧損。也就是期貨虧了,同時期權贏了,起到了控制風險的作用。如果期貨下跌做空盈利了,同時買多的期權這邊就要虧損了,但是期權可以放棄行權,以損失期權「定金」為虧損的底線。兩相比較,當做空的盈利覆蓋了「定金」的虧損後,股指期貨再繼續下跌就會盈利了。
③ 上證50etf期權與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您好,現在ETF期權是在股票賬戶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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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滬深300,上證50及中證500股指期貨有什麼區別
1、這三個股指期貨的根本區別:跟蹤的標的指數不同。
2、滬深300股指期貨:跟蹤滬深300指數;
3、上證50股指期貨:跟蹤上證50股指期貨;
4、中證500股指期貨:跟蹤中證500指數。
⑤ 個股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何區別
2015年上交所上市第一個境內期權上證50ETF期權,五年來運行平穩有序、市場規模逐步增加,投資者參與積極理性,經濟功能穩步發揮。
近期,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即將同時推出300期權產品,這是近5年來場內股票期權首次增加標的,股票期權市場也將由此進入發展新階段。
那麼,這三種期權產品各自有哪些主要不同呢?我們進行逐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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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不同。上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華泰柏瑞滬深300ETF,代碼為510300。深交所滬深300ETF期權標的為嘉實滬深300ETF,代碼為159919。中金所300指數期權標的為滬深300指數,代碼為000300。
2、合約單位不同。上交所、深交所300ETF期權對應的合約單位為10000份,即1張期權合約對應10000份300ETF份額,按12月2日收盤價,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約為3.9萬元。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合約單位為每點人民幣100元,按12月2日收盤價,1張期權合約對應標的名義市值為38.4萬元。
因標的及合約單位不同,1張300指數期權平值合約的價格要大大高於的300ETF平值期權。
3、到期月份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對應月份為4個,即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與現在50ETF期權月份一致。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對應合約月份為6個,即當月、下兩個月及隨後三個季月,比滬深300ETF期權多出了2個月份。
4、交割方式不同。滬深300ETF期權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行權時發生300ETF現貨和現金之間的交割。中金所300指數期權為現金結算,不發生實物交割,扎差計算盈虧後,以現金結算方式交收。現金結算相比實物交割更為便利。
5、買賣類型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多了備兌開倉、備兌平倉,可以在持有300ETF同時備兌開倉降低成本,偏好持有現貨的投資者更適合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期權則沒有備兌策略。
6、到期日不同。滬深300ETF期權到期日為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中金所300指數期權到期日為股指期貨一致,為每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到期日也即當月合約的最後交易日、行權日。
7、流動性不同。3個期權品種單日的未來交易量、交易金額肯定會存在差異,但目前均未上市還無法評估,投資者未來可以選擇流動性較好品種進行交易。
更多細節對比,請查看下方表格:
附表:滬深300ETF期權、300指數情況差異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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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對所述證券買賣的意見。投資者不應以本文作為投資決策的唯一參考因素。市場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⑥ 50etf期權和期貨有什麼不同
上證50etf期權是期貨不同:50ETF期權是我國交易最活躍的場內期權,50ETF期權的交易特點是,期權買方漲幅無限,T+0交易可以隨時平倉,不會爆倉穿倉,杠桿在幾十倍到幾百倍不等,可以自己選擇,收益非線性,比如大盤漲1個點和漲2個點,50ETF期權認購的收益可能是80%也可能是200%。
50ETF期權的賣方採用保證金制度,有爆倉穿倉的可能,這點與期貨類似,但是50ETF期權賣方的好處在於,還可以變相收益買方的時間價值。
期貨跟隨著現貨的波動而虧損或收益,杠桿是固定的10倍左右,收益是線性的,標的物漲多少個點,能通過計算得出,一個點多少錢。
上證50etf期權不是股指期貨,期權與期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雖然他們的交易方式有些許相似,但是二者在本質上有巨大的差別。期權的合約是購買方能夠在到期日的時候以約定的價格買賣標的資產的權利的體現。
⑦ 上證50etf期權與股指期貨相同嗎
期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利,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